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中国共产党南充市高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充市高坪区纪委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询价成交公告3169
发布时间:2020-10-04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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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0008 4648 号
南充市高坪区纪委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 年 1 11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0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8 第六章
评审方法…………………………………………………………41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6
第一章
询价 邀请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受
中国共产党南充市高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
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0004648 2.采购项目名称:
南充市高坪区纪委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南充市高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4.采购代理机构: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
财政 资金 :8 68 万 元。
三 、 采购项目 简介:
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 供应商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9 9 年 年 1 11 月 月 5 5 日至 2019 9 年 年 1 11 月 月 7 7 日 日 9 9: : 00- -
17: :0 00 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 9 159 号航空港管委会一楼 3 103 室。
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9 2019 年 年 1 11 月 月 8 8 日 日 15: :0 00 0(北京时间)。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 本 询 价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适用于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十一 、 询价时间、 地点:9 2019 年 年 1 11 月 月 8 8 日 日 15 :0 00 南充市高坪区 航空港管委会开标室。
十 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共产党南充市高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13990886066 采购代理机构: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990892165
第二章
询价 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 附表 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 公告 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6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6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金
额:
5000元(询价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拒绝现金进账。
收款单位: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
。
银行账号:
9510040100 02007759 。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7:00(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9 履约保证金 受采购人委托,由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履约保证金收取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拒绝现金进账。
收款单位: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
。
银行账号:
951004010002007759 。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13990886066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990892165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和当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到 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 159 号航空港管委会一楼 103 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18990892165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答复
联系电话:
13990886066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询价过程的质疑由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对询价结果的质疑由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18990892165
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159号航空港管委会一楼103 邮政编码:637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 。
联 系 人:刘红 联系电话:18080321332 联系地址:高坪区清溪路87号 邮政编码:637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高坪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
17 询价通知书编制说明 本询价通知书由格式文本和实体(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要求、特定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内容等)组成,由采购人和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并经采购人审定签署发布意见后交由政府采购中心挂网执行。本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要求(含参数)、售后服务、付款条件、评分办法(如涉及)等均由采购人设置和拟定,并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写入招标文件格式文本中。
18 询价通知书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询价通知书(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评标的依据 2、询价通知书中招标采购单位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的情况下有利于投标人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暂停本次 采购活动,待修改完善后再继续实施。
19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1、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保证其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以及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均是合法有效、真实可信的,不存在虚假情况。
2、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一经查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存在虚假情况并经查实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报高坪区采购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中国共产党南充市高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
。
3.
合格供应商 (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询价 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询价 保证 金 缴纳凭证复印件单独递交。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侯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开标当天出具退款申请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全额无息退还,邮寄地址:
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 159 9 号航空港管委会一楼 3 103 室,何先生收,电话 13508085698 。
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 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 询价通知书
10 . 询价通知书 的构成 (实质性要求)
10.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 询价通知书 的澄清 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前 2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高坪区政府采购中心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 1 3.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 15 5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 16 6 .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 1 7. 响应 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五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18.1 报价表一份(见附件)
18.2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并加盖鲜章。
18.3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5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报价表单独密封封装(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9.2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独立密封封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分包号及资格响应文件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询价 保证 金 缴纳凭证复印件单独递交,不用密封。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 . 响应文件 的 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 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 按照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规定处理 )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询价 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 事项
2 23 3. .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七、合同 事项
2 25 5. .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 26 6. . 本 合同 不 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 .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 .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和退履约保证金申请到高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询价保证金,并报本项目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 . 资金支付
交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车款,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付清。
付款时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八 、 询价纪律要求
35.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 、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 、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39.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货物、服务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
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
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
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
2、供应商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距投标截止日一年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至投标价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自然人可提供距投标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
供应商 2019 年 1 月以来任意时间的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各一份(复印件); 4.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 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9.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以品目清单内“★”标注为准)。
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9.2.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精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产品属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5 门 5 座 SUV 越野车 台 1
2 小轿车 台 1
3 5 门 7 座 SUV 越野车 台 1
(二)本次采购项目的详细技术参数 (1 1 )5 5 门 门 5 5 座 座 V SUV 越野车
参数名称
参数要求
车身类型
5 门 5 座 SUV
车体结构 承载式 燃油类型 汽油 排量(ml)
1399≤ 排量 ≤ 2000 长(mm)*宽(mm)*高(mm)
≥4870*1920*1730
轴距(mm) ≥2845
邮箱容积(L)
≥68
后备箱容积(L)
945/2030(第二排后/第二排放倒)
整备质量(kg)
1840
压缩比
9.7:1
发动机
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
最大马力(PS)
≥241
变速箱形式
6 速手自一体变速箱
最大功率(KW)
177
最大功率转速(N.m/rmp)
5200
最大扭矩(N.m)
330
最大扭矩转速(N.m/rmp) 1700-4400 驱动方式
前驱
综合工况油耗(L/100Km)
≤8.5L/100Km
推荐油品
92 号汽油及以上
缸体缸盖材料
铝合金
悬挂系统
前麦弗逊/后多连杆悬挂
制动系统
四轮盘式制动
轮胎规格
≥245/60 R18
最高车速(km/h)
192
发动机自动启停
有
卤素前大灯
有
自动开闭前大灯 有 电动全景天窗
有
双区全独立恒温空调
有
座椅材质 织物座椅 前排加热座椅 有 电动腰靠 有 语音车载连接系统 有 环绕式高保真喇叭(个) ≥6 智能无钥匙进入系统+无钥匙动力启动系统 有 电子手刹 有 方向盘集成式换挡拨片 有 自动防炫目内后视镜 有 我的智能钥匙 有 ABS+EBD+ESC+TCS
有
EBA+RSC+BLD+HSA
有
定速巡航功能
有
胎压监测
有
紧急救援呼叫服务 有 前座正面/侧面安全气囊 有 侧安全气帘/驾驶员膝部安全气囊 有 后泊车雷达
有
倒车影像系统
有
儿童座椅接口 有
(2 2 )小轿车:
参数名称
参数要求
车身类型
4 门 5 座三厢车
燃油类型 汽油 排量(ml)
1399≤ 排量 ≤1799
长(mm)*宽(mm)*高(mm)
≥4870*1850*1455
轴距(mm) ≥2800
邮箱容积(L)
≥60
后备箱容积(L)
≥500
整备质量(kg)
1561
最大总质量(kg) 2000 最小转弯直径(m)
11.7 最小离地间隙(mm)
133 压缩比
10:1
发动机
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
最大马力(PS)
180
变速箱形式
6 速手自一体变速箱
最大功率(KW/rmp)
133/6000
最大扭矩(N.m/rmp) 240/1750-4500 驱动方式
前驱
换挡形式 电子旋钮式换挡 综合工况油耗(L/100Km)
6.9 L/100Km
推荐油品
92 号汽油及以上
悬挂系统
前麦弗逊/后多连杆悬挂
制动系统
四轮盘式制动
轮胎规格
235/50 R17
最高车速(km/h)
208
发动机自动启停
有
卤素前大灯
有
自动开闭前大灯 有 前大灯自动远光感应调节系统 有 电动天窗
有
后风挡玻璃加热 有 座椅材质 皮质座椅 语音车载连接系统 有 环绕式高保真喇叭(个) 6 无钥匙动力启动系统 有 电子手刹 有 方向盘换挡控制按钮 有 前风挡自动感应无骨雨刮 有 ABS+EBD+ESC+TCS
有
EBA+TVC+HSA
有
定速巡航功能
有
自动驻车 有 胎压监测
有
紧急救援呼叫服务 有 前座正面/侧面安全气囊 有 侧安全气帘/驾驶员膝部安全气囊 有 后泊车雷达
有
儿童座椅接口 有 加装附件
车身颜色 白色
(3 3 )5 5 门 门 7 7 座 座 V SUV 越野车:
参数名称
参数要求
车身类型
5 门 7 座 SUV
车体结构 承载式 燃油类型 汽油 排量(ml)
1399≤ 排量 ≤ 2000 长(mm)*宽(mm)*高(mm)
≥4870*1920*1730
轴距(mm) ≥2800
邮箱容积(L)
65
后备箱容积(L)
947/2039(第二排后/第二排放倒)
整备质量(kg)
1845
压缩比
9.7:1
发动机
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
最大马力(PS)
240
变速箱形式
6 速手自一体变速箱
最大功率(KW)
160
最大功率转速(N.m/rmp)
5500
最大扭矩(N.m)
330
最大扭矩转速(N.m/rmp) 1600-4200 驱动方式
四驱
综合工况油耗(L/100Km)
9.4L/100Km
推荐油品
92 号汽油及以上
缸体缸盖材料
铝合金
悬挂系统
前麦弗逊/后多连杆悬挂
制动系统
四轮盘式制动
轮胎规格
≥245/50 R18
最高车速(km/h)
190
发动机自动启停
有
LED 前大灯
有
自动开闭前大灯 有 电动全景天窗
有
双区全独立恒温空调
有
座椅材质 皮质座椅 前排加热座椅 有 电动腰靠 有 语音车载连接系统 有 环绕式高保真喇叭(个) 8 智能无钥匙进入系统+无钥匙动力启动系统 有 电子手刹 有 方向盘集成式换挡拨片 有 自动防炫目内后视镜 有 我的智能钥匙 有 ABS+EBD+ESC+TCS
有
EBA+RSC+BLD+HSA
有
定速巡航功能
有
胎压监测
有
紧急救援呼叫服务 有 前座正面/侧面安全气囊 有 侧安全气帘/驾驶员膝部安全气囊 有 后泊车雷达
有
倒车影像系统
有
儿童座椅接口 有 二 、商务要求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交付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运输、搬运、安装、调试、检测、税金及售后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中标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中标后价格不作调整,车辆必须为全新车辆。
2.供应商应承诺其总报价包含报价车辆的车身标识涂装式样制作费用。
(三)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三年或 10 万公里(开票时间或公里数先到为准),质保期内(由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均在保修范围内,供应商完全免费提供保修服务),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响应,维修工程师在接到故障报告后 4 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修理和更换零件并排除故障,并承担修理调换的包括但不限于零件、工时费在内一切费用,提供 24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车辆年检的相关服务,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保修期外,供应商提供终生的维修服务,且相关配件及人工费用低于平均市场价格。
2.供应商应承诺在采购人所在地为采购车辆顺利完成上户。(提供承诺函)
★ (四)付款方式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95%,剩余 5%待质保期满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全额无息退还。
★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 10%,采购合同签订前,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六)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参数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将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七)质量认证
1.提供所投产品车辆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首页及所在页截图加盖公章。
2.需提供整车国家强制 3C 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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