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20-10-18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监控室值班制度
一、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室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值班调度员执行 8 小时工作制,每日三班。上班期间严禁空岗、睡钢、缺岗、擅离职守,需严格遵守煤矿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 三、值班监控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内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 四、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 五、认真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 六、系统发出报警、断电等异常信息时,值班监控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瓦斯检查员、班长、队长或带班领导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七、值班监控员要定时检查井下电话和对外联络电话是否畅通,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解决无法解决的需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八、值班监控员要遵守设备操作规范,并负责对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出现故障需立即解决和上报分管领导; 九、值班人员交接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接班人
员要仔细核对前班数据记录是否齐备和设备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如发现数据记录不全,有权拒绝接班; 十、调度员因工作原因不在时,监控员需履行起调度职责; 十一、严格执行矿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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