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整合:提高欧洲创新能力] 怎么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和整合能力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欧洲,在人类科技发展史和西方文明史上都曾写下过辉煌的篇章。然而,斗转星移,事过境迁,进入新经济时代,欧洲在尖端高科技领域同美国的差距正在拉大,欧洲科技发展的社会机制中仍存在着不少弊端,滞迟了欧洲科技进步的步伐。
科技创新:欧洲一体化的不竭动力
21世纪初,随着欧元在欧洲经济区主导地位的确立,欧洲一体化进程步入了全方位发展的快车道。虽然欧洲一体化进程已不可逆转,但这一进程越深入,面临的问题也就越多。最根本的一个问题,就是欧洲经济增长缺乏后劲,欧盟委员会可支配的资金相当有限,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加速欧洲一体化。就拿欧盟东扩来说,东扩乃欧洲一体化的战略举措,也符合中东欧候选国的国家利益,但在东扩的背后,欧盟委员会必须要付出巨额资金来“扶贫”,以便缩小东西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差距。再从欧洲组建快速反应部队来看,它本是一件好事,有利于维护欧洲的和平与稳定,但要维系快反部队的正常运转,同样需要一大笔开支。此外,目前欧洲国家普遍面临食品安全和大水灾等突出问题,单是今年夏季在中东欧地区出现的百年罕见的“世纪大洪水”,就迫使欧盟委员会不得不筹措上百亿欧元的救济金赈灾。可见,欧洲经济增长一旦减速,欧盟委员会的宏图大志将难以实现,欧洲一体化也就会停滞不前。
实际上,影响欧洲经济增长的一个根本要素是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它才是欧洲一体化的不竭动力。当前欧洲经济增长乏力,恰恰反映出欧洲科技创新的能力不足。
如果把美欧在20世纪90年代的科技总体水平做一个对比,就不难看出两者间的差距。在研究与开发方面,1995年,美国的费用为1791亿美元,欧盟15国为1538亿美元,分别占GDP的2.47%和1.7%。2000年,美国用于科研的经费达到2880亿欧元,而欧盟仅为1640亿欧元。目前,欧盟的科研经费投入只占欧盟GDP的1.9%,远落后于美国的2.7%和日本的3.1%。在整个90年代,欧洲每年高技术产品贸易赤字额达200亿欧元,欧盟成员国的注册专利仅占世界专利总量的12%,而美国的注册专利则占20%。在研究人员的数量、人均专利数量和高技术出口方面也存在着明显差距。没有大量研发资金的支持,欧洲要想在短时期内赶上美国的科技整体水平是不大可能的。除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外,欧洲科技创新尚缺乏活力。从体制上讲,欧盟成员国之间始终存在着技术创新的竞争,欧洲的科研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处于各自为政的分割状态,各地区的政策、成员国的政策、欧盟的政策三者之间很难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往往导致欧洲国家资金分散、重复研发、效率低下、科研院所关系复杂化和科技资源无法共享,其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第六框架计划:欧洲创新的一个关键
面对欧洲创新能力的不足以及高技术领域的落后局面,欧洲不少有识之士振臂高呼,“我们需要欧洲大市场,我们也需要在研究和发展方面聚合欧洲的力量”。近年来,在欧洲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同时,欧洲国家普遍意识到整合欧洲科技资源、联合图强、振兴欧洲的重要性。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提出了发展科技的新战略:英国重新调整研发重点,法国加强对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研究,德国加大对生物技术的投入,而欧盟则通过制定第六个研究与技术开发框架计划,把欧洲国家的科研力量聚合起来,实属提高欧洲创新能力的一个关键之举。
欧盟第六框架计划(The 6th RTD Framework Programme 2003~2007)由欧盟委员会在2001年2月公布,并于同年11月获得欧洲议会的批准,即将于2003年实施。该计划同欧盟第五框架计划相比,将预算投入增长了16.7%,达175亿欧元(约合162.75亿美元),它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欧洲研究区,通过所有在国家、地区和欧洲层面上的努力来提高欧洲创新能力"。框架计划紧紧围绕三个目标来实施:与欧洲研究相结合;建立欧洲研究区;加强欧洲研究区的基础。
针对第一个目标――综合欧洲研究,框架计划预算投入127.7亿欧元,主要用于生命科学、信息技术、纳米技术、可持续发展、食品安全、欧洲知识社会以及航空航天等七个优先主题领域的研究工作,并对欧盟的科技需求作出预测。关于第二个目标――建立欧洲研究区,框架计划预算投入30.5亿欧元,用于欧洲研究与创新、人力资源和流动性、研究基础设施、科学与社会四个方面,推进研究和创新的一体化,鼓励科研人员流动,减少人才外流,改进欧洲科研领域的结构性缺陷。建立欧洲研究区的建议于2000年1月由欧盟委员会提出,同年3月得到欧洲理事会的批准。欧洲研究区作为发展欧洲知识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促进欧洲的创新、竞争与就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凝聚力,第六个框架计划使欧洲研究区的设想更加具体化。为实现第三个目标――加强欧洲研究区的基础,框架计划预算投入4.5亿欧元,用于支持欧洲研究与创新政策的连续性发展。
中欧科技合作:双赢的战略选择
欧盟与中国是当今世界的两大经济实体,双方在战略利益上互有需求,在政治关系上彼此借重,在经贸关系上互利互补,在科技合作上潜力巨大。目前,欧盟已是中国吸引先进技术及设备的第一大供应商,已成为向中国提供各类援助的最大援助方,已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欧双方领导人都从全球战略层面高度重视发展双边关系,希望把21世纪的中欧关系构建成为一种新型的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欧科技合作已有20余年,经历了由小到大、逐渐扩充、规范和成熟的发展过程,取得的成果是丰硕的。双方实施了300多个科技合作项目,欧方投入合作项目的经费达1.3亿欧元,对我国经济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中欧科技合作是一个双赢的战略选择。但1999年以前,中欧科技合作是通过中欧经贸合作这个大框架来实施的,既缺乏定期磋商的途径与机制,也缺乏规范化的科技合作协定,因而双方在科技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必然受到局限。1998年12月签署的“中欧科技合作协定”,为中欧进一步密切科技合作关系、尤其是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研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此背景下,中欧科技合作开始体现出全方位、高层次、规范化的新特点。中国科学家重视参与欧盟的第五个研发框架计划(1998~2002),从1999年至今,中国有90多个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参加了这一框架计划中的近70个项目,总投入约6500万欧元。
信息通信技术在知识经济时代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工业经济的第一支柱,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而欧盟在信息社会领域的技术优势也较为突出,因此,参与欧盟研发框架计划中的信息社会技术主题已成为中欧合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为进一步促进欧盟对华转让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增强中欧在信息领域的合作研究和产业界的合作,中欧政府于今年4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2002中欧信息社会合作论坛”,它是迄今为止中欧科技合作规模最大的活动,堪称中欧技术和产业合作的里程碑。论坛不但吸引了700多名欧洲国家的代表、160多家欧洲知名企业参会,而且研讨的主题涵盖信息技术及创新与中小企业合作等15个领域,参观和交流的观众逾万人。举办如此大规模、高质量的中欧信息社会合作论坛,是中欧科技关系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促进我国信息技术及其相关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作用显著。
欧盟第六个框架计划的一个基本点就是在很大程度上向世界其他地区广泛开放欧盟研究活动,尤其是第三国的研究人员和机构有参与部分重要活动的可能性。中国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S-863计划)和中国基础研究重点规划(973计划)所确立的重点研究领域,同欧盟在即将启动的第六个框架计划中所列出的研发重点有很多相同点,互补性较强,基本上是我国科技发展所追求的主要战略目标。因此,抓住有利时机,促进中国“863计划”和“973计划”同欧盟第六个框架计划对等开放,就显得尤其重要,它理应成为中欧科技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最佳手段。
中欧科技合作的战略目标和原则应是: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同欧盟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体系,合作是建立在共同出资、合作研究、对等开放、共享成果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基础上。中国还应争取参与未来“欧洲研究区”的研究与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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