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_阿拉斯加笔记:Into the Wild
发布时间:2020-03-17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阿拉斯加对于整个美国,也是真正的具有异国情调的地方。大多数美国人都没有去过,这个州和美国本土隔着加拿大。 俄国航海家在1741年发现了这块陆地,英国和西班牙随后也对此虎视耽耽,但最后俄、美由于地理位置上的近邻优势而在此安营扎寨。当时各国争夺这块高寒冻土的最主要原因是这里盛产海貂皮。经过几十年的捕尽杀绝,到19世纪中期,海貂濒临灭绝,俄国人对这块大地也失去了兴趣。当时的美国国务卿Seward便建议将其买下,遭到举国反对。
这块鸟不生蛋的地方,地表4尺以下便是永久冻土层,除了看雪景还能干啥?但是Seward力排众议,最后在1867年以720万美元买下了这块17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平均每平方公里约5美元)。
俄国人觉得做了一笔很赚的买卖。孰料风云变幻,随着石油和煤矿、金矿的发现,俄国人才惊觉阿拉斯加乃是宝地,肠子都悔青了。
阿拉斯加地域广阔,人口密度极低。这里的自然,让人欣赏且敬畏。在内心狂野的西恩?潘心中,《荒野生存》主角的原型故事完美之极――美国再没有什么地方比阿拉斯加更加适合当《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这部片子的场景了。
《荒野生存》根据真事改编。1992年4月,一个来自华盛顿特区富有家庭,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克里斯多佛搭便车到阿拉斯加,独自走进麦金利山峰的北部荒野地区,4个月之后,他的尸体被一队麋鹿猎人发现。就在事件发生后,美国《户外》杂志的主编请作家卡拉考尔针对这个年轻人的死亡谜团进行报道,这篇报道文字刊出后引发读者热烈回响,创下该杂志创刊以来收到最多读者回函的纪录。卡拉考尔随后将克里斯多佛为何放弃财富与身份,踏上寻找心中所向往的自由与狂野的人生旅程,他在旅行途中的经历与体验,他如何靠着简单的装备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度过113个日子等等细节写成了《Into The Wild》这本书。2007年秋季,西恩?潘亲自担纲编导,将书改编拍成同名电影。
主人公Chris搭车来到阿拉斯加的育空山脉地区。那是完全没有游客的冬季。冰天雪地,山势巍峨,茂密的针叶林,配上西雅图摇滚巨星Eddie Vedder的音乐,让人心生向往。
Eddie Vedder来自西雅图,这个城市,无论从地缘上,还是内心,都是最亲近阿拉斯加的美国本土城市。毕竟,这里是与阿拉斯加重镇安克雷奇航班联系最频密的城市。很多国际大公司,想要在阿拉斯加布局的,一定将地区总部放在西雅图,随时可以飞去安克雷奇,又无须忍受想象中的极北苦寒。
提起阿拉斯加,大多数人可能马上会联想到冰天雪地和北极光。极光是真的,费尔班克斯是全世界看极光最方便的城市。冰天雪地是真的,但不至于无法生存。阿拉斯加地域广阔,除了有一部分靠近北极圈,还有一部分是靠近南部,靠近白令海,人居住毫无问题。其实,阿拉斯加远不如大家所想象的那样。阿拉斯加之魅,即在其荒凉的大美。
这一点,只有置身在阿拉斯加的荒野,只有亲身经历过蓝黄两色的阿拉斯加铁路在夏季宛若进入伊甸园般的自然的一刻,才能有清晰锐利的体会。
夏天,在铁路旁盛开着灿烂的野菊花。有的时候,你能看到野生麋鹿就在铁路旁散步,初次看到森林里麋鹿的Chris惊奇感动地睁大了眼睛。
其实不用跑到那么远。在大城市安克雷奇的城里,也能看到野生麋鹿。
有年夏天我到安克雷奇,晚上10点,天空依然阳光灿烂。夕阳高挂,租了自行车沿海湾骑行。规划得非常完好的自行车道,到了冬天,就是越野滑雪的完美雪道。
骑了5公里,忽然下起小雨,就进树林避雨,树林里,灌木丛悉索作响,正有两大一小三只硕大的麋鹿游荡,不紧不慢。我听从野外专家的劝告,没有离得太近,尤其是其中两只貌似麋鹿母子。雨止,三头麋鹿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在阿拉斯加司空见惯,也不乏棕熊饿了跑进安克雷奇城里翻垃圾箱找东西吃的新闻。晚上11点10分的库克海湾波光粼粼,全城宁静下来。
午夜,是太阳落下去之前的半个小时。三两的人们在海边散步,一个穿皮质钓鱼裤的男人在海边的礁石上看着马上要落下去的午夜夕阳。一切如同梦境。清冽的空气,仿佛是日常空气以外的一个品种,经过调配的专用奢侈品。
在安克雷奇附近的冰川湖上滑独木舟的时候,我带上随身听。那时,电影《荒野生存》还没有被拍摄出来。不然,耳机里最好是Eddie Vedder敏感、澄净的配乐。
《荒野生存》在国内青年里引起绝大反响。Chris那样追求自由不顾一切,舍弃一切的态度,引发很多共鸣。其实,如果Chris生在中国,故事的背景大概就会是西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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