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问题及对策浅谈

发布时间:2019-08-19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摘 要 現阶段,我国的经济在不断地深化改革,在此基础上,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逐渐提高,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极为重视,而作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主战——生态公益型林场,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
  关键词 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6.27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6)09--02
  南丰县国土总面积19.09万hm2,林地总面积15.14万hm2,2001年2.78万hm2(占林地总面积18%)林地经批准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试点项目》建设,项目实施15 a来,南丰县的生态公益型林场公益林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为提高生态公益型林场的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对项目建设以来发现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如下。
  1 生态公益型林场基本情况
  南丰县原有付场林场、大坪嵊林场、军峰采育林场、古城采育林场和试验林场。其中付坊林场、大坪嵊林场属国有事业性林场,军峰采育林场、古城采育林场属国有企业性林场,试验林场属国有控股股份制林场。在2014年国有林场改革中,省国有林场改革办《关于南丰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赣林场改办字[2014]35号)批复,付坊、大坪嵊林场整合组建为新的付坊林场,军峰、古城采育林场整合组建为军峰林场,试验林场仍为试验林场。新组建的付坊林场和军峰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试验林场界定为商品经营型林场。
  新组建的付坊、军峰生态公益型林场共有11个营林区,分布在付坊乡、市山镇、太源乡、东坪乡4个乡镇范围内,森林经营总面积6 121.93 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 102 hm2,占总面积的99.7%;非林业用地面积19.93 hm2,占总面积的0.3%。生态公益林总面积3 097.21 hm2,占林地总面积的50.8%,占全县生态公益林总面积的11.2%[1]。
  2 南丰县生态公益型林场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参差不齐
  一直以来,南丰县生态公益型林场的经营管理都属于粗放经营的状态,在对生态公益林的范围和保护等级等进行分类时,存在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大部分宜林地、灌木林及未成林地的林分质量都有很大的差距,成林的用材林林分质量相对较高。
  2.2 生态公益林管护力度不够
  近些年,市场发生一些破坏生态公益林的现象,如盗伐、砍柴、放牧等;每年生态公益林中发生当地村民少量盗伐林木事件不少;少数村民还会在公益林内捕杀珍稀鸟类,或是在林场内取土,破坏林场的生态平衡;时常发生周边村民侵占林场土地的现象,而且这种行为在时间内发生,没有得到有效地制止,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2.3 资金不足,未能合理利用开发生态资源优势
  南丰县生态公益型林场的生态公益林面积很大,据统计面积一共为3 097.21 hm2,在生态公益林面如此之大的条件下,林场的管理人员就需要聘请专职护林员对林场的日常进行看护,在看护期间,需要工作人员准确地对病虫害及风倒木等进行处理,时刻关注林场中的一切,并对林场中出现的林分质量差的现象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林场中植物进行抚育管理,要想完成以上的养护和看管工作,就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目前,生态公益林中的补偿政策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虽然已经提升到15元/(667 m2·a),但是这些并不足以维持生态公益林的实际管护和生产需要。
  2.4 承包户未及时享受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由于县政府、县林业局以林场为发放单位,直接将补偿金发放至林场账户,而林场未及时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发给各相关承包户。导致部分承包户根本不清楚有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这回事。
  3 生态公益林管理措施与对策
  生态公益林的开发利用必须坚持以保护为主,生态资源开发促进发展为辅,妥善处理保护、利用和发展三者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能真正形成生态公益林的长效管理机制。
  3.1 提高林分质量
  在生态公益林地中应该将部分灌木林地、宜林地及未成林地等都采取不同措施进行对待,全方位、科学的营建高效公益林。对于林场中的未成林地,管理人员应该实施抚育管理,提高他们自身的林分质量;在林场中,会存在种类不同的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面对此种类型的林地,管护人员应该着眼建立针阔混交、乔灌结合,绿化造林,以此构建高标准的生态公益林;对生长在陡坡或土层十分瘠薄的灌木林,相关人员应当予以保护;对于生态公益林长中的疏林地,应当加强保护,可以根据林分的分布特点,采取一定的封山育林措施;还可以采取均匀补植或局部补植的方式,培育天然次生林,以此来形成不同树种的混交群落。
  3.2 加大管护力度,巩固公益林建设
  3.2.1 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养护人员额队伍建设
  在林场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组建一支高素质和高专业的养护人员和队伍,然后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充分保证管理、养护人员能够有效地完成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林场在组建招聘工作的时候,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并且保证管理人员一年一聘,在上岗之前需经过培训,方可上岗。上岗之后,管理人员应该定期给管护人员、护林人员开会,并且培训,让管护和护林人员及时、准确了解我国对待生态公益林场的政策,使工作人员知法守法。
  3.2.2 加强巡查力度和惩戒力度
  对侵占破坏公益林等不法行为的相关人员严加惩戒。管护人员每周至少3次以上开展巡查活动,沿着所管范围边界进行仔细认真的巡查。管护人员在巡查的时候,需要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村民有侵占林区土地、捕捉鸟类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经费及补偿金建议
  4.1 制定合理的管护费用和补偿金标准
  县政府对生态公益林建设应支付的成本有两项:一项是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经费,从现有水平看,每667 m2每年5~7元较宜;另一项是对因生态公益林建设造成林农当期收入减少的补偿,目前以每667 m2每年15~18元为适。两项合计为每667 m2每年20~25元。同时,补偿标准还要考虑重点保护林与一般保护林的区别,优先保证重点保护林补偿金的到位。
  4.2 补偿标准还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南丰县主要经济支柱为蜜橘产业,全县蜜橘种植面积达4.67万hm2,总产量达80万t,2013年,南丰蜜橘所创造和带动的综合产值达82亿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3 677元,连续12 a位列全省前茅、全市第一。所以补偿标准还应参照南丰县当地经济收入有所提高。
  参考文献
  [1]南丰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S].南丰县二类调查统计表,2014.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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