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有经商天赋的美国富豪_在外经商富豪花巨资贿选“买”村官

发布时间:2020-03-01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今年3月下旬,在浙江省富阳市新登镇半山行政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长年在杭州经商的卢秋高为了打败对手,公开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拉票贿选并如愿胜出。据当地村民反映,卢秋高为此花费近百万元。3月底,陆续有村民到镇纪委举报。据记者调查,类似半山村的拉票贿选现象,在富阳市并非只是个例。
  
  选举前发展数十位拉票人,一张选票发给现金200至1000元
  
  在半山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今年34岁的徐勇是村委会主任3位候选人之一。按照他之前的估算,当选新一届村主任应该没有多大悬念。然而,3月27日的选举唱票结果,让徐勇大感意外:在2850多张选票中,他只获得1073票,而很早以前就远离半山、长年在杭州经商的卢秋高,票数却比他多出近300张。
  一个叫柳焱的村民对徐勇说:“你不是输在人气上,而是败在金钱下。”柳焱坦承,自己经本村柳建芽的手拿了卢秋高200元。柳建芽现年50岁,是上届村妇女主任,现任柳家自然村村民代表,是卢秋高安排在柳家村的拉票人。“谁给我钱,我就把票投给谁!”柳焱对徐勇说,“谁叫你不找我呢。”
  据柳建芽透露,在她负责拉票的柳家村,每张选票值200元。但在半山自然村负责为卢秋高拉票的人,有拿300元、500元、700元甚至1000元的。定酬标准以拉票多寡和选期远近为据。其中半山自然村的拉票总管陆连明收入最多,因他拉票多、功劳大,得款逾万元。
  现年48岁的陆连明与卢秋高是同学。卢秋高拜陆连明为半山自然村的拉票总管,在陆连明的全力助选下,半山自然村半数以上选票尽入卢秋高囊中。
  知情者介绍说,年近50的卢秋高在杭州西溪湿地开发中主营绿化工程,多年商场打拼积累下了雄厚的财产。他此次杀回老家,瞄准的就是村主任。为实现这个目标,卢秋高不惜血本,志在必得。
  徐勇告诉记者,早在春节期间,卢秋高就在镇上的“金穗香”饭店分批宴请半山村的同学,鼓动大家帮他竞选。
  4月2日下午,记者在新登镇见到了作为拉票人之一的孙会斌。孙会斌告诉记者,3月中旬的一天,他接到桥岭自然村村民孙荣培、孙秋根的电话,让他到位于新登镇南四村的卢秋高别墅去商量要事。七八位村民到齐后,卢秋高开门见山说道:村里马上要换届了,我想参选村主任,希望大伙帮忙拉拉选票。你们都是村里的骨干,除本人投票外,再拉拉亲友。说完这些话,卢秋高让大家当场报人数,他自己记录。不到40分钟,大伙就凑了120多张选票。卢秋高当场给每个人发了两条“利群”牌香烟,还按每人所报人头数发了现金。孙会斌当场报了4人,领赏800元。卢秋高再三叮嘱,每个人一定要包干到人,确保投票。
  村民汪校东告诉记者,自己是孙会斌的“下线”。因看不惯拿钱买选票,当天在孙会斌的家里,他只报了自己的一票。卢秋高给了他200元和两条烟,并许诺拉一票奖200元。汪校东回家后把这情况告诉了家里人,立即遭到爷爷和父亲的强烈反对。作为老党员的爷爷说,今年选举花钱买票不正常,我们不参加,只凭良心投票选人。
  汪校东告诉记者,卢秋高不但发展数十位拉票人为其拉票,而且还在选举的当天,动员他的妻子、弟弟及其他亲友,出动包括面包车在内的四五辆车,分头将选民拉到会场。
  由百名村民联署签名致新闻媒体的举报信中说,在运送选民的中巴车上,卢秋高的家人将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现金直接发给选民,让他们选卢秋高当村主任。举报信还说,卢秋高还指使他人代写选票,如帮他拉选票的半山自然村村民汪元旦,就在选举现场强夺了村民袁根木夫妻的选票代为填写。
  据了解,卢秋高为确保当选,还在新殿自然村好友陈志强的家中设了临时“指挥部”,负责策划、协调、指挥和搜集情报,有时一天竟有数十辆轿车进进出出。
  3月27日上午选举开始,卢秋高在分会场和主会场都布置了眼线,监督投票情况。当天下午投票结束,4个分会场的选票箱集中在半山村小学一教室进行唱票和计票,结果卢秋高以1367票当选。
  胜出后的卢秋高,当晚在新登镇一酒家设宴庆贺。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没过几天,一些受贿人纷纷到镇纪委退回所收贿款,揭露贿选真相。
  
  村民认为贿选者参选动机不纯,到镇纪委举报的第二天就接到贿选者的“调查”电话
  
  最早到新登镇纪委反映情况的是孙会斌。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开始自己听信了卢秋高参选是为了村民的宣言,但后来从他的一举一动看,似与他的讲话极不相符。尤其是在选举前夕,另一位候选人陈玉泉的愤然退选,对他的触动极大。
  孙会斌认为卢秋高参选动机不纯,好像是在忽悠老百姓。随着选期的临近,卢秋高加大了买票的金额,一张选票竟然提高到了1000元,这更加坚定了孙会斌的判断。
  孙会斌决定到镇里揭露真相,他的想法得到了村民汪校东的支持。3月30日下午,孙会斌带着所收的贿款和举报信去了镇纪委。令他意外的是,第二天他就接到了卢秋高的电话,卢在电话中声称有人到镇里举报他贿选,让孙帮助查查。
  “如果依法公平竞选,卢秋高能否胜出?”记者问。“如果不通过贿选,卢秋高当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孙会斌斩钉截铁地说,一是卢秋高长期不在村里,村民们对他不熟悉;二是村民普遍认为他在外经商,不可能真心为百姓办事;三是卢为人不怎么厚道,同他打过交道的人没有说他好的。
  孙会斌说,选举前的三四天,卢秋高在村里一面散烟给村民,一面还散布对其他候选人不利的言论。徐勇证实说,选举前卢秋高在村里散布他的谣言,说他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市检察院抓起来了。为此,徐勇不得不走村串户四处亮相,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继孙会斌之后到镇纪委反映情况的是汪校东。汪校东称自己的行为是义举。选举当天,汪校东发现有的选民因有事或出差不能到现场投票,按理说应该按弃权处理,但卢秋高的亲友及他雇佣的拉票人,却违规拿着这些人的选民证去领选票。
  汪校东说,在选举村妇女主任和妇女委员时,他亲眼看到几个候选人当场掏出现金,以一票30元的价格征购选票。维持秩序的镇派出所民警举起摄像机拍摄,几个候选人这才一哄而散。汪校东气愤至极,当即弃权离场。“这种现象都是卢秋高的行为引发的。”汪校东说,“恶例一开,后患无穷!”
  到镇纪委反映情况的人,有的是出于义愤,有的则是不满卢秋高“分配”不公。新殿自然村的张春根全家4票,是被卢秋高的亲家潘虎林动员后投给卢秋高的。3月27日下午投票结束后,张春根从潘虎林处拿到了每票200元的4票钱共计800元。但他后来打听到每张票价涨到了700至1000元,加之当晚卢秋高在镇上酒家摆宴庆贺没有请他,他认为自己受到了愚弄,于是到镇里举报了此事。
  4月7日上午,记者就村民反映的卢秋高拉票贿选一事,采访了新登镇纪委副书记吴校森。他证实说,的确接到了一些村民投诉,目前镇里已就此事展开调查。至于调查结果何时出炉,吴副书记称暂时不便透露。“有举报就会去调查,但结果不是由我们控制的。”吴副书记说道。
  记者随后来到设在富阳市政府一楼会议中心的“富阳市村委会换届指导小组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也接到了半山村村民的举报,按照程序,指导组将对全市所有举报材料集中受理,然后转发到各乡镇、街道进行调查核实。据他了解,新登镇目前正对此事进行调查。这位工作人员说,不管调查结果如何,所在地的镇、街道都必须向指导小组报告调查结果并拿出处理意见。一旦贿选情况查实,市里将会按照村民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记者翻阅了半山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其中第23条规定:“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参选者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无效。1.以金钱财物收买选票的;2.以金钱财物雇佣他人拉票的;3.造谣污蔑、恶意中伤其他竞选对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这些条款,卢秋高应被视为当选无效,
  可村民选举委员会有这个能力和权力执行这个“办法”吗?
  据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徐勇介绍,半山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共由7人组成,有两位委员或明或暗地支持卢秋高竞选。委员之一的卢兆平,不仅多次在其开的小店中聚集研究选情,还公开为卢秋高拉票造势。这样的选举委员,又怎能秉持正义,维护公正呢?
  针对此事,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冯涛进行了点评。他说,按照《村民组织法》以及参照各省制定的相关地方法律法规,卢秋高已构成贿选,应当依法宣布其当选无效并追究其责任。如果上级组织偏袒甚至包庇,也应以不作为甚至渎职进行问责和处罚。
  
  浙江省今年1月就查处贿选专门发文,村官贿选何以禁而不止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类似半山村的贿选现象,在新登镇,在富阳市及浙江其他地方,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以新登镇为例,九儿村在此次换届选举中,候选人以每票200元的价码进行拉票贿选;松溪村的候选人,以每票300元的价码收购选票。
  2011年1月,浙江省首次公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认定贿选的标准,明确指出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党员、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自荐人)的,都是贿选。1月6日,浙江省委办公厅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借鉴金华市的做法,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贿选的界限,加大监督和查处打击力度。据了解,金华市把以下7种行为都列入了贿选范围:“送现金、有价证券或存款的;送实物的;赠送或转移无形资产支配权的;突击性为选民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水电费、电视视听维护费等;借节日、喜事等名义,送钱物的;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些利益的;以贿赂方式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破坏选举的。”文件还指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浙江省为防范可能出现的村官贿选情况,作出了细致而又严厉的各项规定,但为何依然未能阻止个别胆大妄为者拉票贿选的脚步?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冯涛告诉记者,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村委会不是国家的行政机构,只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却赋予了村委会相当大的权力,那就是对农村集体资源的支配权力,包括宅基地的分配、户口的迁出迁入、土地的承包及出让、其他集体资产的处置、集体经营项目的承包、工程招标、村办企业的经营和利润分配等等。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升值的空间愈来愈大,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官位也愈来愈吃香,竞选力度也越来越大,出现金钱贿选事件也就不足奇怪了。
  村官贿选,违背了广大农民对基层民主建设的期望,严重挫伤了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造成村民对村委会选举的冷漠、排斥或畸形的热情,败坏了农村的政治、社会风气。如不及时加以防范和制止,将葬送来之不易的村民自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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