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12 来源: 讲话发言 点击:

 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

 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一)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二)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

 (三)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 (四)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

 (五)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或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设施物资到位 (六)在街道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 5 天用量。

 (七)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

 (八)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 1.5 米以上距离。

 (九)尽量采取员工封闭管理,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 6 人,人均不少于 2.5 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

 四、环境消杀到位 (十)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十一)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五、安全生产到位 (十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正常。

 (十三)车间、仓库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附件 2

 企业复工复产区内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4 小时值班电话

 企业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员工总人数

 现在岗人数

 拟返岗员工人数

 区外返岗人数

 申请复工复产时间

 批准复工复产时间

 防控机制到位 □是

  □否 员工排查到位 □是

  □否 设施物资到位 □是

  □否 环境消杀到位 □是

  □否 安全生产到位 □是

  □否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名: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行业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政府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复工复产企业、街道、行业主管单位、区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一份。

 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调整)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承担企业范围内的所有场所以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做到:

 一、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信并且全面; 二、严格执行省市区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复工复产; 三、复工复产前做到“五个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环境消杀到位、安全生产到位,向所在街道申请,取得复工通知书后实施复工复产; 四、严格落实本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特别是职工的情况调查、体温检测、核查、消杀、管理和异常情况处置等措施; 五、坚决落实省市区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六、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台账,不迟报,不瞒报; 七、已落实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安全措施; 八、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及其他制裁措施。

 XXX 公司

  年

 月

 日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根据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四)加强返岗人员健康管理。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

 (五)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 14 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

 (六)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合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由街道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三、做好防控 (七)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测,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 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八)保持通风换气。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 30 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九)做好清洁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对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重点区域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十)减少人员聚集。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

 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十一)加强就餐管理。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员工食堂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十二)加强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 6 人,人均不少于 2.5 平方米,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十三)加强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四、加强防护 (十四)落实防护准备。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

 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十五)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十六)落实个人防护要求。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人员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

  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 (一)企业所在街道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企业防疫应急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领导重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对策措施到位、责任分工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督促落实到位。

 (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所在街道疫情防控形势和生产经营实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设立应急工作组或指挥机构,制定并公布本企业的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综合协调、消毒灭杀、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物资保障、善后处置等相应的职责分工,有效落实各项防疫应急相关工作。

 (三)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组织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不断完善防疫应急工作。各企业在积极配合所在街道指挥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同时,应当制定企业自身防疫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要措施 (一)准备预防。

 1.专项储备防疫应急物资。各街道指挥部应研究制定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储备专项物资。各企业应采购储备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应急药品等必要的防疫应急物资。防疫应急物资要与日常疫情防控物资区分储备,没有突发事件

 一般不能使用。

 2.开展疫情风险重点防范。卫健部门要根据复工复产人员构成及流动情况,对疫情传染源及传播途径进行认真分析,指导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内部疫情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及重点防控区域,加强风险防范。一般人员、货物进出环节应作为重点防控区域。

 3.设置专用隔离场所。各企业应设置防疫应急专用隔离观察场所,隔离房间一般应具备良好通风、独立卫生间、可封闭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等条件,并设置明显标识标志。卫生健康部门要安排专业医务人员,重点针对医学观察隔离、防疫物资使用、简单应急医疗救助等内容,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4.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各地指挥部应主动告知与企业相关的卫生医疗机构、交通管制、当地疫情等重要信息,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制度,由企业指定专人逐级上报当日防疫情况。

 (二)应急处置。

 1.病例发现报告。企业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卫生医疗机构报告疫情信息,立即发布企业内部预警通告。接到企业病例发现报告后,卫生医疗机构、街道、社区(村)应立即组织进企核查。

 2.病例隔离。企业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应及时送至企业隔离观察场所单独隔离,隔离观察期间,隔离观察对象应当单人单间居住,不得离开房间活动。

 3.病例送诊。当地卫生医疗机构应根据病例诊察情况,书面告知企业疫情防控办法。如有需要,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当地医疗救治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转送疑似病例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

 4.接触排查。企业在对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采取隔离、报告、送诊的同时,应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立即对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当地卫生医疗机构在开展病例核查的同时,应对企业排查密切接触人员给予及时的指导。

 5.消毒处置。企业应对发现病例的工作岗位和宿舍进行分隔管理,根据卫生医疗机构要求,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专业人员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6.严格管控。街道指挥部应根据疫情严重程度,视情况依法要求企业轮休或停产停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必要时停工停产、限制人员聚集、流动,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依法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封存设施设备。

 (三)应急恢复。

 1.应急结束。企业已隔离人员均得到有效治疗,工作、生活场所已消毒处理,且 14 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经街道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2.总结评估。应急结束后,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相关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健康监测管理。

 3.复工复产。应急结束后,企业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合理调配人员,科学制定计划,按照当地指挥部批准时间,依法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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