检验科临床微生物组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07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检验科临床微生物组工作制度
一、实验非必需用品不能带入实验室,必要的文具、实验指导、笔记本带入后应放在远离操作的部位。
二、进实验室后,应穿上工作服,离室时脱下。
三、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有秩序。不得高声谈笑,随便走动,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四、室内严禁饮食、吸烟或用手摸头面部。
五、若发生吸入菌液或其他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六、已被细菌污染的吸管、滴管、试管、玻片等物,应放在指定的污物缸内及其它容器内。
七、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实验器材,使用显微镜及其他贵重仪器时,应按照要求操作。器材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科主任。
八、实验完毕,培养的物品放在指定的地点,做好清洁工作并做好记录,离室时关好水、电、门窗。
九、带活苗的培养器皿必须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弃去,标本及有关容器必须放在指定部位,由医院统一处理。
十、下班后工作室必须用紫外线消毒。
十一、认真做好室内有关操作的记录。
十二、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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