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设主题党日多功能活动中心(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4976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 工作计划 点击:
1
建设主题党日多功能活动中心
(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5111112019000173
项目名称:
建设主题党日多功能活动中心(第二次)
采
购
人: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 9 年 年 0 10 月
2
目
录 目
录 ................................................................................................................................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二、总则 .............................................................................................................................. 14 三、磋商文件 ...................................................................................................................... 15 四、响应文件 ...................................................................................................................... 16 五、磋商前准备和磋商程序 .............................................................................................. 21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23 七、磋商纪律要求 .............................................................................................................. 25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6 九、其他 .............................................................................................................................. 26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7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 29 一、磋商函 .......................................................................................................................... 30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 .......................................................................................................... 32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33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34 五、供应商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
........................................................ 35 六、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35 七、 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函 ............................................................................................ 35 八、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35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35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 36 二、售后服务应答表 .......................................................................................................... 37 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38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 39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 40 一、报价函 .......................................................................................................................... 41 二、报价明细表(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42 三、企业规费证复印件 ...................................................................................................... 42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 43
3
五、监狱企业声明函 .......................................................................................................... 44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6 第五章
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48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9 第七章
评审办法 .................................................................................................................. 52 一、 总则 ............................................................................................................................ 52 二、评审方法 ...................................................................................................................... 53 三、评审及磋商程序 .......................................................................................................... 5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66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69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72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72 附件:磋商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 .................................................................................. 90
4
第一章
磋商 邀请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建设主题党日多功能活动中心(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5111112019000173 二、 项目名称:建设主题党日多功能活动中心(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 、 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 六章)
:
五、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10、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自 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在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每包售价:5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
5
七、 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9 2019 年 年 1 10 0 月
2 25 5 日 日 0 13: 00 时- -9 2019 年
1 10 0 月25
日 日 0 13: 30 时(北京时间)。
磋商 时间:9 2019 年 年 1 10 0 月
2 25 5 日 日 0 13: 30 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4 184 号 号 3 3 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乐山市政府采购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 系 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
13668370888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456276
电子邮件:
1206858938@QQ、COM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67.566373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超过预算金额但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半个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谈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参谈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参谈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参谈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参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参谈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参谈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三、参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参谈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参谈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参谈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参谈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政府采购政策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参谈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一、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参谈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监狱企业扶持 1、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企业采购的项目; 2、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参谈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三、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8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和认证证书复印件。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财库〔2019〕18、财库〔2019〕19号)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所投产品品牌、型号附录复印件。
四、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本项目需求内容若涉及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生产产品或企业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五、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 失信参谈供应商管理 (实质性要求)
一、参谈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谈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发售之日的前三年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参谈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打印随本项目所有政府采购档案资料一并保存。
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参谈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参谈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谈供应商参加
9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扣分(/)进行惩戒。
(一)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参谈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参谈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参谈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二)扣分: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参谈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
(三)参谈供应商参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
5 评标情况的公告 所有参谈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乐山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
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2000.00 元。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 10%;(合同中约定)
三、保证金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均可:
(一)参谈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上述票据资料在磋商时当面不密封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且得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认可。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参谈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将上述票据资料当面不密封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科)且得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认可。
(二)参谈供应商以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金 额:12000.00 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交款方式:公对公 银行转账(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10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开 户 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 银行账号:03012100000659522 交款截止时间:
2019 年 10 月 22 日中午 12:0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电话:0833-2456276 收款单位: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参谈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后凭转账单据、介绍信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于2019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采购代理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未满足以上要求的,参谈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处理。
3、备注栏注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5、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和采购人自行协商。
6、 项目因第一次采购失败后,继续采购的,供应商已参加第一次采购且缴纳规定数额的项目保证金的,该项目继续采购时,该供应商的项目保证金顺延至第二次采购,不再重新递交项目保证金。
7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询问与质疑均由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和答复。
2、参谈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的询问与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和答复,询问与质疑的内容需要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请采购人回复后,由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3、参谈供应商的所有询问、质疑以书面形式并现场提交以外的其他形式提出的,不予受理和答复,即便有答复的,答复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除当面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参谈供应商询问、质疑。
5、参与本项目的参谈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参谈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询问、质疑,由此而造成的参谈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各类损失,由参谈供应商自行负责。
11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6、本项目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参谈供应商没有依法进行质疑的事项,直接提起投诉的,不予受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谈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乐山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一个工作日内,请中标参谈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交易组织部
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 184 号 3 楼 成交参谈供应商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由此引发的成交参谈供应商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责。
9 磋商文件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参谈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通过标准 五、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10 响应文件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第三部分 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具体详见第三章。
12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11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实质性要求 )
正本一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一份,采用 U 盘制作,内含响应文件 PDF格式文件一份,WORD 格式文件一份。PDF 格式文件应当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12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 要求)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13 本采购项目实质性指标、主要指标、一般指标
一、实质性指标是指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打“★”符号的指标; 二、主要指标指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打“▲”符号的指标; 三、一般指标是指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没有标注任何符号的指标。
14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乐山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 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 备案。
15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采购人确定中标参谈供应商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参谈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二、参谈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参谈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6 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由本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16500。
2、成交参谈供应商领取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该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交纳的按日支付 1%的违约金(计
13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算标准为:应交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日历天数×1%,逾期日历天数从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乐山政府采购网结果公告之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3、参谈供应商须对此条款进行全面响应承诺,不承诺或承诺不全面的按无效处理。
17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 具体金额标准:20000.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注:1、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2、四川省省外参谈供应商按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
3、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18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 采购人:
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胡老师
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胡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
李刚
负责本采购项目各项具体事务经办工作人员:
杨雪玲、吴欣桧
回避:
1、参谈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参谈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上述人员与参谈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19 为 本 采 购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谈依据采购代理协议内容或采购人书面通知: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谈供应商名单是:无
14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供应商名单 20 本 磋 商 文 件电子文档使用风险告知 本文件采用 wps office 文字编辑软件制作底稿,参谈供应商的阅读、使用本文件电子文档时,请自行注意使用相应的软件,出现阅读、使用风险,由参谈供应商自行负责。
21 为 本 采 购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谈供应商名单 依据采购代理协议内容或采购人书面通知: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谈供应商名单是:无
22 关于进口产品的限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竞标,如有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经过专家论证并公示,取得财政部门报复许可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除外)
23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由参谈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24 答疑会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答疑会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1)
“采购人”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货物”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设施设备等; (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6)“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3 3 、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实质性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了缴纳了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4 4 、费用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6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
16
括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乐山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
8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
17
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货币类型(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参与采购,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联合体协议由 供应商自拟格式 。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18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1 15 5 、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当执行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磋商前,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2)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
19
间不计入退还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磋商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除外)原则上应当左侧胶粘制作装订成一册,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
20
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
响应文件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 5、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内含响应文件 PDF 格式文件一份,Word 格式文件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当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电子文档应当有供应商名称标签。
19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 1 个密封袋内,如 1 个密封袋无法全部密封的,供应商自行分成如干密封袋;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密封袋封面格式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相关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由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不密封直接递交。
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作如下处理:
①现场监督人员对开标异常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交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②所有签到供应商对异常情况记录签字确认,开标会按规定程序继续进行。
20 、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但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复印件、验原件(电子转帐需提供转帐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和代理机构开据的交纳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按此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唱标,响应文件将视为无
21
效投标)。
(4)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磋商前 准备 和磋商 程序
22 、磋商前 准备
(1)磋商前准备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磋商前准备工作。
(2)磋商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磋商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和投标保证金递收据交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和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和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情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和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并在密封性检查表或保证金收据递交表中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磋商前准备工作的正常进行。
(4)磋商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响应文件送至评审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
22
及评审委员会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3 、磋商程序
(1)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2)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3)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和通过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或提交报价文件。
24 、磋商前 准备工作、磋商 过程存档
对磋商前准备工作、磋商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审情况公告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 、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
23
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间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7 7 、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磋商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 28 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服务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4)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
24
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 31 1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成家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