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15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V:1.0 精选管理方案
学生寝室管理规定
2020- -6 6- -8 8
学生寝室管理规定
鹤山区北辰中学寝室管理 制
度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熄灯,按时起床,不影响他人就寝和起床。
2.未经生活老师允许,不能自行调换寝室和床位。
3.应保存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因大意丢失钱物者由本人负责。未经老师允许,不能将校外人员带到生活区。
4.寝室实行轮流值日,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关门、关窗、锁门。
5.寝室是休息的地方,禁止在寝室吃气味较重的零食。
6.在寝室内不得高声喧哗、大声放音乐,不得抽烟喝酒,不能乱拿乱翻别人的东西,不能玩火、燃放鞭炮,不能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熄灯后不准吃东西、说话、嬉闹。
7.离开寝室前按要求做好内务:被子叠好摆齐,枕头床单放平整,拖鞋摆放有序,衣裤叠好进柜,所洗衣物晾好,洗漱用具放到指定位置。
8.爱护公物,未经老师允许,不搬动、损坏室内设施。不能私自接电源,不能乱钉钉子,不能乱贴图画,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者,除赔偿外,将严肃处理。
9.教师清点人数后不能随意离开寝室,有特殊情况(例如看病、家长探视等)必须向生活老师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10.不得将学校规定不能带入学校的物品带入寝室。如:游戏机、音响设备、玩具枪、有伤人可能的刀具、棍棒、链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类物品等。如果发现,学校将给以没收。给学校和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和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11.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教导。同学之间应相互帮助、相互谦让,不能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不能谩骂、侮辱同学,更不能顶、撞辱骂生活老师,有矛盾和纠纷应逐级反映,直至问题解决。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班主任、生活老师给予批评教育,一周内有二次违纪或一次违纪情节特别严重的,学校将使用停住权;屡教不改的,学校将取消其住校资格;严重违纪且屡教不改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将违纪实际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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