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14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委员会批准,本次大会采用一次选举的方法,差额选举产生上海师范大学康城实验学校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 5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名。
三、上海师范大学康城实验学校党支部新一届委员候选人人选由报名阶段(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和党员自荐)、民主推荐阶段(党员、群众推荐),并经局党委考察小组考察、测评,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候选人中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副书记)。
五、进行选举时,正式党员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选举人对每位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请在候选人姓名右面相对应的“职务”栏下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如弃权或不赞成,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另选他人”栏中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面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七、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八、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候选人从落选者中确定。
九、选举设选举工作人员 5 名(1 名监票,4 名计票),在党员中推选产生。
十、清点选票后,选举工作人员进行计票。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本选举办法需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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