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年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通知(1)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 工作总结 点击:
关于开展 0 2020 年全国人大代表 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位全国人大代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和 2020 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现就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的代表专题调研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密切代表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定信心、凝心聚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调研选题
代表专题调研题目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总结疫情防控斗争经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短板问题;二是要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实现今年目标任务积极发挥作用;三是要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 2020 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的安排,把代表开展专题调研与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四是要针对全省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民主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提早准备,选精选实专题调研题目。
省人大常委会将确定 1-2 个重点题目,直接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可确定 1-2 个重点题目,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市州确需联合组后代表 旳 行政区域开展专题 调 研的,应将共同商定的调研题目和方案事先报省人大 t 委会同意。
三、组织工作
(一)今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以省人大常委会直接组织和委托市州代表小组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由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组织。省直单位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的调研。
(二)组织代表跨行政区域开展专题调研的,要重点围绕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涉及的重大问题,结合地方实际和代表意愿,提前统筹协调,控制人数规模,合理规划时间、地点,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调研安排过于集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地方负担和社会影响。
四、时间步骤 专题调研从 7 月初开始,到 10 月底结束。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一)7 月,各单位要及时启动部署专题调研工作,认真总结成立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任组长的专题调研领导小组和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负责的协调小组等好做法,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为各调研小组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提前请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和信息,组织代表学习了解专题调研相关的政策、精神、背景和要求等,充分做好征求意见、调研选题等各项准备工作"需要擞请省直有关单位参与调研
的,造提前函告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由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统筹协调省直相关单位参加。
(二)认真围绕调研题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调研目的、方式、步骤,保证调研活动有序进行。在调研方案确定和调研准备过程中,积极听取小组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协助小组负责人准备好调研提纲。提早将调研安排通报代表,方便代表安排有关工作,积极参加调研活动。专题调研题目和方案请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三)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地开展实地调研。要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来选定调研单位,注意调研单位的典型性与普遍性的统一,使代表通过调研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能够把真实情况掌握得更多一些,把客观规律认识得更透一些,把解决问题的思路研究得更深一些。要注重调研成果的总结工作,实地调研结束后,及时组织代表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形成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吿和议案建议。
(四)专题调研报告由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对地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转交地方相关单位和部门;对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在调研报告中分类体现,转省人大常 条 会联工委处理.代表通过调研形成的建议,可以闭会期间代表建议
的形式提出,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建议专用信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代表建议通过建议网络平台提交。
(五)省人大常委会直接组织的专题调研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今年的代表专题调研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进行。各地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时,要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灵活确定调研的具体形式,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统筹代表履职活动和本职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沟通,引导代表安排好本人的工作和生活,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参加调研活动,特别注意安排领导干部代表带头 参加调研,进一步提高代表参加率;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在通知代表参加调研活动时,一并通知代表所在单位,依法保障代表参加调研活动的时间和待遇,方便代表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专题调研活动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以及《湖南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0条措施》要求,轻车简从,务实高效,力戒搞形式、走过场,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收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不借机旅游,不增加基
层负担。在调研活动中,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兄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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