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奚:学术发展史视野下的先秦黄老之学
发布时间:2020-06-22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内容提要】黄老之学在理论结构上具有超越于百家学说之上的优势,这一优势来自于对百家之学特别是道、法、儒这三个最主要学派的基本理念的成功整合。黄老之学一改早期道家疏离政治的态度,转而积极地接近政治权力,并用道家哲理论证法治的主张,谋求富国强兵之道,在现实政治的领域为道家学派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黄老之学调和儒法,尝试在法治的框架下容纳儒家关于礼治和道德教化的思想,为荀学的形成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理论准备和思想经验。
【关键词】黄老之学 学术史 道法结合 调和儒法
黄老之学是道家学派在战国时期出现的一个分支,它肇始黄帝,本宗老子,以热衷于探讨治国之道的鲜明特色而有别于约略同时出现的以庄子为代表的另一个道家分支。笔者曾撰《先秦黄老思潮源流述要》一文[1],对先秦黄老之学的渊源、兴起、学术特征、代表人物与著作、主要思想内容等进行了扼要的叙述。本文拟在此基础上,着重从学术发展史的视角,讨论先秦黄老之学的理论价值,揭示其对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发展的贡献。
一、黄老之学兴起的学术文化背景
一般认为,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发展的黄金时期,其主要标志就是百家争鸣。如果我们更为具体细致地考察还会看到,古代思想文化在那一个大的时期的发展并不是均衡的,而是越到后来发展越快。从春秋后期开始,中国古代的思想文化进入了一个大创造的时代,其标志就是出现了老子、孔子、墨子这三位伟大的思想家和他们创立的学派。然而,从春秋后期到战国前期,学派的数目还不多,各学派尚处于独立发展的时期,由于地域的阻隔和交通的不便,各学派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交流很少,为数不多的争论也主要发生在学派的内部,因而学术思想的发展并不很快,严格意义上的百家争鸣尚未开始。到了战国中期,列国之间的政治军事竞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富国强兵成为各国诸侯的惟一愿望,治国之道遂成为时君世主们最迫切的需要和最感兴趣的话题。在这样的时代要求推动下,思想家们加快了理论创造的步伐,古代思想文化的发展随之进入了一个加速度发展的百家争鸣时期。
促成战国中期学术思想大繁荣的因素很多,除了列国之间政治军事竞争的加剧之外,还有经济、思想文化等诸多方面。笔者于此要特别强调的,是公元前4 世纪中叶齐国稷下学宫的创立。众所周知,学术思想的繁荣和发展离不开各种思想之间的交流和互相影响、互相促进,战国中期以前学术思想的发展之所以不够快,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缺少彼此交流的条件。具体地说,就是缺少一个能够让学者们经常会聚在一起,便于互相交流切磋争辩的固定场所。稷下学宫的创立和长期存在,为学术思想的发展搭建了一个平台,极大地方便了学者们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交流,这就为古代学术思想的繁荣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稷下学宫汇聚了来自列国的学者,容纳了当时几乎所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迅速成为了列国的学术文化中心。在稷下学术的推动下,战国中后期的学术思想迅速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如果把从儒、道两家的始创到稷下学宫的建立这一百多年的学术思想发展状况同稷下时期的一百多年加以对照,我们就不难看到,无论是学者的数量,学派和著作的多寡,还是讨论问题的深度和广度,这两个时期都有相当大的差距。这种情况表明,先秦时期的学术思想不是等速发展的,稷下时期是一个加速度发展或飞跃发展的时期。可以说,进入稷下时期,严格意义的百家争鸣才真正开始。稷下学宫是百家争鸣的主要场所,百家争鸣主要就是在稷下学宫中进行的,正如余英时先生所说:“先秦所谓‘百家争鸣’的时代主要是和稷下时代相重叠的。”[2]在稷下百家争鸣的学术环境中,各家学说一方面进行着激烈的争鸣,另一方面又在争鸣中互相吸取、互相渗透、互相贯通,在很多问题的看法上逐步形成了共识,学术思想的发展逐渐呈现出交融、趋同、综合的趋势,从而产生了一些新的理论、新的流派。例如,黄老之学、荀子之学、精气理论、阴阳五行学说等,都是学术思想综合创新的结果。在这些综合创新的学说理论中,黄老之学作为那一时期最重要的一个学术思潮,对当时学术思想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持续性的影响,堪称真正的显学。
《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列举了一批“学黄老道德之术”的思想家,如慎到、田骈、接子、环渊等人,他们都是战国中期著名的稷下先生。对于“皆学黄老道德之术”一语,需要结合当时学术思想发展的状况加以准确地理解,而不可望文生义,简单地理解为先有一个现成
的黄老之学,慎到等人皆学之而成名。著名学者蒙文通先生对此曾有过专门论述,他说:“是稷下各派学者集合(或融合) 而形成了黄老一派, ⋯⋯不是黄老之学在先,而是百家融为黄老, ⋯⋯黄老之学是由各种学派渐趋接近的结果。”[3] 此言极是。笔者在这里所要强调和辨析的是:第一,黄老之学是在战国中期百家之学经过充分的交流争鸣,学术思想的发展逐渐呈现出交融、趋同、综合的趋势的学术条件下才得以形成的,离开了战国学术思想发展的这一趋势,蒙文通先生所说的“各种学派渐趋接近”就是不可能的。第二,“百家融为黄老”,具体就表现为战国中期的慎到、田骈、尹文等人的学说和大约同时的《管子》以及晚近出土的《黄帝四经》中的黄老思想,离开了这些具体的黄老思想和黄老作品,所谓黄老之学也就无从谈起。第三,对蒙文通先生的“百家融为黄老”的判断,亦不应狭隘地理解,因为黄老之学固然是百家相融的产物,但百家相融的结果也不是仅产生了黄老一家,例如,荀子的学说也是百家相融的典型形态。第四,虽然诚如蒙文通先生所指出的:“黄老之学是由各种学派渐趋接近的结果,而不是由一个道家杂取各家学说而后形成的”,但道家学说对于黄老之学的形成及其学派归属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否则这一流派也不可能冠之以黄老之名。
二、黄老与百家之学
战国中后期,百家争鸣进入了高潮。这一时期的学术思想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特点:其一是标新立异,流派繁多,如《汉书•艺文志》所言:“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舍此便没有百家争鸣的辉煌。其二是互相吸取,交融综合,《汉书•艺文志》称之为“舍短取长,以通万方之略”,这是战国学术思想发展的大趋势和必然归宿。黄老之学是这一时期出现的最重要的学术思潮,蒙文通先生曾有这样的概括:“百家盛于战国,但后来却是黄老独盛,压倒百家。”[4] 笔者对此的理解是,所谓黄老“压倒百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该学派声势浩大,著名学者众多,著作也最多;二是该学派在理论结构上具有超越于百家学说之上的明显优势。而这一优势的获得,正是来自于对百家之学特别是道、法、儒这三个最主要学派的基本理念的成功整合。
黄老之学对道家思想的整合,主要是对道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道论为春秋后期老子所创,是黄老之学的哲学基础,也是黄老之学归属于道家学派的理论依据。到了战国中期百家争鸣的时代,道论以其深奥的哲理为百家所喜闻乐道。除了道家的另一分支庄子的学说外,阐发道论最有力的莫过于黄老之学。庄子是道家中的隐逸派,其学说在当时鲜为人知,而黄老之学却活跃于百家之林,对“道”的阐发使其在争鸣中拥有了理论的深度和高度上的优势。事实上,道家在战国中后期的流行,黄老之学的推动作用并不亚于庄子一派《, 黄帝四经》《管子》、慎到、田骈、尹文、《 冠子》《文子》等黄老人物和著作无不以高深的道论为当世所推重。黄老之学发挥老子的道论,而比老子更为注重“道”的实际应用,强调作为最高本体和法则的“道”对社会政治与人生的决定作用和指导意义。这一不同,诚如陈鼓应先生所说:“‘道’的向社会性倾斜,是黄老学派对老子思想的一种发展,也是黄老道家的一大特点。”[5]由于有了道论作哲学基础,比起那些直接了当地谈论社会政治与人生的学说来,黄老之学就显示出较强的理论性,从而流行于世。
关于道论,《黄帝四经》中的《道原》,《管子》中的《内业》《心术》等四篇《, 尹文子》《 冠子》《文子》等道家黄老作品都有较为集中的阐论,主要是发挥老子的道论,阐发“道”的形上意义,强调作为最高本体的“道”对于自然、社会政治和人生的决定意义和指导作用。虽然从整体的理论水平来看,黄老之学的道论并没有达到老子的理论高度,但在道论在现实中的应用和理论内容的扩展方面,却表现出更为自觉的倾向,取得了重要的突破。例如,人性理论是黄老之学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其政治主张的理论依据之一,黄老之学对于人性的基本判断,是认为人皆有自私自利、趋利避害的自然本性,慎到、田骈、尹文、《管子》等皆持此种观点。这在当时是一种很普遍的看法,法家也持这样的主张,黄老学者的卓异之处在于,他们将人的这一自然本性同“道”联系起来,由“因天道”推导出“因人情”,从天道的高度论证了“因人情”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由此论证其政治主张,就显得很有理论深度。再如,精气理论也是黄老之学对道论的一个重要发展《, 管子》的《内业》、《心术》等篇提出了精气论,以气论道、以气论心,丰富和发展了道论、气论和古代的心性论,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政论是中国古代学术最为关注的内容,在战国百家争鸣时期尤其是这样。所谓“百家殊业, 皆务为治”, [6]“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 此务为治者也”, [7]都是对中国古代学术的这一基本精神和特征的准确概括。探讨治国安邦之道,寻求富国强兵之术,也是黄老之学的宗旨和最终目标。黄老之学对政论的热衷和阐发,对道家学派的演变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此开辟了道家学说在战国时期的发展新方向,并同庄子、列子、杨朱等人的隐逸派道家分道扬镳。以庄子为代表的一批道家学者有感于世道污浊,他们继承和发展了老子哲学中对政治权力的疏离感和社会批判意识,将道家引向了隐逸的方向和对个体独立性以及精神自由的追求,这一派道家在后世被认为是继承了老子思想的精髓而成为道家的正宗。然而在战国时期,这一派道家事实上并不被人们所熟知和看好,其社会影响力远不能与黄老之学相比肩。黄老之学发展了老子学说中重视政治技巧的思想倾向,转而向政治权力的中心靠拢,将老子思想运用于治国之术的探索,专心谋求富国强兵之道。有学者在论述黄老之学对于道家学派的历史意义时指出:黄老之学的诞生,“是道家由反权威主义向新权威主义的转变,从而实现了由在野的学术向在朝的学术的转变。”[8]在笔者看来,在对待权威的问题上,老子学说具有两面性,其后继者可以由此朝相反的方向加以发展,因而还不能看作是典型的反权威主义。真正典型的反权威主义并与黄老学构成鲜明对照的,是庄子所代表的隐逸派道家。战国时期,道家的庄学与黄老学可谓双峰并峙,相映生辉,对后世的思想文化和历史发展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黄老之学的政论,其基本主张是以法治国。众所周知,以法治国是法家的基本主张,并由此而与主张以礼治国的儒家相对立。那么,同样是主张以法治国,黄老道家和法家有什么不同呢? 笔者认为,两者的区别有二:其一,法家的法治主张较为严苛,专任严刑峻法,黄老之学的法治主张则较为温和。形成这一差异的原因,在于黄老之学对儒家思想的吸收,对此本文留待后面讨论。其二,黄老之学的法治主张有较强的哲理性,而法家的法治主张则缺乏理论深度。形成这一差异的原因就在于,黄老之学的法治主张是以道论为哲学基础的,而法家则对道论之类的抽象理论问题不感兴趣。道法结合是黄老之学的一个重要学术特征,一批崇尚法治并欣赏道家思想的学者们发现,传统的道家学说虽然排斥法治,但其中崇尚自然、顺应天道、因任人的本性、反对人为干预等思想却可以用来作为变法的理论依据,论证实行法治的合理性、必然性和可行性。由于找到了道法结合、以道论法这条新路,从而使得法治的主张在黄老之学那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理论深度,从“道”的高度为实行法治作了哲学论证,避免了法家
那种疏于理论、缺乏论证的刀笔式的缺陷;同时也一改早期道家对政治权威的疏离感和排斥法治的传统主张,使其在现实的社会政治领域具有了更大的施展空间和更高的实用价值。
对其他学派的思想学说是排斥还是吸取,是黄老之学同法家的政治理论的另一个重要区别。以《商君书》为代表的法家学派认为只有种粮和打仗才是对国家有用的,他们将其他学派的思想主张斥之为“六虱”、“八害”、“十二害”之列,(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采取一概排斥的态度。黄老之学则在道、法结合的基础上对其他各家学说兼收并蓄,形成了一个集各家之长的开放的思想体系。在黄老之学的奠基之作《黄帝四经》中,此种理论倾向已初步具备,儒家、墨家、名家、阴阳家的思想在该书中都有所表现。后来的黄老学者们循此路向进一步发展,《慎子》《尹文子》《文子》《管子》等黄老著作对百家之学都有更多的吸收。
在黄老之学活跃的战国中后期,各主要学派也都在互相影响和吸取,但都是以本学派的理论为本位来吸收某一家的思想。黄老之学则与众不同,所有学派的思想精华都是其吸收的对象,因此才拥有了综合百家的理论优势。构成黄老之学的所有理论内容,单独看都来自原有的各家学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独创性的内容,但这些来自各家各派的思想理论一旦组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便显露出综合性的优势,非任何一家学派所能相比。
在黄老之学道法结合基础上吸取的各家学说中,儒家所占的比重最大,对于黄老学理论体系的构建最重要,对中国古代学术思想的历史影响也最为深远。儒、法两家的学说是古人治理国家的两种基本思路,儒家主张“为国以礼”, [9]注重道德教化,法家则主张“以法治国”, [10]注重刑赏二柄。显然,礼治与法治各有其不可替代的功用,它们都是治理国家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本可以联手并用。可惜的是,早期的儒家和法家在此问题上各执一端,形同水火,没能将此两种基本的治国理念加以有效的优化整合。黄老之学最早意识到礼治和法治并不是截然排斥的,而是可以相容并用的,遂开始了调和儒法的理论尝试,开始在法治的框架下容纳儒家的礼治和道德教化的思想。黄老之学的调和儒法,可能与其注重对阴与阳、刑与德的辩证关系的认识与阐发这一传统有关。早在春秋晚期,黄老之学的先驱人物计然与范蠡就对阴阳刑德有过深刻的认识和灵活的运用《, 黄帝四经》《管子》等黄老代表著作都对此有所深化。这一传统使得黄老学者较早地发现和思考了儒法结合的可能性问题,此后,所有的黄老学者都致力于调和儒法的理论工作。不过应当指出的是,调和儒法在黄老之学那里还只是一种理论尝试,并没有形成系统而成熟的理论。礼治与法治的联手,形成优势互补的治国模式理论,是直到统一大帝国出现的前夜才由荀子最终完成的。不过,荀子的这一理论成就,无疑是在广泛吸取黄老之学的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取得的,离开了黄老之学调和儒法的长期探索,就没有荀子关于礼法互补的成熟理论。这里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黄老之学的调和儒法,是以法治主张为本位来吸收儒家思想作为补充,而荀子的礼法互补则是礼主刑辅,以礼治为本位而以法治为辅翼,不可混为一谈。
三、先秦黄老学的思想史意义
黄老之学作为战国中后期最重要的学术思潮,对中国古代的学术思想发展史有很多重要的理论贡献。本文第二部分在讨论黄老学同百家之学在思想理论上的内在联系时,事实上已对此有所涉及,兹再从学术发展史的视角,对此问题作一集中的概要叙述。
从学术发展史的视角来看,黄老之学的思想价值首先就在于它对道家学派的理论贡献。黄老之学对道家理论的贡献主要有两点,一是对道家学派发展方向的开拓,一是对道家学说理论内容的扩展和深化。兹分述如下:
在“天下大争”的战国时代,老子开创的道家学派面临着如何适应社会变革的重大课题。道家深刻的哲理和灵活的辩证法为百家之学所称道,俨然成为当时
思想界的“公共资源”;以庄子为代表的具有隐逸倾向的一批道家学者则远离了寻求政治体制改革和富国强兵之道的社会主潮,把道家引向了对现实和传统的批判以及探索人的心灵自由和精神超越的方向。而无论是充当思想界的“公共资源”还是像庄子那样拒不与政治权力合作,都不能使道家很好地顺应时代变革的需要,道家需要创新,探索出新的发展方向。黄老之学就是这一理论创新的成果,它改变了早期道家疏离政治的一贯态度,转而积极地接近政治权力,并援法入道,引进了时代急需的法治观念,将道家和法家的基本理念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用道家哲理论证法治的主张。“道法结合”是黄老之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创造,它走出了一条道家学说如何适应天下大争局面的新路,避免了道家学派被边缘化的危险,在现实政治的领域为道家学派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由于对道论的注重,同道论相关或基于道论的若干形而上的理论问题也因之受到黄老学者的重视而被提出,对这些抽象的理论问题的阐发不仅同道论一起构成了黄老之学的思想基础,同时也深化了道论,丰富了道家的哲学内涵。黄老之学在这方面有很多重要的理论贡献,例如对“时变”的认识和把握,对“因循”的理解和运用,关于天道环周的思想,关于阴阳消长的理论,对于动静、盈虚的探讨,以及精气论的提出等等,这些都是早期道家的理论中所没有的新内容。这些理论问题的提出和阐发及其在社会实践中的运用,可以说都是黄老之学的特色理论,在战国中后期的思想界很流行,对后世中国传统学术思想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黄老之学的另一个重要的思想价值在于它对百家之学的融汇综合。战国中后期,百家学说在争鸣中增进了交流和了解,各家各派的优点已表现得很充分,逐渐为大家所首肯和吸取,缺点也已充分显露,为大家所诟病和规避。如何充分利用百家之学的思想成果,“舍短取长,以通万方之略”,为即将出现的统一大帝国提供最佳的治国方略,就成为思想家们共同关注的时代课题和学术思想发展的大趋势。与很多学派不同,黄老之学没有自觉的学派意识和门户壁垒之见,它发挥了老子思想“有容乃大”的精神,以道家学说为理论基础,以道、法两家的基本理念为主体构架,大胆地吸收各家各派的思想成果,终于探索出一条“道法结合,兼采百家”的全新发展方向。其“道法结合”的政治主张紧扣着社会发展变化的脉搏,适应了列国富国强兵、变法图强的迫切要求,最为符合时代的需要;其“兼采百家”的学术取向则汇聚了各家学说的理论优长,规避了各家学说的偏蔽,最为符合学术思想自身发展的规律和战国中后期学术思想的走势,从而引领了战国学术发展的潮流,成为那一时代真正的显学。黄老之学对百家之学的融汇综合,有力地推动了各个学术流派的分化与交融,使百家争鸣迅速地达到了高潮。
在容纳到“道法结合”理论框架中的各家学说中,儒家的礼治学说和重视道德教化的思想对于黄老之学具有最重要的意义。调和儒法是黄老之学区别于法家学派的一个关键。法家学派只相信严刑峻法对于治理国家的有效性,否认道德教化的功用。黄老之学熔儒法两家的治国理念于一炉,这对于儒法两家的基本理念都是很大的冲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由于吸收了儒家的礼治思想和重视道德教化的主张,黄老的法治主张同传统的法家相比就显得比较温和,不再专恃严刑峻法,不再那么阴森恐怖,比较易于被人接受。而在法治的框架下容纳了礼治和道德教化,也使得儒家的学说有了国家的力量和制度作保障,不再那样软弱无力。这样的学说,为未来的统一大帝国提供了一种十分适用的政治模式理论。黄老之学的政治构想虽然在战国时代没有来得及为列国统治者付诸治国实践,但却在汉初一度成为治国的指导思想,造就了著名的文景之治。黄老之学也一度被奉为官方哲学,主导了西汉前期的思想界,再度成为盛极一时的显学。
黄老之学的理论成就对于集先秦学术思想之大成的荀子学说具有重要的意义。荀子是稷下学宫中最后一位大师,他的学说代表了百家争鸣时代的最高学术成就。通常所说的荀子集百家学说之大成,事实上就是集稷下学术之大成,这中间,黄老之学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荀子就是通过黄老之学的中介来吸取和总结百家之学的。荀子学说中的每一个重要部分,都渗透着黄老之学的影响,例如其人性理论、礼法结合的政治模式理论、天人关系论、形名学说以及认识方法论等莫不如此。可以说,黄老之学为荀学的形成做了必不可少的理论准备,离开了黄老之学对百家学术的融汇综合,就不会有荀子之学。
最后要指出的是,如果对中国古代的学术文化作一宏观的审视,则应承认,黄老之学对道家学派发展方向的开拓,使其接近政治权力,此亦具有负面的作用。老子的学说同政治权力之间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从而保留了对现实政治进行批评的权力,以庄子为代表的隐逸派道家拒不与当权者合作,所以才能够成为社会批判意识的主要承担者。而黄老之学的出现,则将道家学派引向了同政治权力密切合作之途,并因之丧失了社会批判的意识和能力。先秦时期的各家学说,其理论的重心无不在社会政治的领域,具有参与并指导政治的强烈的自觉意识,这既是中国古代学术的优点,同时也是其缺点所在。这一自觉意识在历史上不断地强化,使得中国的学术思想自古以来就存在着两个重大的弊病:其一是过于讲求政治上的实用性,乃至一切对于治理国家无直接效用的学说理论都往往被视为无用之“虚言”、“浮学”,纯学术研究和科学思想被轻视而缺少发展的机会;其二是学术思想过于依附于政治,缺乏学术独立的精神和自由思想的能力。诚然,这样的弊病并不能归咎于黄老一家,但在中国学术初创并初步成型的先秦时期,融汇综合百家政治理论的黄老之学的出现和流行,无疑对中国古代学术这一基本特征和品格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引导、推动和强化的作用。
注释:
[1] 《先秦黄老思潮源流述要》一文,刊于《中州学刊》2003 年第1 期。
[2]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年,第61页。。
[3] 蒙文通:《略论黄老学》(遗稿) ,载《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四辑,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
[4] 蒙文通:《略论黄老学》,载《蒙文通文集》第一卷《古学甄微》,巴蜀书社,1987年,第276 页
[5] 陈鼓应:《黄帝四经今注今译》序〈先秦道家研究的新方向〉,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 年,第3 页。
[6] 《淮南子•汜论》。
[7] 《史记•太史公自序》。
[8] 刘蔚华:丁原明著《黄老学论纲》序〈黄老所完成的历史性过渡〉,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 年,第3页。
[9] “为国以礼”,语出《论语•先进》。
[10] “以法治国”,语出《管子•明法》:“以法治国, 则举措而已。”
原载于《人文杂志》2005年第1期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