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世联:辛辣的现实感

发布时间:2020-06-07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1、富人议政

  

  无论如何,我们总得承认富人有其过人之处。君不见,从穷小子到富家翁,从乡村少年到业界巨子,有的人只花了生命几分之一的时间。同样的环境同样的政策,有人迅速致富有人终身尔尔,怨不得天怨不得地,主要的还得从自身找原因。贫富不是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的绝对衡量标准,但无论是就社会还是就个人来说,富裕至少不是坏事。而现在,一些富有起来的人们,不但商海纵横畅游,而且政坛宏论迭出,谁能说这不是争取有更大的贡献?无需什么长远的眼光就可以看到,未来的中国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富人,并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着社会政治生活的许多方面。

  两千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发现,由太穷的人或太富的人掌权的政体是不稳定的,其间的种种理由和原因学者们多有讨论。明显的事实是,近代西方有不少国家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是由中产阶级的人掌权的,因为他们不但已经富了还想再富,所以求稳定、要繁荣,这也符合大多数国民的利益要求;
因为他们处在贵族和穷人之间,所以两头兼顾、凡事力求中庸,而中庸,长期被西方人认为是社会管理与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可以补充的是,富人们有时间来搜集信息、学习社会、掌握国情;
富人们利益关系广泛,容易形成较为开阔的视野和较为普遍的关怀;
富人们习惯自我修饰注意公共形象,如此等等,富人参政,理有固然,势有必至。

  读过一些富人的时评政论之后,我们愿意相信他们在富起来后没有忘记家国纷纭,愿意相信他们在尽力代民建言议政。经济发展使得富人辈出,社会因此而推陈出新,然而,这是一个过程。毕竟我们的富人只有一个短暂的历史,出生的胎记还没有褪尽,我们不会怀疑他们的动机和热情,但我们不能肯定他们掌握多少管理社会、论证国是的能力和知识,不能肯定他们是否有严格的政治思维和自觉的政治标准,不能肯定从大班台到代表席,富人们一定会很好完成角色转换、不辱使命。

  现代社会是分工的社会,一个成熟的经济还不是成熟的政治人。物质利益、经济成功极其重要,但毕竟不是政治的最高目标;
诚实守信、繁荣地方、先富带后富、见义忘利等有益于国计民生,但所有这些并不是政治品格;
一个企业的发展规划决不能伸展为国家战略,消费心理学更不是政治心理学。以经济人而兼政治人,必须摆脱纯粹的经济思维和效益原则,把握国家整体的长远的政治经济文化利益并能够在任何情况下把这一利益置于其他考虑之上。仅仅靠经商之能和致富之才,显然不足以论国之大事。经商至多关系到一家一姓一个企业,政治却事关国家大政、民生大事,事涉社会公正和政治共同体的生存强大,需要的不只是超越个人一已的得失,还要有真正充沛的政治热情和国家意识,并通过政治行动唤醒全体国民的政治意识,克服社会歧异,强化共同意志。这需要政治理想,也需要政治技术。

  中国地大人多,政繁事多,再高明的政治人物都有犯错误的可能。多年以来,我们权力结构开放不够,国民文化性格基本上是非政治的,甚至不同程度地患有“政治厌倦症”,无论是表现为夸夸其谈、人云亦云,还是牢骚怨言、批评指摘,在政治文化上,我们有太多语言的巨人和行动的矮子。即使是专业思维和职业道德,也还是这20多年才有所自觉开始培养的,以至于“不贪”对于一些官员来说成为一个相当高的标准。如果富人们的“利益思维”很好地支持了他们的迅速致富的话,那么他们也会习惯穿越经济把利益追求转化为“利益政治”,把政治的目标设置于财富分配、把政治原则理解为发展原则。这不是没有意义,但远远不够。经济大国不是政治强国,民族整体力量的强大需要我们及时补上政治教育一课。

  这方面不是没有教训的。针对19世纪下半叶富起来的德意志中产阶级对参政的高度自期,对经济与政治有深切洞察的韦伯1895年在弗赖堡大学讲演中就特别警告:“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每当一个阶级获得经济权力时也就开始相信自己应该掌握政治权力。不消说,由一个经济上的没落的阶级实行政治统治是危险的,而且从长远的观点看是有悖于民族利益的。但更危险的是,那些已经开始掌握经济权力从而跃跃欲试期待接管政治统治权的阶级,却远未达到足够的政治成熟以掌握国家的航向。”韦伯因此严厉批评德国富人们的目光短浅,毫无政治意识,不能追求民族的伟大和国家的权力——经济上的巨人注定只能成为“政治侏儒”。

  无疑的,中国不是德国,21世纪不是19世纪,富人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还只是幼芽初露,他们目前的政治角色主要还只是以各种代表的身份发议论、交提案,但以普通一民而走上政治讲坛,以经济成功而致力于地方和国家事务,我们为之欢欣。毕竟这是政治理性化、民主化的重要进展,是中国特色的政治学习。我们不应当向他们提出太多太高的要求,只是基于对他们的殷望之高和期待之忱,在欢欣的同时,也有必要以富人们参政的热情来向富人们建言,愿他们多一份警觉和自重,在政治上像在经济上一样能够更好更快地成长,真正地为民为国。

  

  2、学人从政

  

  学优则仕,曾为传统。如果不把它理解为“读书做官”论,本无什么不妥。合理有效的社会安排原应让有学问的人成为政治精英,没有任何理由出现学不优则仕的现象。所以在近20年的政治生活中,一批批学术人才纷纷走上领导岗位,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官员的结构,对社会生活的理性化、民主化发挥了有益的作用。但此一潮流的另一面是,官道上的人才济济,学术队伍流失严重,毕竟与人才使用机制的不健全、知识文化没有获得本来具有评价和位置有关。一个科长、处长可以权势熏人,埋头学海数十年学者却只能寂寂困顿,体面和尊严甚至腐败的机会和能力成正比,有多少人能动心忍性、巍然自立?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需要学优的人才,不要说现代高新技术,就是古文字、考古这些看似与国计民生没有直接关联的领域,也需要有一批人专心致致、不求闻达,泱泱中华,理应在科学文化的有真正的名人和杰作,大家都往官道上挤,客观上耽误了中国科学文化的发展。

  其实,人才有别,学有专工,绝不是所有教授、学者都可以从政做官的,在现代条件下,一个研究莎士亚的专家不一定能当好文化局长,一个建筑学教授也不一定能当好建设厅长。特别是由于政治学、社会学等与公共事务特别相关的专业在中国停顿了几十年,现在学优胜仕的多为技术专家和人文学者,他们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本来就与公共事务有相当距离,所以很好的专家与合格的官员是两回事。事实上也确有一些优秀的学者并不能称职地担负领导工作,既荒废了专业,又妨碍了工作,实际上是人才浪费。检查一下他们的工作,不过是把学术文换才公务文,把寒窗苦读变成官场应酬。与此相应,既然做官几乎是唯一的人才认证标志,学优是做官的“终南捷径”,那么就会有人以此为目的不惜手段地使自己拥有高学历、高职称,然后坦然把学位帽换成乌纱帽,以学者官员自居从容满足个人的权势欲望,君不见,多少官员不但拥有博士学位且还是教授、研究员?用纳税人的钱交学费、让部下代写论文的事绝非罕见。学优则仕的选择实际上促成了学不优而仕,一心问学的学者并无承担公职的机会。其结果,又使公众议论更看轻了学术和学者,混淆了学术标准,污染了社会空间,危害甚大。

  于今之计,第一,建立与现代社会结构相适应的人才使用机制,不以学优胜则仕为重视知识、尊重科学的主要方式,不以行政级别为判断个人价值和贡献的唯一标准,让学者们感到自己的专业研究是有价值、有意义、有回报的,从而安心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不是天天想着弃笔从政。第二,严格选拔官员,充分考虑到学者的专业性质、行政能力、政治品格,彻底堵上伪学者、假学者的腾飞之路,既净利化官场,也净化学界。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是要剥除权力神圣之光,还官员以公务员的本来面目。显然,只要“做官”可以没有成本或较少成本地捞到“好处”,只要官员总是“人上人”的良好感觉,从政就有可能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最为向往的选择,就有可能淹没其他社会角色的价值,一种本来合理的人生选择也就可能妨害各种社会人才的自由发展。自然,“祛魅”官员不是公众舆论、学者良知所能做到,也不是靠从政者的自觉可以实现的,只有从政治结构、权力系统的改革开始,权责明确,监督严密,公私分明,使官员无法越界支配公共资源,使“衙门”只是为公民服务的一个机构。这是一句老话,却至今仍需我们努力。

  

  3、“夹着尾巴做官”

  

  套用托尔斯泰的话,清官是相似的,贪官之贪各有不同。不过在种种不可尽数的贪法之中,确乎有一个相似的现象,这就是民间语文中有些夸张的说法:“每个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美女”(当然有些还不止一个)。上有党纪国法,下有人间伦理,但就是有人为博美人欢心,为度风流时光而顶风作案,肆无顾忌,损害国家和公民利益,践踏文明行为准则。我们在愤怒之余,同时也会惊讶于美的的力量。

  没有人不希望与美女终生厮守,无数人愿意为此而劳卒终生、而委屈忍耐、而挺而走险。甚至温莎公爵弃江山而取美人,也并不难以理解。读到一些关于贪官的报道,我们看到,在长期以实用理性为价值原则的中国人当中,也有一些官员在原则和刻板之外另具一腔温情和柔性,学会根据美女需求而调整自己的行为,其间有权色交易、有势力压迫,但也不乏互爱真、不乏动人之处。如果不以原则立论、不从道德论人,一个男性为美女而愿意负出严重代价,至少从审美的意义上,不能说是完全荒唐的,仅仅用道德伦丧、意志衰退不能完全解释这些行为。古往今来,男女情爱原有其残酷的一面,《圣经》故事中的莎乐美爱上先知约翰,爱而不得就要国王杀下约翰的头。英国作家王尔德据此改编的话剧中,莎乐美捧着约翰的头兴奋地喃喃自语:“约翰,我亲了你的嘴了。你的嘴唇上有一种苦味,这是血的味吧?不然这或者是恋爱的滋味。听说恋爱的味是苦的。但是有什么要紧?有什么要紧?我亲了你的嘴了。”我们该怎样评说这样的事呢?

  普通人牺牲自己成全爱人的行为,从来是令人传诵的美好故事,就像电影《铁坦尼克号》感动了无数心灵一样。普通人在婚姻生活之外另有感情生活,虽不高尚却可以允许,不过,对于一个负有公共责任的官员来说,问题显然复杂得多。因为他掌握着调控社会资源的权力,以一身而负众生之责,在感情生活方面就必须高度自律。从政治上看,官员有能力转化公共资源,容易以公共权力追求个人欲望。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而误国,唐玄宗挚爱杨贵妃而致乱,历来都是治国之鉴。如果他们只是子民百姓而不是天下至尊,流传下来的形象很可能就是奇情男子而不是荒唐之君。所以同样的行为,发生在官员与平民身上后果是不一样的。从心理上说,爱是无私的,用情越专就越要把属于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对方,由此而来的思维定势就是模糊甚至取消人已界限,把公共物品看作个人所有,顺手转送给眼前的美人。从而,在普通人那里发生的浪漫故事,在官员这里就成为腐败的逻辑基础。所有这些,均为常识,但成功使人狂妄,权力使人腐败,特别一些出身低微奋力拼搏而位居方面的官员,在自豪于自己的奋斗成长的同时萌生出无所不能的感觉,把自己超人化,把公共权力私有化,动辄口出狂言,气吞万里,超越一切规矩约束,放纵自己的欲望,一方面是从来不懂得尊重他人特别是尊重比自己地位低的人,另一方面是尽情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权力、金钱、学位、名誉一样不能少,美女更是一刻不能缺。当普通人经常性地感到生活匪易、不断涌上无力感时,一些贪官却总是春风自意挥洒自如,界限永不存在,生活永远随意。无论是党纪国法还是生活逻辑,都不能允许这种现象的存在。当一个个贪官在囚禁中低头忏悔时,不知他们是如何地忆及当初?

  无论是在文艺的审美世界中还是在诸如“狂欢节”这样的真实时空中,人类一直在寻求摆脱种种制约、自由释放人性需要的可能。很显然,文明的成果还不足以满足生命的全部欲望,社会还未掌握既让每个人都充分自由又能保障群体和谐的管理技术,这就不得不牺牲许多源自人性深处的根本需要,以求稳定和有序。这就是心理分析所要提醒的:文明的进步以抑制本能为代价。这不是理想,但无可奈何,没有人可以逃避这个法则之外,除非他生活“无法无天”的国家和社会之中。如果有人不满足,想凭借权力把有限的世界变成无限的世界,他就很容易有“早知今日悔不当初”的一天。没有理由要求一个官员放弃做人的权利,从心理上说,我们也为那些因美女而腐败的官员而惋惜,也愿意把他的深情款款、难舍难分男女之爱与他们的罪恶、无耻区分开来,一个罪不容赦的贪官,很可能是一个合格的父亲、负责的丈夫甚至理想的情人,生活是全面的,人是多面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作为一个人,贪官并不一定毫无是处,但没有人可以游离于社会约束和法律制度之外。正像我们除了骂一句贪官外还会对其人其事有其他的评论一样,我们也不会因为一个官员有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或丰富的情感经验就予以宽容。腐败的动机非常复杂,腐败的效果应当全面分析,但是腐败就得严惩。生活意味着要为许多事情负责,某一要求的合理性不能覆盖到其他要求上;
官员可以摆脱许多限制、穿越很多栅栏,但不能无视全部约束。一个拥有权力的荣耀的人,必须在其他方面有所放弃,生活和世界不容许一个人风光占尽,有所选择必有所放弃,否则就得全部放弃。迄今为止,人的全面发展还只是努力的目标,现实需要我们节制、需要我们忍耐,哪一天放松了这根弦,哪一天就是危险。从而“夹着尾巴做人”的古训仍是一句有意义的箴言。

  

  4、“原罪”云云可以休矣

  

  牟其中一度是中国民营企业家中“偶像式人物”,但在我看来,却不是令人喜欢的人物。虽然他在狱中声称“政治民主化、经济自由化、道德宗教化,这就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前景”(这句话中除“道德宗教化”实为荒唐外,其他的都是正确的),但其思维和行为却与自由民主无缘,甚至理性化程度很底,比如“世界上没有办不到的事,只有想不到的事”的豪言,比如习惯给自己不满意的给员工戴上政治帽子等等,如果当年报道属实,那么曾经受过政治迫害的牟其中并没有摆脱迫害人的文化传统,他仍然是他声称要改变的环境的儿子。

  世上新人接旧人。无论狱中的牟其中如何争取翻案,但他毕竟已经公众视野中淡出。牟案重审,使得这个公众正在忘却的人物又一度成为新闻热点。纷纭议论似乎都围绕着“原罪”二字。我不知道这个“概念”是如何、为了什么目的用到中国民营企业上的,但现在的情况看,这个概念客观上是使民企老板的一切都罩上了一层神圣的光环。牟其中说得对:“我国的法治环境、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还有待大大地改进;
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太恶劣、社会地位太低,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近年来有无数的社会性事件可以证明,我们的社会心理还不能完全合理、公平地对待富豪们拥有的财富;
而且宪法也才刚刚写上“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全面落实还有一个过程。然而,少数富豪的神话不也是被他自己和他刻意地扭曲或夸大,变成窃取社会其他财富的道具吗?从牟其中到瞿兆玉,从刘晓庆到杨斌,从史玉柱到褚时健,他们都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抓住时代赋予的机遇,在短短十数年之内,财富迅速积聚;
有的甚至还名列福布斯内地富豪榜,他们的暴富难道统统都是合法合理合情的吗?现实世界没有原罪,但现实世界确实有罪恶和罪犯,没有诚信、欺骗、违反劳动法、虐待员工、破坏环境等等几乎成为少数富豪们的习惯行为,对于这些,无论在哪个国家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富贵不是罪恶,但也不是“正确”、更不是“标准”的代名词;
“仇富”既已成为“国民心理”,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轻易指责它。所以,“原罪”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发展民营企业”也不能凌架于法律之上,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富豪都不应当以“没有原罪”为自己的现实罪恶辩护。“罪行法定”是庄严的宪法原则,有罪无罪,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谈论牟案,不能把政策偏向与实在的违法乱纪法、犯错误法行为混同起来。这样说,并不是认定牟其中就一定有罪,真正的问题是要区分政策性问题和法律问题。民营经济确实受到国有经济的挤压,发展起来很不容易,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时代要求绝不应当成为少数富豪为所欲为的借口,已经受到法律制裁的罪犯也没有理由要求计划体制为其罪行负责。如果牟其中确犯有当初判定的罪恶,那么他的入狱就与当时的民营企业政策无关;
如果这次能够证明当初的指控没有根据,那么他的出狱乃至平反,也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来国家大力、发展民企无关,尽管牟其中在狱中写了学习“三个代表”体会的文章。

  紧紧抓住“原罪”二字谈论牟案,说明我们的思维还过多地纠缠到政治上了。这不是偶然的。翻读旧报,我们不难发现,一些富豪们早就过分地热心政治,且活学活用,他们的暴富有时是由权力系统提供种种方便的结果。一段时期以来,市场与权力分得并不很清楚,当少数富豪凭借权力纵横市场时,他们对权力之手没有任何怨言,权钱交易少了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成功;
当他们受到法律制裁时,他们却归之于计划经济加诸民营经济的“原罪”。政治已经渗透到一些企业家的血液之中,家庭纽带加上独裁管理,使一些民营企业甚少民主气息、科学气息,我们能在多大程度相信这些人会成为发展民营业员企业的中坚和先锋呢?中国社会的进步能在多大程度上依靠这样的企业家?所以,围绕牟其中种种议论,不应当也不必要过多地纠缠在“原罪”之上,而应该实事求是地调查、了解牟其中究竟是否违法、犯法,有罪就要依法惩处,无法就要还他一个清白。离开了这一点而宏论滔滔,无论是辩护还是指责,都离题甚远。希望此次“原罪”的热论,能促使民营企业家们完成从自发到自觉的觉醒,也促进社会舆论就事论事,走向健康化、理性化。

  

  (本文分别发表于《亚太经济时报》2004年3月6日、3月16日、4月9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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