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听力诊断中心督查考核表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1 县级听力诊断中心督查考核表
单位名称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得分
考核对象:县级听力诊断中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说明及督导方法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分值
扣分原因
基本情况
(5 15 )
分)
科室设置
是否独立设置耳鼻咽喉科(查阅文件或现场查看)
独立设置 2 分,未独立设置 0 分 2 2
房屋设置
建筑面积是否达标,功能分区是否合理(现场查看)
面积达标 1 分,功能分区合理 1 分 2 2
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测听室(现场查看是否独立设置,通风良好,环境噪声≤45dB(A),是否配备诊查床,是否有联网并可用于上报数据的计算机)
符合要求 2 分 2 2
人员配备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查阅文件和人员资质)
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得 2 分 2 2
是否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查阅相关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得 2 分 2 2
设备配备
听力筛查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实地查看)
项目配备设备运行正常得 1 分 1 1
2 听力诊断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实地查看)
配套设施配备到位 2 2
远程会诊系统运行情况(实地查看)
远程会诊系统能正常运行得 2 分 2 2
日常管理
(0 10 )
分)
管理工作
(8 8 分)
工作制度建立情况(查阅资料)
有制度得 1 分,无 0 分 1 1
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查阅资料)
有年度计划总结得 1 分,无 0 分 1 1
对本县区听力筛查与诊断工作管理情况(查阅资料)
资料完整 2 分,不完整 1 分,无 0 分 2 2
人群听力健康管理情况(查阅资料)
资料完整 2 分,不完整 1 分,无 0 分 2 2
疑难病例转诊情况(查阅资料)
资料完整 2 分,不完整 1 分,无 0 分 2 2
健康教育
(2 2 分)
是否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有 1 分、无 0 分。
1 1
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查阅资料:宣传报道、板报、宣传画等)
有 1 分、无 0 分。
1 1
3 质 量 控制
(0 30 份)
技术操作
(8 8 分)
操作人员对技术规范掌握情况。(现场抽查技术人员操作,看操作是否规范设备操作情况。)
现场测评 操作:
规范 4 分,基本规范 2 分,不规范 1 分。
4 4
听力筛查时,两种听力筛查仪的使用 结合使用两种筛查仪 4 分,只使用 1 种筛查2 分。
4 4
信息管理
(0 10 分)
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情况(查看是否有筛查登记表)
查阅XX省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表或登记表 有 0.5 分,无 0 分 0.5
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表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查阅资料)
是 2 分,否 0-1.5 分。(抽查 10 份)
2 2
听力筛查转诊单填写是否规范(查阅资料)
有 0.5 分,无 0 分(抽查 10 份)
1.5
儿童听力诊断登记表 有 0.5 分,无 0 分 0.5
儿童听力诊断登记表信息完整无空项 是 2 分,否 0-1.5 分。
2 2
随访登记表 有 0.5 分,无 0 分 0.5
随访登记表信息完整无空项 是 2 分,否 0-1.5 分。
2 2
远程会诊登记情况
1 1
4 数据上报
(2 12 分)
查阅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表与月报表核查 核查近 3 个季度的报表、随访登记表、听力筛查情况表。
每季度:数据一致 2 分,不一致 0-1.5 分 6 6
患儿随访登记表与月报表核查 每季度:数据一致 2 分,不一致 0-1.5 分 6 6
目 标 任务 完 成情况
(5 45 )
分)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完成情况(3 3 )
分)
近4个季度:
听力筛查率=听力筛查人数/活产新生儿数。
核 查 相 关 数据和报表,并复 印 带 回 相关资料。
>95% 3 分,95%-80% 2 分,<80% 1 分。
产妇数人,活产新生儿人,筛查人, 转诊人,确诊听障儿童数人 应纳入救治人,已救治儿童人。
3 3
新生儿听力筛查任务完成情况 核 实(4 34 分)
查阅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表,抽出 10 个对象,其中含初筛结果阳性的 4 个对象, 电 话 核 实 对象 接 受 听 力筛查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
是否接受筛查(每证实筛查 1 人 0.6 分)
6 6
是否签署知情同意书(每证实知情 1 人 0.6 分)
6 6
是否告知检查结果(每证实告知 1 人 0.6 分)
6 6
筛查费用
元
5
筛查费用报销情况(每人:新农合或医保全部报销 0.6 分,部分报销 0.3 分,不报销 0 分)。
6 6
与县报销凭证核查:符合 0.6 分,不符合 0 分。
6 6
初筛阳性对象是否接受复筛:(全部复筛 4 分,按照总数比例换算)。
4 4
抽查4名 复筛阳性及听障儿童核实(8 8)
分)
是否转诊(转诊例)
每例 0.5 分。不足 4 例者,按照总数换算得分比例 2 2
核查接受过随访情况,其中含 1 名确诊听障儿童/或接受人工耳蜗手术儿童,如果没有救治儿童,只抽取4名复筛阳性的对象。(随访例)
每例 1 分。不足 4 例者,按照总数换算得分比例。
4 4
是否告知符合救治条件的儿童家长有关救治注意事项。
每例 0.5 分。不足 4 例者,按照总数换算得分比例。
2 2
当 年 工作 进 展主 要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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