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附件 平罗县 2017 年贫困户精准脱贫 退出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平罗县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平脱领办发〔2016〕12 号)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 2017 年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以户为单位开展脱贫退出工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户进行脱贫验收,年内完成 3009 人以上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任务,做到应脱尽脱。

 二、脱贫标准 全县未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通过有效扶持和自身努力,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有 1-2 项增收产业,家庭主要劳动力掌握 1-2门实用技术,有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家庭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无因贫辍学学生即可脱贫。

 三、脱贫退出步骤及时限 第一步:村民小组提名(7 2017 年 年 1 11 月 月 1 1 日- -0 10 日)。各村民小组参照贫困户“五比五看”(一是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二是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三是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四是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五是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

  评价体系,根据脱贫人口规模,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采取倒排队的方式,在达到脱贫标准的基础上,从高到低确定减贫脱贫户,提出脱贫人员名单,报村委会评议和评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能脱贫:

 1、有自我发展能力,但在建档立卡后未得到扶贫产业项目扶持的(建档后没有享受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扶贫的); 2、家庭所有成员均享受低保的; 3、因易地扶贫搬迁导致负债 1 万元以上,或人均负债 2500元以上的。

 第二步:

 村“三委”集体 评估、 评议 (7 2017 年 年 1 11 月 月 1 11 日- -2 12 日)。召开村“三委”班子会议,对村民小组提名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名单,逐户核实贫困户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项目落实情况,提出评估、评议意见。将《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提请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第三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7 2017 年 年 1 11 月 月 3 13 日- -0 20 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书记主持,审议表决村“三委”班子提交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名单。由乡(镇)包村领导在村民代表大会现场宣布评议结果并立即在贫困对象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贫困户(或委托他人)书面提出意见交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核查,但不影响其他对象公示结果的运用。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 第四步:乡 (镇)审核(7 2017 年 年 1 11 月 月 1 21 日- -8 28 。

 日)。乡(镇)

  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审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填写《平罗县 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审查表》。查阅村“三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会议记录,审查评估程序及公示公开情况,检查并完善村级贫困户脱贫退出档案,集体听取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审核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对不符合脱贫条件和有异议的贫困户,要公布核查结果,建议有关村予以调整,并将脱贫退出名单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审定。

 第五步:县级复查公告和评估验收( 207 17 年 年 1 11 月 月 9 29 日- - 12月 月 0 10 日)。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脱贫退出对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对不符合脱贫标准和有异议的对象要进行复查。经核实家庭人均纯收入已超过“国家脱贫标准”和区、市验收标准,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予以退出,由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价全县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撰写全县贫困户年度脱贫退出验收报告。公示、公告无异议后,报市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四、脱贫退出责任人签字 贫困户脱贫退出的档案资料,实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队长(或驻村第一书记)、包村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工作站负责人(或扶贫专干)、包乡领导,县党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扶贫办主

  任、统计局局长(或农调队队长)“445”脱贫退出责任人确认签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市级负领导责任、县级负主体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的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各乡(镇)要把精准脱贫退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照与自治区签订的精准脱贫目标责任书,对精准脱贫退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党政一把手工作责任制,推进精准脱贫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

 (二)加强政策宣传 。脱贫攻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群众性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的政策、成效、经验和典型事迹,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增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战胜贫困的信心,形成全社会关注脱贫、支持脱贫、参与脱贫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退出方案。贫困户退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进行完善。县扶贫办要加强对贫困户脱贫情况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开展脱贫效果验收评估,防止“被脱贫”和“被退出”。

 (四)强化监督问责 。县委、政府要组织开展精准脱贫巡查工作,分阶段进行督导和专项检查。对脱贫退出工作中发生

  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件:1、

  村“三委”班子脱贫退出评议、评估记录

  2、

 乡(镇)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村民代

  表大会评议记录

  3、2017 年

 村脱贫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

  4、关于审核确认建档立卡脱贫贫困户的报告

  5、

 乡(镇)2017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审查表

  6、

  乡(镇)脱贫贫困户审核确认情况公示

  7、关于复审建档立卡脱贫贫困户的报告

  8、平罗县脱贫贫困户名单公告

  附件 1

  村“三委”班子 脱贫退出评估、评议记录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 持 人:

  记录人:

 参加会议人员:

  。

 会议内容:对

 村各村民小组提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进行综合评估、评议。

 评估、评议结果:

 村“三委”班子评估、评议脱贫贫困户初选名单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2017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稳定的收入来

 源 是否脱贫 1

  2

  …

  附件 2

  乡(镇)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脱贫退出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记录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 持 人:

 记录人:

  参会人数:

 人,占应到人数比例

  %

 会议内容:对

  村三委会综合评估、评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进行村民代表民主表决。

 评议结果:

 村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脱贫 贫困户统计表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2017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稳定的收入来源

 得票数 是否脱贫 1

 2

  附件 3 2017 年

 村脱贫贫困户初选名单 公

 示 根据村“三委”班子提出的脱贫贫困户初选名单,我村于

  年

 月

  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参会人数

 人,占村民代表

 %),民主评议评选出脱贫贫困户

 户

 人。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村委会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村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驻村工作队队长签字(非贫困村

  不涉及):

 包村领导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村民主评议脱贫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 姓名 家庭人口 2017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是否达到脱贫标准 得票数 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结果(是否脱贫)

 附件 4 关于审核确认建档立卡脱贫贫困户的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平罗县 2017 年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工作方案》要求,经村民小组提名、村“三委”班子初评、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初步认定

  等

  户(

  人)达到脱贫标准,2017 年予以脱贫。现将我村脱贫名单汇总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村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驻村工作队队长签字(非贫困村

  不涉及):

 包村领导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村建档立卡脱贫贫困户初选名单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2017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是否达到脱贫标准 是否脱贫

 附件 5

 乡(镇)2017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审查表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

  家庭住址:

  村

  -

 组(区)-房号

 核查 项目名称

 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

 两不愁、三保障 不愁吃 根据本村饮食习惯,有能力通过自产或自购满足口粮需求,补充一定的肉、蛋、奶等必要营养物质,同时,饮水有保障。

 不愁穿 根据本村环境,有能力自主购买或通过亲属购买衣服,做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有换洗衣服(穿衣主要靠社会捐赠接济的,不属于穿衣有保障)。

 义务教育有保障 农户享有义务教育(指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贫困户家庭中,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没有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不上学或辍学情况发生(因自身身体原因不上学的除外)。

 基本医疗有保障 农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健康扶贫政策实现全覆盖,贫困户能够看得上病,看得起病;患重病的贫困户按规定得到了补助报销。

 住房安全有保障 居住房屋达到住建部规定的 A、B 级标准(长期在外租房居住,视为安全住房有保障)。

 2017年家庭人均纯收入 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生产性支出)/家庭人口。(政府发放产业扶持资金、危房改造补助、扶贫搬迁补助、扶贫小额信贷、保险赔付资金、临时性慰问金、临时性救助金、部门帮扶资金、社会各界赠与或捐助资金、亲友偶尔赠与的资金、医疗报销或大病救助补助资金、教育补贴、“雨露计划”补助、“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家庭有何增收项

 目 家庭主要劳动力掌握何种实用技术 建档立卡后得到何种产业项目扶持 家庭负债(元)

 家庭所有成员是否均享受低保

  是□

 否□

  核查意见:是否能脱贫(是□ 否□)

 核查时间:

 年 月 日贫困户签字(按手印):

 核查人员签字:

 附件 6

  乡(镇)脱贫贫困户审核确认情况 公

 示 根据《平罗县 2017 年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

  户

  人进行了审核,同意将

 等

 户(

 人)拟定为建档立卡脱贫贫困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 日内向本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

 乡(镇)党委书记(签字):

  乡(镇)长(签字):

  扶贫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包乡领导(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建档立卡脱贫贫困户拟定名单

 序号 行政村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2017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脱贫是否脱贫

  (元)

 标准

  附件 7

 关于复审建档立卡脱贫贫困户的 报

 告 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

 根据《平罗县 2017 年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镇)通过经贫困户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三委”班子初评、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定

  等

  户(

 人)为建档立卡脱贫贫困户。现将名单上报(名单附后),请予审核。

  乡(镇)党委书记(签字):

  乡(镇)长(签字):

  扶贫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包乡领导(签字):

  县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建档立卡脱贫贫困户拟定名单 序号 行政村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2017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是否达到脱贫标准 是否脱贫

  附件 8 平罗县脱贫贫困户名单公告

  根据《平罗县 2017 年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对全县拟脱贫的

 户

 人贫困户进行了审核,同意将等

  户(

  人)确定为脱贫贫困户,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县委书记(签字):

 县长(签字):

 分管副县长(签字):

 县扶贫办主任(签字):

 统计局局长或农调队队长(签字):

  平罗 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平罗县脱贫贫困户名单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村民 小组 户主 姓名 家庭人口 2017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是否脱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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