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安全,制度比技术重要:福清核电站死人,今天的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我刚从台湾回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台湾各界反应很大,无论民间组织、专业人士还是普通百姓都在讨论。说句不是很中肯的话,福岛核电站事故实际上是日本变学费,周边地区在学习。如果浪费了这个机会,实在是可惜、可悲、可怕。
近日报纸把世界上已有的、在建的、筹建的核电站都标出来,可以看到,很多核电站都建于低纬度。过去总认为核电站建在海边最安全,但福岛核电站恰恰因为建在海边,遭遇海啸,被冲断了供电系统而发生事故。
福岛核电站事故至少给我们两个警示,第一,核电站建在海边的安全度与设想的相差很远。第=个警示是,核电站运转寿命延期要非常谨慎,如果机体情况不好,应果断停运。核电站的设计寿命一般是40年,经各相关机构评估通过,最多可延期20年。福岛核电站1号机组到今年3月刚满40年的设计使用寿命,去年刚通过延期使用的方案。而据台湾媒体报道,位于台湾屏东的核电三厂在2001年曾发生事故,压水式反应炉曾一度完全丧失供应外部和内部电源。按核电站泄漏事故等级,可划为第三级。
台湾分析东海沿岸的核电站后,认为存在四种隐形杀手:一是建在近海的核电站,厂房高出海平面如果低于5米,容易受海啸冲击;二是在近海,地震可能造成土壤液化,后果难以控制;三是如果污染物进入海底,会造成海底辐射;四是建在地震活动断层附近的核电站,地震若达到6.5级以上,容易造成严重事故。台湾核一厂、核二厂离断层分别是7公里和5公里,均低于至少8公里的标准。
人类历史上使用核能出现的最大灾难是1986年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第二就是日本的福岛核事故了。它们各方面都差异很大,但拥有共同的致命点――制度,与核电站安全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事故,最根本的还是制度,而非技术问题。那次灾难也成为人们追究与核安全相关的行政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最重要推动力。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之后,人们总结出三个层面的教训:第一,平时闭口不谈各种隐患和小事故,没有引起监管者和人们的关注,最后导致了大故事。这是制度上最大的弊端;第二,不负责任,可能本应是这一级的责任,却不处理,等上一级的指示;第三是粗心大意,不注意细节。
我在台湾期间也请教了一些专家,他们认为,日本福岛核电站在体制上存在两个严重漏洞,才造成目前这么大的灾难。福岛核电站的第一个严重漏洞,是福岛核电站所属的东京电力公司与政府行政部门的关系太密切。政府本来应该代表全社会、全民对核电站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关系过于密切,监管不力就可能出现。这是有具体案例的,东京电力公司曾隐瞒了1978年发生过的严重核反应堆事故,并存在篡改数据,隐瞒安全隐患行为。去年5月份,更是具体提出过福岛核电站遭遇天灾时,电力系统可能出问题。恰恰现在出问题的正是电力系统。福岛核电站事故目前还没有正式的调查结果,我们希望调查结果能公布更多的细节。实际上,在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的第一天,东京电力公司就应该公布具体情况,让大家清楚事态,采取相应措施。问题的最初阶段,才是解决的良机。
当然,我也不是鼓吹走极端,推行“非核化”,但在这里要强调一点:核电站无论技术多么先进,只要牵涉入,牵涉建造地,一定存在潜在的、爆发性的危险。无论是核电站所属公司、相关利益方还是核电站人员,都有可能会隐瞒或扭曲信息误导公众。一旦公司与政府关系过于密切,政府作为最重要的监管机构的作用丧失的话。后果更难以设想。基于这两种情况,我们甚至可以做这样一个结论:核电站的安全技术是第二位的,无论技术多么先进,制度都是第一位的。制度第一位,就是要把隐瞒信息和监管缺失这两个最大的漏洞给堵上。
核电站泄漏的教训太深刻了。在福岛核事故之后,受普遍的恐怖心理影响,台湾的日本料理店有30%~50%没有客人,在香港超过50%没有客人。1989年我曾到苏联访问,当时处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前夕,正在解密历史,谈得最多的是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因为后果太严重了。那么大的地方,现在仍然是个死城,里面出生的小动物,很多还是肢体残缺不全的。
核电站安全,真不是小事。所有人,尤其是媒体,应该反复地讲,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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