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及其启示

发布时间:2019-08-10 来源: 感悟爱情 点击:


  摘 要:法国是世界上高度重视教育的国家之一。文章分析了法国高等教育的成就与现状,对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启示:提高我国大学对留学生的吸引力;增加我国大学的自主权;进一步推动大学的重组与合并;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并鼓励投资来源多元化。
  关键字:法国;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大学重组与合并
  一、法国高等教育的现状
  法国高等教育与科研的发展一直卓有成效。从1901年诺贝尔奖首次颁发以来,法国已有50多人次获得诺贝尔奖,领域涉及物理、化学、医学、文学等,排名世界第四,仅次于美国、德国和英国。同时,法国高度重视文化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迄今共有15人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也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人数最多的国家。法国高等教育在培养诺贝尔奖獲得者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1970年分解之前,巴黎大学曾是培养诺贝尔奖获得者人数世界排名第三的大学。由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让-佩兰(Jean Baptiste Perrin)创建的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是法国重要的科学研究机构之一,曾经有16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先后在那里工作过。同时,自1936年第一次颁发菲尔兹奖(被喻为数学领域的诺贝尔奖)以来,先后共55位数学家获奖,其中11位是法国人,占到获奖人数的1/5。
  (一)法国高等教育的督导制度
  督导制度是法国教育的一大特色。法国教育督导制度开始于19世纪初拿破仑时期颁布的《国民教育总法》,该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国家必须建立统一的教育督导制度,规定了教育督导的职能范围,即监督各级教育、学校管理和教师考核等[1]。教育督导是法国教育制度中重要的制度设计,法国教育管理坚持四项原则——立法、执法、监督和指导。法国是典型的采用中央集权教育制度的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的机构设置分为中央、学区和省三级[2]。法国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包括国民教育部和高等教育及科研部。其中,高等教育及科研部负责法国高等教育和各类科学研究的组织工作。法国高等教育督导制度不仅保留了拿破仑时代的传统,而且注重结合社会需求把握教育发展的趋势。
  (二)法国高等教育的多元化体系
  法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具有多元化的体系,教育目标、课程设置和入学条件因学校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当前,法国高等教育机构包括综合性大学、高等专科院校、其他高等院校。法国综合性大学通常是公立大学,通过各种学科的划分实施基础知识教学及应用。法国强调高等教育的公共服务属性,高中学生获得会考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可以向综合性大学递交申请材料,学校根据候选人资料择优录取。法国的公立大学不收取学费,学生只需支付一定的注册费。高等专科院校,如国家行政学院、高等师范学院、部分商业学校与工程师学院,其学制较长,为期5年,而且入学要求比较严格,学校通过候选人的中学会考成绩和申请材料择优录取。被选上的学生需要完成2年预科班学习(或通过综合大学1至2年的学习)后,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被录取后继续学习3年。除以上两类高等院校外,法国高等教育还非常重视艺术、建筑等创作领域。这些领域的高等院校通常独立组织入学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
  2011年颁布的《2011-2014年法国国家改革计划》(Programme National de Réform de la France 2011-2014)中提出了法国教育的发展战略[3],涉及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发展高等教育,促进国际学生流动;持续促进大学自治;加快综合大学、专科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并重组等。
  (一)合并涉外文教机构,增强法国对留学生的吸引力
  法国一直致力于青年学生的国际交流活动,鼓励外国学生赴法学习、交流,同时资助法国学生到国外留学。2010年以前,法国有两家服务于外国学生的机构,分别是法国教育服务中心(Campus France)和外国学生与国际交流接待管理中心(EGIDE)。其中,EGIDE主要负责外国学生赴法的接待管理业务。2010年2月,法国通过了《国家对外行动法》,计划改革涉外教育文化机构。在该法律的推动下,Campus France兼并了EGIDE,承担接待外国学生和推广法国高等教育的工作,并由外交部和高教部共同管理。法国期望通过对以上两个机构的合并来改善对外国学生的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外国学生,为留学生提供一条龙的服务,以增强法国对留学生的吸引力。
  法国计划扩大招收高层次留学生的数量,并加强与国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法国计划将赴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生比例提高到留学生数量的70%左右,以鼓励高层次留学生赴法学习。同时,法国重视与国外高校的校际合作项目,试图将通过院校合作项目到法留学的人数比例提高到50%左右。
  (二)增强大学的自主权,促进大学自治
  法国属于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在教育治理上长期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制[4]。2007年,法国颁布了《大学责任与自治法》,试图让大学在财政管理、人事决策方面拥有一定的权限,从而促进大学自治,激发大学办学的积极性。根据此法律,到2012年底,法国80多所大学已全部实现自治。为了支持大学实现自治,法国政府坚持对学校的资源投入。大学自治后拥有多种渠道的资金来源,不仅包括政府投入,而且包括企业等私人机构的投资[5]。在人事和经费管理方面,法国大学可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法国高校不仅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计划灵活地制定教学、科研政策,而且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科研人员的地位。在国际发展方面,法国高校可以自行决定聘请世界著名专家学者任教,也可以设立多种奖学金鼓励外国学生赴法留学,从而在教学、科研方面进一步促进国际交流合作。
  (三)鼓励大学重组合并,提高大学国际竞争力
  法国高等教育改革曾经经历了大学由合到分的过程。以法国巴黎大学为例,巴黎大学的前身是索邦神学院,1261年正式使用“巴黎大学”一名,与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并称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被誉为“欧洲大学之母”。后来随着法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浪潮,巴黎大学由1所划分为13所,新生的13所大学各自独立,没有隶属关系,但共同拥有一个名称——巴黎大学。近百年来,巴黎大学作为世界顶级高校,为中国培养了大量著名人士,如严济慈、许德珩、钱三强、陈寅恪、施士元、杨秀峰、王力、王毓瑚、汪德昭等,其中施士元于1929年清华大学毕业后赴巴黎大学留学,师从居里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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