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炜:三大亚伯拉罕宗教的上帝观
发布时间:2020-06-04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首先请大家注意,三大亚伯拉罕宗教是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属于叙利亚宗教或文明。
叙利亚宗教/文明虽然非常伟大,但它有它的长处,也有它的短处。下面主要讲它的短处。不过在讲它的短处之前,我要先讲一讲它对人类文明影响最大之处。
叙利亚对人类历史影响最大的地方,还是它的一神论。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各主要的一神论宗教都起源于这个文明的(尽管前14世纪埃及在埃赫那吞当政的时代曾出现世界上最早的一神论信仰)。说到一神论,人们经常把它和犹太人联系在一起。这大体上没有错,但我们在前面已经讲到,历史上犹太人属于一个更大的叙利亚社会。
如果要说叙利亚文明有什么最具本质性的特征,那也一定是一神论。西元前6世纪左右,黎凡特地区相对严格、伦理性的唯一神信仰首先在犹太人当中开出。这种信仰后来不仅成为犹太人和Mu斯林的共同信仰,而且是各种样式的基督教的共同信仰。但是在某些学者如克里斯托弗·道森看来,原本“纯粹”的唯一神信仰到了基督教这里,变得不那么纯粹了,因为唯一真神可以分为三个位格,就是圣父、圣子、圣灵。当然,为了保证唯一神信仰,又说三个位格不可分割,在性质上是一体的。这就是三位一体。尽管有三位一体说,但在犹太教徒和穆斯林看来已经不原生态的一神教。基督教认为耶稣是上帝道成肉身来到世间拯救罪人,这也有悖于原生态的一神教上帝观。纯粹的一神教会认为上帝或安拉是无形无相的、绝对的、唯一的、永恒的、全知全能的、至大至上的。我认为,这种上帝观无疑能够提高个人的精神品质。我觉得犹太人、穆斯林、基督教徒身上都会有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在支撑和推动他们。也是由于这个缘故,信仰唯一神的人们更可能开出较强的原则性,尽管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原则性会蜕变为一种唯我独尊的德性,一种自我中心主义。
这种原则性也会表现在日常生活的细处。我们看到Mu斯林、犹太人有很多好习惯。比如说他们的很讲卫生,对居住地方的清洁卫生和个人清洁卫生都非常重视。在卫生知识和医学还不发达的前现代就是这样了。他们的做法,与汉族中国人不大一样。汉族人的做法是上代教下代,父母教儿女。如果父母亲在这方面恰恰做得不好,儿女就会很差。但是Mu斯林和犹太人会用神圣教义的形式将它固定下来,从而使整个信仰共同体的人们都保持一种卫生的习惯,在他们的居所、饮食和个人卫生方面都保持清洁。为什么很多情况下Mu斯林、犹太人都穿白色衣服戴白色帽子?这是为了保持个人卫生。白布上有一点脏,立马就看得见。
其实这种信仰有很多非常优秀的地方,大家平时不太注意,以为这只不过是一种“宗教习惯”。从功能上来说,它与汉族的儒家或佛教相比来没有太大区别,或者说做得更好,因为它把那些按道理说应该做或必须做的事情神圣化了,把它变成每个人必须恪守的教义。但我觉得这种上帝观的一个最大的优点,还在于它能培养一个人的原则理念,让人养成坚持原则的习惯,树立人的信念和原则性,这样,人们的精神品质就能得到提高。
我们再看看基督教的上帝观。说到基督教,很多西方学者会下意识地表现出某种西方文化本位或西方中心论立志。他们一般不太注意或至少不去强调基督教是从叙利亚文明开出来的。可是在我看来,基督教虽然在原叙利亚文明的基础上有所变型,但已经不是纯粹的一神教了。当然,在基本理念的传承方面,基督教徒与犹太教或伊斯兰教是蛮接近的。我们虽然说基督教已经不是纯粹的一神教,虽然它还是相信上帝是唯一的,虽然耶稣分有上帝的神性,但毕竟耶稣是圣子,上帝是圣父,再加上圣灵,有三个位格,甚至可以说有三个神,这与纯粹的唯一神论还是有一定距离的。但“正统”基督教历来都非常强调三位一体,这说明它所信仰的仍然是一个唯一神,并没有丢掉一神信仰。那么我们怎么看待这种上帝观呢?
西元纪年元年,在现以色列一个叫拿撒勒的地方诞生了一个人叫耶稣。耶稣从小就很有灵气,是一个宗教天才,是一个天生的先知。他十一二岁就说了许多让大人感到非常惊叹的话,再后来他就宣称自己是上帝的儿子。他有了一些门徒(最后有人考证这些门徒其实都是他的一些亲戚,理由是根据基因样本的分析,耶稣的门徒们都沾亲带故)。一般认为有十二个,但实际上可能不止。十二门徒只不过是与耶稣关系更密切那些人。他们在传播耶稣的教导时,不可能不对犹太人中原有的秩序造成冲击。当一个本来不为人所知的人不断宣称他是上帝的儿子,那些身处高位的犹太大祭司心里会怎么想,是不难明白的。总之,耶稣和他的追随者对原有的犹太教秩序造成了很大威胁,于是大祭司们想要把耶稣除掉。最后他们得手了。是通过罗马人得手的。他们为什么假罗马人之手来做这件事,你们想过没有?
在耶稣时代,整个地中海地区还包括西亚,欧洲中部到西北部一直到不列颠群岛,都是罗马帝国的疆域或它的势力范围。巴勒斯坦这个地方也是罗马帝国的疆土(不能说“国土”;
那时候还没有现代国家的概念)。犹太人是被罗马征服了的一个民族。在罗马统治下,他们享有相当大的自治权。据说犹太人在罗马人的治下所享有的自治,比当今中国许多少数民族的自治程度还要高。但是,军权在罗马人手中,大事情是罗马人说了算。那些当权的犹太人虽然嫉恨耶稣,但他们没法杀死耶稣,必需通过罗马的法律程序来判处耶稣死罪。后来,耶稣被罗马人判死刑,而且是钉十字架。在古代西亚地中海,钉十字架被认为是一种最最耻辱的刑罚,奴隶犯了重罪才可以这样处死,不是犯了重罪的奴隶还不能这样处死;
要是罗马公民犯了死罪,最重的刑罚是斩首,就像清末规定对所有死刑犯人都实行斩立决(相对于其他形式的死刑,斩立决在当时是一种比凌迟更为人道的处死方法)那样。但是最耻辱的,就是钉十字架。耶稣就被钉了十字架,而基督教是在耶稣被钉上了十字架后才兴起的。明末清初耶稣会士在中国传教时发现,许多中国人如何不能理解,西方的“圣人”竟然是一个被如此残忍处以极刑的“罪犯”。
请大家注意,上节课我们提到的复活的概念在西亚地中海世界已存在了很久,不止一千年,而且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这并不是基督教的发明。并不是耶稣想到自己死后,复活这个理念会深入人心,他也会因此成为一个叫“基督教”的宗教的创始人。实际上,这个理念早就深入人心,西亚地中海地区的老百姓只不过将它移植到耶稣身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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