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政:越改越糊涂]常州个人社保缴费查询

发布时间:2020-02-28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意在鼓励农民工踊跃参保,没想到却引发了退保潮:2009年12月31日,深圳市近两万名参保者办理退保手续,人数创深圳历史新高。
   打个比方来得明白。咱们说,“地方统筹、归所有参保人共有的”那部分养老金,相当于“锅里的肉”,个人缴纳的部分就当是“碗里的肉”。然后来看看《暂行办法》,真正改善农民工的“伙食”了没有。
  
  社保新政出台
  “养老保险这个‘地方粮票’,现在终于可以在全国‘通存通兑’了。”刚从广州一家广告公司辞职、回到合肥阳光电源有限公司做企划的顾宗韶说。上个月,顾宗韶从广州辞职时,只拿走了自己个人账户中的养老保险,企业为其缴纳的部分则留在了当地。
  由于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行政区划为边界,采取个人缴费加地方统筹的方式,地方统筹的养老保险金归当地所有参保人共有,所以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时,不可以转走企业缴纳的部分。为此,每一次跨地区换工作,顾宗韶都只能选择退保,他的养老保险也一次又一次归零。他告诉记者,他在上海、广州、合肥三个城市工作过,三个城市都有他的养老保险。“树挪死,人挪活,但我们的养老保险账户却一直是死的。”
  现在让顾宗韶感到兴奋的是,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新政包括:
  1、单位缴费可跨省转移12%;
  《暂行办法》规定,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而在以前,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和连续缴费,且长达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很难在各地间转移接续。
  2、退休人员可在参保满10年地区领养老金,各地都不满10年在户籍地领;
  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禁止退保。
  转移接续办法中有一个信息非常重要,不得退保,它意味着,目前普遍存在农民工的“退保”现象有可能一去不复返。通知这样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那么,没有达到领取条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对《社会保险法(草案)》(三审)有这样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从中可以判断的一个信号是,国家希望今后每一个人都能够通过各种方式领到养老金,真正达到“老有所养”。
  理论可行,实际操作问题太多
  社保新政虽然比此前有了较大进步,但细究来发现问题依旧太多。
  第一,在手续操作比较麻烦。
  《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这就意味着,流动人口工作转移时,只须带走一纸手续,且细化办法规定办理日期不会超过45天。
  但有调查问卷显示,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的不了解,对转保流程过于复杂的担忧,以及对将来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反映更引发了退保潮。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转续新政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服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程序和手续出错,参保人员两地往返奔波是非常痛苦的经历。
  此外,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还涉及到城乡关系,操作起来更为复杂。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主体有三个部分,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大部分农民工打工几十年后多选择回乡,如果他在城市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农村的保障体系层次比较低,回去以后怎么对接是一个问题。年轻农民工到城市打工,未来的城市化将把他们变成城里人,但他们已经在农村参加了养老保险,他又怎样进入到城镇职工的养老体系里来?
  第二,只能按12%的总和转移让人莫明其妙。
  “为什么还是转移部分单位缴费,这是企业给我们缴的钱,跟我们自己缴的是一样的,为什么不能全部转移?”顾宗韶想不明白。和顾宗韶一样,大多数参保人都不清楚原来单位为其缴纳的20%的社保基金,在既不退给本人,也不退给原单位的情况下,到底去了哪里?用来做什么?
  按照现行政策,养老保险缴纳包括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按照相应的比例分别进入了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和社保的养老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的钱归个人所有,支取方式视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而统筹基金除了要支付当地人民的养老金外,还涉及投资等诸多领域。唐钧认为,参保人留下的企业缴的那份钱,也是当地政府一块很大的利益。
  第三,退休时领取养老金的工作流程和程序。
  工作流程和程序包括在哪里退休,如何办手续,养老金如何计算,养老金怎样到手?这些《暂行办法》都没有说明,所以让人觉得很费解。
  第四,领取养老金为什么要有个“十年为先”的规定?
  《暂行办法》规定的领取养老金的10年期限,会不会给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带来麻烦?
  而在此前的《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中,有这样的规定:“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这和转续新政中的“十年为先”的说法显然是不一致的,最后是“办法”依“法”还是“法”随“办法”?老百姓只能越看越糊涂。
  第五,为什么不能退保?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转续新政浑身上下还打着不少“马赛克”时,有一项规定倒是斩钉截铁:“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强调:“现在不退保是为了给你将来争取更大的利益”,但对有关部门的“好心好意”,农民工却并不领情,在广东反而出现了农民工“退保潮”。这是为什么?若反思该政策出台的过程,不难看出,缺乏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论证、缺乏公众反馈的声音、缺乏决策信息公开,政策推行过程中便难免出现公众不配合的现象。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背后:地方间利益壁垒难打破
  有大量的社保资金都是明目张胆地沉淀下来,成为当地政府一笔不小的“预算外收入”。因此,也就出现了很多地方都“愿转不愿接”、对退保大开绿灯的现象。
  对于这部分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认为,“这意味着越是工业化程度高的,像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沉淀的养老金就越多,贫穷地区则恰恰相反。讲得不太好的话,这就是一种剥削,是一种掠夺,掠夺了劳动者年轻时候的健康和劳动力。”
  于是,也就不难想象,现在划域而治的社保基金制度推进很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官员在考虑自己的利润最大化。”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说。
  利益壁垒是最难打破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在有些地方政府眼中无异于“跨区抢钱”。
  交保险时个人的8%和企业的20%被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共济基金,对应的是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因此养老金的总金额都会远高于个人账户中存入的钱,按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转移办法来看,转保只要求转个人账户的部分,这样的话,接收个人账户,转入地实际上是吃亏的,因为转入地将承担加上共济基金计算出来的退休金,但又没有收到这个共济。
  反过来,退保给地方带来的好处却显而易见:退保只能退出个人账户中的钱,而企业缴纳不超过20%的部分归当地社保基金共济所有。因此出现了很多地方都不愿意接受外地转入,对于退保倒是大开绿灯。
  地方有这个积极性,表面上是为农民工在着想,实际上是在为他们自己着想。
  以深圳为例,即使按照最低工资800元来计算,企业每年为每个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应是接近1000元,而深圳市2007年退保的有87万人,即使每个退保的人都只交了一年的保险,也意味着一年里退保的人就把8亿多元贡献给了地方社保,不能转移的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工来讲,就根本没有起到养老保险的作用。
  
  全国统筹还有多远
  “我可能还会调动工作去上海,其实我希望在哪儿缴费都可以,在哪儿退休也都可以,如果未来能领到社会保障卡,不管走到哪儿都能用是最好的。”顾宗韶对未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充满憧憬,就像是国外很多国家的工人一样,绑定一个终生使用的社会保险号,无论是在便利店里打工,还是在街头卖热狗,只要照章纳税,事关将来退休金多寡的积累都在那张卡里,不必为换了城市打工而申请“转移”。
  的确,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全国统筹。按照《暂行办法》,如果一位劳动者先在北京工作,然后去了广州,之后又去了上海,最后又回到了北京,那么他的个人账户就需从北京转移到广州,再转移到上海,最后又转移回北京,这个过程带来了较大的、且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如果实现了全国统筹,由全国统一的部门管理个人账户,那么就不需要或者只是形式上的转移,而不需要转移资金,避免了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因此,目前采取的转移接续方式,显然并非治本之策,同时会导致管理成本的提高,治本之策仍然是尽快全国统筹。
  整个过程就非常接近于公众期盼的“通存通兑的一卡通”:如果把社保缴费比作定期存款,你在任何地方缴费(存入)都行;到可以领取的时候,你也可以在任何地方领取。与存款不同的是,全国的存款利率基本上是统一的,而各地具体的缴费和领取时的计算办法是有差异的,这可以理解为各地的利率不一。那么,只要按照你的缴费(存款)记录,分开(分段)计算就行了。当然,如果全国600多个市、3000多个县全不一样,计算起来确很麻烦。但是,好在今年就要实行省级统筹了。也就是说,我们要考虑的不一致已经缩小到31个单位。假如每个省(市、区)都设有一个平均养老金水平,这就大大简化了流动企业职工退休时的“分段计算”。如果根据相关指标做一个综合指标,将各省(市、区)再来个合并同类项,划个几类地区,这就更加容易操作了。但遗憾的是,两个“办法”的设计思路是与此背道而驰的。
  再者,如果根据“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的原则,退休地实际上就可以由退休者任意选择,而且还可以任意变更。“办法”中似乎在煞费苦心要避免种种“Bug”,其实都是多此一举。譬如,一个人20-22岁在中西部某地的家乡参加工作并开始缴费,23-27岁流动到了北京,28-44岁在沈阳,44-51岁在上海,51-59岁回了家乡。按“办法”的规定:他要到沈阳去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沈阳的待遇水平领取养老金。这还有个前提,他离开家乡时一定要把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来,如果没转,那就要回到家乡办理退休手续,并按那里的待遇领取养老金。
  但是,如果按“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那么他退休以前工作过的地方都按他的缴费时间及他退休时当地的平均标准给他计算养老金(时间短的可以打个折扣),然后由“退休地统一支付”,就是由退休地把他各地的领取标准汇总起来,形成一个标准,并根据这个标准来给付,钱直接发到他的银行账户上。在中央,建立一个结算中心,各省(市、区)根据流动就业职工的数据资料,到这个中心去进行结算,而流动就业职工和农民工则可以任意选择和变更退休养老的地方。这才是公众呼吁的依旧甚至梦寐以求的“通存通兑的一卡通”。
  要这样去设计政策,难吗?政府如果有心为参保人考虑,恐怕就一点都不难,现在的计算机技术完全可以提供一个可靠的操作平台。
  
  【链接】美国人的社保卡号
  在美国,雇主和雇员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障税。这些税收主要用来向那些达到退休年龄或者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发放福利金。个人社会保障福利金的领取金额取决于他所缴纳的社会保障税总额,而其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则是由其收入决定的,应税收入设有某一最高限额。收入越高,能得到的社会保障福利金也越高。但是向低收入者发放的福利金并不是按同样的比例计算的。他们需要的福利金比这要高,所以他们缴纳1美元社会保障税所对应的福利金比高收入者要高。这样,社会保障便体现了向生活困难人群倾斜的原则。
  建立社会保障号的最初目的和根本宗旨是为了记录人们在社会保障计划中所投入的资金,从而据此发放相应的福利金。政府需要一个终身的、唯一的标识号码来记录人们在其全部工作年限中的缴税情况,无论人们多么频繁地搬家、换工作甚至改名字,对此都没有任何影响。
  
  (材料据自《中国新闻周刊》《东方早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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