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委巡察工作动部署会上的辅导解读提纲(学校)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 工作计划 点击: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前,校党委印发了《中共XX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刚才,党委副书记XX同志宣读了《关于调整充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和《关于第X轮巡察组成员任命和巡察对象的决定》。等会,党委书记X同志还要作讲话。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学校党委正式印发的几个文件进行解读,对即将启动的校内巡察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一、深刻理解巡察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学校转型发展的需要
校党委在内部探索开展政治巡察,是省委巡视部分高校后作出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是省委教育工委作出的安排部署,是校党委履行职责,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接受省委巡视整改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我校“培养人才、传承文化、转型发展”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学校加强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政治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和制度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创新手段和重要抓手。政治巡察是全面、全覆盖性的政治体检,发挥着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的作用,只有通过政治巡察,才能从本质上、根本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问题,这也是深化我校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二是保障服务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现实需要。从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来看,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逐级衰减的情况是比较明显的,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守规矩,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开展巡察工作,就是立足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倒逼履职尽责,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能仅停留在校级层面上,一定要将责任传导基层神经末梢,避免出现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海面上九级风浪,海底下纹丝不动”问题。三是护航新时代学校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新时代孕育新机遇,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我校围绕“一个目标,四大重点工作,十大专项建设”确定了未来3年发展思路,把我们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集中力量聚焦到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上来,努力创建全国百所应用转型示范高校。校党委在推进学校转型发展中抓落实、抓创新、抓示范、抓拓展。开展政治巡察,就是为这个奋斗目标更好的保驾护航。
我校开展巡察工作是在省教育工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党的教育事业的新要求新部署,也是校党委本着党的教育事业特殊使命,在全面从严治党道路上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聚焦“两个维护”、压实“两个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着力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纠正问题,为推进新时代学校转型发展,创建高水平应用型高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二、切实把握政治巡察的基本要义及主要任务
巡察是深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大把巡视巡察制度专条写入党章,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因此,巡察是全党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既是中央、省委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前教育系统加强党的建设现实需求。巡察前,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基本要义、主要任务。具体讲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巡视巡察的内在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XX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党组)实行巡视制度,省级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市县党委实行巡察制度。因此,在中央和省级以上党委(党组)实行的是巡视制度,在市(厅)级及以下党委(党组)实行的是巡察制度,两者都是同一性质、同一类型、同一内容的政治性工作,其目的、意义、任务等具有一致性和互补性。巡视和巡察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和纪律监督,在指导思想、组织形式、工作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是一致相同的。可以说,巡察就是党委(党组)的巡视,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巡视。这是中央、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统一规范表述。
(二)巡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巡察工作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载体,是与巡视工作形成互补,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网的创新之举,发挥着监督执纪的“前哨”作用。校党委决定探索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实现党内巡视巡察全覆盖。一是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工委的要求。要深入推进市县党委、省直部门和省属高校、国有企业巡察工作,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网。省委专门出台文件,对省直部门、省属高校、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同时,省委教育工委也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对高校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二是接受党的领导。巡察工作是深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我校开展巡察工作是在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领导下,在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的一项工作,不是“拍脑袋”决策,必须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必须接受党委的领导和对党委高度负责。三是巡察必须有章可循。巡察是一项组织性、原则性和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巡察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校党委研究出台的《中共XX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是根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规划》和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巡视工作规划》《巡察实施意见》及《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2018-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反复讨论研究形成的。
(三)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巡察是党内监督的利器,巡察是巡视的延伸,巡察是政治巡察。一是明确任务,精准把脉。巡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查找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上的偏差,重点是检查“四个意识”强不强、贯彻“两个维护”是否坚决、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等情况,对政治偏差进行精准“解剖”、把脉问诊。二是分析问题,抽丝剥茧。针对查找出的政治偏差,从表象问题查处深层次问题,从干部队伍问题查找领导班子问题,从领导班子问题查找主要负责人问题,追根溯源、察深察实存在的根本问题、主要问题及普遍性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画像”。三是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聚焦党的“六大建设”“五个专项”,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政治巡视巡察整改、教育扶贫、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将查找的“偏差”问题对号入座,坚持政治标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着力整治问题“病灶”,清除问题“病根”。
(四)巡察工作的监督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及党的纪律等巡察内容,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监督重点。一是聚焦政治巡察,紧盯“关键少数”抓巡察。“两个维护”是政治巡察的核心内容,紧盯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规、对党忠诚老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学校有关规定、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宗教工作、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理想信念不坚定、责任意识淡漠、纪律观念松弛、宗旨意识蜕化等问题。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抓巡察。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聚焦政治站位不高、履职尽责不力、自身建设不严等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着力发现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履职尽责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吃拿卡要”等问题。三是围绕转型发展抓巡察。将巡察工作与推进学校的转型发展高度融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决策部署及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突出学校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学术评审、教育教学、教育扶贫等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和查处得过且过、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更加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进一步端正办学思路,以政治巡察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全力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四是紧盯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抓巡察。重点是监督检查党的制度落实情况,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比如,落实组织(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当然,在巡察检查过程中,我们也要坚持“两点论”,善于运用辩证思维去看待问题,既要发现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同时还要看到变化和发展。
三、全面熟悉和把握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体检的结果直接影响到被巡察党组织肌体的健康。组织实施巡察,必须有序规范、程序到位、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确保巡察真正达到效果、形成震慑。
(一)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部署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巡察办”),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指导、服务保障巡察工作。二是建立巡察人才库。巡察人才库原则上从我校纪检、党建、组织、宣传、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或专业学院遴选政治素质高、有相应工作经历、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身体健康的党员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动态监管、更新充实。通过全面考察了解,目前,我们遴选了X余人,组建了巡察人才库。三是组建巡察工作组。巡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和其他职位,组长由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巡察专员由副处级党员干部担任,其他成员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合理搭配组合,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巡前准备。在开展巡察工作前,要充分做好各方面准备,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确定巡察对象。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每一轮巡察,由校巡察办根据巡察任务,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统筹兼顾、通盘考虑,提出拟巡察对象建议名单,提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切实做到巡察轮次安排、巡察对象安排、巡察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和实效性。二是组织巡前调研。巡察对象确定后,巡察组应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宣传统战等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采取学习有关文件、研阅工作报告、实地深入调研等多种方式,熟悉掌握拟被巡视党组织和单位的有关情况,做到巡察工作有的放矢、不打乱仗。三是制定巡察方案。坚持标准化和个性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原则,在巡前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在巡察内容上既要统一标准,严格政治要求,又要促进发展,结合实际工作。在巡察方式上,既要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又要符合个性化、灵活性的需要。有针对性的提出巡察要求和任务,着力提高巡察工作水平。四是巡前业务培训。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巡前培训是其规定动作。在每一轮巡察启动前,都要组织巡察组成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相关纪律要求,对巡察工作的程序、方法、步骤等都要培训到位,对巡察组进行严格监管、严格教育、严格要求,做到严谨务实开展巡察工作。
(三)实施巡察。一是巡察方式。巡察方式主要有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巡察“回头看”及巡视整改督察等方式。常规巡察是主要方式,也是常用方式,对巡察对象进行普遍性、全方位巡察;
专项巡察和“点穴式”巡察是根据需要,就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等开展的巡察,循着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巡察“回头看”主要是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开展督促整改;
巡视整改督察主要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二是巡察方法。开展巡察的方法及步骤主要有: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被巡察对象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进行个别谈话;
受理来信、来电、来访;
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向有关知情人询问了解情况;
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召开座谈会;
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
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实地走访了解;
开展专项检查;
遇有特殊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以及《巡视工作条例》《巡察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方法。三是巡察权限。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巡察期间对发现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问题以及突发的带政治性的重大事件;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软弱涣散,严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等问题,巡察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四是巡察程序。提前7个工作日向被巡察单位书面通知巡察工作事项;
进驻被巡察单位通报巡察任务,按照规定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
巡察结束5个工作日内,及时梳理汇总巡察情况,撰写巡察报告和问题反馈意见并经审定后,及时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同时,由校巡察办将巡察情况书面报告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办及校党委。
(四)后续工作。巡察后续工作是形成巡察震慑、发挥巡察作用的关键环节。一是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应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校巡察办。整改落实等情况应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监督。二是问题线索处置。经校党委研究审定后,对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
其他问题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三是巡察结果运用。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被巡察分党委(党总支)、职能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及干部考核评价、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时,应当注重巡察工作组的意见。涉及省委、校党委管理干部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校党委反馈。
四、落细落实巡察工作计划安排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没有特殊。根据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校党委根据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了《巡察工作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探索开展巡察工作,着力实现巡察全覆盖。一是合理安排巡察任务。第X轮巡察时间初步安排在动员会后就启动,巡察对象刚才已经作了明确(XX),其余巡察的具体时间安排和巡察对象根据工作任务再研究确定。二是综合运用巡察方式。根据巡察任务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多种巡察方式开展巡察。对各分党委(党总支)、职能部门开展普遍性常规巡察。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开展专项巡察或“点穴式”巡察。对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过的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按30%以上的比例开展巡察“回头看”,发挥常态化震慑效应,同时积极探索交叉巡察等方式,解决巡察工作的“不愿”“不敢”等问题。三是全面配合校内巡察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职能部门要切实对标对表、看齐向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出台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准备接受校内巡察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促进“肌体”的健康成长。
五、积极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
为促使巡察工作普遍开展、平衡推进,根据《实施办法》积极探索、推动建立巡察联动机制。一是健全上下联动的领导机制。畅通上下沟通渠道,实行学校党委巡察机构向省委教育工委巡察机构报备巡察工作计划(规划)、报告工作等制度,同时争取其对我校党委巡察工作的业务指导,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信息对等。探索建立巡察工作约谈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巡察责任、传递巡察压力。二是创新“校厅联动”的工作机制。校党委巡察工作要创新与省委教育工委联动机制。即:校党委可根据需要,主动协调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机构对我校二级机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进行专项巡察,实现“需求——巡察”联动;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在对我校有关二级机构进行专项巡察的同时,校党委巡察机构要相应延伸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部门开展巡察,实现“延伸—巡察”联动;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在对我校有关二级机构进行专项巡察并反馈意见后,校党委要在其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及时安排巡察整改专项督察,实现“巡察——整改”联动。三是探索部门互动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巡前、巡中、巡后协作联动机制。即:在巡前向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多方面征求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做好巡前准备;
在巡中针对可疑问题线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配合调查核实;
巡后,及时与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研判论证,核实有关问题。积极构建优势互补、同向发力的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四是逐步建立可供参考的信息系统。通过巡察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建立情况明、数据准、可分析的巡察数据管理系统,对基础数据进行分析汇总、筛查处理,抓紧抓密监督“数据铁笼”,不断增强巡察工作及其成果运用、督察督办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六、突出坚持政治巡察高标准严要求
为推进政治巡察深入实施,确保巡察责任落实、任务完成,必须坚持政治标准,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切实体现巡察的政治性、严谨性和规范性。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责任。被巡察对象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判断力,勇于承担政治巡察责任,主动作为、主动担当,认真贯彻习近平巡视巡察工作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参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巡察工作制度文件,对标对表、向上看齐,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政治责任切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着力推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见底见效。二要深化政治认识,主动融入巡察。巡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转型、促进发展,一些被巡察对象不愿被发现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敢担当、不愿揭短、不敢亮丑,最终问题越来越严重。今天会议后,希望被巡察对象要正确看待和理解政治巡察是政治体检、治病救人、保护大多数的深刻内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主动融入和配合政治巡察,勇于发现、解决、处理自身存在的问题。三要强化纪律规矩,圆满完成任务。巡察干部要带头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严格遵守巡察干部“十不准”,加强请示报告,不随便表态、不随意决策,不当“两面人”、不搞“灯下黑”,在巡察中切实做到不跑风漏气、不通风报信、不阳奉阴违,自觉提高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用实际行动践行政治巡察的高标准严要求。
同志们,巡察是政治责任。做好巡察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校党委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是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忠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省委严管厚爱要求的具体表现,最终目的是形成规范、形成自觉、形成好习惯,关爱干部成长,推动工作发展。各分党委(党总支)、职能部门及其班子成员务必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和看待学校探索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贯彻“两个维护”,切实转变“巡察工作碍事”“巡察工作添乱”的错误思想,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校党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勇于开拓创新,自觉担当重任,从内心深处真正参与巡察、接受巡察,从行动上积极配合巡察,确保我校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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