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8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机关 值班制度

  一、值班是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机关人员的重要职责。原则上机关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值班范围,并实行领导带班、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在休产假、哺乳期的女同志和请假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同志,当期内不安排值班。

 二、值班时间安排。正常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含中午和晚上),按照值班安排由当日值班人员下班前主动到值班室值班。法定节假日和双次日为全天值班,如需调整的,按照调整后情况值班。值班期间白天必须双人双岗,晚上由第一责任人值班。

 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工作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来电登记、来访接待等工作,凡接受的紧急文件或遇到重大事项,以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根据指示及时办理,不得延误。

 四、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值班顺序。在值班排定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自行协商调整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值班期间不得发生迟到、离岗、空班现象,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值班人员不得把亲戚、朋友和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带到值班室。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交接。同时,要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完毕后,将值班室收拾干净、整齐。值班室有关设施,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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