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考点梳理和解析
发布时间:2020-11-05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新《公务员法》考点梳理
授课思路
1.未改的地方——“怎么考”;
2.修改的地方——“改哪了”;
3.难背的地方——“上口诀”。
【解析】
1.本节课讲解新的《公务员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通过,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估计是今年公职考试的热点。
2.新法未改的地方讲怎么考,修改的地方讲改哪了(一般改哪些就考哪些),难背的地
方通过口诀记忆,《公务员法》好理解但不好背,比如哪些权利、哪些义务、哪些条件,通
过口诀帮助大家快速记忆,争取听完本节课后要知道考试如何考以及记住知识点。
考点一:公务员定义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
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解析】
1.定义未发生修改。关键词:公职、编制、财政。
(1)公职:公务活动,比如警察抓贼、工商局检查。
(2)编制:最容易出题,很多题目在行政上做文章,比如《公务员法》中规定是行政
编制,意味着只有政府机关的才是公务员,其他机关不是,此表述错误。行政编制要进行广
义理解,当题目出现中共、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监察会等,
只要是其中的机关工作人员,都属于编制范畴。
(3)常见的“坑”:普通党员、国企职工(企业性质)不是公务员。有些事业单位是参
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定性还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2.“人民公仆”是新改的,新法强调是公务员是公仆,因为政府转型,之前是管理型政
府,现在强调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去是高高在上的当官的,现在是服务者,要具有公仆意
识。
3.梳理:
(1)定义中有三个关键词:公职、编制、财政。
(2)掌握哪些属于公务员、哪些不属于公务员。
(3)新增公仆意识。
1.(2016-北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是指( )、纳入国家行政
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1 A.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B.在党政机关工作
C.行使公共权力
D.依法履行公职
【解析】1.公职、编制、财政。【选 D】
2.(2011-内蒙古)下列不属于公务员的是( )。
A.某县党委委员
B.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
C.某国有企业工人
D.某民主党派机关干部
【解析】2.选非题。C 项错误:不属于公务员,是企业性质。【选 C】
考点二:公务员的管理原则
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
程序进行。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
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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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圈出“共产党领导”,是新法新改的。公务员要坚持党的领导,为了与十九大保持高
度一致,习近平表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将其体现在《公务
员法》中。
2.增加“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老法是 2006 年施
行,当时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是指导思想,十八大将科学
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正式写入宪法)。
3.圈出“党管干部”:公务员坚持政治中立(错误),原因:持政治中立是西方的文官制
度,事务官政治中立,不随政党进退,在中国不能强调政治中立,必须强调坚决拥护我党。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是老法表述,从考试角度而言一般不
出题。
5.圈出“以德为先”:是新法新改的,更强调德的问题,比如有些当官的想离婚,但不
敢离,因为在中国官场上有一个潜规则,如果离婚会影响仕途,即便过不下去也不办理离婚
手续,各玩各的。
6.圈出“政治标准”:是新法新改的,强调政治标准,十九大提出“将党的政治建设摆
在首位”,政治是首位,新法要跟上,因此突出政治标准。
7.注重工作实效(错误),原因:注重工作实绩(强调干出成绩,是更高的要求)。
8.圈出“宪法宣誓”:是新法新增规定,公务员就职应当公开宣誓。
考点 三:公务员的条件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析】
1.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中国公民,外国人不能考中国公务员。
(2)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人。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
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新法新改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素质”是新法新改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新法新改的,之前只强
调身体,现在还强调心理。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比如某些岗位要求本科,某些岗位要
求硕士。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比如某些岗位要求党员,某些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
2.口诀→买正品(对应第四条),写公文(对应第六条),身心健康中国人(对应第五条、
第一条);十八岁(对应第二条),党领导,社会主义宪法好(对应第三条)。
考点四: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
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
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解析】
14 1.新改的地方:
(1)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2)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 个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
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口诀:爱祖国(对应第二条),爱人民(对应第三条),法律三德记在心(对应第一条、
第六条);党领导(对应第一条),价值观(对应第六条),尽职保密做清官(对应第四条、
第五条、第七条)。从考试而言义务考查较少,一般考查条件和权利的多一些。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解析】
1.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比如警察抓贼需要配备警车。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铁饭碗”,但
需要注意聘任制公务员(签合同)合同期满后可能不续期。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口诀:干活配铁锹(对应第一条),饭碗端的牢(对应第二条),拿钱参培(对应第三
条、第四条)把毛病找(对应第五条);遇到不平事,申诉与控告(对应第六条),实在不爽
就不干了(对应第七条)。
1.(2008-福建)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A.具有身份证、军民证或护照
B.年满 20 周岁,且无犯罪记录
C.男性身高 170cm 以上,女性身高 165cm 以上
D.具有良好的品行
15 【解析】1.口诀:买正品,写公文,身心健康中国人;十八岁,党领导,社会主义宪法
好。B 项错误:18 周岁。C 项错误:某些特殊岗位有要求,一般没有要求。【选 D】
2.(2012-安徽)下列哪项不属于公务员所享受的权利( )。
A.公务员非经所在地人大许可不受公安机关逮捕
B.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C.小李因个人原因向所在单位申请辞职
D.小王不满上级给予的处分,提出申诉和控告
【解析】2.选非题。口诀:干活配铁锹,饭碗端的牢,拿钱参培把毛病找;遇到不平事,
申诉与控告,实在不爽就不干了。A 项错误:无此规定,是人大代表的权利。县级以上各级
代表在开会期间,非经主席团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闭会期间非经人常许可,不受逮捕
或刑事审判,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对其打击报复。【选 A】
3.(2009-北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义务的规定,下面哪项
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
A.《法官法》中规定法官必须维护司法公正
B.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保持“政治中立”
D.保守工作秘密
【解析】3.选非题。口诀:爱祖国,爱人民,法律三德记在心;党领导,价值观,尽职
保密做清官。C 项错误:强调党管干部。【选 C】
【思维导图】
【梳理】
16 1.公务员定义:公职、编制(常考,判断哪些属于公务员,哪些不属于公务员)、财政;
人民的公仆(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强调公仆意识)。
2.公务员的管理原则:
(1)党领导、党管干部:政治中立是错误的。
(2)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4)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
(5)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6)突出政治标准。
(7)宪法宣誓。
3.公务员的条件:口诀→买正品,写公文,身心健康中国人;十八岁,党领导,社会主
义宪法好。
4.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口诀→爱祖国,爱人民,法律三德记在心;党领导,价值观,尽职保密做
清官。
(2)权利:口诀→干活配铁锹,饭碗端的牢,拿钱参培把毛病找;遇到不平事,申诉
与控告,实在不爽就不干了。
考点五: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与级别
一、职位分类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
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
职级序列。
二、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
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解析】
1.此处是新法最重要的更改之一。
2.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
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1)综合管理类:一般比较轻松。
(2)专业技术类:某些岗位需要技术,比如法医、高级翻译。
(3)行政执法类:在基层管理市场、社会,比如工商、税务、环保。
3.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务”指领导职务,“职级”指过去的非领导
职务,新法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为了调动广大非领导职务的积极性,符合相关规定可以
保证待遇有提升。
17 4.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
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从考试来看,此处不经
常考。
三、公务员职级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
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
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四、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
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解析】
1.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圈出“厅局级以下”。
2.增加级别,方便以后符合条件提升待遇。新法中没有副主任科员,过去有主任科员和
副主任科员,现在都叫主任科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3.增加 4 个层级:官方重点强调的。
4.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目前是 27 级,一级最大,是
正国级,比如国务院总理。
5.职级与级别的区别:职级不够 27 级,比如二级科员称之为职级,在内部还可能再分
级别,比如是 25、26、27 级,如果从 27 级升为 26 级,此时工资要涨。
考点六: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任免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解析】
1.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非领导职务)实行委任
制和聘任制。
(1)区别:领导职务比职级(过去称非领导职务)多了选任制,比如在考公务员时,
不能考市长,市长是由人大开会选举,因此这些领导是选任制。
(2)聘任制(合同制):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辅助性岗位。需要签合同,合同期限是
1-5 年,合同期满是否续期不一定,因此不是“铁饭碗”。比如政府办事大厅/政务大厅,在
办事大厅给百姓真正一线干活的大多数工作人员无编制,属于辅助性岗位,合同期满可能走
人。
2.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公务
18 员有可能在机关外兼职,条件是要经过批准+不能拿钱(不能领取兼职报酬),即若公务员甲
想发挥自己的业余时间,经过单位批准后,可以给其他单位白干活,否则不行。如某些警察
会到医院担任医院的副院长,因为有医闹,百姓一般怕警察,警察当副院长可以防止医闹,
此时警察当副院长拿钱是违规的,不应该拿钱,即警察当副院长经过批准且不应该拿钱,否
则违规。
1.(2010-江西)下列国家公务员中属于领导职位的是( )。
A.调研员
B.巡视员
C.主任科员
D.副乡长
【解析】1.A、B、C 项错误:过去称非领导职务,根据新法称职级。D 项正确:最低的
领导职位是乡科级正副。【选 D】
2.2018 年 12 月 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习近平主席签发第二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务员法》首次修
订,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进入新阶段。根据新修订《公务员法》,
将非领导职务改造为( )。
A.职系
B.专业技术职称
C.专业技术职务
D.职级
【解析】2.D 项正确:考查改造问题,根据新《公务员法》将非领导职务改造为职级。
【选 D】
3.(2017-湖北选调生)下列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职能常任制
B.强调政治中立
C.宗旨是为国家服务
D.实行分类管理
【解析】3.D 项正确:我国公务员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分成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
执法三类。A 项错误:常任制指如果不犯错就能一直干。表述不完整,中国公务员还有聘任
制,要签合同,合同期限是 1-5 年。B 项错误:党管干部,党领导一切。C 项错误:宗旨是
为人民服务。【选 D】
考点七:公务员的录用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
19 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
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解析】
1.关键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过去老法是主任科员以下,新法强调一级主任科员以下,
需要考试录用。
2.新法作了新的规定: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
员要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因为这些岗位对法律的专业性要求较高。考查:了解
哪些岗位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简称:处罚、复议、裁决、法律顾问。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解析】
1.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标重点,常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判过刑,既包括主刑,也包括附加刑,如管制、拘役、
有期、无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区分:受过行政处罚的可以考公务员,受过刑事处罚
不可以考公务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新):老法没有开除党籍的规定,新法新修改。根据新
法,“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都不可以考公务员,其中“党籍”新增。
(3)被开除公职的。区分:被辞退的可以考公务员(易错点),因为开除是处分的一种,
辞退不是处分。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新):打击老赖,比如逃税、骗税、非法集资、
作虚假广告、不履行法院判决等,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受到很多的限制。很多失信的人甚至
不能坐火车、飞机,信用记录很重要,现在中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信用记录,每个人有信用
记录,可以去银行查看、打印,很详细,若失信将处处受限。新法规定,一旦失信,不允许
考公务员,中国对信用问题抓的很严格。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6)口诀(9 个字):判过刑(对应第一条)、被双开(党籍、公职)、没信用(老赖)。
2.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 1 年。区分:普通的企业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 6 个月;
公务员试用期 1 年。
1.(2012-浙江)根据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相关规定,录用担任( )及其他相当职务层
20 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A.科员以上
B.主任科员以上
C.科员以下
D.主任科员以下
【解析】1.D 项正确:老题。新法要加“一级”二字,一级主任科员以下。【选 D】
2.(2010-黑龙江)依照我国《公务员法》,下述情况,可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是( )。
A.曾受过行政处分的
B.外籍人士
C.曾被开除公职的
D.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解析】2.不得录用的情形,口诀:判过刑、被双开、没信用。A 项正确:受过行政处
分不影响,可以考公务员。B 项错误:不是中国国籍,不能考公务员。C 项错误:被双开,
是其中一个不能考公务员。D 项错误:判过刑,不能考公务员。【选 A】
考点八:公务员的考核
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
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
考核为基础。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解析】
1.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字必须一字不差。考试时常将“廉”换成“才”,
注意:没有“才”。重点考核政治素质(新)和工作实绩,过去老法只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新法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两个要求),强调政治第一位。
2.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日常工作检查)、专项考核(新,对某个具体项目考核)
和定期考核(一般一年一次)等方式。掌握专项考核是新增的内容(重点)。
3.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查:
(1)没有“合格”,《公务员法》表述为“称职”。
(2)有“基本称职”。定期考核的结果是分为四个等次,考试常见的坑是将“基本称职”
漏掉。
(3)等次后果:
①优秀、称职:有年终奖。
②基本称职:无奖金,领导会找谈话、要求限期改进。
③不称职(常考):降低一个职务/职级的层次任职,比如甲原来是正科,考核不称职变
成副科;连续两年不称职要辞退,不过在实践中,一般不会考核为不称职,通常是基本称职
21 以上,除非特别犯浑,如连续两年打领导。
【思维导图】
【梳理】
1.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与级别:
(1)职务分类管理,分成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三类。
(2)重点掌握非领导职务,新法将非领导职务改成职级(新法更改之一)。
2.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任免:
(1)领导职务多了选任制,如人大开会选市长。
(2)某些岗位是签合同,即聘任制。
(3)公务员可以机关外兼职,需要经批准+不能拿钱。
3.公务员的录用:
(1)关键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要考试。
(2)需要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岗位:处罚、复议、裁决、法律顾问。
(3)不得录用:“判过刑、被双开、没信用”。
(4)试用期 1 年。
4.公务员的考核:
(1)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一字不差)。重点考核政治素质(新)和工作实绩。
(2)公务员的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定期考核。
(3)定期考核的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重点掌握不称职的两个后果。
考点九:公务员的奖励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
22 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
为主的原则。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
【解析】
1 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新,要突出奖励的时效性,如 1 月 1 日立功,年底发
奖有点“过气”)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考点)的原则。
如立功会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公务员要有较高的思想境界,要提升职业荣誉感。
2.奖励: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新,老法为“授予荣誉称
号”)。依次递增的关系,越往后越难。在中国想记一等功、授予称号是很困难的,一般人不
死很难拿到最高奖励,都是拿命换的。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三)有严重违纪违法等行为,影响称号声誉的;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解析】
1.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3)有严重违纪违法等行为,影响称号声誉的:比如本来想把某人塑为榜样,如劳动
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结果某人过几年贪污,颁发的称号会影响称号声誉,此时需要撤
销。
(4)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2.口诀(取谐音):“瞒(隐瞒严重错误)着家(假,弄虚作假)人生育(影响称号声誉)”。
考点十:公务员的监督与惩戒
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
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
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
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
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
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
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析】
1.注意:老法此条为“公务员的惩戒”,新法为“公务员的监督与惩戒”。
23 2.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
诫勉、组织调整、处分。
3.公务员执行上级发的命令,后果担责问题:一般情况下上级的命令要求执行由上级担
责,明显违法公务员承担相应责任(考点)。比如小王的领导让小王晚上杀人,小王明显违
法,小王要担责。如嫖娼也是明显违法的行为,不一定必须是犯罪的程度。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
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
二十四个月。
【解析】
1.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坑:没有“降职”,降职不是处分,是一种任用方式,如考核不称职会从正科变成
副科,称为降职任用。处分是“降级、撤职”。
(2)开除: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必须开除。
2.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注意:警告处分可以涨工资,其他处分不得涨工资。
3.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 个月;记过,12 个月;记大过,18 个月;降级、撤职,
24 个月。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
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解析】
1.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新)。老法中,处分期满后,需要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处分
才没有。但是有可能处分机关看某人不顺眼,到期就耗着,很坑,于是新法规定不需要做决
定,只要期满就自动解除,新法更完善。
2.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比如甲原来是 10 级,
被降到 15 级,降级期限是 24 个月,在 24 个月之后解除,此时仍然是 15 级,因为法律规定
不视为恢复,但是表现好的话,可以再次往上升,因为已经过了期限,不能犯一次错误管一
辈子。
1.(2010-浙江 A 类)以下不属于《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是( )。
A.警告
2425
B.记大过
C.开除
D.降职
【解析】1.D 项正确:降职是一种任用方式,不是处分。【选 D】
2.(2009-浙江)下列对公务员的处分的说法中,不准确的一项是( )。
A.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B.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C.受处分期间,公务员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D.警告的受处分期间为六个月
【解析】2.选非题。C 项错误: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警告
是例外,可以涨工资。【选 C】
3.(2009-福建)根据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连续( )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
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
A.两
B.三
C.四
D.五
【解析】3.A 项正确: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连续两年打领导将被辞退。【选 A】
考点十一:公务员的培训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类分级培训。
国家建立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公务员培
训任务。
培训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
【解析】
1.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谁培训):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机关根据需要也
可以委托其他培训机构(高校、科研单位)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
2.培训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
(1)初任培训: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培训,刚考上公务员会有初任培训。
(2)任职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培训,当领导会有任职培训。
(3)专门业务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培训,某些岗位有很多专项技术,会有
专门业务培训。
(4)在职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大家以后每年都会有在职培训,过去常找一个环境好
的地方去培训,由于出台八项规定,现在常常是发一堆视频课去学习。
考点十二:公务员的交流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
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解析】
1.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可以内部交流、外部交流。
2.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新法中没有“挂职锻炼”,新法将“挂职锻炼”从交流
方式中删除,意味着交流的方式根据新法只有两个(调任、转任)。
(1)调任:从机关外到机关内。
(2)转任:机关内部,可以跨地区、跨部门。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
或者其他专项工作。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解析】
1.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
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一般能走调任
的级别都很高,如国企老总走调任当副市长,不用考试,走调任程序即可。
2.挂职:新法在之前交流的方式中删除“挂职锻炼”,但是在之后保留“挂职”问题。
(1)区别:挂职的目的发生变化,之前挂职锻炼是为了培养干部,新法挂职是为了承
担某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是为了承担某些任务工作才有挂职。考查:交流方
式只有两个(调任、转任)。挂职是为了承担某些重大任务、重大工作。
(2)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还在原单位(常考)。
考点十三:公务员的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
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
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
担任领导成员。
【解析】
1.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1)直系血亲:爷爷、爸爸、自己、自己的子女为直系血亲。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与《民法》有关,本身算一代往上查,第三代是否为同一个
人。比如一个老人有大儿子、小儿子,大儿子的儿子、小儿子的女儿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6 即出自一个奶奶爷爷、外公外婆。
(3)近姻亲关系:婚姻形成的亲属关系,比如:姐夫、小舅子等。
2.任职回避:
(1)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比如:丈夫和妻子在一个
科室,有共同科长不可以(共同领导),工作无法开展。
(2)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比如:丈夫是某科的科长,妻子为其下面的科员,此时不
可以。
(3)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
工作。比如:丈夫是某局的局长,妻子是该局的财务,公款可能被贪污,所以不可以。
3.新增: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
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比如:某人为领导,其儿子为管辖的下属企业,该行业可能都会变
成自己家人的。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解析】
1.地域回避: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注意:
设区的市级机关为新增内容,老法的地域回避只有县、乡两级。
2.地域回避是指主要领导不能原籍任职,比如:某人是县土生土长的人,如果在本县当
县长,可能会安排七大姑、八大姨到机关工作,使该县成为自己的地盘,自己成为“土皇帝”,
防止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特殊情形有例外情形,法律会考查原则规定。
3.公务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亲属的界定(同任职回避的范围):夫
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比如:某人是警察,犯法
的是自己的儿子,此时不能再处理该案件,需要公务回避,换人执法。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1.(2018-广州单区)以下情形,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
情形的是( )。
A.甲乙为夫妻,在同一机关工作,甲担任领导职务,乙在组织部门任普通科员
B.甲乙为表兄妹,在同一机关工作,甲担任领导职务,乙是甲的下级由甲直接领导
C.甲乙为兄妹,在同一机关工作,甲在组织部门担任部长,乙在行政部门担任普通科员
27 D.甲乙为父子,在同一机关工作,两人都在人事部门任普通科员
【解析】1.考查任职回避。A 项错误:夫妻一方是组织部门科员,一方是领导,不得在
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需要任职回
避。B 项错误:表兄妹为三代以内,一个是领导、一个为直接下级,需要回避,不能有直接
的上下级关系。C 项正确:一个是组织部门部长,一个是行政部门科员,两个部门没有关系,
不在回避范围内。D 项错误:父子在同一机关、人事部门,二者有共同领导、隶属同一领导
人员,需要回避。【选 C】
2.(2018-北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B.公务员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C.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人事关系转到挂职的单位
D.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可以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
【解析】2.A 项错误:公务员试用期为 1 年。B 项正确:表述正确。C 项错误:挂职锻
炼,人事关系不转移(老法为挂职锻炼,新法改为挂职)。D 项错误:开除的不能再次录用,
双开的都不行。【选 B】
【思维导图】
【梳理】
1.奖励:新增及时奖励,精神奖励为主。
(1)奖励的分类:授予称号(措辞有变化)。
(2)撤销奖励的口诀:瞒着家人生育。
2829
2.监督、惩戒(新增监督的方式,老法只有惩戒、新法有监督):
(1)上级下命令:原则上上级担责,明显违法的公务员担责。
(2)处分分类,注意:没有降职,降级为任用,降级和撤职为处分。开除:如果追究
刑责必须开除。
(3)涨工资:警告可以涨工资。
3.培训:行政学院培训,四类培训的区别。
4.交流(重点):方式为调任、转任。注意:新法取消了挂职锻炼,挂职锻炼不是交流
方式,措辞改为挂职,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考点十四: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与保险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
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
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解析】
1.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比如:晋升级别可以涨工资,国家发现经济社会发
展了,可以根据经济、财政主动涨工资,一般每年涨几百块。
2.常考: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津贴(岗位津贴等)、补贴(车补,防止公车私用)和奖
金(年终奖)。
3.其余的考查不多:福利待遇,牺牲后有抚恤等。
考点十五:公务员的辞职与辞退
一、辞职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
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解析】
1.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不能辞去公职(重点)。
30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比如:有的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合同,某人签
订 5 年服务期合同,如果 5 年内想要辞职,需要交违约金,签的违约金是 10 万,每年递减,
第一年辞职赔 10 万、第二年 8 万等。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3.口诀:签了卖身契(最低服务年限),掌握大秘密(涉密岗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
限),大活待处理(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有人调查你(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二、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
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
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解析】
1.引咎辞职与责令辞职。领导犯了错误可以引咎辞职,如果“死扛着”,犯了错误也不
辞职可以给予责令辞职。
2.区别:引咎辞职为主动,犯错后主动辞职;责令为被动,因为“死扛”被责令辞职。
三、辞退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
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
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
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解析】
1.辞职和辞退的区别:公务员不干了为辞职,单位不要了为辞退,没有到处分的程度。
2.辞退的情形: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连续两年打领导)。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
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比如:胸怀宇宙孙连成,整天看宇宙但是不干活。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
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注意:旷工,请假不算旷工,请假只要批准多久都可以,旷工是指无故
不来上班。
(6)注意:常考(1)和(5),最常出题。
3.口诀:连续两年打领导(连续两年不称职),啥活我都干不了(不胜任现职工作,又
不接受其他安排,调整了也不服从);目无法纪不干活(不遵守法律、纪律,不适合继续在
机关工作),十五三十往外跑(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
4.注意:因公外出、逾期不归,比如:国家派某人出国考察一个月,到了外国就消失了,
而且逾期不归,超过 15 天就要辞退。
四、不得辞退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解析】
1.不能辞退: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2.口诀:因公致残,看病生娃。
3.细节:
(1)题目出现“非因公致残”,符合要求可以辞退。强调“因公致残”不得辞退。
(2)题目出现“医疗期满”时,符合要求可以辞退。
(3)哺乳期内:法定哺乳期为 1 年。
考点十六:公务员的退休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31 【解析】
1.退休考查较少。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年龄:过去男 60 周岁,女 55 周岁,以后延迟:男 65 周岁,女 60 周岁。
3.提前退休(唯一的出题点):
(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比如:某女姓 55 岁应
该退休,31 岁考上公务员,干了 20 年后为 51 岁,按照 55 的年龄可以申请退休,距离 55
岁差 4 年,此时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考点十七: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
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
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
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解析】
1.对人事问题不服可以复核、申诉。
(1)复核: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2)申诉: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2.注意:对人事处理不服不能起诉,内部人事问题法院不管,此时要么复核要么申诉,
走内部维权途径。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
申诉。
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
案件。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
32 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解析】
1.对申诉不服: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再申诉(终局程序)。
2.常考找谁的问题,总结:
(1)复核:找原机关,谁做决定找谁。
(2)申诉:找同级的主管部门或者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
(3)省以下的可以再申诉,谁做出的申诉决定找做出申诉决定的上一级(找上级)。省
以上不得再申诉。注意:只能内部维权,人事问题不能找法院。
3.新表述:申诉公正委员会(之前无该机构)。
4.其他:
(1)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2)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比如:本来是降级的处分,不能
因为敢申诉而改为开除,这样会导致无人敢维权(类似打官司的上诉不加刑),提出申诉不
加重处理。
5.控告: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监
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注意:侵犯合法权益既包括侵犯
公务的合法权益,也包括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
(1)公务,公务员执行公务有执行保障权,比如:警察抓匪徒,别人都配备防弹衣,
但是领导不给张三配,此时侵犯合法权益,张三可以提出控告。
(2)个人,个人的政治权利,比如:领导不让某人参加投票,此时可以控告。
考点十八:任职限制
公务员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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