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教育”让少年坠入犯罪深渊

发布时间:2018-06-22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晓亮的父母在他6岁时离了婚,他一直跟着爸爸和奶奶生活。在花钱方面,晓亮爸爸对晓亮的零用钱管得很紧,常常为多花一元钱而棍棒相加;在学习方面,晓亮爸爸希望晓亮将来考大学、读研究生和攻博士。然而,理想与现实相距甚远。晓亮不仅学习成绩平平,而且常常因恶作剧给家里“惹祸”。所以,晓亮经常遭到父亲的打骂。
  一天傍晚,正在上初中二年级的晓亮,到同学海涛家写作业。大约下午5点左右,海涛妈妈赶回家,急匆匆地将银行取出的2000元放在抽屉中,随后,她告诉海涛有急事要外出。没想到海涛妈妈放钱的一幕恰好被晓亮看到。一个恶念闪过,晓亮打起偷钱的主意。于是,他趁着海涛上厕所的时机,悄悄地拿走了抽屉里的2000元钱。
  晚上7点左右,海涛妈妈回家发现丢了钱,报了警。经过公安人员调查,晓亮承认“拿”走2000元钱的事实。最终,晓亮受到行政拘留两天的处罰。听说孩子偷钱的事,晓亮的父亲暴跳如雷,他用皮带狠狠地抽打晓亮的屁股,并且不让孩子吃饭。父亲这种极端做法并没有使晓亮产生丝毫悔改之意,反而变得更加叛逆。
  一天下午6点多,上网玩了一整天的晓亮对好友贾涛说:“手头的钱花完了,咱们把宋老头的商店抢了吧。”宋老头是村里70岁的孤寡老人,开了一家日用品小店维持生计。
  听后,贾涛没有吭声。晚上8点多,晓亮又来到贾涛家,再次问他:“干不干?”思忖片刻,贾涛从桌上拿起一枚硬币递给晓亮回答:“用硬币决定。”接着晓亮说:“如果是正面就做。”晓亮朝地上扔了三次硬币,结果两次是正面。于是,晓亮和贾涛决定实施抢劫。经过踩点和预谋后,两人用红砖和毛巾将宋老头害死,抢得现金共计6000余元。
  随后,晓亮和贾涛回到网吧上网,又到歌厅唱歌尽情享受一番。3天后,晓亮和贾涛在逃往青岛的路上被公安机关抓获。不久,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晓亮有期徒刑14年。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不满十六周岁的晓亮偷拿别人的钱物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孩子染上小偷小摸的恶习后,特别是被治安处罚亮起预警“红灯”时,家长仅靠棍棒打骂教育孩子的方式,不但没有使晓亮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去抢劫杀人,这样的教训极为深刻。此案警醒家长:帮助孩子从过错中吸取教训是关键,而单靠棍棒式教育,只会促使孩子报复社会,加快走上犯罪歧途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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