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佑:事实评判与价值评判之间的历史相关性分析——关于评判近人曾国藩的方法论问题*

发布时间:2020-06-10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内容提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的相关性决定了历史的复杂性。在近代中国,涉外争端频仍,国家与民族的利益应当属于高于阶级利益、集团利益或党派利益的客观存在。在对近人曾国藩进行价值评判时,既要看到腐败胜过清朝统治者的太平天国领导者代表广大下层民众的利益有限性与虚幻性,也要看到起义失败的历史必然性,以及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与发起 “洋务运动”之间的内在关联。至于曾氏在天津教案中“拼得声名”,力保和局,何尝不是其爱国情怀在两难困境中的艰难闪现。

  关 键 词:曾国藩 方法论 历史相关性 事实评判 价值评判

  英文标题:The analysis of the historical relevance between fact judgment and value judgment : a methodological issue about the judgment of Zeng Guofan

  

  “史之为道,撰述欲其简,考证则欲其详。”[1]按理说来,史料的考证是事实评判的基础,事实评判又是价值评判的基础,对史实重建的投入越多,种种关于价值评判的争论也就不难迎刃而解,只要先在事实的层面把问题弄清楚,回答好“是什么”,然后分析“为什么”,关于“怎么样”的价值对话就该水到渠成,因为“历史认知的先决条件被称作真实的客观性,它被明确化为第一手资料与解读的一致性”[2],用法国历史哲学家克里斯特勒的话说:“历史解读的有效性并非得自于认可它的学者的权威性,亦非源于与传统观点或当前趋势的一致性,而是取决于对第一手资料,也就是过去的原始文本和文件,是否保持一致” [3]。

  然而,历史研究中的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事实的探究需要对史料的占有与辨别下功夫,不便轻易涉足,还不大容易对别人指手画脚或讨价还价,价值的评判却往往变成最容易说话的领域,好像只要愿意,谁都可以借助于各自所掌握的史实,根据各自的视角、旨趣或史观,对某些历史人物、事件与现象评头品足,加上我国的史学传统就有讲究“一字之褒贬”的春秋笔法,看重所谓“盖棺定论”,久而久之,学界的价值评判也就成为谁都可以见仁见智的公共领域,形成老少皆宜的公共话题。惟其如此,少数专业研究者则干脆搁置此题,力避其烦恼者有之,不屑一顾者亦有之。

  回避问题自然不是办法,对某些重要历史人物的价值评判就是在梳理历史进程的整体脉络与得失区分中展开的,而拷问价值,将知识提升为心灵的智慧,普及大众,本来就是包括历史学在内的人文学科或“文化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4]。某些空泛的价值争论则难以缩小争论的范围,任何行之有效的学术研讨都需要归纳论据,找出分歧焦点,收求同存异与求异存同之效。

  近30年来,以改革、开放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既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经济面貌,也改变了国人的历史观念,拓展了历史研究的选题与视野,那种把近人曾国藩倡导的“洋务运动”当作贬义词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看来,主动打开国门之后,由千百万人参与的社会实践对自身历史认识的显著变化,以及对意识形态的良性影响,远比坐而论道的学术研讨会更能解决某些学术争端。正如恩格斯所说:“包罗万象的、最终完成的关于自然和历史的认识的体系,是和辨证思维的基本规律相矛盾的;
但是这决不排斥,反而肯定,对整个外部世界的有系统的认识是可以一代一代得到巨大进展的。”[5]

  历史与现实的互动总是不期而至,二者的因果链拉得越长,史学主体的某些主观好恶也会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而变化,价值评判体系也将随之调整。不管人们以前对“洋务运动”的定性分析与价值评判如何,也不管人们对克罗齐的历史观是赞美还是轻视,但几乎都在不知不觉地用自己的行为证实克罗齐这位反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家兼历史学家所提出的一个命题:“每一种真正的历史都是现代史”[6]。

  不过,现有的社会实践还不曾完全解决评判曾国藩的某些瓶颈因素。

  1995年11月,在湖南双峰县举行的全国性首届曾国藩学术研讨会上,关于曾国藩究竟是“过大于功”,还是“功大于过”[7],就成为彼此争论的一个焦点。在此会的闭幕式上,我曾从方法论的角度,指出二者都存在思维误区:所谓“功”、“过”之大小定量毫无科学依据,无法构成坐标尺上的正、负值,争论双方虽然都想说服对方,结果谁都说服不了对方。如果以为历史人物的“功”与“过”可以加减,甚至可以抵消,那只是一种错觉,是科学主义对人文学科的束缚所致。[8]11年过去了,学界关于曾国藩功、过加减与功、过大小的争论已明显减少,但关于曾国藩的价值评判仍在分歧中进行。

  窃以为,影响对曾国藩作价值评判的,主要集中于两个史实渐清的事件:一是曾氏对太平天国的武力征服,二是他在处理天津教案时的对外妥协。前者源于某些定性的误断,后者则需要像近代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所主张的,来一点“同情的理解”,二者都需要在事实评判与价值评判之间,加强对历史相关因素的关注和分析。而无论是曾氏个人的言行取舍,还是太平天国本身的成败,都存在许多复杂的相关性因素。

  人们常说历史不能假设,但又无法完全摈弃和跳出假设的思维,去深究某种既成事实背后的多种可能性,考察各种变量,寻找历史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之间的相关性,展示历史变化的“合力”景观,而不是把历史事实与历史必然性划等号,为宿命论作注解。既然如此,在如何看待曾国藩征服太平天国与处理天津教案的问题上,我们也不妨追问一下:曾国藩如果不那样做,究竟还有多少可供选择的历史空间?有多少更为理想的历史结局?倘若论者置身于曾国藩的境遇,又将如何选择?若能通过彼时的可能性考察与此时的设身处地来自问这两个层面的假设,再看曾国藩的错与罪究竟在哪,有多少,或可有助于减少对历史人物的苛责,尽量避免“把我们所熟悉的东西加到古人身上去,改变了古人”。[9]

  倘若没有曾国藩所统帅的湘勇及时直逼洪、杨起义军,清朝政权可能就被后者摧毁了,这是后世史家与当时的舆论所公认的。问题在于,战争的胜负总是事关双方。如果没有曾国藩的阶级罪恶,政教多元、危机四伏的太平天国究竟能延续多久,也就是说,太平天国自身有无失败的必然性因素?或然与必然之间的话语时空总是耐人寻味的。

  面对清朝统治者征服太平天国起义军这一成案,历史唯物主义者的情感与立场都是毫不犹豫地站在代表劳苦大众的被征服者一边,历史的正当性得以充分体现。在对曾国藩的镇压之举作出合乎情理的定性分析时,似乎还有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值得重新推敲:

  第一、绞杀太平天国起义者是不是曾国藩个人的错?如果是,他错在哪?如果不是,错在何方?

  第二、太平天国能否避免镇压而拥抱胜利?

  第三、太平天国应不应该被镇压?

  第一个层面的问题应该属于必然的范畴。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者的反抗斗争,如同被统治阶级在忍无可忍时对统治阶级奋起反抗,二者都是正常的现象,这与其叫“阶级局限性”,还不如叫阶级本能,还谈不上是谁的错。况且,曾国藩作为清朝统治阶级中的一员,如何不愿参与镇压,而是隔岸观火,必将被统治集团治罪,至少是边缘化。若从历史的相关性来看,如果不是曾国藩对洪、杨集团镇压得最好,他就当不了举足轻重的封疆大吏,封不了侯,也就难以在顽固守旧势力遍布朝野时,力排众议,倡导经世致用之学,发起所谓“洋务运动”,把近20年前魏源、林则徐提出的“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主张付诸实践,开启机器生产的时代,其影响可谓深远。历史研究的任务不仅要把对历史人物的价值评判严格建立在事实评判的基础上,更要尽可能说明历史的相关性与复杂性。

  第二个层面的问题置于或然与必然之间。即使没有曾国藩为朝廷卖命,当节节溃败的清朝统治者喘过气来之后,洪、杨集团恐怕也无法避免胡林翼、左宗棠、李鸿章与成批后继者的无情追杀。就凭洪、杨之间的内讧,凭借洪秀全对石达开、李秀成的猜忌与排挤,自毁长城,他们也很难支撑长久。既然如此,如果过多地埋怨或指责曾国藩对太平天国的镇压行为,其必要性就需要稍加推敲。

  第三个层面的问题属于应然的范畴,比较复杂,它事关太平天国历史正当性的重新审视与确认。

  历史唯物主义毫不含糊地肯定下层劳苦大众奋起反抗的历史正当性,历史辩证法则关注起义的变化过程,关注起义的政权性质是否发生蜕变,历史正当性如何不因历史对象的蜕变而发生迷失和转移。还有,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究竟能给广大下层民众带来多少实际的利益,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广大下层民众的利益。

  倘若从历史条件与事实出发来解读历史,是否就属于列宁所批评的那种“客观主义”,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在列宁看来,光有事实还不够,还需要立场,即阶级立场。他说:“客观主义者谈论现有历史过程的必然性,唯物主义者则是确切地肯定现有社会经济形态和它所产生的对抗关系。客观主义者证明现有一系列事件的必然性时,总是会站到为这些事实做辩护的立场上;
唯物主义这则是揭露阶级矛盾,从而确定自己的立场。”他还说,“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做任何估计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10]列宁所说的党性原则,即“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也就是劳苦大众的阶级立场。如果将列宁的原则用于明摆着的现实斗争中,那是不难操作的。如果用于解读与评判已逝之历史,特别是错综复杂的近代中国历史,如何站在“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就不是那么明白无误了。

  在评判曾国藩与洪秀全之间的成败与是非时,就不能一成不变地站在为太平天国唱赞歌的阶级立场。这是因为,揭竿而起的洪秀全一班人在定都南京(天京)前后,就已明显地脱离广大民众,过起小朝廷的生活,这与腐败的清朝并无实质性的区别。例如,素为史家所重视的《天朝田亩制度》虽有关于平均主义的甜蜜承诺,却不过一纸空文,并未给广大农民带来实际利益。用著名汉学家费正清的话说:“他们攻打一个又一个城市,靠掠夺和征收的物资过活,跟皇家军队差不多。”[11]军营内外随处可见的并非其乐融融的平均主义,而是等级制、特权与酷刑。从金田起义之时的“男行”、“女行”,到问鼎金陵后的“男营”、“女营”,洪、杨等人不准一般起义者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违者皆斩,对“老兄弟”尤施点天灯的酷刑,他们自己却妻妾成群,而且美其名曰上帝的旨意。所谓"今上帝圣旨,大员妻不止"[12],"天定多少听天"[13],便是洪、杨的主意。据访问过天王府的英人富礼赐记载,洪秀全还令各王多纳姬妾以庆祝他的寿辰,说:"亚当最初只娶一妻是很对的,但我现在知识更多,故叫您们各娶十妇。"[14]洪秀全连吃饭都要敲锣打鼓,肆意铺张,出行坐轿更是排场讲究,等级森严。洪秀全有64人抬的龙凤黄舆随时伺候,杨秀清的大黄轿也要48人抬, 连最基层的小官两司马也要4人抬。一个还没站稳脚跟的新式政权就已如此腐败,较腐败的清朝尤有过之。

  洪秀全的腐败早在经营广西时就已开始。毕生致力于太平天国史实考据的罗尔纲就指出过:“他当起义驻军桂平石头脚时,就立了十五个后宫,到东乡建国,就增立三十六个后宫。到建都天京,再增立八十八个后宫。”[15]尽管洪秀全提出过“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但只要查看他那大白话式的500首宫廷诗,看看他对后妃定下的苛规就明白,他的言与行是完全分裂的,就连起眼看丈夫都是犯罪,需要严惩,甚至还有妃子被点天灯。关于南京内外参与各王府的土木工程与工程建设者的惨境,许多史书都有记载,洪秀全等人已经由昔日农民起义的领袖迅速蜕变为与下层民众迥异的军功贵族,是典型的政治暴发户,他们的阶级属性已经发生转移。如果后世研究者一味地站在洪秀全与太平天国的立场为之辩护,就无法确保站在下层民众的立场与公正的立场了。读者自有理由怀疑,如果仍然坚持为洪秀全等腐败者辩护,有何必要?历史辩证法难道不应坚持用动态的眼光盯住历史演化的全程?

  况且,太平天国是一个宗教与巫术迷信相杂糅,思想混乱,言行不一,还任人唯亲、生活腐败较清朝统治者尤有过之的神权王国,其平均主义政纲的空泛性决定了它的政治动员是有限的,它对传统文明的虚无态度与对西学的一知半解,还有可共患难却很难同欢乐的内部危机,决定了它无法引领中华民族承担起“师夷”的历史重任,而“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却是近代中国的根本出路所在。凭借洪秀全的那点学识与魄力,他也不会比曾国藩在“师夷”的道路上走得更快、更远和更稳,这也是值得注意的,经历特殊的洪仁玕所撰《资政新篇》并不能代表洪秀全等人的精神面貌与思想水准。(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冯友兰曾经指出:“洪秀全和太平天国是主张向西方学习的,但所要学习的是西方的宗教,是西方中世纪的神权政治,这就与近代维新的总方向和中国近代史的主流背道而驰了。”[16]冯友兰对太平天国神权政治的批评不是没有根据的。

  更何况,摆在近代史研究者面前的,除了近代阶级利益的格斗,还有国家利益的得失,而国家利益往往是先于阶级利益和高于阶级利益的。国家利益的得失事关国内各阶级各集团的大局,如果阶级格斗的结局姗姗来迟,国家的利益却早就为强悍的西方列强所侵占,阶级格斗的胜者无论怎样爱国,要想再从列强手中索回,不啻虎口取食,谈何容易。西方列强不仅手持自伯罗奔尼撒战争以来所形成的战败国赔款条约制度,而且还有热兵器时代的武力后盾。

  自从鸦片战争以降,中华门户洞开,晚清之后的历史异常复杂,历史的进程早已不是单方面的力量所能决定的了。即使洪秀全、杨秀清不腐败,不内讧,他们所面临的对手,除了掌握国家机器的清朝政府,还有随时觊觎中国的西方列强。洪秀全的政治素质与能力要比刘邦、朱元璋逊色得多,但所遇到的对手比刘邦、朱元璋时代要复杂得多,也强悍得多。即使刘邦、朱元璋再世,恐怕也难免捉襟见肘。即使新生的天国政权的腐败并不比清朝政府整体上的腐败要突出,那也需要通过决战,尽快解决国内的政治格斗,然后励精图治,督率国人一致对外,尽量避免西方列强的趁火打劫。英法联军趁中国内战发起新的侵略攻势,俄国政府更是火中取栗,侵占我国大片领土,便是明证。

  可见,当洪秀全等人从农民起义者迅速蜕变为腐败的特权者与军功贵族之后,而且面对西方列强并无实质性的建树,历史的正当性问题就需要重新审视,历史唯物主义者的学术“立场”就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以免不自觉地背离劳苦大众,不要一切都以太平天国的是非为是非。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的近代历史条件下,国家不容长期内战,也无法指望洪秀全一班人去开启救国救民的道路,清朝在籍侍郎曾国藩全力征服太平天国之举能否构成他对国家的对民族的历史罪恶,能否成为对他进行价值评判的重要筹码,还需要通过考察太平天国的诸多历史相关性因素,予以重新推敲。

  至于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一事,也不应成为对曾氏进行价值评判的思维障碍。

  在近代中国,在处理中外关系时,由于国势渐微,中外悬殊明显存在,往往出现战、和两难,乃至进、退失据,加上同治、光绪也罢,慈禧垂帘也罢,专制朝廷并无定见,有权力却无责任,许多任事者却只有责任,并无权力,更无可以抗争的武力后盾,常常很难找到一个既能满足广大民众与言官舆论的抗争要求、又不至于激发新一轮外交冲突的两全之策,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便是一例。

  发生于1870年的天津教案,是一个打死法、英等国教士、商人共20人的涉外事件,举世为之瞩目。如果有人以为此事非常令人振奋,以为这就是近代反帝爱国斗争的丰硕成果,那就未免过于轻率了,西方列强正将此事抓住不放,要挟清朝政府严惩凶手,赔偿损失,还经常以武力相威胁。资料表明:在处理天津教案的过程中,带病赴津的直隶总督曾国藩左右为难,已抱一死之念,连遗嘱都已拟就。他在交代后事时,就向纪泽、纪鸿二子袒露:“外国性情凶悍,津民习气浮嚣,俱难和叶,将来构怨兴兵,恐致激成大变。余此行反复筹思,殊无良策。余自咸丰三年募勇以来,即自誓效命疆场,今老年病驱,危难之际,断不肯吝于一死,以自负其初心。”[17]甫低天津之初,曾氏迫于法、英等国军舰恫吓的压力,听从崇厚的主张,准备严惩肇事凶手,也同意提解天津知府张光藻与知县刘杰,“不得不勉从以全大局”[18]。当他反复调查,审遍“凶犯”,发现还找不到那么多“正凶”,只准备拿出11人来搪塞洋人,但朝廷不允,不断逼曾多交,以免列强之怒。法、英等国政府则不满于曾氏的拖延,就向清朝政府提出抗议,施加压力。当曾氏奉命将知府、知县和提督陈国瑞一同提交刑部时,自知“内负疚于神明,外得罪于清议,远近皆将唾骂,而大局仍未必能曲全,日内当再有波澜。吾目昏头晕,心胆俱裂,不料老年遘此大难。”[19]稍后,当刑部判决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贬戍黑龙江时,曾国藩觉得定刑过重,就为张、刘设法筹集一万五千两白银,以为其刑途开销与赎刑之备[20]。对于天津教案,曾国藩既妥协过,也力争过,经历了一个由妥协到反悔与设法抗争的过程。资料表明,一味妥协的不是曾国藩,而是慈禧为首的最高统治者。[21]如果曾国藩完全听从天津民众与全国舆论的激进主张,同法国政府与西方舆论对抗到底,必将引起新的外交争端[22],顶多在罢官获罪时换得一个让社会舆论与后世所赞叹的爱国名声,但毕竟无补于事,最受损害的还是国家的利益,任何外交抗争中的取胜都不是凭空实现,它需要以国力为后盾。个中道理,曾国藩的心里就很明白。他始终不敢忘记,就在十余年前,法国政府之所以伙同英国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攻占北京,原因之一就是西林教案的发生。

  在近代中国,西方列强屡犯中国,主权沦丧,战争的灾难接踵而至,中国人民理应奋起反抗,毫不犹豫地投入革帝国主义之命的战斗,但基于中外力量的悬殊,此命又并不那么好革,如果只图一时之痛快,固执己见,则与认真负责无关。无论是道光一朝,还是慈禧时代,无论是厌恶妥协的言官,还是社会舆论,人们宁愿不厌其烦地把琦善、曾国藩当作君主专制主义的替罪羊,也不会把词锋对着清朝最高统治者,好像最高统治者总是不会错的。对任事者来说,对外妥协既可以是卖国外交的一种形式,也可以是爱国外交的常规技巧,其中并无绝对的错与罪,只有当该妥协时不妥协,该抗争时不抗争时,才是值得追问的。但不管怎样,弱国的外交总是夹作尾巴做人,还费力不讨好,谁遇上这样的差使,谁就自认倒霉,处理天津教案的曾国藩便是一例。曾氏就在此案不久,在自责与他责的煎熬中加重病情,撒手尘寰。时隔十年,曾子纪泽赴俄谈判收回伊犁归来,在紫禁城养心殿接受慈禧召见时,就为代君受过的已故乃父说话:“观近来时势,见得中外交涉事件,有时须看得性命尚在第二层,竞须拼得声名看得不要紧,方能替国家保全大局。” 其词也哀,其理也直。[23]

  只要我们不是以某些先入为主的观念来苛求历史人物,而是进入研究对象的情境、物境与意境,重新体验他人的内心世界,从而再现其内心,体验作品的原意或处事方法,获得 “同情的理解”,那么,不难发现,处理天津教案一事也不足以成为对曾国藩进行否定性的价值评判或定性分析的力证,曾国藩的“拼得声名”,力保和局,何尝不是其爱国情怀在此时此地的艰难闪现,除非后世研究者的学术立场与见识满足于停留在当时的言官与社会舆论的水准,裹步不前,就认定近代的爱国之方仅有绝对反抗之一途。

  综上所述,价值评判固然必须严格建立在事实评判的基础上,但并不是说只要事实评判没有疑问了,价值评判就迎刃而解了。价值评判既要坚持以事实评判为基础,也要注意事实与事实之间的某些相关性因素,清理历史的厉害关系。历史场景之所以显得错综复杂,其中与历史事实的相关性因素较多关系甚大,历史并非一因一果,而是多因多果,而且往往是因多于果,许多相关性因素还互相交织,盘根错节。在近代中国,涉外争端频仍,国家与民族的利益应当属于高于阶级利益、集团利益与党派利益的客观存在,究竟如何维护和保障它,怎样从国情出发,把国家与民族的利益损失降低到最低长度,对当事人来说,既需要耐心,也需要智慧。后世研究者则应从不同的时空条件出发,予以具体分析,光凭“一分为二”的思维方式与革命史观的价值标准是不够的。

  惟其如此,历史研究的主要使命除了事实评判与价值评判,还有先于价值评判的事实与事实之间的相关性分析,以及各种事实的因果分析,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因果分析,等等,只有经过这样的分析程序,才有可能分清历史要素的主次、轻重与优劣,比较公正地行使价值评判的权力。对近人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与处理天津教案的言行,如果通过具体分析历史的相关性因素,就不难获得“同情的理解”,而不应成为影响对曾国藩做出比较公正的价值评判的主要障碍。至于历史研究者在着力占有资料,认真行使事实评判的权力,以及事实之间的相关性分析与因果分析之后,是否应当淡化原有的价值评判与定性分析,那也是可以进一步讨论的议题。

  

  原载《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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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系根据作者在2006年12月湖南双峰曾国藩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与扩展而成。

  

  [1]纪昀等纂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四十五,史部一,史部总叙。

  [2]Marion Leathers Kuntz &Paul Grimley Kuntz, Truth in History: Waswo"s ideological relativism vs. Kristeller"s Empirical Objectivism, Bibliothèque d"humanisme et renaissance 44:3 (1982:sept.), p.646.

  [3]Marion Leathers Kuntz &Paul Grimley Kuntz, Truth in History: Waswo"s ideological relativism vs. Kristeller"s Empirical Objectivism, Bibliothèque d"humanisme et renaissance 44:3 (1982:sept.), p.647.

  [4]李凯尔特之所以把“科学”划分为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并把历史学放在文化科学里,其中一个重要依据是,历史学也属于需要借助于价值评定的科学。([德]H·李凯尔特《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转引自[波]耶日·托波尔斯基:《历史学方法论》,张家哲等译,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北京,第651-652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北京,第64页。

  [6] [意] 本纳尔多·克罗齐:《历史和编年史》,田汝康、金重远选编《现代西方史学流派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34页。

  [7]主张“过大于功”的一方乃年逾八旬的前辈师长姜铎先生。当时,我任教于西子湖畔,是他函约走我潇湘故里,一同参加此会,这位军人出身的长者还主动到后学的房间看望。如今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谦和豪放的姜铎先生早已仙逝,而与他互相讨论的情景历历如昨。

  [8] 参见拙稿《曾国藩研究三题》,《史学集刊》1997年第3期。

  [9] [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三联书店(北京)1957年版,第112页。

  [10] 《列宁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北京,第378-379页。

  [11] [美]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版,北京,第94页。

  [12] 《太平天国史料》,第84页。

  [13] 《东王杨秀清答英人诰谕三十一条》。

  [14] [英]富礼赐:《天京游记》,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6册,第951页。

  [15] 罗尔纲:《〈太平天国人物〉序》,《浙江学刊》1987年第3期。

  [16]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6册,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北京,第64页。

  [17] 《曾国藩家书》,同治九年六月初四日。

  [18] 《曾国藩家书》,同治九年六月十四日。

  [19] 《曾国藩家书》,同治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20] 此数就大大超过曾国藩以二百两置妆奁嫁女的数目,其诚意与决心可见一斑。

  [21]许山河:《论曾国藩与天津教案》,原载上海古籍出版社编《中华文史论丛》1986年第3辑,转载湘潭大学中文系、历史系合编《曾国藩研究论文集》,《湘潭大学学报》社科版增刊,1986。

  [22] 曾国藩在与湘军老部将彭玉麟一函中就说得很清楚:“大抵此事在局中者,皆以中国兵疲将寡,沿江沿海毫无预备,而诸国穷年累世但讲战事,其合从之势,狼狈之情,则牢不可破。我能防御一口,未必能遍防各口;
能幸胜一时,未必能力持多年;
能敌一国,未必能应付各国。在今日构衅泄愤,固亦匪难,然稍一磋跌,后患不堪设想者。”(《曾国藩未刊信稿》,《复彭雪琴侍郎》)

  [23] 《曾惠敏公全集·奏疏》,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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