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25 来源: 工作计划 点击:

 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3 3 篇

 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11、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

 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建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履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唆使精神,牢牢掌控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保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___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 1 致。

 2.党(工)委书记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身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身抓。

 3.区委宣扬部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一年集中学习很多于 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干内容的学习每一年很多于 1 次。

 4.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 1 领导,构成党委统 1 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调和、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5.兼顾调和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保护意识形态安全。

 6.依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前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区委宣扬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行。不得约请政治偏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7.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乎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8.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份子交换,做好学

 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展开常常性访问、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约请座谈等情势,不断拓展同知识份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2、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根据《东昌区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0 项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1.依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区各级党(工)委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 1 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乎识形态工作第 1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2.党(工)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调和指点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3.党(工)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1 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4.全区各级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东昌区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0 项规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1 同部署、1 同落实、1 同检查、1 同考核。

 5.全区各级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照“10 要 10 不准”有关要求,进 1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

 语权。

 3、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区委宣扬部门、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实行。区相干部门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调和、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4、意识形态报告制度 ?

 1.全区各级党(工)委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区委专题汇报,区委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

 2.区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区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3.全区各级党(工)委应及时向区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意识形态督查制度 ?

 1.每一年由区委办公室、区委宣扬部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联合展开 1 次专题督查。

 2.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区委分管领导、区委宣扬部负责同志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和单位的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约谈。

 4.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考核评价工作由绩效考核部门会同宣扬部门共同实行。

 6、阵地建设管理制度 ?

 1.全区各级党(工)委建立健全平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区委宣扬部负责东昌广播电视等媒体阵地,其他各党(工)委要对辖区或本系统内各类社科机构、思想文化社团加强管理引导,对其由于工作缘由自办的微信定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区委宣扬部报备,自觉接受区委全媒体的统 1 管理调度。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区内小学及区委党校的师生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进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换活动、学术交换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周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7、意识形态责任清查制度

 严格清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束缚”,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致使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干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形之 1,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区纪委追究责任(1 般干部职工参照履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然检讨或公然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解雇。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能够同时使用。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扬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展开不力的; ?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工)委书记没有站在第1 线、没有带头与毛病观点和毛病偏向作斗争的; ?

 (3)管辖范围内产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发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然发表背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毛病导向的; ?

 (7)管辖范围内公然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乎识形态方面有严重毛病导向的; ?

 (8)管辖范围内举行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然发表背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

 (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卑劣影响,侵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

 (13)其他未能切实实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2 委属各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进 1 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催促检查。经研究制定《金湖县经信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希对比目标做好各项工作。

 1、积极参与构建大宣扬格局(30 分) ?

 考核内容:

 1、切实担当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5 分); ?

 2、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4 分); ?

 3、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5 分); ?

 4、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 分); ?

 5、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展开工作时斟酌对社会宣扬思想文化的影响,斟酌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5 分); ?

 6、认真落实其实不断完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6 分); ?

 2、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70 分) ?

 考核内容:

 (1)用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

 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众。(25 分) ?

 1、制定党委年度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体学习计划,集体学习研讨时间每一年很多于 12 天,每一个季度原则上很多于 1 次,建立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调查研究、学习通报、学习考核等制度(10 分); ?

 2、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深入学习党的108 届 3 中、4 中全会精神、___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 1 系列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列为党委中心组和班子集中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3 分); ?

 3、深入展开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扬教育(2 分); ?

 4、制定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计划,组织展开“3 读”活动(2分); ?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社会热门问题引导,疏导好社会情绪(2 分); ?

 6、党委每半年听取 1 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题汇报,并对重要情况进行通报,了解掌握干部大众思想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3 分); ?

 7、建立健全情势政策教育制度,广泛展开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世情、党情、国情等情势政策教育(3 分)。

 (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热门难点论引导(25分) ?

 1、对本系统本部门所有宣扬思想文化阵地做到可管控,确保对舆论导向的有效调控(3 分); ?

 2、及时向宣扬部门提供报导线索,配合做好重大主题宣扬的策

 划、组织采访等工作(4 分); ?

 3、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部门的宣扬工作,着力宣扬好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逾越发展的新做法、新成果、新经验(4 分); ?

 4、重视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网络评论和舆论引导任务(4 分); ?

 5、遵照县委的宣扬工作纪律和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守自己的院,不给毛病思想、消极负面信息提供传播渠道(4 分); ?

 7、重视舆情信息工作,将舆情信息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健全舆情报送机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展开舆情信息工作(3分); ?

 8、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3 分)。

 (3)切实推动思想道德建设,展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 分) ?

 1、积极推动本单位(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展开,积极展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6 分); ?

 2、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建立道德讲堂,认真组织展开多种情势的道德实践活动,对下属企业技术人员知识份子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年度文明单位展开活动很多于 4 次,其他单位展开活动很多于 2次,提高本单位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6分); ?

 3、积极组织动员和支持本单位干部职工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常常性展开志愿服务活动(4 分); ?

 4、此考核与经济建设考核同部署同落实(4 分)。

 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 3 第 104 条党委要在每一年年底前对上年度党内幕况通报和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委工作总结大会上向

 全部党员通报。第 105 条本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有权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如应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 1 级党组织反应。

 为进 1 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的具体要求,创新和完善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动,使责任追究有依可循,切实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现结合我社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1、通报、报告的内容和范围 ?

 1、大兴安岭地区的重要唆使、新林区和镇(场)会议精神,根据需要可向全社区的党员干部通报; ?

 2、本镇作出的决议、决定,1 般向全处党员干部通报,根据需要,还应向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通报; ?

 3、班子肯定的事关全处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应在1 定范围通报或处党员通报; ?

 4、在本社区范围内产生的重大突发群体事件、安全事故、紧急火灾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上报镇党组,和某 1 阶段大众关注的问题也应以适当方式上报。

 5、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在公务活动中收受了难以谢绝而按规定应当上交的礼品及处理结果;其配偶、子女从商和在外资企业、驻境内机构担负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在国(境)外活动情况;修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等情况的报告,按地委组织部文件规定履行。

 6、领导干部外出要按规定请示报告。

 2、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

 原则上按轻重缓急、逐级报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要求进行。

 3、报告的情势和时限

 凡属应报告的重要情况,1 般应提早 5 天以书面情势报告。接到报告后 1 般应在 5 个工作日之内作出答复。属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灾情、疫情和其他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报告时限不超过 1 小时。特殊情况,最迟不能迟于事件产生后 2 小时。

 领导干部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离开本省或本市(家属在外地节假日回家除外),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时间在 1 天的,应事前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 3 天以上的,应提早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国(境)的,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境)条件前 3 天以上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示报告并经批准同意。

 4、监督与责任 ?

 对重要情况应报告而瞒报、谎报、漏报、缓报的;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应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外出不请示报告的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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