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也许我们因此失掉了一个机会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号称“史上最牛钉子户”的重庆当事人在当地政府促成和法院的见证下终于与开发商达成拆迁协议、形如孤岛中的建筑物在坚守三年之后最终轰然倒塌。这一消息令人欣慰,因为前期有报道说,该拆迁户的男性公民退守孤岛中时,“每日在屋中练散打”,“为未来的斗争做准备”,现在终于达成协议了,暴力抗争、各方受害的场景无由发生,所以是件好事。但皆大欢喜之余,我仍有遗憾的感觉,只是因为没有看到法院如果以裁判的形式处理此事,将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说,也许法院、相关行政部门和今后的被拆迁人,都因此失掉了一个机会。
中国的拆迁户与开发商和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而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重庆该拆迁户与开发商和房屋拆迁部门长达三年的冲突,具有突出的典型意义。在现代任何法治国家,此类矛盾的最终解决在于法院,由法院以裁决方式定纷止争,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在重庆拆迁户案已经提交法院处理的情况下,社会各界包括各级法院和政府均给予高度的关注,期待法院通过此案的审理回答拆迁当中所涉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例如,如何确认开发商所给出的补偿是否在合理的幅度范围以内,对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裁定如何审查其合法性,何种情况属于法院所能认定的“显失公平”,对被拆迁户行使自身的物权权利是否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在何种情况下这种物权权利的行使应受限制等等。现在,一方面是政府要建设和管理城市势必要解决拆迁问题而诸多矛盾缺乏明确的法律解决之道,另一方面大量作为被拆迁户的老百姓欲依法行使自己的物权权利,却不能清楚地知道权利行使的界限,欲依法维权,而渠道又不畅通,于是有关各方常常于法律之外寻找出路,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时有发生,而结果是大家都受害。解决这一问题须从根源处着手,即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以利老百姓维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同时也亟须法院通过影响性案例释解疑难,实现法律适用的统一。这是摆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面前的一大任务,特别在如今新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如何实践对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并通过影响性案例合理诠释个人物权正当行使的范围,明确此一范围与宪法所规定的“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和他人的利益”的界线,这是解决拆迁难与维权难症结、推进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
从上述意义上说,重庆拆迁案的调解处理对于个案而言是件好事,对于全局而言则不免有憾。毕竟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行为,协议的具体内容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没有多大的参考价值,与影响性判决的作用不可同日而语。本案以调解结案可能有多种原因,但不管怎么样,我们希望最高院今后更加重视此类案例的判决并发挥其影响。我国尽管不承认判例的法律地位,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若干案例,法官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阐述的法理、情理、法律原则和适用方法,将成为同类案件审理的重要参照,并由此影响社会的认知。这也是我之所以翘首等待重庆拆迁案判决的原因,而因为是调解结案,本案所涉的诸多法律问题仍未明朗。
最后,在重庆拆迁案调解结案之余,我还有个担心,不知此案是否能够真正由此了结,是否还可能另有余波。据报道,对于协议的具体细节当事人噤声惹来诸多猜疑。目前,仍不清楚的是,究竟吴苹选择“异地换屋”是否有其他附带条件?吴苹坚持的五百万“拆迁影响营业权益”补偿金,最后如何解决?民众更关心的是,究竟最后是谁让了步,让协议达成。如果是政府及开发商让步,又该如何对其他接受补偿的早期拆迁户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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