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怀:新人政治的内核:权利与义务的倒置——以单位为分析视角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摘要] “新人”指的是刚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霸道的权力与狡黠的资历面前,新人不但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应有的权利,反而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弱势者,在权力与资历结盟后,新人的生存处境进一步恶化,发展空间进一步萎缩,出现了权利与义务倒置的现象,这是新人政治的内核。

  [关键词] 新人;新人政治; 内核; 单位

  

  单位是中国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人们通常只是把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公有制企业等等统称为单位” [1] ,将单位作为分析中国社会组织和制度的基本单元,始于华尔德对中国企业中的工作和权威的研究。[①]在国内,王沪宁、路风、刘建军、李汉林、李路路等学者也对单位进行过深入的研究。从政治学角度来分析,单位不仅是政治生活的基层组织形式,也是地方政府的非政府延伸、准派出机构。在改革以前,从摇篮到坟墓,中国城市居民一生都在品尝单位给他们带来的种种酸甜苦辣,从而被社会学家称为单位人,改革以后,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但单位组织与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相比,在就业稳定、社会保障、工资福利等方面仍然具有明显的优势, 那些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以及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单位仍然具有明显的单位制特征,正因为如此,“在改革进程中,人们发现,在单位组织中,许多人非但不能摆脱长久以来单位制度给个人的束缚,反而表现出对单位制度的种种依赖。”[2]

  “新人”指的是刚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日常生活中,“新来的”、“刚毕业的”、“刚参加工作的”、“上班没多久”常常被看作是“新人”的代名词。在霸道的权力与狡黠的资历面前,新人不但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应有的权利,反而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弱势者,在权力与资历结盟后,新人的生存处境进一步恶化,发展空间进一步萎缩,出现了权利与义务倒置的现象,这是新人政治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新人政治的内核。

  

  一、权力的嚣张、强势的领导

  

  马克斯.韦伯把权力界定为“在社会交往中一个行为者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其他行为者之上的可能性”。[3] 认为权力是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单位领导是权力的拥有者,权力的嚣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新人无力制约领导的权力。权力一旦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其嚣张的一面就会突显,领导的强势地位也会随之突显出来,而作为权力体系之外的新人根本无力干预领导权力的运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单位领导并不是通过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领导委派或任命,这种权力的产生并不是以单位一般职工的承认为前提,领导升迁的决定权掌握在上一级领导的手里,提拔谁,不提拔谁,上级领导说了算,上级领导对谁满意,谁就有可能被提拔,由于提拔升迁的决定权在领导而不是在普通群众,就算新人再怎么不满意,对领导意见再大也没有什么用,不得不听从领导的安排。糟糕的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往往容易沦为领导谋取私利的工具,既然无力制约领导拥有的权力,在自己的利益和权利受到侵害时,新人以沉默当作自保的铠甲也许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二)新人对单位的依赖。单位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重要桥梁,社会资源的生产、交换和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单位这个中介来完成的,单位向人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与单位密切相关,个人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也与单位直接或间接相关,“单位构成了中国人生活的原点。”[4]而领导可以凭借其所拥有的权力对单位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包括荣誉)进行支配,利用手中的权力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以各种形式剥夺新人的奖金、津贴、单位福利等等,并公开歧视和排斥新人。对于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并没有更多赚钱的机会和谋生的途径,在许多方面还不得不依赖于单位的各种资源,对单位的依赖比其他人更严重。领导作为优势地位的组织和群体,可以影响、支配和控制居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单位领导控制了新人的发展机会以及其所需的几乎全部资源,因而形成对新人的支配关系。新人不得不受制于单位的领导,听领导的话,在领导面前卑恭屈膝,百依百顺,媚态十足,摇尾乞怜,竭力表现自己是“听话的仆人”、“辛勤的黄牛”和“沉默的羔羊”,服从领导的安排以换取应有的资源、机会和利益。

  (三)得罪领导的后果。转型时期,国家控制体系有所松动,个人具有更多选择权力的同时,单位组织向市场化的转化和资源单位化,但单位在个人资源获取方面的作用依然不可小视。当单位成员没有其他获取资源的途径时,就只能服从单位领导,来换取自己生存的资源。新人对单位的依赖在某种程度上就转变为对单位领导的依赖,从而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的权力,助长了领导的嚣张气焰。得罪领导,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日后难免惨遭秋后算帐,评奖、评优、加工资、晋级这些好处都没有新人的份;
领导会软硬兼施让单位的其他同事都跟你划清界线;
利用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把你的名声搞臭,让你走投无路;
在单位内部予以羞辱性通报批评或纪律性惩处,让新人丢脸、失面子,在单位抬不起头;
甚至寻找机会让你转岗、下岗,最终在单位被边缘化。而有人得罪领导遭到打击报复,这样的记忆会深深地烙入每个人的脑海中,在日常的工作中,新人就会有一种普遍的无安全感,担惊受怕,久而久之,就会成为新人在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心理机制,内心的恐惧感势必进一步得到强化,这是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惧,社会学家戴维.阿什德认为“恐惧不是自然发生的,它是社会构造的结果,然后被那些试图从中获益的人操纵。” [5]内心的恐惧使新人不得不屈服于权力的淫威,任凭领导的摆布。因为有无法抗拒的恐惧,只好选择生活在无奈之中,这是一个被迫的选择,是对真实目标的虚假回应,是在严厉压制下的无奈,是现实政治和生活压力下人性的扭曲的体现。

  

  二、权力的孪生兄弟:狡黠的资历

  

  同嚣张的权力相比,狡黠的资历对新人权利和利益的侵占毫不逊色,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力与资历是一对孪生兄弟。经验和资历在单位的政治生活中依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俗话说“先进山门为大”,工作时间的长短、年龄的大小对一个单位人来说至关重要,论资排辈现象在单位还比较普遍。

  (一)资历是一种非正式权力。个人对权力的拥有不仅可以来自上级部门的正式的合法授予,也可以来自一些非制度性的安排,但又实际上存在的非正式权力,如个人的能力、知识、品德等在单位中所形成的威望,与领导所形成的特殊的关系而拥有的影响力等等,这些影响力显然在制度上并没有被承认,但却能左右决策与实施,因此也被认为是权力的一种,资历就是存在单位的一种非正式权力。资历的影响在单位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甚至到了无所不能的地步,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千万不要低估老人,他们在单位仍然拥有一定的权威,这是一种隐性的权力,甚至能转化为现实的权力。

  (二)家—单位的同构。“父慈子孝”转化为新人对老人的尊敬,从而为资历的优势奠定了伦理基础。孝是封建时代政治伦理的核心思想之一,是子女出于血缘亲情对父母的一种天然情感。“单位作为一种组织化的国家统治体制,其意义有些类似于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家族。”[6]单位是家的延伸,单位领导常常把“单位是我家,努力靠大家”挂在嘴上,希望普通员工在家中对父母的尊重,在单位则推衍、转移到新人对老人的尊敬。孝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规范,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手段,在单位则变成了老人享有权利的法宝,新人履行义务则变成了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

  (三)经验的活用。经验是根据已知事实来推导未知事实时能够作为前提的一般的知识、经验、常识,并经多次验证之后逐渐形成的一种确定性知识。有资历的单位老人完全可以凭借自己多年的经验机灵地捞取各种好处、巧妙地逃避义务。老人对单位的种种情况都了如指掌,明白单位的各种人情世故,往往精于算计,只愿意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见了好处不放手。处理各种关系左右逢源,游刃有余,巧言令色,八面玲珑,总是巧妙地逃避义务。事实上现代文明社会“并不存在权利的饱和, 但真正的问题是义务的不足。”[7] 老人自以为理所当然应该享有单位的种种好处, 却没有意识到要对单位尽什么义务,认为承担义务那是新人的事,似乎义务与自己无关,显然,这种积极逃避义务的现象是令人担忧的,对义务采取沉默态度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三、权力与资历的结盟:新人权利进一步弱化

  

  在实际生活中,任何双方都有可能结盟,而且结盟中的任何一方都必须同意。权力与资历的结盟至少能保证双方的收益不会受到任何损害,甚至能给对方较多的利益,这种联盟之所以能够完好地延续下来,实则是那些权力拥有者与资历拥有者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性“共谋”所致。新人本来就缺少正常的社会关系,是孤立的、原子式的个人,力量弱少,在权力与资历结盟后,新人的处境进一步恶化。

  (一)相互妥协。新人作为弱者依赖强者,也不得不信任强者,领导和老人在新人面前都是强者,对新人负有特殊的责任,本应该帮助新人,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如果领导的权力和老人的资历任何一方站在新人一边,那么新人应有的权利就有可能得到基本的保护。然而,在利益一致的前提下,权力与资历往往相互屈服、妥协,结成联盟,维护自己的利益,肆无忌惮地榨取新人那点可怜的利益。即使有个别具有正义感、同情心的人出来为新人抱打不平,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二)相互利用。相互妥协是相互利用的前提,权力与资历只有在相互妥协的基础上才能互相利用,权力需要资历的支持、资历也需要权力的支持,二者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各取所需,正所谓“你要傍他他靠你,各有所需结良缘”,结果是权力和资历的效用都达到最大化。领导也好,老人也罢,无非都是一根利字藤儿上的瓜,既是利字藤儿,自然就免不了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三)不谋而合。久而久之,领导和老人就形成了一种默契,达到心照不宣、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程度,最终二者的结盟更加巩固,牢不可破。在这样的情况下,新人再怎么怨恨和愤怒,也无济于事,也无法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利益,想以一己微弱之力,单枪匹马挑战这种强大的联盟,维护自己的权利,“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固然可敬,可佩,但是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飞蛾扑火—自取灭忙,领导和老人肯定会想方设法打调“出头鸟”、让“出头的椽子”先烂,从而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

  权力与资历结盟后,更进一步加剧了对新人的政治排斥。“政治排斥是一定的社会成员或者社会群体在一定程度上被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没有公平获取政治资源,享受政治权利和履行政治义务的状态。”[8] 新人被排除在政治参与之外,而不得不退缩在隐匿的私人领域之中,新人仅仅是旁观者,被剥夺了扮演公共角色的权利,根本就无法平等享受政治权利,一些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决策的制定也无法参与,成了单位的边缘者。而参与对于培养一个人的民主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即我们通过参与实践学会了参与,政治效能感更有可能在一个参与性环境中得到培养。”[9]遭受政治排斥的新人,最终只能成为臣民而非公民。

  

  四 新人政治的内核:权利与义务的倒置

  

  任何公民的权利都应得到基本的保护,但也有履行义务的责任,“因为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 若无相应的义务作保障, 任何权利都无法存在。”[10]马克思也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在其现实性上, 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 因为任何人都生活于一定的社会中, 必须与他人一起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 进行社会交往,而这种社会关系、社会交往就决定了必然要产生义务以及任何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 单位里的每一个公民,不论你是权力的握有者、资历的拥有者、还是新人,都应该履行其应有的义务。

  作为财富和权力的享有者,单位的领导和老人对新人的权利往往倾向于漠不关心,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占有新人应有的权利;另一方面,想方设法逃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单位成了领导以权力和老人以资历来表现自己并羞辱新人的舞台,单位的苦活、累活、重活、脏活、杂活都是由新人去做,该做的也要做,不该做的也要做,新人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个做事的工具。结果是单位的领导和老人往往是少劳多得,不劳而获;
而新人则劳而不获,多份付出一份收获甚至没有收获,多劳少得,多劳不得。

  事实上,权利的保护,有利于塑造有责任意识的公民,(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这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价值,“许多权利反映了某种程度的利他主义,而绝大多数权利当其受到可靠保护的时刻能够有助于增加利他主义和负责任的习性。”[12]如果部分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而另外一部分人则更多是履行义务而没有享有相应权利的话,势必会影响到单位内部的团结和和谐,最终可能会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新人享有的权利少,承担的义务责任多,权利与义务出现了倒置,这是新人政治的本质特征,也是理解新人政治的一个切入口。一旦新人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则可能伤害新人的人格乃至民主政治。

  

  五 余论:新人政治走向何方?

  

  从理论上讲,有两种制约可以遏制新人政治的恶果,所谓两种制约,一个就是横向多重制约,横向制约就是权力与权力之间、资历与资历之间、权力与资历之间的制约;
另一种制约就是纵向多重制约,即新人对领导的制约以及新人对老人的制约。不论两种制约的具体结构有什么差异,最终都是为了维护新人应有的权利。但是,从横向来看,权力与权力之间、资历与资历之间、权力与资历之间已经结成了巩固的联盟;
从纵向来看,新人根本就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制约嚣张的权力与狡黠的资历。

  或许可以把目光转向道德,希望借助道德的力量来消除嚣张的权力和狡黠的资历带来的不良影响,以维护新人的既得利益和应有的权利。但是权力的拥有者与资历拥有者,特别是在二者结盟后,其行为必然会越过应有的边界,侵犯新人的权利,无视自己的责任,甚至不顾良知地任意占有新人的利益,在利益面前,政治伦理上的对与错早已抛在脑后,道德也只是操控权力者与资历者的遮羞布,随时可以不顾,也随时可以抛弃,展现出来的就只剩下赤裸裸的利益争夺。指望某些人有朝一日道德好转,良心发现,大发慈悲无异于天方夜谭,不但不现实,也不可能。更何况道德到底是强大还是弱少一个重要的前提是社会有一个稳定的保障公平、公正的基础秩序。

  而新人权利的贫困使他们在具体参与活动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致使他们在实际生活中远离单位权力中心,在这样的情形下,新人可能会渐渐失去自己的个性和特殊性,失去创造性,导致独立的人格丧失,对政治生活渐渐缺乏兴趣,不关心公共生活,缺乏参与政治活动的动力而远离政治、放弃政治,拒绝参与政治。如果这样的话,新人政治将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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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参见[美]华尔德.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中国工业中的工作环境和权力结构[M].龚小夏译,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86年

  

  参考文献:

  [1]朱光磊.当代中国政府过程[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P348

  [2]汪和建.自我行动的逻辑:理解新传统主义与中国单位组织的真实的社会建构[J].社会,2006(3),P42

  [3]马丁.权力社会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P81

  [4]刘建军.单位中国[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P1

  [5] David Altheide. Creating Fear:New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Crisis[M], Aldine De Gruyter; New York,2002, P24

  [6] 李路路.论单位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2(5),P26

  [7] [10] [美] 托马斯.雅洛斯基.公民与文明社会[M].柯雄译. 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 2000年.P271 、P67

  [8] 李景治.政治排斥问题初探[J].社会科学研究.2006(4),P72

  [9][美]卡罗尔.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翻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P98-99

  [11]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P116-117

  [12] Stephen Holmes and Cass R.Sunstein.The Cost of Rights,Why Liberty Depends on Taxs,W.W.Norton&Company,2000,P159

  

  (来源:学术探索 2007年第4期,作者授权天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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