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幕将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义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中央政治局研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消息发布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具体改革政策。随之,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议论再次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据了解,这次出台的改革措施,是个一揽子方案,既包括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也包括相应提高相关人员特别是社会保障对象的待遇和生活补助水平等多项措施。可以预见,这种改革必将对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产生重要影响。
中央即将启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很多路径选择,如扩大社会保障面、抑制垄断滋生的不公、运用税收调控手段等等,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所有这些措施都将围绕增加社会公平进行。
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对于此次改革的方向,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唐钧研究员说,无论是其中的哪一条措施,都将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这不仅仅是因为改革的影响面广,更主要的是,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增加社会公平,已经到了不得不为的时候。
已经到了强调公平公正的时候
近年来,民生问题和社会公平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首先是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速度过快。有一个国际通用的衡量贫富差距的指标,叫作基尼系数,最小是0,表示所有人的收入都一样;最大是1,表示所有的财富都集中到极少数人手中。
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的基尼系数是0.16,非常平均;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已经达到0.40以上。这表明中国的贫富差距已达到国际公认的中等水平和警戒线。
同时,上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城镇居民失业、下岗,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社会分配的“两极化”趋势变得愈加明显。而在富起来的这部分人中,又有少数人是通过不合理或不合法,甚至是犯罪的手段致富的,他们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
所有这一切,都成为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提起收入分配改革,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吴忠民很激动,“收入差距已经到了不解决不行的地步,现在到了强调公平公正的时候了”。
吴忠民给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我国目前低收入及中低收入者占总人口的80%,中等收入者也仅占15%。“这样就导致居民购买力明显降低。”吴忠民介绍说,目前我国消费率降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点,而与此同时,投资率、经济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却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点。“这对国家经济发展非常危险,因为对我国来说,内需拉动才是最重要的。”
日前,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春季学期进修一班学员的一项课题研究成果指出,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相当不均,更为严重的是起点不公平。根据该研究成果,目前中国反映收入分配差异的基尼系数为0.46,收入分配相当不均。
唐均研究员说,如果考虑居民个人财富差异的基尼系数,要比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的基尼系数还要高。不久前的一项研究表明,在2004年,占城镇居民20%的高收入群体获得了城镇全部可支配收入的40%强,而占城镇居民80%的中低收入群体只获得了城镇全部可支配收入的60%,收入分配严重地向高收入群体集中。
据曾参与分配制度改革问题调研的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海等人调查,10%的最高收入家庭,和10%的最低收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已经扩大到8.8倍。“这样的倒三角形结构显然不稳定,理想的应该是橄榄型:低收入和高收入家庭都是社会的少数,而中等收入人群占社会的大多数。”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书生说。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成为社会各界共识
收入差距拉大也给国家、社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比方说,影响了国家的安定团结。“这些年群体之间的信任度明显降低。一旦富人、官员出了事,网上舆论一片喝彩,这是不正常的。”吴忠民说。
此外,收入差距拉大也引发了社会安全问题,他说:“广州社会治安差就跟贫富差距过大有直接关系。”
尽管收入差距不是衡量社会公平的最佳尺度,但在吴忠民眼中,这却是衡量社会公平的最直接的尺度。他认为,我国收入差距已经迈入世界上最严重的国家行列。
目前,中国社会不和谐现象时有发生,经济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失业、腐败、社会不公、贫富不均、城乡收入差距等问题相对突出。种种迹象表明,贫富差距的加速扩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亟待破解的难题。
正因为如此,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就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去年年底对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百余名地厅级领导干部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3%的受访者表示,今年我国要特别注意解决好的问题,就是“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在2006年领导干部最关注的问题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以29.4%的关注度名列榜首。
分配秩序比较乱,很大一部分原因归咎于垄断行业
“目前分配秩序之所以比较混乱,很大一部分原因应归咎于垄断部门或行业的存在。”高书生说,不少单位自行设立了津贴、补贴及福利项目,这些工资制度外的收入名目很多,来源隐秘,不易监控。很多垄断性行业中的普通员工,如司机、清洁工的收入,都远远高于劳动力市场的价格,甚至高于其他行业的技术工人。
他谈到,他在对一家银行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银行走的是事业单位体制,其单位的司机月工资为2000元,而同期如果到市场上招聘一名司机,则只需提供1000元的月工资。
长期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高书生还介绍,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的收入分配改革,最初的考虑是为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选择的是非均衡发展战略,鼓励“效率优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素质差异、资本占有数量差异、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区域差异等市场化因素便很快产生出初次分配上的差距。
他认为,如果说这部分差距是社会发展必须接受的“代价”,那么因隐性福利、行业垄断等产生的初次分配差距,与社保、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失衡产生的再分配差距,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非议。
唐均研究员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说,这些具有垄断地位和性质的单位,不仅自己给自己提供过高的福利待遇,比方说电力部门职工免费用电、交通部门职工免费坐车等等,而且这些单位利用垄断地位,几近蛮横地获取超额利润,而不经讨论和公示。就拿此次五大商业银行联手收取跨行查询费来说,根本就不理会社会舆论的反对。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因为要使用这些垄断资源的绝大多数社会成员,他们原本就不富裕,因此又要多支付额外的费用。
我国在基本民生的投入占GDP比例比非洲贫困国家还低
目前,国家仍缺乏兜底儿的东西。“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至今还没有建立起来”,吴忠民说,老百姓本来钱就少,由于没有社会保障,就更舍不得花钱。我国居民储蓄量一直上涨,就是因为人们只能自己给自己保障,不敢消费。
李永海委员特别提到了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他说,这些人在为国家奉献了大半辈子后,很多人在生命的中晚期成了彻底的“无产者”,加上社会保障没及时跟上,成为这个社会向贫困滑行最快的人群。
“限高的东西也没有。”吴忠民说,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让大多数中等收入者、中低收入者缴税,而理应多缴税的高收入者却缴税很少。
“还有就是没有规则,潜规则盛行。”吴忠民觉得,现在很多行业都是这样,没有固定的规则,往往是谁的实力强大,政策就对谁有利。
其实邓小平当年提出两个战略构想的时候,已经发出警告:“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尽管对于我国目前是否出现两极分化,学界还有争论,但事实却是,收入差距正在越来越大。
“可以说,政府一定程度上对邓小平的第二个战略构想重视不够。”吴忠民说,这个追求公平的第二个战略构想是有时间表的,也就是在20世纪末就要开始。
吴忠民认为,改革的大方向无疑是必须要坚持的,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也必须正视,“我国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改革,以不成功为多数。”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住房的改革也在其中。
吴忠民曾经测算过,我国在基本民生方面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第一,“我们比欧美发达国家低也就罢了,但比非洲那些贫穷国家还低,就说不过去了。”
政府要在收入分配中肩负起应有的责任
在今年的两会上,李永海委员说:“政府要在收入分配中肩负起应有的责任。”
李永海说,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费用的急剧增长是制造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不公的重要原因,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和弱势人群,更是饱受其苦,如何快速构筑起一道社会保障屏障,保护低收入家庭不被拖垮,更是政府当下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建立初级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是吴忠民对收入差距过大开出的药方。但是,这些药方,都离不开政府的强力支持。
据介绍,美国在1935年、英国在1945年相继建立了初级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目前的公共财力已远远超过当时的美国和英国,是有能力建设初级社会保障体系的。”吴忠民说,这个初级社会保障体系低标准、广覆盖、有实效,能够覆盖所有农村、城镇所有劳动者,而政府只需要投入3000亿元就够了。“要知道,去年我国财政收入已经达到3万亿,是完全有能力做到的。”
吴忠民认为,在调整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提高高收入者缴税比例的同时,还要出台一些辅助措施,如增设遗产税、建立各种类别的慈善基金等。
“目前人们对行业垄断怨声载道,只要建立了规章,这个问题便能解决。”吴忠民认为,政府对垄断行业的调节不成问题,怕的是政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吴忠民解释,某市移动公司的老总曾向他诉苦,其实他们很想把价格降下来,但无奈当地发改委不同意。“在这个问题上,政府角色是缺位的,有时候甚至错位。因为通过行业垄断,地方政府能够增加税收收入。”
全国政协委员孙继业说,收入分配问题,实际上是公平和效率的问题。公平和效率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必将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为了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最优平衡点,求得社会和谐,需要在政策上有所调整。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电力、石油、铁路、民航、电信等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强化垄断收益分配管理,调整垄断行业的利润分配制度,建立垄断超额利润上缴制度,将垄断利润收归国家财政。
唐均说,我们要进一步走向2020年“全面小康”的目标,就必须运用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的手段,进行必要的利益调整,其中当务之急就是收入分配调整,重启分配制度改革的大幕。
(7月5 日《中国青年报》,作者为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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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六个关键词
工资制度改革
包含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行政机关工资改革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三部分。工资制度改革迄今为止,我国大规模的工资制度改革有两次。一次是1985年,国有企业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脱钩,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另一次是1993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脱钩,行政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则根据所处行业,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和奖金制等。
国有单位福利制度改革
最早被重视的是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公房出售、提租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停止福利分房等阶段。同时,企业办社会问题也被重视起来,从最早实行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分开,到目前正在大力推动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时,当时纳税的主要对象是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开征当年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只有20万元。1986年和1987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扩大了纳税范围。1994年,实施了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自1999年11月起,国家决定恢复征收利息税,其指向很明确,就是将这笔钱用于低收入人群。200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额达到 1737.1亿元。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先企业后机关事业单位的次序推动。目前,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形成,养老和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模式,机关事业单位同企业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上出现了“并轨”趋势。
在农村开展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两者仍处于试点或局部推行阶段。
社会救济制度改革
社会救济是政府运用再分配手段,对低收入者生活予以救助的一种制度安排。自1997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市家庭实行生活救助。此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在局部地区兴起。
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随着“大包干”性质的农村生产方式的普及,农村收入分配不再以生产队为基础,而是以农户为分配主体,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实行“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7月5日《中国青年报》,摘编自《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研究》)
中国四个维度的收入差距
中国是一个城乡分割,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国家。目前,收入分配包括了城镇内部、农村内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四个维度上的比较。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开始逐渐扩大。
城镇内部差距
以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为例,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显示,2005年城市居民中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将超过8倍,有六成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
而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在城镇内部,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总额的比重将接近50%。
“在垄断行业、民营企业主以及外企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快速增加,下岗职工等低收入群体未显著减少,同时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研究收入分配的作品曾两度入选《2005年社会蓝皮书》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顾严解释说。
农村内部差距
而在农村内部,农民间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扩大之中。截至2003年,按农户人均收入水平进行五等份分组,高低收入组收入比为7.3:1,同年的基尼系数也扩大到0.37。
“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农户在非农产业与农业之间就业机会的差异以及二者之间劳动报酬率的差异;二是地区分割引起的地区收入的差异;三是农村财产分配的影响作用。”李实评述说。
地区差距
城镇、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与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又是紧密相关的。东西部地区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迅速加剧了存在于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
杨宜勇、顾严等著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问题及“十一五”期间的对策》显示,截至2003年底,东、中、西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关系为1.52:1:0.68。即一个东部农民的纯收入就相当于2.24个西部农民的纯收入。而同期,东、中、西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也上升到1.47:1:1.01。
“比如,同一个部门同一个岗位的公务员,在广东工作的起码比青海工作的收入高两倍。”李实举例说。
城乡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到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前三季度,我国城乡收入比达3.35:1。
值得关注的是,这个数据是以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数据为基础的,尚没有将自有住房的折算租金、医疗补贴等实物性收入和补贴计算在内。如果计算在内,则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数据将进一步扩大。
目前,我国最大的收入差距就出现在城乡之间(城乡统算的基尼系数为0.47左右),而城镇居民内部和农村居民内部的基尼系数都在0.35到0.37之间,尚没有超过警戒线。
行业差距
除了这四个维度之外,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也引起了最大的关注。
仅以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为例,其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而《2005社会蓝皮书》则强调,居民收入仍在继续向垄断行业倾斜。2005年前三季度,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草制造、铁路、航空和电信等行业企业在各行业企业景气指数中名列前茅,高于各行业平均水平25%~60%。(陈小莹)
(6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作者为该报记者)
收入分配改革路线图浮现
“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逐步实施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加快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草案八方面内容涵盖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贯彻了“调高、扩中、保低”的调节原则
73岁的赵人伟再次成为决策部门的座上宾。
这位因研究收入分配制度而获得过孙冶方奖的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前所长最近频繁地穿梭于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中央政研室等高层部门,反复力陈他的观点。
“嘴巴都说干了。”赵人伟对本报记者说。
赵说,收入分配问题说了十几年了。但这次有些不同以往――在今年5月26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收入分配改革终于排上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议事议程。国家发改委也已经拿出了一份收入分配改革“路线图”。
“八条”草案小范围亮相
自国家发改委取得了收入分配改革立法的主动权后,这项工作具体由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承办。学者出身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从2005年8月份起分管这个司。近期引人注目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从这个时期开始加速制定。
这份文件的草稿,2005年12月21日曾在一个小范围内短暂亮相。其时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在武汉召开八省市居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座谈会。草稿曾在会上给与会者传阅,会后即收回。
文件草稿的基本思路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建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收入分配秩序;实施反垄断的分配调控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对劳动者报酬的宏观管理;加大对城乡贫困人群的救助力度;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大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这八个方面涵盖了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贯彻了“调高、扩中、保低”的收入分配调节路线图,反映了发改委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总体构思框架。
不过,发改委系统官员表示:“这个还很不成熟。”
武汉座谈会后,国家发改委又就收入分配改革问题频频召集有关专家和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座谈,方案正在密集修改中。
“反垄断的分配调控”
就业和收入分配司2003年随发改委一同成立时,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在2000年超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而在它成立三年后的今天,这一系数已接近0.45,并且还在继续攀升。
“短短二十来年,中国从一个收入分配最为平均的国家,一跃成为贫富差距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之一。”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副代表汤敏说。
“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整体改革顺利推进最明显的薄弱环节。”发改委系统一位官员说。
事实上,这一积累多年的矛盾已经牵动关于改革方向的争论,到了不能不引起中央高层高度关注的地步。
一般观点认为,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迅速扩大,在于旧的收入分配体系打破后,新的体系没有建立起来。
而从发改委正在起草的上述方案来看,“建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收入分配秩序”是重建收入分配体系的第一把钥匙。
而当前分配秩序的混乱最突出地体现在两块:一块是部分垄断型国企;另一块是公务员工资――这也是政府可以调控的两部分人群的收入。
“在初次分配中,国有单位分配秩序混乱,部分国有企业的工资福利发放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和结构不合理,不同部门、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公职人员间收入差距过大。”履新之初,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就在发改委系统就业和收入分配工作年度会议上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此论断的背后,有着许多令人不安的数据。
华信惠悦公司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04年曾经联合做过一个国企领导人的薪酬调查报告。报告表明,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存在着较大的地区、行业、企业差别――同为石油行业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年收入差距达5倍以上。冶金行业收入最高的国企负责人(118万)是矿业收入最低的国企负责人(6.31万)的18.73倍。
而根据2003年公开的年报,中国石化、宝钢股份和华能国际是该年度实现利润较好的三家国有控股公司。宝钢股份负责人薪酬最高的前三名平均值为85.34万,中石化负责人薪酬最高的前三名平均值为28.4万,华能国际负责人薪酬最高的前三名平均值为47.34万。
报告还指出,隐性收入和职务消费已成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很多国有企业,包括住房、汽车、通讯、勤务人员乃至公务宴请、出国考察、旅游、体检、疗养、办公室装修等,均可纳入职务消费范畴。
“业内人士保守估计,国企领导的职务消费额一般是其工资的一二十倍。”报告说。
我国国企职工的工资实行的是与工效挂钩的制度,工资总额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国资委审核。为什么还会出现工资过度发放的问题呢?
“主要是有些国有企业采取虚报利润的方式,我们无从查实。”相关部门的官员说。这位官员认为,即使有些行业的国有企业产生了巨额利润,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垄断所得,这样的工效挂钩制度就很值得商榷。
一个例证是,近几年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上游垄断企业效益好转,职工工资福利也水涨船高。
“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工资福利,虽然对我国基尼系数的影响权重不大,但它放大了收入分配中的不平等,加剧了社会矛盾。”赵人伟认为。
那么,应当如何重理收入分配秩序呢?
发改委的政策箱里至少有如下几条:“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逐步实施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
组建全国收入改革领导小组?
改革方案设计的另一个难题是,将来方案一经敲定之后,将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来操作和落实?
在记者同专家及发改委系统官员的接触中,大家普遍认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知易行难。
“收入分配是整个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单独动肯定动不了。”赵人伟说。
人们的收入来源取决于生产要素报酬,即资本的报酬、劳动的报酬和其他资源例如土地的报酬。而十六大提出的“坚持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如何平衡不同生产要素的分配,显然是一个系统工程。
于是,在发改委近期方案的征集中,一部分意见提议成立一个全国性的“收入分配委员会”。
此论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王建伦为代表,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王在一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里,建议成立“全国收入分配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决策。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包括已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是由各主管部门分别按照不同群体设计的,对各群体在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顾及不足,收入分配政出多门,管理体制混乱。”王建伦在解释这一建议的依据时说。
目前收入分配领域主要涉及三个部门,人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改委。其中人事部主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主管企业工资(国资委监管的160多家企业的工资已经划归国资委);国家发改委的任务则是全面协调。
据记者了解,即使是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各家都在拿方案。比如,公务员工资改革这一块,人事部也在拿方案。
因此,一部分专家建议,有必要成立一个由发改委、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等部委组成的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当然,现在还处在方案竞争时期,事情还不确定。
“机构最后能否成立,取决于有关部门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视程度。”参与此项改革的人士说。(汪生科)
(7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为该报记者)
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至少惠及1.2亿人
“调控垄断行业高收入是否列入这次改革方案?”
“有涉及,但制定具体措施有一定难度。”
“难度很大?”
“再大也得改。”
这是记者与杨宜勇6月30日的一番对话,时值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正为全社会所关注,他的回答小心谨慎但干净利落。
杨是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长期研究收入分配政策,曾供职于国务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公室。现在,他的主要工作是参与讨论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因他坚持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仍然要“效率优先”,最近有人批评他“似乎还梦游在20世纪80年代”。
不管怎样,最快年底,新的收入分配方案将面世。发改委现已启动名为“我国公平分配的制度模式选择”课题。对于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杨认为至少将惠及1.2亿人。
能作为的,政府已尽量考虑
记者:年底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是一个框架还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杨宜勇:方案大致年底会有眉目,但不可能一下到位。收入分配改革是非常复杂、系统的工程,现在还只是起点。
记者:那么改革会在哪些领域首先开展?
杨宜勇:锁定在三个层面。第一是提高低收入的收入人员水平。具体措施有适当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后者是各地根据当地情况,不是全国统一,但是有一个统一的比率,调整的系数是差不多的。二是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三是要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应该说,这次分配制度改革至少惠及1.2亿人。如5000万离退休人员、3000多万城镇和农村低保人员。人群特点是“弱”、“老”。另外加上公务员和一些事业单位人员。
我个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但凡政府可以作为,都尽量全面地考虑到了。
垄断企业工资很难监控
记者:调控垄断行业高收入是否列入这次改革方案?
杨宜勇:有涉及,以后也是改革的重点。但制定具体调控措施有难度。因为政府很难对他们进行信息有效监控。比如邮电的运营成本,是8角一封信,还是1元一封信?哪部分工资是来自于效益和营利水平,哪部分是靠垄断地位获得?如何判别?
记者:难度很大?但目前要求政府加强对垄断行业的分配收入监控成为普遍呼声。政府有计划解决这些难题吗?
杨宜勇:难度大也得改。其实政府已在很多方面开始启动。如特别收益金、资源税,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监管都在加强。还有打破行业垄断,《反垄断法》的制定有利于促进行业市场平均利润率和工资率的形成。
不过,直接规定这些行业内所有企业的工资水平不太可能。如果其是企业性质,我们能做的就是从各种角度“包围”、规范它,如税收。
记者:单靠税收似乎不太可能。
杨宜勇:财税政策是其中之一。有些行业的利润形成是不公平因素造成。如能源价格。除了靠资源税来调节,还要加强所得税的监管。
另外的方法是,尽快放开行业准入,打破行政垄断,多头进入,能够民营的尽量民营。
记者:有些垄断行业恐怕是不能说放开就放开的?
杨宜勇:如果实在放不开政府不能按常规来办。我觉得以后可以学习法国的经验,比照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
记者:换句话说,可以直接对企业管理层和普通工作者的收入作出规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能直接规定企业人员的收入吗?
杨宜勇:对一般的企业是绝对不可以。但极少数国有独资企业按法国类似做法是可以的。因为你是绝对行政垄断,没有合理的参照系,其业绩和努力不是完全对等。这些企业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企业,和政府的性质类似,为什么不可以?
推行农村低保关键是谁拿钱
记者:除了垄断行业高收入外,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城乡差距。是否会在农村实行低保?
杨宜勇:造成当前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50%以上可以归结为城乡差距。全民低保是早晚的事。肯定要去做。在这次分配改革中,城市低保标准要提高,农村的扶贫投入也会增加。但制定全民低保没有时间表,中央提出的精神就是探索。
记者:为什么没有考虑推行农村低保?
杨宜勇:不是没有考虑。中央精神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讨农村最低保障制度。现在农村低保已经覆盖了900万人。但这种低保,是富裕地区能做的,比如集体经济力量比较强的地区。钱不是财政的钱,是集体经济的钱。
记者:主要是因为谁拿钱的问题?
杨宜勇:那就是谁拿钱的问题。富裕地区集体经济有实力,属于集体经济的行为。因为国家包不了。现在作农村低保,由国家全部包起来,条件还不具备和成熟。与我们的国情、国力还有一段距离。
记者:条件不具备,指的是什么?
杨宜勇:就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国家财力有限。目前除了政府扶贫外,农村要靠集体经济来保护自己。现在中央认定农村低保要由集体经济出钱,中央财政出这部分钱,条件还不具备。
我认为,现在可以在合适的地区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农村低保试点可以与现行的救济、救助和救灾制度结合起来。
记者:合适的地方指什么?
杨宜勇:一是经济发达,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的地方;二是自愿的地方。(王世玲)
(7月5日 《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为该报记者)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解读
2006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这是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的第四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前三次分别发生在1956年、1985年和1993 年)。2006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此次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正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立足中国国情,为建立科学和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决策。
在我国,每一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或工资调整都会不同程度地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来看待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呢?我们认为,只有理解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才能全面理解此次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内涵。
一、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绝对不是单纯的公务员涨工资,而是国家为全面调整宏观收入分配政策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很多人简单地将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理解为是给公务员涨工资,其实这是一种比较肤浅的认识。事实上,此次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单兵突进,也并非像很多人听说的那样仅仅是为了通过刺激消费来促进经济增长,相反,这是我国政府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在经济方面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一个越来越明显的问题是:在收入分配方面,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居民内部差距、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差距以及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差距却在不断扩大。不仅如此,劳动要素分配地位在下降,公共服务的分配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国有部门的分配秩序也有进一步紊乱的趋势①。在这种情况下,规范我国收入分配秩序,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水平等各种相关政策建议就被提了出来,并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我国在“十一五”期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着力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即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等等②。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5月26日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等方面的要求。
总之,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在国家改革整体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展开的。除了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改革之外,国家还加大了对具有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水平的监控以及注意提高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水平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二、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需要,其主要目的在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尤其是努力实现公务员队伍收入分配的内部公平性,同时严格规范各种津贴、补贴制度。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等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和澳门地区,同级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标准基本上是统一的③。而我国的实际情况却是,随着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的进行,不同地区和同一地区的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出现了工资水平的较大差异。导致这种局面产生的一个原因在于,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国家就规定,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使不同地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提高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允许省、自治区、直辖市运用地方财力安排工资性支出。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这一制度一直未能实施。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规定之外纷纷自行出台津贴补贴政策,出现了分配秩序混乱的现象。在有的地区和单位,地方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超过基本工资(而根据国际一般情况,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一般占总薪酬收入的70%~80%,津贴约占20%~30%)。由于各地区以及各部门的资源状况不同,津贴补贴发放称谓不同、数量不同,造成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加大。除了地区之间有差异之外,不同部门之间的公务员工资水平也出现了差异。
同样是国家公务员,在承担的职责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工资水平却存在大的差异,不仅严重违反了薪酬管理的内部公平性(或内部一致性)原则,而且造成了不同地区尤其是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工资攀比,一些单位想方设法筹集经费,用于发放内部补贴,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腐败提供了土壤,损害了公务员队伍和政府的形象。由于这些情况的严重程度不断恶化,所以,在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之前,广东、北京等一些地方政府就已经着手规范公务员的工资性收入④。然而,尽管地方政府的这些做法有助于同一地区内不同部门之间的公务员工资收入的公平化,但是同时却带来了不同地区(尤其是东西部)公务员之间的较大工资水平差距,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新的不平等。
而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清理规范各种津贴和补贴,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坚决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严格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做到基本统一同一地区不同单位的公务员收入水平,使地区之间公务员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所以,此次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重在规范秩序和建立健康、可持续的工资增长机制,即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形成正常增长的公务员工资调整机制,建立调控有力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这不仅是国家《公务员法》的要求,同时也是建立廉洁、透明、高效政府的需要。
三、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加大了基层公务员适用的级别工资级数,为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由于我国没有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分,受到机构规格和职位数量的限制,绝大部分基层公务员,尤其是县乡两级的公务员,是很难获得升迁的,往往只能在科级以下职务等级上走完自己的职业生涯。而现实情况却是,此前的公务员工资体系为这些公务员的工资正常晋升留下的空间非常小,级数非常少,尽管整个公务员的工资分了15级,但是大多数基层公务员能够适用的工资等级却不多。这就造成大量公务员的工资处于金字塔底层的状况。这种情况和大部分组织中的常见工资分布状况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在一个组织内部,员工在工资序列的不同层次上的分布是呈菱形分布,即在最高和最低工资水平之间的线段上,处于中间或中间偏下位置上的人员分布是最密集的,而在工资水平最低和最高的两端,人员的分布比例往往是相对较小的。
由于大多数基层公务员很难得到更高的行政级别或职务晋升,结果导致许多骨干业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尽管承担着大量的、具有较高难度的工作,掌握着国家政策的实施,但是他们的贡献和价值在工资水平上却无法得到体现。这造成了两个方面的不利影响,首先就是公务员的流失。外部劳动力市场上尤其是企业的工资水平日益与劳动者的贡献和价值相匹配,从而为真正有能力的人提供了广阔的工资增长空间,因而,一些年轻人在企业中能够获得比当公务员高很多的工资,这导致一部分基层政府公务员不安心本职工作,在遇到合适的机会时,这部分公务员很可能会离开政府。事实上,从1998年到2002年,在人事部抽查的21个中央部委中,共流失本科学历以上公务员1039人,占同等学力公务员总数的8.8%。在这些流失公务员中,35岁以下年轻公务员流失的情况尤为严重。例如,在外交部的流失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了80%;原外经贸部从1999年到2001年的3年中,有123名青年公务员流失,占同期录用大学毕业生总数的72.8%。调查还发现,流失的主要是专业人员。原因是:在机关里,专业人员没有太多的晋升和工资增长出路,但是在市场上,这些专业人员却是热门人才,其价值实现要高得多⑤。基层公务员工资增长空间较小产生的另外一种不利影响是,它进一步强化了“官本位”意识。由于公务员的正常工资晋升空间很小,只有职务才是提高工资的主要途径,因此,它会强化公务员队伍中的“升官发财”意识,即只有想方设法将行政职务搞上去,才有可能获得工资的提高(当然也包括职务消费的增加)。过于追求行政职务的现象不仅如彼得原理所预言的那样,会导致一部分在业务方面比较强的公务员在想方设法进入管理或领导岗位之后,发现自己陷入了绩效不佳的困境;同时,还会产生另外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这就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一部分公务员会为了谋求职务晋升而不择手段,甚至出现买官卖官的丑恶现象。
此次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一个特点是将职务和级别的晋升分别独立进行,公务员的职务仍然是12个层次,但是将公务员级别从15级扩大到27级,重点增加了县以下基层公务员所对应的级别数量,公务员将可以根据工作年限以及个人绩效获得级别的晋升。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职务的升迁,他们仍然可以通过努力获得比过去更高的级别和相对更高的待遇。这种新的公务员工资通过加大基层公务员的级别工资等级的做法,适当地提高了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无疑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刘昕)
①顾严、杨宜勇,2005年~2006年,中国收入分配问题与展望[M];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01,276~284。
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2005.10.11。
③一文,各国公务员工资收入大比拼[N];中国财经报,2006.05.08。
④刘英丽,正大光明拿薪水,北京公务员究竟该拿多少钱?[N];中国新闻周刊, 2004.09.01。
⑤王虎,蒋明倬,公务员流失报告:中央部委3年流失专才1039人[N];21世纪经济报道,2003.09.10。
(7月12日《中国青年报》,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
链接
国外公务员收入比较
俄罗斯目前公务员月均工资接近1.1万卢布,略高于普通俄罗斯人月均8244卢布的水平;
在巴西,公务员平均月收入大约为3000雷亚尔(约合1000美元),几乎是巴西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四倍;
印度居民人均年收入约为460美元,而公务员的年均收入却高达7000美元。
美国:工资分为15级 待遇令人满意
最新分析显示,联邦政府工作人员的年人均工资是67075美元,而首都华盛顿地区最新统计的全民年人均工资是48420美元,全美年人均工资是36764美元。2004年美联邦公务员年人均薪酬接近7万美元,属于美国中产阶级收入水平标准的偏上。
美国人事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美国公务员的工资级别分为15级,并根据工作年限调整。第一级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4757美元,第十五级的最高工资标准为107357美元,二者相差92600美元,即最高工资标准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275倍。一般公务员的工资差距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工作年限。在同一级别内,工作年限越长,工资标准越高,且级别越高,工资标准差距越大。联邦公务员除得到基本工资以外,还可得到津贴,但津贴不能超过上一级,特别优秀的给予基薪的25%作为津贴。此外,联邦公务员的工资调整还有两个参照系:一是物价水平,调整幅度一般比物价低0.5%,期限从上年9月到次年9月;二是私人企业雇员的工资水平,具体数据由劳工部统计局在31个城市调查获得。
延伸阅读
基层公务员将增设级别提高待遇
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就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答记者问,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就此,记者采访了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和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负责人,请他们就这项改革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了介绍。
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定级别
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重在建立新制度,形成新机制。通过简化工资结构、增设级别、增强级别功能、完善工资调整办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工资的激励作用,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二是适当向基层倾斜。我国公务员队伍60%在县以下基层单位,92%是科级以下人员。为了鼓励广大基层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工资改革中采取了相应的倾斜措施。主要有:加大低职务对应级别数,使低职务公务员有充分的晋升空间;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使基层机关因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限制没有晋升职务机会的公务员也能提高待遇;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定级别等等。
三是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扩大实施范围,提高津贴标准,增加津贴类别,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这对于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提高工资收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有着重要作用。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将建分级管理制
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相适应。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内容和方法步骤上,都充分考虑了事业单位其他相关配套改革的要求和进程,既有利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其他各项制度改革。
二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在功能性质、资源配置、管理方式、用人机制等方面都不同于机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体现自身的特点,与公务员工资制度相区别。
三是向高层次人才倾斜。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创造,采取多种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进一步加大向高层次人才的倾斜力度。
四是建立分级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级管理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体制,明确中央、地方和部门的管理权限,发挥地方和部门在调控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答记者问内容
改革为缩小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问:我国为什么要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其重要意义何在?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逐步确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逐步形成。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较大幅度地增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长足进展,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相应提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必须看到,收入分配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还在扩大,一些行业收入水平过高,分配秩序比较混乱,妥善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收入分配问题解决好了,社会公平能够得到维护和实现,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能充满活力。
原工资制度影响公务员队伍稳定
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请介绍一下当前推进这项改革的主要原因。
答:首先,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必然要求。《公务员法》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需要对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把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作为今年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定下来。
其次,现行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面临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改革势在必行。
一是收入分配秩序比较混乱;
二是工资制度不尽合理;
三是工资管理体制需要完善。
这些问题说明,原来的工资制度已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利于建立规范和谐的收入分配秩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队伍稳定,必须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第三,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可以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理顺社会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对于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
问:国家对提高优抚安置对象等人员待遇和生活标准是怎么考虑的?
答:继去年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后,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再次大幅度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提标对象包括:残疾军人、“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复员军人以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这是1998年以来第8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优抚对象的关心和厚爱,确保了其生活水平随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步增长。另外,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对优抚对象按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和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适当调整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按照军队调整待遇的幅度相应提高待遇标准;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适当提高了待遇标准。
提高低保补助由各地自行确定
问:国家对适当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支持地方实现应保尽保,近几年来,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增加了低保补助,由2000年的8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12亿元,覆盖人数由2000年的400多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2200多万人,目前已趋于稳定。因此,目前工作的重点是做好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即适当提高补助水平,使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比2005年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具体调整办法,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调整时要适当向生活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低保对象倾斜。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严禁政出多门
问: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社会关注度很高,如何保证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答: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已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经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严禁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对违纪的要坚决查处。
事业单位工资要与工作业绩挂钩
问: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
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相联系。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二是实行新的工资分类管理办法。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类型不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三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运行机制上与机关不同。
四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在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积极性的同时,加强引导和调控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
五是健全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调控,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宏观调控机制。
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提高
问: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国家对解决相关群体待遇方面总的安排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通过实施“三减免、三补贴”等一系列的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
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照顾了一部分低收入人员。同时,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基础上,多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稳妥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积极落实优抚对象的待遇政策,基本实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完善了最低工资制度,城镇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兼顾、通盘考虑,让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成果的要求,在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国家将继续适当提高相关人员的待遇水平。一是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二是适当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三是适当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等。与以往历次统筹考虑相关人员和社会保障对象的政策相比,这次调整的政策措施力度更大,中央财政补助的数量也是历史上最多的一次。可以说,这是一项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确保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德政之举、民心工程。
问: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答: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多次调整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次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同时,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整标准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一次出台,三年连调”的方案,即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连续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调整水平分别以上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基数,按照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调整时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适当倾斜。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7月18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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