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东风:我的文艺学教材理念
发布时间:2020-05-28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现代社会的文艺学知识生产以大学为最主要的机构化场所,而大学的文艺学知识生产又以教材为核心。这样,文艺学教材就被赋予了极大的权威性。大概人们都认识到了这种权威的力量,争相利用教材这个阵地来发表和传播自己的(或声称是自己的)文学观。
但是我一直对于这种作为“一家之言”的教材编写理念不以为然。我认为:大学教材的使命不是表达一家之言,而是综合众家之言。以文艺学教材为例,文艺学教材承担的任务不是或主要不是表达编写者(作者)个人的、当然也不是其他某个理论家个人的所谓“一家之言”,而是把文学理论、文学观念发展史上最主要的、最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和知识积累以学生能够接受的方式传达给学生,以便学生在学习完毕之后,能够对本学科的研究状况和知识积累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这是教材和个人学术专著的根本差异。如果说个人学术专著追求的是作者自己的独创性理论发现,是真正的“一家之言”(虽然也免不了就特定问题作学术史的追溯,但是主要的目的是发表自己见解),可以而且应该追求个体性和主观性,那么,教材的主要任务则是介绍别人的观点,如果说它也有个性,那么,这种个性就体现在选择哪些理论加以介绍、如何介绍上面(由于学术共同体对于哪些是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观念有一个基本的共识,所以,这里的主观性是非常有限的)。换言之,教材本质上是学术史的一种,但由于它面向学生而不是研究者(特别是当它面向大学一年级学生的时候),它和一般的学术史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表述方式的通俗性,选择内容的精练性以及较强的理论概括性。就文艺学教材而言,它不可能像面向专业学者的文学理论史专著那样细致地钩沉中国或西方文学理论的史料发现与发展脉络,也不应该完全按照时间线索进行结构。它应该把有代表性、既得到历史上众多的理论家关注、又有极大时代意义的“理论问题”(比如“什么是文学?”)提炼出来,然后把关于这个问题的最有代表性的观点和言论精选出来,最后用客观、公允、规范且学生能够接受的教科书语言表述出来。如果说教材也有“独创性”的话,那么它的独创性就是这方面的独创性。
这样的教材在理念上必然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是多元的,不是一元的。但是很可惜,我们的文艺学教材一直不是这样写的。它们根本不尊重文艺学知识的发展历史,也不尊重文艺学知识的多元性和差异性。比如,文艺学当然首先要面对“什么是文学”的问题,但我们的教材根本不去梳理“文学”这个概念的变化过程,不尊重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中文学观念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而是在教科书的开头就给“文学”下一个钦定的、武断的“定义”。这样的教材必然无法反映出文学观念本来具有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学生也无法明白关于“文学”本来就有无限多元的解释与理解。这种“判决书”式的教材不是培养了学生开放的文学观念,而是封死了他们的文学观念。
相反,我理解的文艺学教科书应该努力呈现文学观念的多元性,让学生了解关于文学的“本质”一直存在着纷繁复杂的界定和解释。作为教科书,我们没有必要非得赞成其中的一种而反对另外一种,更不应该把其中的一种提取出来作为“普遍真理”强加于学生。教材的编者不应该是最后的“审判官”,他不应该也没有权利声称哪种文学观念是“真理”。最终的选择权应该交给学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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