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自评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24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实训自评室”管理规定
实训自评室是教师独立完成教学视频现场录制、回放、查找问题、自我训练、提高课堂教学技能的专门场所。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实训环境,获得良好的训练效果,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室是专门用于教学技能训练的教室,未经特别许可,一般不作其他用途。
二、需使用本教室的部门或教师,应提前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由中心统一安排,以保证教学有序开展。
三、在使用实训自评室前,由管理员负责对使用者进行设备操作指导。使用过程中若设备出现异常,应及时向管理员咨询,以免损坏设备。
四、使用时,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范。不得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得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搬移室内桌椅。
五、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因违规操作或擅自处理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自用数据与信息请自行妥善保存,避免造成损失;如需拷贝视频文件,需报管理员批准,由管理员统一拷贝;若使用自备的移动储存设备拷贝,要提前做好病毒清理。
七、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与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填写《实训自评室使用登记簿》。如因交接工作不善而出现问题,将追究过错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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