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发展问题论析】 大众传媒
发布时间:2020-02-15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摘要:大众传垛在少数民族地区乖谐社会构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发展水平落后于发达地区。应该着眼于深化体制改革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的发展。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 大众传媒 发展 社会和谐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一
以新闻传播技术与新闻传播能力差距为核心的信息鸿沟,使得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社会发展差距再次拉大。如何消除信息鸿沟带来的影响并弥合信息鸿沟,成为近年来研究者关心的问题。也成为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中的核心问题。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信息已经构成各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环境要素。信息传播提供了不同民族与文化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尊重、和谐共生的基本条件。从理论上说,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载体,大众传媒通过传播信息发挥着社会整合、社会协调、环境监控、文化传承等重要功能,是民主法制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体现者、安定有序氛围的营造者、社会和谐观念的传播者。
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有关信息传播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便已成为西方学者关注的重要问题。勒纳在1958年就提出国家现代化的实现基础是城镇化、教育和大众传播的普及。其后,施拉姆也提出,信息传播对于任何社会来说,永远是存在的中心环节。在信息时代,信息社会的“落伍者”或“边缘化”人群、地区,不能够参与创造和分享以知识为基础的社会文明成果的状态,其本质就是与现代化隔离。
2003年联合国“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大会通过的《原则宣言》提出:(各国政府)全力致力于将数字鸿沟转化为人人享有的数字机遇。特别是面临滞后和更加边缘化危险的人们能享有的数字机遇。(各国政府)要坚定不移地赋予穷人,特别是生活在边远地区、农村和边缘化城区的穷人,获得信息和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能力,使其借此摆脱贫困。
在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济落后地区信息传播的状况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例如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广播电影电视部进行的中国不发达地区农村广播电视调查(1989年出版《广播电视与农村发展》一书)指出:信息传播水平与信息基础设施差距是导致城乡差别的根本原因。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着信息传播水平,而信息传播差距是造成思想观念差距的主要原因。此后,研究者把重点逐步转移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中国东西部地区之间以及城市和农村之间在信息技术使用以及信息化水平方面的“数字鸿沟”。国内学者一般认为,公民特别是经济水平、知识水平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相对于强势人群、社会组织、政府而言,信息权利的实现难度更大。
20世纪90年代末期,复旦大学与云南大学联合开展的“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信息传播与社会发展关系研究”,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成果《传播与民族发展――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信息传播与社会发展关系研究》,深化了人们对少数民族地区信息传播重要性的认识:在大众媒介文化的强势影响下,民族传统文化只有借助各种手段,尤其是传播手段,才能增强自我生存和协调发展的能力。
进入21世纪以来,信息传播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问题引起了国内学界的广泛关注。一些学者指出:少数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基础差、社会贫困率高,信息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发展信息服务业的成本比发达地区更高,需要国家在财力、人力、物力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与帮助。在对国家公关、政治传播、跨文化传播、边疆民族新闻事业等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人们进一步明确了大众传媒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存在必然的联系。综上所述,随着研究视野与领域的开阔、人们对大众传媒在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的认识已经日趋深入。
二
和谐社会必须是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整体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社会基础和人文条件。
当前,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巳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社会利益,在发展方面也已进入矛盾凸显期,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贫富差距、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少数民族地区所面临的各种矛盾更为复杂。可以说,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和谐社会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既包括有序合理的社会结构,也包括平衡协调的社会关系。从民族关系的角度看,民族平等是民族关系和谐的基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信息权利平等则是民族平等的重要内容之一。
由于种种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加上少数民族地区自身的特殊性,在现实中,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新闻传播技术与新闻传播能力方面的差距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传播学有一个著名论断就是:隔阂产生偏见,偏见产生冲突。对新闻信息的传播与接受方面的差距无疑是导致隔阂和偏见的重要因素。平等的新闻信息传播体系可以使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以及其内部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信仰的群体之间进行有效沟通,消除冲突与对立。可以说,大众传媒构成了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点。
然而,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发展的各个层面还不容乐观。雷振扬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一文中指出:2006年全国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5.04%,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6.23%,民族8省区都没有达到这两个平均水平。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贵州最低,是83.72%。而该省的少数民族地区更低,仅为78.5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51个百分点。西藏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85.80%和86.94%,均低全国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2006年,全国有线广播电视人户率37.15%,8个民族省区也没有一个达到这一平均水平,最低的青海、西藏分别为22.56%和23.28%,仅为全国水平的60%。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干线长度,民族8省区的总长度为22.09万公里,比一个江苏省还少3万多公里。最低的西藏和青海分别为0.20和0.28万公里,只能说刚刚起步。
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在本地区的市场占有率也比较低。以电视媒体为例,当前,我国电视市场总体形成了央视、省市级卫视、地面电视分庭抗札的格局,中央级电视媒体(包括中国教育电视台)的18个电视频道、43个省级卫视瓜分着全国市场,而为数众多的地面频道守护着各自的地盘。从地域分布来看,中央级电视媒体和省级卫视的栏目很难进入广州、上海、北京、南京等东部发达地区电视收视率的前十名。这些地区占据主要收视份额的是地面频道。而西宁、兰州、呼和浩特、银川、乌鲁木齐等西部民族地区城市则正好相反,地面媒体很难占据收视率靠前的位置,电视市场恰恰是央视和卫视的天下。这个现象说明,少数民族地区电视媒体无法利用自己的地缘优势占领当地的电视市场,其影响力有限。
少数民族地区新媒体发展状况也不容乐观。根据2010 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目前,全国互联网普及率为28,9%。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是各省的互联网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可以将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互联网发展水平较好,普及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浙江、福建、辽宁、江苏、山西、山东十个省(直辖市)。第二梯队为互联网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包括海南、重庆、青海、新疆、吉林、陕西、河北、湖北8个省(直辖市)。第三梯队为互联网发展水平较为滞后,网络普及率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包括黑龙江、内蒙古、宁夏、湖南、广西、河南、甘肃、四川、云南、西藏、江西、安徽、贵州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五个民族自治区有四个处于第三梯队。
CNNIC的研究还发现,互联网发展程度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即地区经济越发达,其互联网也就越发达,互联网普及率可以作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表征。东部地区地理位置优越,技术力量较强,在GDP增长中发挥着龙头作用,2008年人均GDP为36575元,其互联网普及率为40.0%。东北地区属于老工业基地,工农业基础相对雄厚,2008年人均GDP为25406元,其互联网普及率为29.1%。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技术管理水平与东部差距较大,2008年中部地区人均GDP为17507元,互联网普及率22.2%;西部地区人均GDP为15694元,互联网普及率21.5%。五个民族自治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大众传媒是满足少数民族群众信息权利的主要途径。我们必须认识到,没有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仅仅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是不够的。经济成长越快。人们对自身的文化权利就越关注。作为一项重要的文化权利,少数民族群众信息权利的满足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必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条件较差,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各民族的心理和行为。特殊的环境和突出的现实问题构成了现阶段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和谐发展的时空背景和客观条件。民族构成与分布的多样性,区域在国家地理空间上的边缘性,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特殊性,决定了大众传媒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地区信息传播事业。国家制定的《2006
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国家将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区域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差距,创造机会均等、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就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其中,对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出了重要部署。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三
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事关少数民族群众信息权利的实现,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可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更加开放,信息更加畅通,开阔少数民族的视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从而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使整个社会更加和谐。
近些年来,国家制订了多项旨在缩小东西部地区信息鸿沟的行动计划,以推进落后地区信息传播硬件设施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信息化发展已具备了一定基础,进入了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新阶段。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有所缓解。然而,整体来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信息化水平还比较落后,特别是大众传媒发展水平。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落后的根源不仅在于社会经济水平欠发达,还在于观念和体制滞后。基于此,应该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的发展。
首先,改革财政投资体制,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的扶持力度。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言。信息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新闻信息资源不够丰富,社会经济水平不高,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缺乏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条件。
笔者以为,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必须竖持两个方面的原则,一方面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专项的信息化建设补贴,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包括大众传媒在内的信息化事业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多是比较落后的、偏远的或欠发达的地区,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与运营成本相对较高,相关企业效益较差,投资的积极性一般不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政府加大投入,为相关企业提供经济补偿,鼓励企业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基本信息服务。另一方面,政府要重视少数民族地区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政府应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人才、信息资源和社会影响力方面的优势,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大众传媒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信息资源平台,如教育、民族文化、经济信息、旅游等资源库,既可以为少数民族地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也可以扩大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力。
其次,改革传媒融资体制,为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快速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少数民族地区传媒管理体制改革最大的难题还在于融资体制改革。由于缺乏有针对性的政策,少数民族地区传媒融资体制改革往往举步维艰。在传统体制的影响下所形成的浓烈的机关化色彩使得大众传媒不适应市场化、产业化的要求。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而言,发展资金严重不足是一个瓶颈性质的问题。仅仅依靠有限的财政投入,少数民族地区绝大部分传媒只能维持生存。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受众对信息的需求日益旺盛。但是,由于大众传媒缺少资金,无法改进传播手段和提高传播水平,难以满足受众的需求。因此,受众转向其他途径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大众传媒的影响力没有因势利导的增强,反而减弱。可以说,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对资金的渴望和需求是非常强烈的。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大多依然实行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大众传媒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够明晰,阻滞了资本进入传媒的通道。从国内近年来传媒发展的动向看,深化传媒体制改革,利用业外资本加快传媒发展,是一个大趋势。少数民族地区有必要在这方面尽快采取措施,制定政策,加快实施步伐。
再次,改革传媒管理体制,推动跨媒体跨区域重组,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的良性竞争。建立良性竞争秩序是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传媒发展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传媒资源整合力度很大,区域内部的传媒竞争秩序日渐良好。但是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少数民族地区传媒的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不强。区域间传媒发展的不平衡,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情况不能有效地传播出去。这也是当前少数民族地区信息鸿沟的主要表现。因此,少数民族地区需要对传媒进行各层面的重新排列组合。或强强联合,或兼收并蓄,或优胜劣汰,打破地域和行业的限制,推动传媒跨地区、跨行业重组,引入竞争机制。无论是组建什么样的媒介集团,都要进行市场化运作,一定要基于自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避免一哄而上。
最后,改革传媒人事分配制度,激发人才的创造力。近年来,在科技、文化、市场三股力量的推动下,催生了很多新型的大众传媒形态,比如网络电视、数字广播、数字电视、移动电视等等,但是,新的生产营运模式需要不断吸纳新的人才和更新人才的知识结构。发达地区更多的发展机会吸引着全国各地的人才,而少数民族地区至今还在为人才流失而忧虑。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育,能否抓住新媒体带来的新机遇,关键在于人才。而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关键则在于破除陈旧的人才管理体制,建立公平合理的人才进入和人才内部流动的机制。同时,改革工资制度,扩大绩效工资的比例。打破双轨制工资体系,执行统一的分配制度。
实事求是地讲,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发展的观念、理论、政策、制度的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在大众传媒不断发展的今天。少数民族群众传播与沟通信息的途径更为多元。他们不单单依靠区域传媒来满足自己的信息需求,而是选择通过更广阔的传媒市场来实现自己的信息权利。这样的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的大众传媒唯有通过改革求发展,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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