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有人担责比任命程序更重要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报道说,近些年来,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得到加强,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已扩大到17个省。在这一机制下,选拔任用一名干部,一般要经过十多道关口:事前沟通、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考察结果反馈、组织部部务会、酝酿征求意见、党委常委会、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据说,如此一来,“一把手”的用人权就能被有效地制约。
这些过程复杂但实际上很容易被操纵的程序能否有效制约一把手的用人权,恐怕还是个问题。更重要的是,有个最简单的问题:透过如此复杂程序而获得任命的人假如出了问题,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选贤任能”、“任人唯贤”似乎是一个十分古老的美好理想,今天组织人事部门设计那么复杂的程序,大约也正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但是,这样的理想,有点过于高妙,只有在所谓“三代”那样理想的道德环境中才有可行性。
人们可能忽略了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在当今民主、法治健全的国家,行政首长任命其重要官员的方式,几乎完全是“任人唯亲”。比如,在美国,内阁成员就充斥着总统的老同学、老朋友、老部属,或者老朋友的子女。按照法律,这些官员的任命是要得到议会批准的,但议会似乎从来没有因为这些官员跟总统有亲密的个人关系而拒绝批准。
这好像违反国人关于政治的常识。但是,基于人性的常识,我们就可以明白,领导任命下属,总不可能任命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啊。既然他不认识,不了解他的为人、才能,贸然任命岂不是太不负责任了?而自己的老同学、老朋友、老部属,自己比较了解;
且工作起来也比较默契,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所以,“任人唯亲”是一种自然的任命方式。可以说,不论你设计出什么样复杂的程序阻止任人唯亲,但实际的人事任命程序总呈现为任人唯亲,这是势所必然。不过,面对这一现实,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应对策略。
一种策略就是承认这一事实,但通过设计某种问责制,让负有人事任命权的行政首长对自己的任命承担全部责任。民主制度下的行政首长,享有君主的某种特权,他简直可以安排自己的“宫廷”。但与君主制不同的是,他本人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定期地就自己的整体表现对选民承担责任。他对他任命的官员必须承担责任。选民不管你任命了谁,手下干得好,成绩记在你的账上;
手下干得不好,最后会通过投票与你算总账。日本首相安倍最近下台,似乎就与其内阁成员腐败丑闻迭出有关。
另一种策略就是拒绝承认任人唯亲的现实,而是树立一个任人唯贤的理想。为此,企图通过各种复杂的程序设计,把行政首长与其手下官员的任命隔离开来,排除行政首长的私人因素,让官员任命成为一件纯粹依照某种客观标准进行的公事。这样一来,至少从名义上,官员就不是行政首长个人任命的,而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政府任命的。
然而,最麻烦的是,民众对官员无从问责。因为,从理论上说,每个官员单独对民众承担责任,民众当然不可能盯住每个官员,对其进行监督,也不可能有一种针对每个官员的表现进行投票的制度,至于“组织”,也不可能成为担责的主体。结果,每个官员都不用就自己的行为对民众承担责任。于是,透过复杂程序选择出来的贤人、能人们,其权力不受有效制约。而不论权力由什么样的人行使,只要少了制约,就必然走向滥用和腐败。
今天,既然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成功运转的制度作为参照系,那么对于一些基于传统政府模式而形成的常识,似乎也需要有一点反思。能够遴选出贤能当然很好,但更重要的似乎是让民众可对他们有效进行控制、监督和问责。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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