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宏:欧美国家政治与性的审查制度是如何破产的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审查制度(Censorship)比印刷业(Printing Industry)的历史出现的还要早,例如中国西周时代曾出现过“道路以目”(1)的恐怖政治,中国战国时代曾出现过“莫敢议令”(2)的政治紧张气氛,以及公元前213年中国秦朝的“焚书”(3)事件。在“焚书”事件发生一千二百多年后,中国北宋时期一位名叫毕昇的普通劳动者,大约在公元1041-1048年间发明了活字印刷术。自那以后,印刷术先后传到朝鲜、日本、中亚、西亚和欧洲,使人类思想观念的广泛传播成为可能,与之对应的审查制度也因此完整的形成。到了近现代,随着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介质的出现,审查制度也越臻复杂。
无论在什么样的国体、政体下,也无论在什么样的历史时期,审查制度作为一项基于政治层面的社会控制手段,在任何地方都发挥着作用。在政治领域,统治者历来忌惮那些质疑其合法性和统治利益的对立观念的传播;
在公共领域,统治者也限制那些有损于公众利益和违背传统的思想的传播。这种审查制度似乎想表明统治者的一种共同的一厢情愿的意图——它们天然地拥有统治人群和裁定道德的决定性力量。
审查制度的所有内容,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在视为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观念传播者和受众(4)之间建立一堵防护的高墙。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审查制度不过是一层镂空的隔板,亦或是一层透明的玻璃,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思想的传播,成为人们自由的精神生活的障碍,也成为人们思想观念交流中不可忽视的影响力量。
有时候,审查制度对社会的道德堕落毫不介意,却担忧一些“危险”的政治观念对公众的身心“污染”;
有时候,审查制度试图防止被视为邪教或渎神观念的传播;
还有些时候,审查制度放任政治的、社会的、宗教的思想观念传播,却对不合传统观念的性问题予以过滤并贴上“淫秽、低俗”的标签。统治者总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自以为聪明的判断,来行使审查的权力。
一、审查制度从来都只是一种有效但却有限的社会控制手段
尽管最初的审查制度,使社会出现了“道路以目”的恐怖政治,出现了“不敢议令”的恐怖气氛,出现了“焚书”的钳制思想事件,但无一例外的是:单一的审查制度并不能维系不得民心的统治和业已崩溃的传统,揭竿而起的草根民众往往在政治压迫下更富有力量,正所谓“坑书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5)。历史无情的嘲笑了专制统治者暴戾愚蠢的统治手法——严厉的审查制度并不能阻挡人类文明前进的车轮。
这也就意味着,审查制度得以实施的前提是,获得公众和执法者的认可,如果没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同意,审查制度就不可能成功付诸实施。尤其在现代社会,除了极权主义或威权政治社会,舆论事实上比审查制度更具威力,如果舆论拒绝认可审查者的行为,那么这种审查行为将是无力的。如果公众对审查制度所禁止的出版物是感兴趣的,会想方设法地继续阅读,在利润的驱使下,出版发行商为了迎合受众的口味,会通过地下渠道继续出版这些违禁的出版物,并会抬高价格。受到查禁而为公众所感兴趣的出版物,其价格会立刻上涨,并吸引更多的受众,使这些违禁品比合法读物的销售与阅读量大许多。高昂的价格会使这些禁品仅限于卖给精英阶层,并把“颠覆性”的观念和知识主要传播在这些精英阶层和中产阶级之中,于是,恰恰在这些阶层中间,首先形成了一种和审查制度作对的力量。这样,在相当一部分公众对审查制度的反对下,逐渐的,那些执法者立场也变得游移不定了。由于受到公众舆论和作家的排斥、嘲弄,他们失去了使命感和对自身工作的自豪感。当他们的身份成为一种耻辱的称呼时,这种职业只能吸引最平庸者。有时,迫不得已的,这些人也对他们所禁之物和受审查的作家极尽赞誉之辞,他们也试图向公众的立场靠拢,以此摆脱孤立和精神分裂的苦恼。在互联网时代,这一特点尤其突出,信息科技具有的零成本无限复制的特点,使所有的审查制度都显得捉襟见肘,象堂吉诃德大战风车那样滑稽幽默、古旧老套。人们已经可以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代理服务器或软件来突破网络封锁,随意浏览他们感兴趣的内容,一个违禁的信息在这里遭到删除,又会在那里出现,审查者往往疲于奔命却收效甚微。
审查制度对受审查的作家而言,有着更为深远的影响。反复无常的、标准暧昧的审查制度虽然会给这些作家留有一点空间,但实际上更令作家们愤怒,永远不知道什么允许什么不允许,自己的思想被这些捉摸不透的审查者所决定,会激怒作家敏感的神经。正是这种为了维护旧制度、旧传统的忠诚而设立的审查制度,损害了知识分子对这个体制、这种传统的忠诚。这些作家又把他们的情绪传递给读者,而读者一旦作出了良好的反应,又会有力的加强作者对旧体制、旧传统的叛逆之心。这种审查制度迫使知识分子和统治阶层的主导观念分道扬镳,并且,由于目标一致,和审查当局的冲突成为作家们集体的事业,成为一面团结的旗帜,促使他们超越了彼此之间观点分裂造成的分歧,也促使他们寻找同盟者。让审查制度意料不到的事实是——它启动了自由事业和智力活动的联盟。尽管很少有作家会因为这些违禁出版物的地下销售和价格高涨而收益——他们是不会得到版税的,但知识分子从来都是为信念而生的人,不是靠信念吃饭的人,当感受到这种审查制度的压迫时,他们往往对读者更加高昂的阅读兴趣所鼓舞,而不是计较个人的版税收益。在一次次忍受侮辱和斥责中,他们的自尊心、使命感和正义感累积在一起,使他们更加远离旧制度与旧传统。审查制度提高了知识分子的自我意识,形成了他们之间更为广泛的、坚固的同盟。
这从18世纪法国大革命之前的政治审查制度,以及19世纪美国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审查制度就可以窥见端倪。
二、欧美的政治与性的审查制度及其表现
1、法国大革命前夜的政治审查制度(6)
18世纪法国大革命前夜,政治审查制度是异常严厉的。1757年4月的一个法令宣布,对未经批准的著作作家和印刷者处以死刑;
1767年议会通过一项议案,禁止任何人对宗教问题著书立说;
1774年的一项法令规定,印刷者在印刷一本书之前必须得到批准,印完后也要得到再次批准;
1787年颁布的一项法令,允许对王公贵族的宅邸这类曾享有售书特权的地点予以监视;
为加强这种镇压而雇佣的秘密警察越来越多,他们似乎无处不在;
在巴黎广场公开销毁的书籍,书单非常之长;
许多作家如狄德罗(Diderot)、莫尔莱(Morellet)和马蒙泰尔(Marmontel)等人被囚禁在巴士底狱或文森尼斯监狱;
1768年一个药店学徒买了一本《剥掉基督教的面纱》,被判9年强制劳动,卖书者被判5年强制劳动,书商妻子被判处监禁。
但是,严厉的政治审查制度并不能消弱读者的阅读热情。一本受到查禁的书,其价格立刻上涨,非法出版印刷在巴黎和外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伦敦、阿姆斯特丹、日内瓦和德国的出版社,印刷了伏尔泰、卢梭、霍尔巴赫和摩莱里(Morelly)的著作,每年都有数百种禁书在国外印刷。这些书通过停泊在波尔多、勒阿弗尔和布伦的轮船,或通过穿越荷兰边界的私人运载工具大量涌入法国。这时候,传播禁书不仅有利可图,而且成为时髦的风尚。
禁书的销量非常可观。伏尔泰的《憨第德》(Candide)在法国大革命前出版了43版,截止到1800年,《新爱洛伊斯》出版70版,当时印刷每版印数在500到4000之间,在识字率有限、价格高昂的时代,这个数字是相当可观的。
当代历史学家都一致认为:法国大革命的发生有着深刻的思想根源。在18世纪上半叶,著名的思想启蒙运动就以不可阻挡之势深入人心了。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狄德罗等杰出的思想家和哲学家提出了一系列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抨击封建专制制度,为大革命的爆发准备了条件。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这场轰轰烈烈、影响深远的思想启蒙运动,是在非常严厉的政治审查制度下进行的。大多数的法国哲学家们一开始只想支持开明君主制(7),但是当可憎的政治审查制度如飞而来,这些作家遭遇了难以忍受的羞辱和禁书之后,他们成了坚定的革命者。这,不啻为政治审查制度最辛辣的讽刺。当我们今天读到这些启蒙大师的巨著时,也同时为那些历史小丑的表演而感到可笑。审查制度没有改变反动者日暮西垂的政治命运,反而加速了他们的覆亡。
2、美国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审查制度及其表现
审查制度的执行方式是无需用理论来证明的,我们可以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得出一个基本的观点:即审查制度对淫秽品的压制和对颠覆性读物的压制往往是并行的。1818年,当激进的书商理查德•卡莱尔(Richard Carlile)出版了潘恩的《理性时代》时,美国风化肃正协会(Society for the Suppression of Vice)对他提出了控诉。在以后的年代里,列宁和考茨基的著作在美国也被视为“诲淫”读物没收。惠特曼(Walt Whitman)的《草叶集》受到查禁,不仅是因为作者对性问题的大胆描写,而且因为他的全部自由主义信仰颠覆了上流社会的价值传统。甚至后来对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的《埃尔默•甘特利》(Elmer Gantry)的定罪,也是因为那个宗教英雄的魅力会令人怀疑传统维护者的正直。
事实上,只要人民中的大多数是文盲,只要精英能够控制思想的流动,就很少听到封禁淫秽读物的法律,只有当知识普及到大众,教育不再垄断于精英手中,审查黄色读物的法律才会重要起来。美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统治者更认为:性压制、政治统治和工业纪律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诲淫”文学刺激了人的性欲,自由的性爱不仅引起偶然的结合,还会导致工人不服从社会的控制,而工业社会要求工人讲秩序、守纪律,如果威胁到了起着疏导和驯服性欲作用的家庭生活方式,就会妨碍劳动大军的纪律,威胁到统治者的地位。
1865年,美国联邦法律禁止淫秽书画的传播。1872年,在安东尼•康斯托克的主张下,加强1865年法令的修正案被国会通过。到了1892年,一本指导青春期性教育的书《将近十四岁》被定为淫书,它的作者沃伦(M.A.Warren)不得不辞去校长职务。到了1929年,包括辛克莱•刘易斯、海明威、罗素和沃里克•狄平(Warwick Deeping)等人的60部书籍,在波士顿仍以“淫秽”的名义被查禁。1907年,明尼阿波利斯外科医生俱乐部主席马尔乔(C.W.Malchow)博士,由于利用邮件出售他的著作《性生活》而被捕入狱,虽然这部书受到教育和医学杂志的高度赞扬,并受到卫理公会、教长会的极力推荐,当国会议员要求西奥多•罗斯福赦免时,罗斯福却表示遗憾说:延长刑期不是他权限范围之内的事。
但是美国很快就改变了,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一场性自由革命出现了。在1915年,当卫道士康斯托克去世时,这个一生掌握着美国文学生杀大权的人物,已经成为年轻一代取笑的对象。当《金赛报告》(8)成为美国全国畅销书以后,审查者阻止性观念传播的战争已经宣告失败。当只有如此少的统治者的“纯洁”心灵需要保护的时候,这种保护事业就显得十分的愚蠢而滑稽。
在先锋派作家看来,审查人员已经成为社会中庸俗、虚伪、卑劣的代名词,“康斯托克主义(Comstockery)”(9)已经成为滥用道德的代名词。在道德审查制度的管制下,许多原来不关心政治的作家被吸引到政治左派的一方,先锋派艺术与政治、社会激进主义的先锋派结成了紧密的同盟,他们在思想上形成了反对一切压制——无论是性方面还是政治方面——争取自由的唯一斗争。
法国的政治审查制度在法国革命前夕失效,无论是受过教育的公众还是审查官自己,都已不再相信这种制度试图维护的原则。与此类似,美国维多利亚时代的性审查制度在20世纪中叶就已经崩溃了,无论是公众还是法官,都不再接受这种制度试图维持的价值。
三、审查制度只有在民主社会才会奏效
作为一项国家层面的社会控制手段,审查制度在极权和威权社会扮演着不光彩的小丑角色,它不仅不能稳固这种病态野蛮的国家治理结构,反而挑起民众的忿恨情绪,加速了它的灭亡。而极权和威权社会的统治者,往往试图利用这项并不有效甚至反动的审查制度来驾驭日趋离心的民众,以此获得表面的稳定,更多的时候,以查禁“诲淫”的名义,扮演人类社会的卫道士,却悄悄加强思想的控制,压制“颠覆性”思想的蔓延。(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但是,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没有哪一个统治集团或统治形式可以扼住历史的车轮,但这些人一定是骄傲无知,盲目自大的,他们总要试图去做到这一点,却往往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
审查制度能得以实施的前提是:获得公众和执法者的认可,如果没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同意,审查制度就不可能成功付诸实施。这种认可,必须在自由表达、自由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违背了这一点,假民意之名而行专制强权之实,也必将遭到民众的唾弃,必将遭遇覆灭的命运,这是验诸历史而愈信的真理。
只有在真正民主的社会里,审查制度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尽管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总是滞后于时代发展的,但是,由于时代的发展,主流的意识形态也将随之发生变化,民主的表达形式,会使审查制度的内容也会随之变化,这意味着审查制度将是推动社会在稳定中进步的有效社会控制手段,而不再是妄图拖住历史车轮的破坏者。
注释:
(1)《国语•周语上》:“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史记•周本纪》中记载,周厉王与民争利,统治暴戾,住在都城的平民怨言载道,周厉王禁止他们批评朝政。还找来卫国的巫师,要他们专门刺探批评朝政的人,说:如果发现有人在背后诽谤我,你就立即报告。被卫巫报告的人,周厉王就把他们杀掉。于是,国人真的不敢在公开场合里议论了。人们在路上碰到熟人,也不敢交谈招呼,只能“道路以目”,这项审查制度出台后,引起了人民的强烈反抗,公元前841年,“国人暴动”事件推翻周厉王统治,建立了维持十四年的“周召共和”政权。这个历史事件表明:没有政治言论的自由,就不会有真正的政治预警,周厉王自食其果。
(2)关于“莫敢议令”的恐怖政治,记载于《史记•商君列传》,原文是:“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这就是说:政府和百姓的关系,是绝对的专制关系,我定法令,你照办,百姓没有任何发言权。不但不能反对,连说好话也不行。
(3)焚书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
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
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这是极权制度下最严厉的审查制度。
(4)这里指的“受众”是思想观念的接受者。
(5)引自唐朝诗人章碣(836—905年)的《焚书坑》:“竹帛烟消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6)关于法国大革命前审查制度的论述,主要根据Daniel Mornet的Les origines intellectuelles de la revolution francaise(4th ed.;Paris:Armand Colin,1947)
(7)例如,伏尔泰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但是他也反对君主制度;
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
(8)金赛报告是由阿尔弗雷德•金赛及华地•帕姆洛依(Wardell Pomeroy)等人所写的关于人类性行为的两本书,分别是《男性性行为》(1948年)及《女性性行为》(1953年)。数据起初是透过面谈收集的。
(9)康斯托克在美国邮政总署任职,以推行他的康斯托克法。他共监禁了三千六百个有损公共体面的罪犯。他不仅反对淫秽色情品,还反对堕胎,反对公共奖券,反对夜总会,反对艺术家画裸体模特儿,反对自由恋爱。一言以蔽之,他反对那个时代所有与众不同的观念。他反对妇女解放运动,迫害女权运动者,曾试图禁演萧伯纳描写卖淫的戏剧《华伦夫人的职业》,作为对他的报偿,萧伯纳创造了康斯托克主义(Comstockery)一词。康斯托克死于一九一五年,以一个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提升人的道德的象征性人物的形象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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