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事件前后美国与伊斯兰世界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时间:2001年9月20日(周四)晚7点
地点:三教107
形式::专家对谈
主讲人:
白桂梅(博士、北大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术专长:国际法、 国际人权问题.)
王锁劳(博士、北大国际关系学院亚非研究所,学术专长:阿拉伯问题、国际安全)
讲座内容:
9月11日在美国发生的恐怖事件在一时间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这一是因为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恐怖是事件,它的残忍程度令所有人大吃一惊。二是因为美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一时间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全面地遭到了毁灭性的攻击。同时更因为恐怖主义决不仅仅是对美国,同时也是对全人类的威胁和挑战。911事件爆发以来全世界纷纷做出了不同的反应。除了大多数国家和人民向遇难的无辜的人民表示同情和援助,向恐怖分子的暴行表示严厉谴责之外,也有以色列的岌岌自危,有伊拉克的举国欢庆,有美国一部分人扬言第三次世界大战,甚至有一部分中国人说是不是应该趁美国后院起火的时候趁机收复台湾。在这样的时候保持一个理智的分析和清醒的头脑才尤为重要。这就是这次讲座的目的所在。今天的讲座主要是从历史的角度和法律方面来看一看911惨案的问题。
第一部分:专家对谈
主持人:白老师,我们都称美国这次遭受的这次惨案为恐怖主义活动,但是大家对恐怖主义的认识都是感性的。那么到底什么叫做恐怖主义,怎么把它和其他性质活动区分开来呢?
白老师:恐怖主义的定义一直是人们争论的问题。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为了什么目的,做出了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恐怖主义呢?我只能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比如一个国家侵略了另外一个国家,这算不算作恐怖主义?再比如,一个国家杀死了其他国家的很多人,这算不算作恐怖主义?再比如,1990年伊拉克由于侵略了科威特,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决议对伊拉克进行制裁,多国部队也对伊拉克进行了武力的制裁。伊拉克为了反抗和报复,在本国境内扣押了一些外国的平民。这属于劫持人质的行为。这算不算作恐怖主义呢?其实,什么人做出恐怖主义行为、他对准的目标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做出恐怖主义行为,这些都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做出这种行为出于什么目的。恐怖主义行为的目的应该是,使用一种难以让人接受的形势使他针对的目标(如政府、一国元首等等)感到特别害怕和恐怖或如内疚等的其他感觉。最后使其改变现在的政策,或者使其从事恐怖主义者希望的行为。所以说“目的”最重要,目的可以使这种行为和其他行为区别开来。比如伊拉克在境内扣押了外国的平民,这不能算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但是对于恐怖主义至今仍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在非殖民地化运动的时候,恐怖主义的定义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因为,争取解放的民族认为殖民主义者(宗主国)压迫殖民地人民的行为属于国家恐怖主义。而殖民主义的国家认为争取解放民族的解放运动才是恐怖主义的行为。因为有的时候他们的确是使用一些恐怖的手段来争取解放。如果把这些都确定是恐怖主义行为的话,双方都是不能接受的。民族解放运动者认为他们是按照民族自决权的原则进行的正义的斗争,不能算是恐怖主义。殖民主义国家当然也不愿意他们的国家行为被称为国家恐怖主义。
主持人:王老师,就这次的恐怖行动,好像大多数人都认为本•拉登是最大的嫌疑犯,美国也认为在本•拉登的背后有阿富汗塔利班的支持。您觉得这次恐怖事件更可能是一次个人性质的活动,还是象刚才白老师所讲的是一次带有国家性质的活动?
王老师:我个人的看法是,首先,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表明本•拉登就一定是这次事件的策划者,或者表明是他手下的组织、手下的成员做了这件事。至今根据我所知道的情况来看,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希望美国在进行军事打击之前拿出确切的证据。这也是阿富汗塔利班一直要求的。只有拿出确切的证据才能确定究竟是不是本•拉登干的。此外,本•拉登的恐怖主义组织和老式的恐怖主义组织已经不太一样了。在60、70年代,国际恐怖主义运动往往有确定的政治目标。比如,以前被认为是经常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巴解组织从事的如劫机、对平民的暗杀等活动都是有明确的目的的。比如在1972年的柏林奥运会上,巴解组织劫持了以色列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象这种活动世界各国都能理解。因为,它的目标就是针对以色列长期镇压巴勒斯坦人的抵抗运动,为了恢复自己的民族权利、建立自己独立的国家,所以才采取了这种在国际上被认为是恐怖主义活动的活动。但是现在本•拉登从事的这个活动已经远远地改变了恐怖主义的方式和概念。传统的恐怖主义是为了通过恐怖主义活动震慑或打击敌人,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造成更多的平民伤亡。因为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就不能实行大规模的屠杀。比如爱尔兰共和军。在为了解决北爱尔兰的问题上,它采取的一些活动是有目的性,而且也是有些限制的。它的目的就是要表明自己的存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本•拉登所从事的这次恐怖主义活动就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它的目的是,不仅要震慑敌人,而且要杀伤敌人,尽可能地造成这个国家处于极大的恐怖状态,以便于造成恐慌。它的政治目的不是特别明确。我所知道的本•拉登现在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把美国人彻底从中东,从伊斯兰的土地上赶出去。在这里我还想补充一下刚才白老师说的关于恐怖主义的情况。我们现在处在一个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里,我们的许多概念、术语,包括我们对许多问题的理解都带有强烈的美国色彩。但是这些东西在伊斯兰地区,当地的人的看法却不一样,包括对恐怖主义的解释上。美国web辞典讲恐怖主义解释为:以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作为政治的武器或政策。但是整个阿拉伯世界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本•拉登把美国称作是世界上最大恐怖主义国家。因为他认为美国对许多国家,特别是伊斯兰国家进行了军事的打击。他认为:我们中东国家没有这样的军事能力和你(美国)对抗。我们出于弱势,我们没有你们的导弹、飞机,我们唯一能动的资源只有人,人可以携带炸弹。我们只好用我们的生命去袭击你们各种各样的目标。如果能打击你的军事目标当然更好,但如果不能把打击军事目标,我们只好针对你的平民。而事实上中东许多穆斯林对这些人的行为是拍手叫好的。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我们这个世界还有多种文明共同存在,在许多文明话语中对来自西方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如果想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不是很容易的。
主持人:王老师,刚才您提到,本•拉登现在的恐怖主义行动的目的是要把美国从整个中东的土地上赶出去,那么美国是怎么来到中东这块土地上的?它和阿拉伯世界的宿怨又是怎么结成的?阿富汗的塔利班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本•拉登是怎么样成为美国的头号嫌疑犯的?这个相关背景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
王老师:19世纪时,阿拉伯世界主要处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统治之下。之后英国、法国先后入侵了这里。美国介入中东事务之中主要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而战前中东主要是英国和法国的殖民地。巴勒斯坦这块土地主要是英国以联合国委任统治的方式进行统治。1947年联合国通过了巴勒斯坦自治决议,从此英国撤出了巴勒斯坦。而这时美国就以支持以色列存在为名介入这个地区的事务。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美国在14分钟之后就宣布对它的承认。所以说以色列从一开始就得到美国大力支持。如果没有美国的支持,也许在第一次中东战争时以色列就已经被阿拉伯人包围消灭了。美国之后一直在支持以色列,它也因此而得罪了整个的阿拉伯国家和一部分伊斯兰国家(阿拉伯国家和伊斯兰国家不是一回事)。从那时起,许多激进的阿拉伯人的斗争目标在对准以色列的同时,也开始对准了美国。从官方的层面上,许多阿拉伯国家仍然和美国保持合作,但是在整个老百姓的层面上,对美国报有强烈的反感。据我所知道的信息,目前明确表示支持美国对阿富汗动武的阿拉伯国家只有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作为阿拉伯世界老大的埃及,前天穆巴拉克发表声明,对于美国采取的这种着急地要进行打击的态度表示了一定的保留态度。他希望美国要认真考虑。首先要找到凶手和证据。同时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所作所为而对整个国家实施集体惩罚。穆巴拉克的这个声明在整个阿拉伯世界、伊斯兰世界有很大的代表性。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阿拉伯世界对美国行将进行的这场军事打击有很大保留态度。
主持人:白老师,刚才王老师提到了一个证据问题。我在网上看到一条消息说,美国声称要求阿富汗在一定期限内交出本•拉登,否则就要对阿发起进攻。先不说这条消息确凿与否,我想请问您,在没有显示出确凿的证据之前,根据国际法的规定,美国是否有权利提出这样的要求?
白老师:不管是根据国际法还是国内法、一般法律原则,没有证据,随便就要对一个人实施审判或其他的行为,这从法理上讲是根本说不通的。所以不管是阿拉伯国家还是西方国家,都要求美国首先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才能够要求阿富汗交出人来。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个人做了这件事情,象美国这样的民主、法治的国家怎么能够随便地去审判一个人呢?这次恐怖事件虽然发生在美国,但是它是一个国际性的事件。因为做出这件事的不是美国人,这就涉及到国际法的管辖权的问题。我觉得无论如何,国际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但是国际恐怖主义的活动却给在国际社会维持法律秩序带来很多困难。因为国际恐怖主义行为的起因和采取这种行为的原因都有很多非常复杂的历史原因。这就说明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不是仅仅通过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对于法治的国际社会的一个挑战。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对美国有那么大的伤害。我觉得我们中国人应该是理智的。不应该从狭隘的民族主义的观点去看这个问题而觉得我们应该高兴、庆贺。因为这是一个非常悲惨的事情。现在关键是美国应该怎么办?一方面,美国政府做出的行为必须能够稳定美国人的情绪。另一方面,我认为美国还应该更理智一些,不要随便就采取军事行动。我觉得这些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国际政治的问题。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出现这种情况的状况。现在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群人,他们的价值体系和认证标准是藐视和破坏国际法律的。您觉得这次恐怖事件的发生仅仅是他们的问题,还是因为现在国际法标准的确立忽视了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不是一个全世界人民都公认的法律体系呢?
白老师: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感觉到国际法的确是非常弱的一个法律。可以说现在没有任何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国际恐怖主义的问题。除非美国愿意这样做。也就是说,美国首先有了确凿的证据,不管嫌弃犯在哪个国家,美国就可以要求这个国家把他交出来。这就是国际法上“引渡”的问题。通过引渡,再建立一个公正的法庭通过法律程序对嫌犯进行审判。这样就可以体现出法律的力量。如果美国把这些都置之不顾,就随便出兵,国际法也没有办法。一旦打起来,只能说必须遵照国际人道主义法去打。也就是说,不能什么人都炸,什么人、什么目标都打。因为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不能用不分青红皂白的手段去进行战争。轰炸的目标必须是军事目标,不能进攻民居、桥梁、电视台等。
主持人:白老师,我在网上看到,美国布什总统在他的发言中提到,美国现在已经全国进入了战争状态。他还说对阿富汗的战争属于美国的自卫性战争。而且在美国发起这场战争之后,联合国军队有支持美国的义务。您是否同意这个观点?
白老师:这是涉及到使用武力的问题。国际法有一个禁止使用武力的基本原则。在国际关系中禁止使用武力,这是《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的。这个规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一个强行法的规则。也就是说,这是所有的国家都必须遵守的。但是不使用武力原则是有例外的,不是绝对地禁止使用武力。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力呢?至今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只有两个例外。一个例外是,可以实行自卫。就是一国在遭到了另外一国的武装攻击之后,在联合国安理会还没有采取集体行动之前,这个国家可以进行武装自卫。另一个例外: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安理会的主要责任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它有权力做出一个决定确定在某地已经发生了危及世界和平的情势,从而可以通过决议采取行动。首先安理会应采取和平的行动,比如外交、经济制裁等。如果所有这些行动都不能够使那个地方恢复安全,安理会才可以动用联合国部队进行军事行动。(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主持人:白老师,假设美国因为这次恐怖活动的伤害而对阿富汗发动战争,您认为这属于自卫战争吗?
白老师:这就是对“自卫”如何解释的问题。按照《联合国宪章》严格的解释,必须在遭到了一个国家的武装攻击之后采取的武装行为才算“自卫”行为。而这也正是国际法的漏洞。也就是说在当时起草《联合国宪章》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恐怖活动回到这么严重的程度。国际法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则是适用于国家间的关系上的。而美国和拉登之间的关系不是国家之间的关系。我认为美国如果对拉登本人使用武力,可能还能说得过去。但如果美国对拉登所在的阿富汗一国使用武力,而且说是一种自卫,这从国际法上是说不通的,是没有法律的依据的。
主持人:刚才白老师谈到,对于恐怖主义活动从根本上也许是无法用法律手段很好地解决的。根据已经有过的历史事实,国际上对恐怖主义的反击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谈判、审判的手段解决。另一种就是以恐怖主义还治恐怖主义。我想这样就很可能陷入一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恶性循环。我想请王老师从历史的和现实的角度来谈谈,您认为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解决这种恐怖主义事件是更为合理和有效的呢?
王老师:美国这次受到袭击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由于美国在1998年8月20日对本•拉登进行了袭击以后,所导致的又一轮的报复行动。美国一直认为本•拉登导致了许多的恐怖活动,特别是美国在非洲的两个大使馆于1998年8月7日同时遭到了炸弹的袭击,总共死了大约230人。当时的克林顿政府在经过了短短的13天就下令对本•拉登进行了打击。本•拉登有几个阵营被炸,有7个被拉登称作兄弟的人被炸死。同时还有20个无辜的阿富汗平民被炸死。当时拉登就表示要对美国发动全面的打击。他认为美国老百姓当时没有反对克林顿政府的袭击,所以美国老百姓也是有罪的,所以他获得了向美国平民进行还击的合法性。从此以后,拉登就一直在寻找机会进行报复。这就导致了2000年美国科尔号事件。本•拉登的手下划着一个小橡皮艇接近了科尔号驱逐舰,用炸药把驱逐舰炸了一个大洞,炸死了很多人。此后,联合国安理会在美国的控制之下通过了决议,要求阿富汗无条件把本•拉登交出来。但塔利班政权坚决不交出拉登。
顺便补充一下。拉登出生于沙特的一个富家子弟。他父亲死的时候给他分到了3亿美元左右的家产。因为拉登的家本来就是做生意的,而且拉登在大学时学的是经济和商业管理,所以他很有经营头脑。同时拉登在上大学的时候接触了几个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的成员,受到了他们很大的影响。穆斯林兄弟会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反对西方,认为之所以无法建立一个真正的伊斯兰国家,不能实行真正的伊斯兰教法,原因就在于近代以来整个阿拉伯世界受到了西方的影响。穆斯兰兄弟会一般被认为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组织,他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纯而又纯的伊斯兰政权,实行伊斯兰教法。所以拉登从此之后就开始为这个目标而努力。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当时拉登带领了他的公司职员到了阿富汗参战。拉登在战争中结识了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青年。同时,这是在这时,拉登和美国中央情报局有了联系。可以说拉登今天的作战技巧、采取恐怖活动的方式,多少得益于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传授。苏联从阿富汗撤兵以后,拉登回到了沙特。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1991年美国带领多国部队到了沙特。对此拉登等人就受不了了。因为他们认为沙特是伊斯兰的胜地,美国这些异教徒怎么能驻军到沙特阿拉伯呢?同时拉登还积极号召沙特的老百姓推翻沙特政府。所以沙特政府革除了拉登的国籍。之后拉登先在苏丹呆了几年,后来因为美国人认为他专门搞恐怖活动,向苏丹政府施加压力。所以他只好在1996年到了阿富汗。阿富汗把他收留了。阿富汗之所以把它收留的原因是:塔利班和拉登的思想意识完全是一样的,即要建立一个纯而又纯的伊斯兰政府,实行伊斯兰教法。而且有报道说,拉登和塔利班政权的最高领导人有联姻关系。同时拉登还帮助塔利班训练塔利班的战士。拉登在阿富汗有6个阵营,其中训练出来的阿拉伯战士有1.5万人。他们回到自己的国家,向非伊斯兰政权,特别是认为是头号魔鬼的美国发动攻击。所以拉登现在是伊斯兰世界青年们崇拜的偶像。因为穆斯林认为拉登的恐怖主义行动为他们解了气。特别是受以色列压迫的巴勒斯坦人。
所以我同意一些人的看法,美国如果对阿富汗进行袭击,这将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战争。美国如果对阿富汗进行轰炸,有可能把拉登炸死。但是拉登所培养的战士还在。而且由于美国在世界上的霸权行径,还有新一代的穆斯林对美国不满。他们还会采取恐怖主义行动。这就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有许多其他国家也对美国不满,但他们没有采取恐怖主义行动?只有穆斯林才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进行恐怖主义行动呢?以前进行恐怖活动的恐怖分子都是在尽可能杀伤敌人的时候,最大可能地保存自己的生命。但是这次不一样。恐怖分子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伤害更多的生命。这里面有没有让恐怖分子感到牺牲以后很值得的东西呢?肯定有。这就是他们的思想意识形态。从美国所发现的证据里面,恐怖分子在袭击的时候都带着《古兰经》。在穆斯林最神圣的经典里有没有可能导致他们采取如此的袭击行动的东西呢?我在《古兰经》中找到了一些。比如《古兰经》有这样的话:“为主道而阵亡的人,你决不要以为他们是死的,其实他们是活着的,他们在真主那里享受给养。”“你们当反抗他们直到迫害消除。”所以说整个穆斯林的反抗精神和战斗精神时非常强烈的。所以说在这次事件中牺牲的穆斯林认为他们的活动是有值得,也是说自己可以成为一个更好的穆斯林。所以说如果美国对整个阿富汗打击的话,我相信恐怕今后还会有新的恐怖主义活动出来。
主持人:白老师,您刚才提到了一个管辖权的问题。您现在能否给我们解释一下?
白老师:管辖权就是关于什么样的国家对罪犯有管辖权的问题。比如针对这个事件,都有哪些国家可以要求对这些罪犯要求管辖呢?可以要求引渡这些罪犯呢?罪犯所属的国家(也叫国籍国)可以要求管辖。因为国家对自己的国民(不管国民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有管辖权,这叫“属人管辖”。此外,美国也有管辖权。因为美国是这个事件的发生地。这叫“属地管辖”。同时美国还可以有别的理由要求管辖,即它的国民和国家利益受到了伤害。这叫做“被动的属人管辖”。此外,还有“普遍性管辖权”。也就是说,对于一种国际罪行任何国家都有管辖权。只要罪犯在自己国家的控制之下,就可以对其进行管辖。目前的问题是,美国当然是首当其冲要求对罪犯要求管辖的国家。罪犯所在的国家(如果罪犯就是拉登,拉登又在阿富汗的话),阿富汗对拉登也有管辖权。除非美国与阿富汗之间有引渡条约,否则,阿富汗没有义务把罪犯交出来。而且所有的反恐怖主义公约中都没有规定国家强制的引渡义务。反恐怖主义公约只规定了:如果罪犯的所在国决定不引渡罪犯,就应该在本国起诉这个罪犯。而且一般都应以对待最严重的普通罪行的方式来起诉他。
主持人:白老师,象这次情况,很多的国家都有管辖权,而假设它们不能协调达成一致的话,是否会又可能把罪犯交给联合国或者是其他的公共机构来处理?
白老师:这是有可能的。我在电视里已经看到,塔利班的领导人已经表示,如果能够把他(罪犯)交给一个中立的第三国,对他进行公平的审判的话,他们是可以把罪犯交出来的。他们还是不愿意把罪犯交给美国。因为他们不相信罪犯在美国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
主持人:我想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事态下一步如何发展,但是我相信没有任何人可以很有把握地做出任何准确的预测。我想请两位老师来谈一下他们个人的观点。因为这次事件对美国的影响是不用说了,它对世界也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这个世界性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下面就请两位老师谈谈他们的观点。
王老师:现在谈影响还为时过早。因为在国际政治中某一事件的影响有短期的也有长远的。但可以肯定,这次事件对整个世界的经济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据说美国遭袭击给世界造成的损失高达1万亿美元,美国本身就损失了300亿美元。而损失最大的是保险公司和航空公司。可是说对美国经济的打击时非常严重的。对美国经济的打击就意味着对整个世界经济的打击。因为美国经济一直以来扮演了世界经济火车头的作用。有人已经预测,美国经济在经过了10年的高速发展之后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这个时候又突然遭到袭击可以说是雪上加霜。同时,对美国人的心理影响也特别大。对于国际政治的影响来说。美国人一直在搞NMD、TMD体系。但是现在问题出来了。即恐怖分子不是从外部用导弹攻击美国,而是通过劫持飞机,用人质来轰炸目标。这种做法成本非常的低,但是造成的损失却如此之大。这就给进入21世纪后的国际政治,甚至战争的形式带来了新的影响。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竟然如此不堪一击。所以有的美国人就提出了疑问:美国政府花这么多钱搞NMD、TMD,但是结果证明只要有几个恐怖分子潜入美国,接受几个飞行训练,就会给美国带来这么大的灾难。到底搞NMD、TMD值不值得、有没有效果。
这件事对中国有什么影响呢?中国现在有许多人反对出兵阿富汗,因为美国出兵阿富汗对中国很不利。因为中国现在的周边环境并不是很好。我们和日本、印度的关系都不是很好。我们的盟友应该说是巴基斯坦,但是巴基斯坦这次经过了仔细的考虑后最后还是站在了美国的一边。因为他希望美国解除它核爆炸后对它的制裁,同时它也希望在和印度的竞争中找到平衡点,所以它同意给美国提供军事基地。同时,如果美国发动地面攻击,从而占领了阿富汗,并且培养了一个亲美国的政权,对中国也不利。从地缘政治来看,这就将是对中国的包围。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宁愿出现一个强硬的反美的政权,而不希望看到一个软弱的亲美政权。但这次美国遭袭击也给改善中美关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中国政府已经表示在反对恐怖主义问题上坚决和美国站在一边。
总之,自从冷战结束以后,分析和考虑国际问题变得非常困难,使得许多问题无法看得很清楚。这次事件对今后的国际问题有会有新的影响,在短期内不是很容易很明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21世纪的世界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会是一个太平的世界。
第二部分:现场提问
问题一:我们刚才一直在讲这次恐怖事件引起的复面影响,您能否谈谈这次事件的正面影响呢?
白老师:从国际法的角度,这就要看事件发生的国家这么对待这个问题。如果美国能够冷静地分析这个事件发生的原因,从而找出恐怖主义的起因,进而消除掉恐怖主义的起因,甚至解决民族间的仇恨,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这也是我们所能想到的正面的影响。如果用强力去解决这个问题,代价会是非常大的。而且穆斯林世界是一个非常大的世界,强力只有可能引起更严重的恐怖主义行动。
王老师:这次事件带来的一个好处是,它能够让美国进行一下反思,反思一下是不是在任何世界问题上美国都应插一手。世界上的每一种文明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因此在世界事务上,不该由美国一家说了算。这次事件是给美国的一个深刻教训。美国之所以遭到这次袭击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在替以色列受过。
问题二:911事件对巴以关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王老师:这次事件无疑对巴以关系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以色列人对美国报以了强烈的同情和支持。因为以色列一直认为美国是它可靠的“后娘”,它在很多事情都要依靠美国。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巴勒斯坦很不利。因为整个世界看来,这次恐怖活动是阿拉伯裔的穆斯林干的。在这种情况下,阿拉法特很快地就采取了低调的态势。他甚至以73高龄为美国人献血。他是想通过这种途径向美国证明,巴勒斯坦人士爱好和平的。同时在犹太新年之际,巴以双方都宣布无条件停火。所以可以说,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有利于巴以和谈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契机。但是很不幸,巴勒斯坦哈马斯、伊斯兰圣战组织两个反对组织强烈反对停火。如果他们破坏停火,这就有会给以色列找到动武的借口。此外,美国在促使以色列停火方面也发挥了作用。因为美国害怕在美国和中东国家发生冲突的时候以色列又卷入进来,以防止美国的行动会因以色列的介入激起全体中东国家的反对。至于会不会象海湾战争结束之后一样,美国出面强迫巴以双方坐到谈判桌前谈判,重新启动和平进程,现在预言还为时过早。
问题三:911事件对中国的军事、政治会有什么影响?
王老师:现在做预言还为时过早。但是从近期可以看出:中国的入世谈判尽管推迟了一星期,但最终还是在这个事件发生期间最后完成了。同时,台海局势也暂时的到了缓解。这次事件对中国的好处还在于:它使美国政府改变了布什政府上台后的蛮横的态度。中美关系在这时候正在向积极的良性方向发展。比如:江泽民主席两次和布什总统通话;
鲍威尔和钱其琛副总理通话;
唐家璇到美国去进行进一步会谈。这说明了,美国清楚地了解到,在反对国际恐怖主义问题上,没有中国的加入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可能是的从一个问题的磋商,导致中美关系全面的恢复。中美关系变好,台湾当局的分裂态势必然会受到压抑。此外,中美经济关系非常紧密,如果这次美国经济由此而陷入萧条,这必然会对中国对美出口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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