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钢:中共历史研究的若干难点热点问题(下)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高饶事件”问题

  

  “高饶事件”是中共执政以后党内高层第一次政治斗争,在当时和后来都发生过很大影响。中共中央对此事最早的定性是“高饶反党联盟”,“文革”中毛将这次事件作为党内“十次路线斗争”之一。八十年代作的《历史问题决议》,“联盟”和“路线斗争”的定性都改了。邓小平也明确说过,高岗没有拿出一条什么路线,确实没有什么路线。但是,反高饶斗争仍然是被肯定的。《历史问题决议》对高饶的定性是“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实际上回到了一九五四年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的结论。

  迄今为止,相关文献的公布非常有限(《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有零星披露)。九十年代以来,有关机构编写出版的毛传、刘传、周传以及薄一波写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对此事都有篇幅不小的叙述。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高饶事件”的当事人或知情者一些口述史料,披露了一些过去人们不大了解甚至未曾听说的情况,如张秀山的《我在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张明远的《我的回忆》,赵家梁的《高岗第一次自杀经过》、《高岗之死》。“二张”当年被列为高的“五虎上将”(张秀山、张明远、马洪、赵德尊、郭峰)成员,赵是高岗当年的秘书。另外,前几年出版的《杨尚昆日记》也披露了一些比较重要的细节,史料价值较高。

  学术界对“高饶事件”一直很关注,不时有著述发表或出版,坊间也有出版物流传,其中,前国防大学教授林蕴晖先生的著述很值得注意。近些年来一个较大的突破,就是不单把“高饶事件”视作一场政治权力斗争,而把它置于一个更大的背景下观照,即毛泽东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构想,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

  前面说过,从一九五一年开始,在是否继续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否开始搞农业合作化等问题上,毛泽东同刘少奇、周恩来发生了分歧,毛对刘、周不满。对刘的不满,主要是山西省委报告批语的事情,对周不满主要是新税制和一九五三年周在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的报告草稿。一九五二年底,政务院提出了一个新税制方案,是中财委的薄一波主持的。当时在税制上出现一些问题,一个是加工定货和经销、代销使得买卖关系减少了,政府的税收收不上来,还有就是私营企业的纳税税率过重,私营企业主有意见。中财委提出的方案把原来流通领域的税加到了工厂,还提出“公私纳税一律平等”。这个税制方案没有经过毛,就在一九五三年年初的《人民日报》公布了。新税制一出台,引起一些地方意见,在具体的税制环节上也有些混乱。毛对此很恼火,认为这件事没经过他,说他知道这件事还是通过报纸。毛一方面严厉批评薄一波,一方面对中央政府机构的领导体制作了重大更动。原来中央人民政府设立党组干事会,周是党组干事会书记,政务院各部、委、署设立分党组干事会,中共中央对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通过党组干事会、党组干事会再通过分党组干事会实施。“新税制”事件,是在政务院也就是周恩来分管的工作范围里发生的,因此,事情牵连到周。毛决定立即撤消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要求政务院各部、委、署的党组分别直接向中共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并且重新分工,计划工作和八个工业部由高岗分管,政法工作由彭真和董必武分管,财政、金融、贸易工作由陈云分管,铁路、交通、邮电工作由邓小平分管,农林、水利由邓子恢分管,文教工作由习仲勋分管,而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只管外交工作(包括外贸)。这次体制变更和重新分工,其实是上收权力。恰好在这个时候,周恩来主持起草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的政治报告,稿子在叙述建国以来的成就之后,写到:“以上这些成就,说明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工人阶级在经济、政治和思想上的领导地位已经加强”。毛删去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已经确立”的说法,几个月后又明确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提法。

  毛一方面批刘、周,另一方面对紧跟他的新思路的高岗大加赞赏、重用。据张明远回忆,一九五一年十月,高岗写了东北农业互助合作的报告,毛“非常赞赏”,以后又不止一次批转东北局和高岗的报告,对东北的经验加以宣传。一九五二年年中调高到京,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当时有“五马进京,一马当先”之说,指五个大区中央局主要负责人调北京工作,高的任职最为重要)。一九五三年中央重新分工,高分管计划工作,在政务院二十个经济部门中管了八个部(重工业部、一机部、二机部、燃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地质部、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一时有“经济内阁”之称。一批一褒,一轻一重,研究者认为,反映出来的是毛不再打算实行他本人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而要否定刘、周等人继续实施新民主主义建国纲领的主张,将国家发展的轨道扳到他的新思路上来。高岗不过是明显看出了毛的意图才向刘、周发难的,他只是整个“棋局”上的一颗“棋子”。

  除了对事件背景的重新审视外,史实方面最令人关注的,就是一些当事人或知情者的回忆使一些事实真相浮出水面。一个是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以后召开的东北高干会的情况,那次会议使得批判高岗的政治斗争在东北局无限上纲,抓“高岗亲信”和“以高岗为首的东北小集团”,招致同高有正常工作关系的东北局一些干部无端受到批判和处分;
一个是张秀山在第二次全国组工会议的发言的情况,张本来是不参加这个会议的,也没有准备发言,只是写了书面意见。是毛泽东听说后,支持张去组工会议上发言,刘少奇事先也建议张发言,此事与高岗无关。至于发言本身,既符合组织程序,也没有攻击刘少奇的意思;
还有一个是高岗自杀前后的情况。关于高岗之死,过去多有不实传言。高的秘书赵家梁对事情经过作了详尽回忆,文章刊发于《百年潮》二〇〇三年第七期和二〇〇四年第十一期。

  “高饶事件”仍有许多史实不清而令人生疑,比如:

  毛泽东既然支持、欣赏高岗,为何后来又要反高?有人说,主要是高同苏联的非正常关系引起毛的警觉。这种说法一来尚无文献档案证实;
二来斯大林早在毛第一次访苏时,就告知了毛有关高向苏联总顾问科瓦廖夫散布中共高层有一个刘少奇为首的“亲美派”一事,如果真有警觉,毛为什么还在此后重用高?

  高散布刘少奇已不为毛泽东所重视,毛打算让刘搞“议会”(人大常委会),周恩来当部长会议主席,由他(高岗)来搞政治局等言论,是不是完全的空穴来风(因为毛让高搞政治局虽无从查考,然而刘少奇和周恩来后来的任职,却印证了高的说法)?

  财经会议上高发难,毛泽东既未作制止,更无任何谴责。财经会议后,刘少奇约陈云一起到高岗处做自我批评,而高竟未表示任何意见。若无一定的政治压力,刘没必要登门检讨;
高岗若不摸底数,又岂敢对刘如此无理。这些与毛当时的政治态度是不是毫无关系?

  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毛为什么不出席?有研究者认为,本来,毛泽东提出搞一个增强党的团结的文件时,并未建议召开中央全会。后来毛建议开一次中央全会,又明确交待不要对任何人开展批评。这说明,毛对高的基本意图是“保”高过关。同时,毛又要刘也在全会上作检讨,以求得全局上的政治平衡。高攻刘、周,在政治上与毛一致,毛是否要“倒”刘、周,不便妄加猜测,但进行“敲打”则完全是事实。高的行动虽难说有毛直接授意,但是否一点瓜葛也没有?杨尚昆的日记透露,毛在与杨谈话前曾对高岗一事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是否对某同志若干个别错误的谈论曾发生错觉?在中共党内的最高层,由谁与高岗“谈论”过“某同志若干个别错误”,能使高岗“发生错觉”,因而引发出一场拱倒刘、周的非常行动呢?

  由刘少奇主持的七届四中全会的进程,总体上是按毛泽东事先的指示进行的。稍有不同的是:会议开了五天(毛最初指示两天,后改为三四天);
发言者有44人(毛原意“说话人不要太多”);
对高岗进行了不点名的批评(毛原意不开展批评)。与毛原来指示翻了个儿的是,在四中全会结束后,中央书记处决定立即分别召开高岗、饶漱石问题座谈会,对证有关反对刘、周的活动事实,改变了毛泽东原来不让搞对质,不加深究的指示。如此重大的改变,若不是毛泽东本人的意见,刘少奇和周恩来是绝然不会擅自作主的。那末,是什么缘故促使毛泽东改变初衷了呢?

  这些(其实还不止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考证的历史之谜。

  

  “四清”运动问题

  

  关于“四清”运动,学术界有不少研究,除了文章,国防大学丛进教授的著作《曲折发展的岁月》、萧冬连先生的著作《求索中国》,都有相当篇幅叙述“四清”运动的历史。今年,中共中央党校的郭德宏教授和他的博士生还写了一部专著《四清运动实录》。《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以及毛传、刘传、周传也有一些文献披露和史实叙述。

  “四清”运动的过程,相关著述的描述还是大体清楚的。一个比较为研究者关注的问题是,在“四清”运动问题上毛泽东与刘少奇到底有什么样的分歧?

  有一种说法,认为在毛与刘之间有两条路线。从一九四九年的天津讲话开始一直到六十年代,刘少奇一直有一个跟毛不同的路线,就是沿着原来的新民主主义路线延续下来,跟毛是对立的。到“四清”运动时,这种对立终以正面冲突形式表露。

  这种解释并不令人信服。不少研究者认为,刘没有一条自己的路线。如果说五十年代初期,刘还是延续新民主主义那一套思路的话,一九五三年以后,刘也改变了,跟上了毛的思路。在社会主义的目标模式上,当时的中共领导人认识都是一致的。后来的“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庐山会议、“反右倾”运动,刘同毛至少是基本一致的,没有什么分歧。

  那么,刘是不是在这个时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路线呢?六十年代,刘对经济形势的估计、对经济调整所应采取的措施以及某些社会关系方面调整的政策,毛的确不满意。但是在“四清”的问题上,在对政治形势的判断上,在“四清”运动斗争的手段、政策上,刘并不比毛温和。史料显示,“四清”最早是毛提出的,而刘的态度也是非常积极的,后来中共中央成立“四清”、“五反”运动指挥部,刘还受命挂帅。刘对当时国内政治形势的估计比毛还严重,毛判断国家有三分之一的权力掌握在敌人手里,刘认为还不止三分之一。而且,在手段上,刘还采取了访贫问苦,扎根串联,撇开基层党政干部,由工作队领导整个运动等类似对敌斗争的做法。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刘少奇的主张明显彼此抵牾,相互错位,这怎么形成一条价值取向相同的路线呢?在大的战略上,当时的中央并没有一个什么刘少奇的战略、路线,中共领导人从根本上说都是按照斯大林那一套模式来搞社会主义的。针对“文革”中批判“刘少奇路线” 的说法,胡绩伟先生八十年代感叹“可惜没有一条刘少奇路线”。

  然而,正是在“四清”运动中,毛与刘的分歧越来越发展,以致在中央高层显露出来。有研究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四清”运动的指向,刘与毛不同。在刘看来,国内问题主要出在地方特别是基层干部,刘说过要“追根子”,但也只追到地委一级。那些斗争手段,也是对着地方和基层干部来的。毛则认为,问题出在上面,“中央要出修正主义”。一九六三、一九六四年,毛同外宾谈话,多次说中国党内有修正主义,还说这些人中有中央委员、书记处书记、副总理。另外,关于矛盾的性质,刘认为是“四清”与“四不清”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跟敌我矛盾交叉;
毛则认为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毛、刘的矛盾在一九六四年底一九六五年初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全国工作会议(这个会议名称很特别,在中共历史上独此一次)上终于引发了正面冲突。毛捅开了和刘分歧的“窗户纸”,说出了自己的打算: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是这次会议,毛下了打倒刘少奇的决心。五年后,斯诺问毛什么时候开始感觉到必须把刘“从政治上搞掉”,毛说:那就早啰,一九六五年一月,二十三条。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但是多少已经折射出林同毛的不和。吴法宪回忆,九大报告由张春桥等人“另起炉灶”后,林说过:写什么就是什么,我林彪一字不改。九大报告,是林在会上照着稿子念的。张云生回忆,张、姚的三次稿子送给林,林一次也不看,一字也未改,顶多只让秘书讲讲毛对稿子修改的地方。有的研究者认为,林的不满显然不只是对张、姚,还包括对毛。这是后来毛林关系恶化的一个重要征兆。

  

  问题

  

  关于“第一号号令”,“九一三事件”后,在中共中央下发的有关《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一上是这样说的:“一九六九年十月十八日,林彪乘毛主席不在北京,擅自发布所谓‘林副主席指示第一个号令’,调动全军进入战备状态,这样的大事,竟不请示毛主席、党中央,实际上是一次篡党夺权的预演。”

  事情的经过是,一九六九年,中苏军队在黑龙江珍宝岛地区接连发生武装冲突,此后中苏边界局势日趋紧张。毛泽东提出“要准备打仗”。九月,中苏两国政府首脑商定于十月二十日在北京举行边界问题谈判。中共中央根据当时苏联方面的动向和一些情报,怀疑苏方将以谈判为烟幕,对中国发动突然袭击,因此决定在此前将在京中央党政军主要领导人疏散到外地。周恩来留守北京,主持中央日常工作。黄永胜指示负责作战的副总参谋长阎仲川组织一个前方指挥班子,进入指定位置。黄则带领军委办事组的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李德生、刘贤权、温玉成等随同进驻。十月十五日,毛泽东离京去武汉。十七日,林彪去苏州。十八日,林彪做出几条指示,大意是:苏联谈判代表团将于十月二十日来北京,对此应提高警惕。为了防止苏联利用谈判作烟幕,对我进行突然袭击,全军各部队要立即疏散,各种重要装备、设备及目标要进行伪装和隐蔽,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国防工业要抓紧武器、弹药的生产,二炮部队也要做好发射准备等等。接着,由林彪秘书向在北京的总参谋长黄永胜作了传达。黄永胜向阎仲川传达林的指示。当天晚上,将“第一号号令”依次下达各大军区和海军、空军、北京卫戍区。

  近些年,有关“第一号号令”,当事人和研究者都还有不同说法和看法,争论最大的仍在事实方面。争论的焦点在于,“第一号号令”事先是否报告了毛泽东。

  当时随同毛泽东在武汉的汪东兴回忆,林采用电话记录的方式,于十月十九日用急件传阅给毛泽东,先交周恩来,由周转毛阅。汪将传阅件送毛,毛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说“烧掉”,自己拿起火柴点着了传阅件。当天晚上,周恩来打电话给汪,问毛看过紧急电话通知没有,汪告毛已经烧掉,周惊诧未语。

  林的秘书张云生则另有说法。张回忆,到苏州的第二天下午,林向张口述了六条指示(即上述介绍的内容)。张做了记录。当时,林让张赶快用电话传达给黄永胜。张问林是不是压一下再发出,林同意并让张给叶群(“林办”主任)看看。据张说,他向叶群提了两条建议,第一,像这样的重大问题,最好请示一下毛主席;
第二,第六条讲二炮要做好准备,二炮是管按电钮的,一旦不慎,一次发射可能引起世界大战,因此对这一条应该加上一些限制词。两条建议叶都同意,而且向林彪作了报告。林同意,并说照叶说的办。叶向张云生布置,向毛报告由她负责,传给黄永胜由张负责。晚上七点钟,张将林口述的六点指示电话传给了黄。按张的说法,林是同意报告毛的,而且由叶报告。

  据一个材料介绍,在北京的阎仲川是当晚八点钟左右接到黄的秘书电话,赶到黄处,听了黄的传达的。黄传达时讲得不够连贯、缺乏条理,有些地方黄还作些解释和补充。传达之后,阎仲川问黄如何向下传达,黄说用电话跟他们说说就行了。阎仲川考虑到必须确保首长指示传达准确无误,就要参谋按照他的口授,整理出一份电话传达稿,又加了个编号,吩咐下面把它作为“前指”开设以后的第一份首长指示,就从一号编起,叫“一号号令”。阎仲川要参谋将稿子送呈黄,但黄的秘书说黄已经服用安眠药睡下。阎仲川考虑距苏联代表团入境只剩十几个小时,所以一刻也不能耽误,便决定传给有关单位。时间是一九六九年十月十八日二十一时半。阎同时指示值班人员上报“林办”,时间是二十一时四十四分。

  上述不同说法,引起研究者注意。有人对汪东兴的说法提出疑问:当时的中共中央文件称林彪是以电话直接向毛报告的,汪的回忆却成了经周转报;
毛、林、周各在武汉、苏州、北京,如果林先打电话给周,周再形成“传阅件”,很难当天送到远在一千多公里之外的毛,况且,没有任何一份官方文件说过林给周打电话的事情。若毛真的“烧掉”林的电话记录稿,他并没有说明烧掉的原因,为什么就认定是毛对林的“一号号令”不满?即使真如汪所说,当时在场的只有汪,那么将此事告诉林(还有黄等人)的也只有汪,而毛对此事并无指示。叶群十月二十日在京西宾馆已经讲到此事,很可能是十九日得知的。那么,汪为什么如此急切地将这个引起林等人恐慌的消息泄露出去?汪是对谁讲的?怎么讲的?汪回忆称,林、黄等人知道毛的态度后,赶紧下令撤消了“一号号令”。此事纯属子虚乌有。“一号号令”发出以后,全军各部队一直在认真执行,各大军区、各军兵种不断有报告给中央军委,直到一九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部队疏散的指示》,这一行动才告结束。既然毛反感此事,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听之任之,始终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有研究者注意到,当年参与审理“林彪集团案件”的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图们与作家肖思科合著的《超级审判》一书,谈到一个情况:“两案”的决策者原曾想把“一号号令”问题作为林彪罪状写进起诉书,但感到证据不足。于是,调集十四名军队干部查阅档案,寻找证据。查寻结果,该书未做交代,但是却说到,决策者们一致认为包括“一号号令”在内的几个问题“定罪理由不充分”,因此决定“不列入起诉书内容”。后来,参与查阅档案者有人甚至曾向阎仲川透露,查到了林彪向毛报告的记载。

  关于此事,八十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共党史大事年表》增订版有一个引人注意的修改。这本书一九八一年版本的叙述是:“同日(即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七日——引者注),林彪借口‘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擅自发布‘紧急指示’,调动全军进入紧急战备状态。被毛泽东发现后制止。”修订后的叙述是:“同日,根据毛泽东关于国际形势有可能突然恶化的估计,林彪做出‘关于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的紧急指示’,要求全军进入紧急战备状态,抓紧武器的生产,指挥班子进入战时指挥位置。十八日,黄永胜等以‘林副主席指示第一个号令’正式下达这个‘紧急指示’,引起了各方面的极大震动。”修订后的叙述同原来版本有明显区别,首先交代了这个号令的由来,同时交代了号令的基本内容和下达的程序,特别是删去了原来“借口”、“擅自”等带有价值判断色彩的说法,而做了一种中性的事实陈述。

  二○○三年出版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毛泽东传(一九四九——一九七六)》也肯定“第一个号令”是根据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国际形势的估计、针对苏军有可能入侵的估计做出的。毛传也没有用“借口”、“擅自”的说法,但是却强调林彪此举事先没有得到毛的批准,“自行”做出指示。毛传的根据,就是汪东兴的回忆。

  顺便介绍一下,“文革”结束后,“一号号令”还被作为“迫害老一辈革命家和高级领导干部”的一个阴谋。许多出版物和文章都把当年党政军高级领导人和老干部疏散外地,受到迫害,同这个号令联系起来。八十年代末,有研究者根据史料澄清了事实:疏散中央领导人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决策,周恩来主持安排并经中央讨论决定的。至于广大知识分子、干部和文教单位下放,是根据毛泽东关于“认真搞好斗、批、改”的指示进行的,在“一号号令”之前,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就先后发出过相关文件或指示;
况且“一号号令”只限于军队,根本谈不上是干部下放的“最后通牒”。

  

  设国家主席和中共九届二中全会问题

  

  “九一三事件”发生后,设国家主席被认定为林彪集团的“反党政治纲领”。按照当时中共中央文件的说法,林彪阴谋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急于当国家主席,抢班夺权。八十年代以来,在林彪事件的研究中,对这一问题存在很大争议。这些争议既牵涉价值判断,更牵涉事实判断。

  有专家认为,设国家主席是中共执政以来的定制。一九五四年当代中国第一部宪法,即规定设置国家主席。毛泽东被选为第一届国家主席,一九五九年开始刘少奇连任两届国家主席。“文革”中刘被打倒后,某些需要国家主席的场合由董必武以“代主席”身份出面。中共九大后,召开四届全国人大提上日程。选举新一届国家主席,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毛提出不设国家主席,则是不合情理的。

  更大的争议还在当年设国家主席一事的史实方面。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一些文献档案的公布和著述的发表或出版,人们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从提出到终止大约经过了半年时间,其间曲折反复,直至九届二中全会酿成风波。有关史实的争议和疑问在于:

  第一,设国家主席是不是林彪一个人的意见?

  一九七○年三月初,在武汉的毛泽东收到周恩来的信和宪法修改草案提要。周信谈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宪法中原有国家主席一节,是不是还写上。这个情况,是汪东兴在新版回忆录(即《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提供的。不管作哪种理解,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设国家主席的问题一开始就是“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的。三月七日,毛提出不设国家主席,并要汪回北京传达他的意见。第二天,汪在周恩来主持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了传达。到会的中央政治局成员一致拥护毛的意见。林在苏州,没有参加这次会议。周委托参加会议的叶群转告政治局会议的情况。三月九日,林彪让叶群转告在京的黄永胜、吴法宪:“林副主席赞成设国家主席。”三月十六日,政治局通过《关于修改宪法问题的请示报告》等文件,报送毛泽东,毛在批示中再次表示不设。三月十七日至二十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大多数与会者同意毛关于不设国家主席的建议。既然是“大多数”,说明还有少数人并不是这种意见。会议期间,林彪让秘书给毛的秘书打电话:“林副主席建议,毛主席当国家主席。”毛让秘书回话:“问候林彪同志好!”回话没有明确表示否定林的建议。四月十一日,林在苏州通过秘书向政治局转达三条意见:一、林仍然建议毛主席兼任国家主席;
二、关于副主席,林认为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
三、林认为自己不宜担任国家副主席职务。第二天,周恩来主持政治局会议,讨论林的意见。会上,多数政治局成员同意由毛担任国家主席。到这时,设国家主席一事经历了第一次反复。

  有研究者认为,按中共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毛应该服从多数的意见。但是毛否定了集体意见。会后,周将这次会议情况报告毛,毛当天批示:“我不能再做此事,此议不妥。”《周恩来传》说这是“文革”以来毛与林第一次在重大问题上各执己见。其实,这不是毛与林一人各执己见,而是毛与政治局多数成员(既有周恩来,也有江青集团的一些成员在内)意见相左。四月下旬,毛和林差不多同时回京。毛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三次提出他不当国家主席,也不要设国家主席,并当着林的面说:“孙权劝曹操当皇帝。曹操说,孙权是要把他放在火炉上烤。我劝你们不要把我当曹操,你们也不要做孙权。”七月中旬,周恩来主持中共中央修改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会上再次出现要求设国家主席的意见。毛听说后表示:设国家主席,那是形式,不要因人设事。周提出:可以考虑不设国家主席、副主席。这是此事的第二次反复:毛的意见占了上风。

当年八月下旬,在庐山召开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二十二日下午,毛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会期和日程。几名常委表示,根据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应该实现党的主席和国家主席一元化,(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即在形式上有一个国家元首、国家主席。毛听了不满意,说:设国家主席,那是个形式。我提议修改宪法,就是考虑到不要国家主席。如果你们愿意要国家主席,你们要好了,反正我不做这个主席。康生在这天全会开幕会上讲话中说,在群众讨论中,在要毛当国家主席、林当国家副主席的问题上,“所有意见都是一致的”;
“如果是主席不当(国家)主席,那么请林副主席当(国家)主席。”康在这天还说过:“因为这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希望,我们起草也这么希望,但又不敢违反主席的意见。所以,一直处在这样一种矛盾当中。”这是此事的第三次反复。

  有研究者认为,从上述史实看,设国家主席和要毛担任国家主席的建议,既不是林彪一个人提出来的,也不是林一个人始终坚持的,而是当时中共全党的意愿,是中央政治局大多数成员的意见。

  第二,林彪是不是想当国家主席?

  这个说法出自毛泽东。一九七一年毛南巡讲话说:“有人看到我年纪老了,快要上西天了,他们急于想当国家主席,要分裂党,急于夺权。”有研究者认为,对这一说法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是林想当国家主席算不算个问题?二是说他想当国家主席有没有根据?

  林的法定“接班人”地位,是毛亲自挑选并亲自“大树特树”起来的。这样的“接班人”、副统帅,想当一个按毛的说法是个“形式”的国家主席,又有什么了不得?说是为了“篡党夺权”、“抢班夺权”,既不合逻辑,又不合中国国情和历史事实。毛早在十多年前已经让出国家主席位置,自“文革”以后这个位置更无实际权力。而且,“党是领导一切的”,要篡权,应该是篡夺党的领袖的位置才对。这是中国普通老百姓都明白的常识。

  那么,说林想当国家主席有根据吗?有研究者认为,迄今为止,谈及这个问题的文字只举出了吴法宪在“九一三事件”后的一个交代。吴说,叶群对他说:“不设国家主席,林彪怎么办?往哪里摆?”这个材料只能算是孤证。其一,叶群的讲话不一定能够代表林彪的意见。其二,吴法宪“交代”的叶群这句话是否真实?至少它不是叶群的原话。其三,如果林有此意,会跟几员心腹大将都打招呼,绝不会只跟吴法宪一个人讲。但是,其他人都没有这个交代。其四,在“无法无天”的年代按照最高领袖的意旨突击审讯,这样交代出来的结果是否可信?其五,即使这个交代是真实的,也是在“九一三事件”以后,而庐山会议(即九届二中全会)前后毛不可能知道,自然也就不可能据此判断林想当国家主席。

  第三,九届二中全会是因为设国家主席一事而起风波的吗?

  已经公开的文献和各种口述材料表明不是。八月二十二日,九届二中全会开幕的晚上,陈伯达同吴法宪商量,整理出一份恩格斯、列宁,毛泽东以及林彪论述“天才”的语录材料,第二天分送给了叶群、李作鹏、邱会作等人。二十四日,陈伯达、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等人分别在华北、西南、中南、西北组同时发言,宣讲“天才”语录,并且提出有人反对毛主席。其中以华北组最为激烈。陈伯达在该组发言说,有人利用毛主席的谦虚,妄图贬低毛泽东思想。二十五日,反映华北组讨论情况的第六号简报发到各组,各组的发言都集中到要“查明”、“揪出”反对毛主席的坏人的问题上。从徐景贤的回忆录看,连华东组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有人甚至领头呼口号:“谁反对毛主席就打倒谁!”“打倒野心家!打倒阴谋家!”张春桥尽管强装镇静,脸色却非常难看。会议气氛紧张起来。

  这件事情有前因。此前在陈伯达、吴法宪与张春桥之间发生过两场“文字”之争。七月二十七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在讨论准备发表的纪念建军节社论稿时,陈伯达主张将“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缔造和领导的、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直接指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句,删去“毛主席和”几个字。张春桥坚持不改。主持会议的周恩来向毛请示,毛表示,这类应景文章,既然已经政治局讨论,他就不看了;
至于提法问题,这无关紧要。据汪东兴回忆,毛当时还表示,两种意见,他都不赞成。缔造者不能指挥,能行吗?缔造者也不光是我,还有许多人。后来,汪还是按毛的意见删去了“毛主席和”几个字。八月十三日,中央修改宪法工作小组开会,讨论宪法草案稿。吴法宪与张春桥就宪法草案稿的一些提法发生争论。张以毛在一次会见外宾时谈到“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发展马列主义是讽刺”为依据,提议删去稿子中“毛泽东思想是全国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等提法。吴法宪反驳说:“要防止有人利用毛主席的伟大谦虚贬低毛泽东思想。”会后,吴法宪将情况告诉了陈伯达。九届二中全会上,陈、吴等人旧事重提,向张春桥等发难。

  有研究者认为,毛并不是因为设国家主席一事而发怒的,而是因为看到江青集团受到了攻击。所以,毛说反张春桥就是实际上反对他。但是从汪东兴的回忆看,毛在事情起来之后却多次点到设国家主席问题。看来,关于此事仍存争议。

  

  “九一三事件”问题

  

  迄今为止,关于“九一三事件”的研究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广义上的研究,即把毛泽东与林彪的关系作为问题的核心,由此来梳理线索和脉络。这种研究大多是从“文革”的源头开始追溯,有的甚至追溯得更早。还有一种是狭义上的研究,即围绕一九七一年九月十三日发生的林彪座机出逃和坠毁的事件来考订和分析。这里介绍的是后一种研究的情况。

  “文革”历史的研究,最为复杂、最多争议也最为困难的问题,就是“九一三事件”了。有关“九一三事件”的文献档案披露极少。尽管如此,研究者还是根据有限的史料做了不少研究。除了国内公开出版的专业人员的著述外,海外相关著述也很多,去年香港明镜出版社出版的《重审林彪罪案》一书,搜罗境内外研究者的文章,是近年来关于“九一三事件”的研究最为集中的一部学术著作,引起研究者注意。

  研究者所据的史料,除了有限公布的文献外,大体还有三类非原始文献的材料:一类是审理“林彪集团案件”时的供词和证词;
二类是相关当事人的口述回忆,这里说的相关当事人身份各不相同,有前中共高层官员如汪东兴、吴德、李德生,有毛、林、周身边工作人员如李志绥、李文普、张云生、官伟勋、高振普,有中央警卫部队和空军的干部如张耀祠、陈长江、康庭梓、时念堂,有林彪家人如林立衡、张宁,有中国外交官员符浩、许文益,还有“两案”审理人员(算是间接当事人)如图们、高德明,作为当事人,他们的口述回忆有价值,但又有程度不同的局限性,而且相互抵牾,使用时须格外慎重;
三类是有关机构编写的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的传记、年谱,其中也有一些相关材料的片段。还有一类,是一些非历史专业人员写作的文章或图书,有的称纪实,有的干脆叫文学,不能作为史料看待,但是有的也夹杂一些对当事人的采访,只是更需要进行仔细考辨。这里仅举几例,简单介绍当事人和研究者对史实争议和疑问的部分观点。

  第一,林彪是不是自愿出逃苏联的?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关于“九一三事件”最具爆炸性的说法,就是当年林彪出逃并不是自愿而是被林立果及叶群等人挟持的。这个说法最早出自林彪的女儿林立衡,林立果的未婚妻张宁在自述中也支持林立衡的说法。判定林彪要出逃苏联的重要证据,是林的卫士长李文普当年的交代,即李在汽车上听到林彪问林立果“到伊尔库茨克多远,要飞多长时间?”张宁举出一条相反的材料,说当天晚上一位内勤曾听林彪说过“我至死是民族主义者”。张还暗示李文普有某种特殊背景,所以在林立衡多次提醒李阻止林立果等人挟持林彪后,李没有采取措施;
并说李被枪击中是自伤。有研究者赞同此说,至少对林彪自己要叛逃的说法表示质疑。林彪开始是要飞往广州,因燃油不够才飞向蒙古,此事应由林立果负责。李文普则发表文章,反驳林立衡、张宁,坚持当年他在受审查期间交代的说法。也有“两案”审理人员发表文章,反驳林、张。

  第二,林彪出逃前,毛泽东、周恩来是如何应对的?

  这件事的当事人说法不一,研究者也有很大分歧。关于毛泽东,一种说法是毛通过各种线索(有人暗示包括特殊途径)对林的活动不是不了解,但是除了密切注视林的动向外,毛并不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其目的就是让林彪自己现出原形?相反的一种说法是毛对林的动向所知有限,并不十分清楚;
还有的当事人说毛根本不清楚林的动向,只是林的座机起飞后毛才知道。关于周恩来,最早得知北戴河情况的是周,一种说法周虽然多少知道一些北戴河的情况,但是一时难以作出判断(因为周了解林家内部的矛盾,他无法确认是林立衡同叶群又发生了冲突,还是真如林立衡所说林彪要被“挟持”),所以颇费踌躇?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周并不是不想采取措施,但他很快了解并且只能贯彻毛的意图,因此周是根据毛的想法来处理事情的。比如周曾经打算直飞北戴河见林彪,同林面谈。有人介绍,据汪东兴说,事后周的确曾告诉他,当时打算去北戴河,并且已经让杨德中(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处副处长兼中央警卫团政委)准备飞机了。为什么后来没有去?有人说是毛没有批准,但是此说没有有力证明。不过,有研究者推论,在这样敏感的问题上,行事谨慎的周事先一定会向毛报告的。

  第三,林彪座机是怎么坠毁的?

  九十年代以来,在林彪座机坠毁问题的相关研究中,有三篇文章引起研究者普遍注意,一篇是澳大利亚记者彼得•汉纳姆写的《揭开林彪死亡之迷》。一九九三年,汉纳姆在《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的资助下,先后访问蒙古、苏联、中国、美国和台湾、香港等六个国家和地区,采访了众多人士,写出了这篇调查报告。一篇是当年未登机的“256号”飞机机组成员康庭梓写的《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后》(此前康在一九九九年发表了《林彪座机强行起飞之前》一文)。还有一篇也是康庭梓写的,《林彪坠机过程的思考》。三篇文章提供了三幅林彪座机航线图,不同的是,前一篇是“256号”飞机航迹全程图,后两篇除了航迹全程图外,还有起飞后十四分钟内的航迹图。前一图引人关注的是,飞机航线的最北端不是温都尔汗,而是苏蒙边界的达达勒(距苏联仅五十公里),令人费解的是,飞机不再继续往北飞行,而是在达达勒转了一个大弯,由北改为向南飞行,飞到温都尔汗坠毁。后一图引人关注的是,飞机起飞后,没有转弯向北飞行,而是沿着起飞航向向西南飞行,十四分钟后才转向西北方向,并消失在雷达以外。三篇文章提供的信息,引起研究者颇多猜测和推断,目前仍在争论。

  关于林彪座机如何坠毁的,说法五花八门。最离奇的说法是,林彪所乘汽车在北京玉泉山附近被早已埋伏好的部队用火箭筒击毁。有专家在官方结论之外,概括了以下几种说法:一是“256号”三叉戟飞机飞行员潘景寅等空勤人员,在飞机上反劫机,导致飞机迫降坠毁;
二是飞机被驻蒙古的苏军导弹击中,飞机受伤后,进行带火迫降时又发生事故,最后迫降失败;
三是飞机被中国导弹击落;
四是人为破坏。所谓“人为破坏”,有专家以蒙古国目击者的口述(先看见空中火光,再看见空中物体坠落)为依据,对照中国空军当事人提供的有关“256号”飞机油料、航线图等材料,结合有关当事人的回忆和飞行技术常识进行分析,否定了“油料耗尽说”,认为“256号”飞机是先起火后迫降的。至于起火原因,有一种可能性是该机在起飞前安放了爆炸物,造成飞机在空中起火。

  上面所说,只是有关“九一三事件”研究的几个争议的问题,而且也没有展开介绍各自观点的具体内容。实际上,讨论和争议的问题远不止这些。

  关于粉碎“四人帮”的问题,《历史问题决议》有一个结论:一九七六年十月上旬,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等同志起了重要作用。

八十年代,关于事情的经过,直接当事人(主要是决策层当事人)的披露并不多,(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而公开文献更是缺乏。倒是一些研究者或非历史专业人员写了不少有关文章或图书,而其中的叙述出入很大。至于坊间流传的一些出版物,要么是虚构,要么是夸张,很难令人相信。九十年代以来,有的当事人开始披露一些情况,有些研究者经过查阅史料也发表了一些著述,澄清了一些不实的说法。其中,有三个材料最值得注意:一个是吴德的文章《关于粉碎“四人帮”的斗争》;
一个是张根生的文章《我所了解的华国锋》;
一个是“《李先念传》编写组”成员的文章《李先念与粉碎“四人帮”》。就描述粉碎“四人帮”的决策过程来说,这三篇的研究价值比较高。

  第一,谁最早提出解决“四人帮”问题的?

  有一种说法,最早是叶剑英提出解决“四人帮”问题的。前述三篇文章表明,这个说法不确。张根生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九日,亲自询问华国锋当年粉碎“四人帮”的过程。华详细介绍了事情的经过。这是到目前为止,华国锋作为当事人唯一的公开口述。张根生七十年代后期先后任广东省委书记、国家计委副主任,吉林省委书记、省长等职。由于工作关系,张同华有过较多的接触,对华的评价比较公允客观。华所谈的情况,尽管是转述,但是可信度很高。华是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即毛泽东逝世第二天提出这个问题的。那天,他找了李先念密谈,指出“四人帮”正猖狂活动,他们阴谋篡党夺权的野心迫不及待。华特请李亲自赴西山找叶剑英交流看法,沟通思想。十三日,李去西山叶剑英住处,交换了对时局的看法,正式转达了华的意见,两人都表示了一致的看法和态度。吴德的文章也说了华国锋到李先念家密谈的事情,而且叙述比华自己所谈更具体,只是时间有点出入。“《李先念传》编写组”成员的文章,同样证实了华的叙述,同样比华的叙述更加具体,也是时间有点出入。这篇文章所依据的材料,是李先念一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发言,可以视作李本人的口述。华、吴、李三人的口述是一致的,可见,最早提出解决“四人帮”问题的,就是华国锋。以华当时的政治地位,他首先提出这个问题比较合理,令人信服。

  第二,华国锋、叶剑英的作用如何?

  有研究者写文章,认为叶剑英是当时历史舞台的中心人物,说叶站在了斗争的最前列,叶进行秘密串连,团结和争取政治局成员的多数站到了自己一边,并耐心地做华国锋、汪东兴等人的工作,是叶经过充分酝酿、反复磋商,作出重大决策,选定时机,精心部署,坐镇指挥。

  也有研究者另有看法,认为是华亲自出面寻找政治局层面的同盟者,敲定粉碎“四人帮”的最后方案,并且主抓方案的落实和具体措施。没有华国锋的首倡,粉碎“四人帮”的行动不会来得这么快;
没有华的参与,既会增加解决的难度,还会使这个行动缺乏权力秩序的合法性。华的地位和身份,保证了采取这种特殊手段的合法性,也方便了对后人、对历史作出负责任的交代。叶也是关键人物之一,既是后盾,又是高参。叶在军队德高望重,为粉碎“四人帮”提供了良好的周边环境,又同党内军内一大批老干部有广泛深入的联系,对稳定整个大局起着关键作用。但是,叶不可能像华那样与吴德、汪东兴、李先念经常见面或几乎天天碰头,商议方案细节。尽管如此,叶还是出过一些好主意。

  张根生的文章也有一段这样的评价:粉碎“四人帮”,叶的确是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他和许多中央老同志做了大量酝酿准备工作,可以说华国锋与叶剑英一同起了决定作用。

  从已经披露的材料看,从当时中国高层的政治格局看,应该充分估计和肯定华国锋在粉碎“四人帮”中的地位和作用,否则,就是不客观也不公道的。

  第三,汪东兴的作用如何评价?

  在以往有关粉碎“四人帮”事件的著述中,对汪东兴在整个事件中的行动轻描淡写,没有明确肯定汪在事件中的关键作用。吴德的文章就说:“我认为汪东兴同志在粉碎‘四人帮’问题上所起的作用,不在李先念同志之下,他组织了中央办公厅和中央警卫团的五十多个人,这些同志做了贡献。”

  其实,汪东兴起的作用,远不止是组织人去逮捕“四人帮”这个具体行动。众所周知,汪当时是政治局委员、中办主任、八三四一部队政委,掌管着中央机关特别是中央领导人的安全,其作用远不是一般的政治局成员能够比拟的;
而且汪是毛泽东信赖的人,在中央领导层地位相当高。粉碎“四人帮”这样的重大政治行动,倘若没有汪的赞成和支持,几乎不能成功。从已经披露的史实看,华国锋九月十一日就找汪东兴商谈此事,汪东兴态度很明确,表示坚决支持。此后,汪多次应华的邀集,同华、叶秘密商量方案。据吴德回忆,当时成立了两个小班子,一个准备有关文件,由李鑫负责;
另一个负责对“四人帮”实施隔离审查,这个班子的人员是由汪东兴亲自挑选并个别谈话后组织起来的。十月四日下午,华召集汪东兴、吴德作行动前的最后一次汇报,由汪东兴汇报具体行动方案。此后,汪东兴负责具体实施。

  可以说,从一开始酝酿直到正式采取行动,汪东兴参与了事情的全过程,而且是整个事件的核心人物之一。近年来,有的文章开始明确肯定汪东兴是出过大力的关键人物之一。这是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

  第四,李先念知道不知道粉碎“四人帮”的设想?

  尽管官方一再肯定李先念在粉碎“四人帮”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坊间还是曾经流传一种说法:李先念在粉碎“四人帮”之前并不知晓这个行动。吴德的文章、张根生的文章和“《李先念传》编写组”成员的文章提供了相反的史实,澄清了不实的说法。

  1、一九七六年上半年,李先念本来要去外地休养。华国锋去看李先念,说现在同“四人帮”斗争这样尖锐和复杂,是不是不离开北京,有什么事也好商量。李听了之后,决定不去外地了。2、九月十日或十一日,华国锋最早同李先念谈了解决“四人帮”问题,并请他同叶剑英沟通。李先念受华委托去西山同叶交谈,取得一致看法。3、九月十六日,华国锋在国务院召集会议,李先念、吴德、陈锡联、纪登奎、陈永贵等参加。华讲了要解决“四人帮”的问题。4、九月二十六日或二十七日,华国锋约李先念、吴德谈话,对解决“四人帮”问题交换意见。据华说,这次商谈后,他下了把“四人帮”抓起来进行隔离审查的最后决心。此后,李经常打电话给华,互相通报情况。5、九月三十日,华国锋、李先念、吴德商谈解决“四人帮”的时间和可能发生的问题。

  当事人披露的这些史实,说明前述流传的说法没有根据。当然,李先念主要参与了解决“四人帮”问题的前期工作,具体行动的组织部署他没有参加。对此,吴德的文章和“《李先念传》编写组”成员的文章也做了说明。

  

  中苏关系问题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中共历史的研究中,中苏关系的研究是一个相当令人注目的领域,成果也非常多。从研究中共历史的视角看,比较值得注意的著作有:杨奎松的《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沈志华的《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苏联专家在中国》、《中苏同盟的经济背景》,章百家、牛军主编的《冷战与中国》(论文集),沈志华、牛大勇主编的《冷战与中国的周边关系》(论文集)。二○○三年,沈志华主编的《苏联历史档案选编》(三十六卷本、一千八百万字)出版。原稿本来四十卷,出版前被要求撤去最为国内研究者关注的“中苏关系”和“朝鲜战争”各两卷,遗憾之至。好在不久以后,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了《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浩浩三大卷,算是弥补了部分遗憾。而中苏关系部分的档案,迄今仍被尘封。

  关于中苏关系的研究,这里只简单介绍研究一九四九年以后历史的几个问题,全面和详细地介绍只好俟诸来日、另作文章。

  一是关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谈判和签订。九十年代后期,中国研究者在俄国的解密档案中发现了一批关于一九五○年中苏条约谈判的文献档案,尽管还不是有关文献的全部,但结合中国发表的有关文献和回忆录,已经可以对这个条约谈判的主要内容及其过程做出比较清楚的描述,并厘清过去一些不实甚至大相径庭的说法。关于毛泽东与斯大林或者说中国与苏联之间的共同愿望和利益冲突所在,关于中苏结盟的问题上双方的不同设想,关于条约谈判过程中双方的分歧、争执和各自妥协,关于条约文本的提出和多次修改,研究者都根据文献和相关回忆作了细致考证,得出一些新的结论。

  二是关于赫鲁晓夫对华政策的转变。

一九五三年斯大林逝世,赫鲁晓夫出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以后,即开始着手调整苏联的对华政策,而其对华政策基础的根本性转变,对此期中苏“蜜月”型关系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一九五四年赫鲁晓夫第一次访华。开始苏方准备派一个外交部部长或者副部长到中国来参加国庆五周年庆典,赫鲁晓夫提出来要自己去,这也是苏联最高领导人第一次访华。实际上是要向中共示好,改变斯大林的对华不平等政策。这次访华,赫鲁晓夫主动表示将以往苏联在双边关系中非正常占有的一些权利归还给中国。中苏双方签署了苏军从旅顺口海军基地撤退,并将该地区的设备无偿移交中国政府、将四个中苏股份公司中的苏联股份移交给中国的协定;
为中国提供五亿两千万(旧)卢布的长期贷款;
帮助中国新建十五项工业企业和扩大原有一百四十一项企业设备的供应范围等七个文件。苏联代表团在华期间还赠给中国两项“礼品”:一是提供组建拥有两万公顷播种面积的国营谷物农场所必需的机器和设备,并派专家来华帮助建设这个农场;
一是将正在中国展览的八十三件机床和农业机器无偿赠给中国。赫鲁晓夫的所作所为,也确使毛泽东感受到了与苏联交往中前所未有的平等气氛。过去斯大林在世时,对待中国的态度是不平等的,而赫鲁晓夫对中国所作的许多实质性让步,使斯大林时期遗留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毛泽东得以一吐怨气,在对苏交往中真正挺起了腰板。毛泽东后来谈到这一点时曾说:“第一次与赫鲁晓夫同志见面,就很谈得来”,他取消了有损中国主权的“合作社”,“建立了信任”。对于赫鲁晓夫的平等合作精神及扩大对华援助的做法,毛泽东深表感谢,一九五六年他跟南斯拉夫代表团谈话时还曾经称赞“赫鲁晓夫是个好人”。从一九五四年一直到一九五八年,应该说是中苏关系的“蜜月期”。

  三是关于苏联对华的核援助。一九四九年七月刘少奇访苏时,就曾经试探了解苏联的核秘密,斯大林根本就不和他谈这件事。一九五四年赫鲁晓夫访华以前,国内已经有人给毛汇报过关于核技术的问题。所以,这次访华令赫鲁晓夫意外的是,毛泽东跟他提出了苏联帮助中国制造核武器的问题。赫鲁晓夫当时表示,苏联现在已经拥有核武器了,可以给华约国家包括中国提供核保护,所以中国没有必要再制造核武器。实际上,赫鲁晓夫有一个不便明说的原因,就是在他访华前,苏联刚刚跟美国在谈核不扩散的问题。但是,赫鲁晓夫还是答应了,表示可以帮助中国和平利用核技术。一九五四年十月,中苏双方在签署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基础上,又签订了苏联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给中国以帮助的协定,促成中国建立起第一个原子能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帮助中国培训核技术方面的科研人员,为中国原子能工业基础的建立提供了条件。所以,一九五五年三月,毛泽东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宣布:中国也开始要进入钻研原子能的历史新时期了。一九五七年十月,中苏签订《国防新技术协定》。苏联开始帮助中国从军事方面来研究原子能的问题,而且有了实质性的步骤。

四是关于中苏关系的破裂。人们一直认为,中苏分歧的起因是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几乎所有的中共历史著述以及有关中苏关系历史的著述,都是这么说的。但是,有研究者近些年来认为,毛泽东对赫氏秘密报告的反应其实是喜多于忧。毛早就不满斯大林了,所以他说秘密报告的最大意义在于揭开了盖子,连斯大林这样神秘的人物现在也已经不神秘了。更为重要的是,斯大林去世后,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阵营中,毛泽东完全可以同赫鲁晓夫平等对话,(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甚至赫鲁晓夫也不在话下。因此,一九五六年出现的中苏之间的分歧,只是某种意识形态方面的不同看法,还远远没有影响到中苏关系,甚至应该说两党两国的关系在继续共度“蜜月期”。

  中苏开始出现比较重大的分歧,是一九五八年七月。主要是几件大事: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的问题,还有炮击金门的问题。

  有研究者根据文献史料认为,建立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本来是中苏共同的意愿。一九五七年底,苏联核潜艇研制成功,舰队远航能力大大加强,但是那时候没有卫星,舰队在远航过程当中的联系靠现有的电台达不到,所以苏联希望在中国或者印度建立大功率的长波电台。赫鲁晓夫不同意在印度建,怕刚刚修复的苏印关系受到损害,但是他觉得在中国建立不会有什么问题,跟中方是同志加兄弟。其实当时苏联的军方曾经有过担心,说跟中国提出来会不会引起中国人的不满?赫鲁晓夫拍着胸脯打保票说没有问题。因为一九五七年十月份刚刚签订《国防新技术协定》,表明中苏在军事方面的合作达到了一个高峰。恰在此时,中方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早在一九五四年中国海军第一支潜艇部队建立时,中国就开始着手长波电台的建设了。在苏联的帮助下,进口的三套“突浪型”长波电台设备于一九五七年分别安装在青岛、宁波、湛江地区。但这些都是中小功率的长波电台,随着潜艇部队的发展和远航训练任务的增多,迫切需要建设大功率的长波电台。鉴于中国难以承担这样的工程,中国海军方面便与苏联有关方面联系、商洽,希望他们能给予帮助。虽然双方都有需求,但是赫鲁晓夫万万没想到毛泽东为此发火。问题是由投资比例引起的。整个电台(一千千瓦)大概要投资一点一亿卢布,苏联提出它出七千万,中国出四千万,毛不干,跟彭德怀说投资由中国全出。毛是考虑到所有权的归属,其实苏方根本没有提到所有权,甚至连指挥权都没提到,只是提到双方共同使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毛对长波电台的事情发火的时候,苏联大使尤金又向中方转达了苏联关于中苏建立联合舰队的建议。其实这件事情也有前因。一九五七年,肖劲光作为中国军事友好代表团成员,向苏联海军提出了援助中国建造核潜艇和导弹潜艇的问题。苏方表示,中国不必建造这些潜艇,苏联现在尚未研制成功,将来苏联有了,可以提供给中国。中国海军领导人经过认真研究和仔细论证,向中共中央军委报告:尽快获得新技术对于海军建设来说已是极为重要的问题,苏联现已改进了某些舰艇的动力和结构,且试制成功几种用于潜艇和鱼雷艇的导弹,而中国海军目前仍然按照苏联一五计划期间的五种旧舰艇图纸进行生产。因此,海军急需获得建造新舰艇的设计图纸及其他资料,并建议以政府名义向苏联提出请求。一九五八年六月,周恩来致信赫鲁晓夫,希望苏联政府对中国海军给予新技术援助,在可能的条件下,有计划地、有步骤地提供建造新型战斗舰艇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苏联正好也有这个意图,表示双方可以建立一个联合舰队。结果,长波电台的事还未了,又出来一个联合舰队的事,毛就恼火之至。

  与此同时,在炮击金门的问题上赫鲁晓夫也开始对中国不满。首先是中国炮击金门没跟苏方通气,赫鲁晓夫非常不满意。在赫氏看来,既然中苏是军事同盟关系,中方采取这样重大的军事行动,应该与苏联通气。毛后来说告诉过赫氏,赫氏反问“什么时候告诉过”。据《毛泽东传(一九四九——一九七六)》披露的材料,中方确实没有事前通报苏联。其次是在炮击金门时,台湾向大陆发射了当时最先进的美制响尾蛇导弹,其中有一枚落到大陆以后没爆炸,中方捡到了。苏方希望中方把这个响尾蛇导弹提供给他们。中方开始是拖着不办,后来虽然提供给苏方,但是拆除了最核心的红外线制导装置。苏方非常恼火,认为核技术都提供给中方了,而中方却连完整的响尾蛇导弹都不提供。

  中苏双方这一系列事件发生后,才导致双方关系出现明显的裂痕,这个裂痕比一九五六年秘密报告的裂痕要深得多。一九五九年的戴维营精神,使中苏双方在意识形态上进一步产生分歧,更为重要的是导致两国关系的逐步恶化。先是苏共中央单方面撕毁中苏签订的关于国防新技术的协定,拒绝再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和生产原子弹的技术资料。一年以后,苏联又采取了撤走技术专家、撕毁经济合同等更为极端的措施。此后,中苏边境纠纷随之肇始。所谓中苏同盟已经名存实亡。所以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年春天,是中苏关系明显出现裂痕的时期。

  一九六○年以后,中苏分歧逐渐开始公开化。传统的说法,是赫鲁晓夫在一九六○年布加勒斯特会议上突然对中共进行攻击,公开了中苏两党的分歧。近些年,有研究者根据文献档案说明,事情最早起因于布加勒斯特会议之前的北京世界工联第四次理事会议。这次会议除了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工会代表团,还有不少西方国家和其他非东欧国家的工会代表团出席,中方在这些代表团之间散发了中苏两党争论的材料,苏联代表团离席,表示抗议。布加勒斯特会议则是苏方和赫鲁晓夫对中共的报复。到一九六三年,中苏的分歧更加加深,发生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论战,中苏关系最终走向了破裂。

  关于中苏关系由“蜜月”走向破裂的原因,研究者有许多解读,比如国家利益冲突、意识形态分歧、领袖个性矛盾等等。最近这些年,有研究者提出一种新的诠释,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阵营领导范式的错位。这种诠释认为,中苏关系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现出来的只是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党际关系通行的政治准则,即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范式。既然各国共产党都强调和承认国际共运必须有一个领导核心,并在意识形态一致性的前提下维护正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那么也就在实际上放弃了各自的独立性。于是,在党政合一的政治体制下,在国家关系混同于党际关系的状态下,社会主义同盟中各国主权的完整性就很难得到保证。同时,这种关系范式压抑了同盟各国追求独立发展的民族感情和心理,表面的团结统一往往掩盖了同盟内在的不稳定因素。平时大家以兄弟相称,言谈举止无所顾忌,淡漠了正常的国家关系,一旦政治关系发生变化,或领导者地位和权威受到挑战,或意识形态的正统性受到怀疑,那种笼罩在民族感情和心理上的阴影就会立即显露出来,侵犯国家主权就会成为指责同盟“为首”者的最常见的罪名,而这种同盟关系也就随之遭到破坏。因此可以认为,中苏在一九五○年代中期以后未能在军事合作方面取得进展,反而导致双边关系恶化,究其根源,恐怕就在于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关系本身的政治特征。中苏关系最终破裂的根本原因也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范式和准则中的某种结构性失衡,而不应仅仅去追究哪一方的责任。

  

  韩钢,湖南人,1958年10月出生。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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