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访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2020-11-03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学校信访工作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1、受理职工和群众的来信来访。
2、受理对下属单位处理不服、请求复查的上访案件。
3、处理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上访案件(包括市长专线电话)和复查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中心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
5、做好信访工作的动态情况分析和汇总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职工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依据、有处理结果。
2、接待上访人员热情耐心,及时、准确的呈阅、转批、查处上访信件。
3、受理请求复查的上访案件,责成有关部门在一个月内复查完结并告知上访人。
4、按期报告对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上访案件的复查工作。
5、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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