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专项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ZZCR-

 枣人社发〔2016〕23 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与社会保障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高新区政工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7 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制定了《枣庄市

 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枣庄市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

  枣庄市扶贫开发

  枣庄市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1 日

 枣庄市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强化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责任落实,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全市 2018 年前完成脱贫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就业与社会保障作为精准扶贫的优先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切实增强为民情怀。按照“精准识别、区分类型、靶向施策、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以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为基础,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创业带动和社会保险托底为手段,建立市、区(市)、镇(街道)、村(居)纵向到底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劳动力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培训有渠道,确保贫困家庭人人有保险、户户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 对全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分类施策。从 2016年起用 2 年左右时间,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以下简称农村贫困户)每户转移就业 1 人,通过转移就业实现 2 万人左右脱贫,实现“能转尽转”;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培训,实现“愿培尽培”;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

 额发放,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适当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

 三、工作措施

 (一)掌握贫困人口动态变化

  1、建立精准扶贫基础台账。利用“市扶贫开发综合平台”,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在劳动年龄内农村贫困人口逐一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建立“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附件 1),健全完善精准扶贫基础台账,做到“一户一表”,贫困人口“一人一卡”,做到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清、就业创业需求清、培训意愿清、社会保障状况清、帮扶措施清“五清”。

 2、定制帮扶措施。将贫困人口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按照《枣庄市就业援助办法》予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基层平台落实帮扶责任人,签订“一对一”就业帮扶协议,实行“定制式”就业援助。

 3、建立扶贫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扶贫”模块,在重点就业统计指标中增加“贫困人口”识别项,实现与市扶贫开发综合平台的对接,搭建以大数据为基础,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服务、监督于一体的扶贫信息平台,做到脱贫销号、返贫挂号,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建立农村

 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统计制度,定期填报“山东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统计表”(见附件 2)。

 (二)开展转移就业扶贫行动 4、创建农村就业“扶贫车间”。鼓励本地服装纺织、手工工艺、电子、农产品加工或来料加工等企业,利用镇、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创办厂房式“扶贫车间”,为农村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搭建家庭作坊式就业供求信息对接平台,设置分散加工的居家式“扶贫车间”,组织农村贫困人口从事适合放在农村的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实现“点对点”对接,促进扶贫对象居家就业。对设立“扶贫车间”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政策,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 12 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省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按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鼓励扶贫任务重的区(市)加强对“扶贫车间”的扶持力度,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贫车间”的设立和运行管理。

 5、开展就业伙伴结对帮扶。实施“送岗位促脱贫”行动,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

 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定向就业扶贫,强化贫困村、劳务中介机构、用工企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四方协作,打造定户动员、定向输出、定岗接收、定期跟踪“四定”有组织输出模式。对易地搬迁的农村贫困人口,要优先保障其在当地平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扶贫对象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6、强化农村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对于无法输送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重点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山林防护等公益性扶贫岗位,以及开发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按照自愿申请、公开报名的原则招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可实行全日制、非全日制工作或劳务承包等方式。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 5 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发〔2013〕53 号)执行。

 (三)开展助推创业扶贫行动

 7、开展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贴息。设立 2000 万元左右的创业扶贫担保资金,专项用于农村贫困人口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免反担保、免抵押”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积极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按招用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类似扶贫贷款,原则上不重复贴息。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8、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劳动年龄内的农村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给予不低于 2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与其他创业补贴重复享受。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创业提供创业场所,给予一定期限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镇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对积极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创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评估认定范围。鼓励农村贫困人口集中的镇积极创建创业型乡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大力发展“淘宝村”,鼓

 励农村贫困人口通过电商创业。发挥创业大学作用,在贫困劳动力集中的镇(村)设立教学点、教学站,打造“创业培训+模拟实训+苗圃实践+跟踪扶持”的扶贫创业培训模式,提高贫困人口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四)开展精准培训扶贫行动 9、推行“短平快”式职业技能培训。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统筹组织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式”培训,指导培训机构与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双选见面会等形式,根据其意愿和特点签订培训计划书。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大篷车下乡”等“短平快”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提升电商创业技能。鼓励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和家庭服务业发展,开展“农家乐”、“渔家乐”、“藤编”、“柳编”等特色产业培训和“大嫂”、“大姐”等家政品牌培训,提升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农村妇女致富技能。对培训期 5 天以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用型技能培训,可按课时、人工和场地等成本需求,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区(市)自行确定,个人、培训机构或企业凭培训合格证书申领培训补贴。

 (五)开展人才支撑扶贫行动 10、吸引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工作。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在现有岗位基础上,增设农技推广、基层文化站建设、贫困村整体脱贫岗位,选派优秀高校

 毕业生从事相关工作。到岗毕业生服务期内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原服务单位继续需要且本人有意愿继续服务的,经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市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聘用,考核办法由区(市)自行制定。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力度。

 11、加大贫困地区人才支撑力度。组织技工院校定向招收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注册技工院校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免除其住宿费和教材费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组织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根据实际需求,遴选相关专家,每年组织 2-3 次服务基层活动,深入扶贫一线开展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医疗义诊等服务。大力支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可以区(市)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和任教学科设置考试科目,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六)开展全民参保扶贫行动 12、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障水平。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落实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对重度残疾农村贫困居民,由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可提前 5 年申领居民基础养老金。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

 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重度残疾人等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地政府财政给予代缴。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 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 50 万元。

 13、做好易地搬迁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的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易地贫困人口在原参保地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保障权益随参保居民流动转移,保障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市抓总负责、区(市)抓落实推进、镇(街道)抓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责任状。各区(市)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脱贫任务重的村要设置专职协理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脱贫责任。在全市现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指导员队伍的基础上,组建全市精准扶贫特派员队伍,统筹开展基层平台工作指导和扶贫攻坚工作,督促镇、街道逐村逐户定制帮扶项目、落实扶持政策,提高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第一书记”的沟通联系,协同配合做好重点村扶贫工作。

 (二)部门联动机制。要抓好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重点工

 作任务的责任落实,绘制“枣庄市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分类施策流程图”(见附件 3),将扶贫措施细化上图、倒排工期、挂图指挥。市里成立部门间的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定期联合督导制度,对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的重点地区、重点任务进行定期联合督导,对落实不力的地区,向当地党委、政府写出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建立重大事件处置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工作中的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不断提高扶贫工作应急水平。

 (三)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和统筹使用力度,增加省、市就业补助资金对扶贫工作的倾斜力度,按照贫困人口数量、脱贫任务等因素精确分配,集中用于脱贫攻坚。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公益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各区(市)要统筹安排,确保障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所需资金筹措到位,用实、用足、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评估验收机制。科学制定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督导考核办法,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导,一年一考核。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市)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绩效进行评估,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制度,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区(市)对主要负责同志

 进行约谈。

 (五)宣传引导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坚持成果宣传、政策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四位一体”,做好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两结合”,在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加强新媒体的开发运用,善于借助专业力量,形成宣传合力。每年 7 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宣传周”,形成宣传声势。组织开展“讲我的脱贫故事”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演讲征文活动,传播好脱贫声音,阐述好脱贫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本方案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5月 31 日。

 附件:1.山东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 情况精准识别卡

  2. 山东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统计表 3.枣庄市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分类施策流程图

  附件 1

  编码

  山东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 姓名 _________ 性别 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扶贫卡编号 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

 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_____ 县(市、区)

 _________ 街道( 镇)

 ________ 社区(村)

 户口本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高中□大中专、技校、职校毕业生□大学及以上 健康状况:□健康□一般□体弱□有重病□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

  技能水平:□无□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 主要致贫原因(复选):□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人员类别识别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人口

 □劳动年龄内无劳动能力人口

 □非劳动年龄人口

 就业情况:□无就业意愿; □有就业意愿:□就地就近就业(县内)

 □外出务工(县外)□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 社保状况:

 □已参保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未参保 社保状况:

 □已参保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未参保 培训情况:□无培训意愿; □有培训意愿,培训项目___________

 社保状况:

 □已参保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未参保

 (反面)

 帮扶责任 帮扶单位名称 责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帮扶措施及效果 时间 措施 效果 执行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贫困人口签字:

  建卡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2 山东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统计表

  _______________市

  单位:人、万元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总数 期末招募扶贫相关岗位“三支一扶”人数

  期末劳动年龄人口数 期末参加居民社会保险人数 期末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人数

  无就业愿望和能力的人数 期末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人数

  转移就业人数 就近就地就业人数 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数 已接受培训的人数 有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的人数 有创业愿望的人数 有小额担保贷款需求的人数

  已安置人数

  技能 培训人数 创业 培训人数

  成功创业人数

  申请人数 发放人数 发放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合计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栏目关系:(1)≥(2);(2)≥(3);(2)≥(4);(7)≥(8);(10)≥(11);(10)≥(12);(13)≥(14);(15)≥(16);(15)≥(17)。

 备注:1、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总数是指 2015 年底各市扶贫部门的摸底数;

 2、报告期:本表报告期为本月 1 日-31 日(30 日);3、报送时间:本表采用月报于报告期终了 5 日内报出,遇节假日顺延;4、报告方式:报表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不得手工书写填报;5、报送要求:保证统计报表填报准确、及时和规范,严格执行统计报表的审核和签发制度,报表单位公章、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字完整。

 附件 3

 枣庄市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分类施策流程图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人员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 有培训需求的人员

 劳动年龄内、无劳动能力的人员和非劳动年龄人员

 转移就业 扶贫行动

 助推创业 扶贫行动

 精准培训 扶贫行动

 全民参保 扶贫行动

  “扶贫车间”就地就近就业 就业伙伴结对帮扶,定向输出就业 农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易地搬迁人口 平等享受安置地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

 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贴息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可享受最高 300万贴息担保贷款 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不低于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 推行“短平快”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执行灵活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分类开展“农家乐”、“渔家乐”、“藤编”、“柳编”等特色产业培训和“大嫂”、“大姐”等家政品牌培训

 对重度残疾农村贫困居民,由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 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 50万元 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在原参保地参保年限累计计算 建 档 立 卡 农 村 贫 困 人 口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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