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西林: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与现状的特点分析

发布时间:2020-06-09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发展与政治现状自有其鲜明的特点,下文将对此作一梳理与分析。

  

  1.从政治发展的过程看,国家政治发展进程中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危机。

  

  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发展,人们不难发现,在中国政治曲折复杂的发展进程中,存在着某种周期性的危机现象。也就是说,在中国共产党于1949年建政以来近六十年的时间中,中国政治总是周期性地出现动荡,形成周期性的危机。虽然这种周期性政治危机迄今为止仍然是在国内政治大局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的状态下呈现出来的,但是它对国家政治发展进程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对政治-社会稳定也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分析发现,自1949年以来,全国性的政治危机一共出现了五次。

  第一次:1956年至1959年。这次危机的起点在1956-1957年,大致在1959年结束。主要事件和基本历程是:反冒进-批判反冒进;
“反右”运动;
“大跃进”;
“庐山会议”等。

  第二次:1966年至1976年,持续了10年,即“文化大革命”时期。主要事件和基本历程是:“打倒刘少奇”;
“粉碎林彪反党集团”;
“打倒‘四人帮’”。

  第三次:1976年至1981年。以邓小平为核心的老一代共产党人同以华国锋为代表的“凡是派”之间的斗争。主要事件和基本历程是:批判“两个凡是”;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批判经济建设中的“洋跃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系统的拨乱反正;
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到十一届六中全会解决了中央领导层的人事问题,并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一切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政治、组织方面的拨乱反正的完成。

  第四次:1986年至1989年。这期间发生了改革开放以来两次大的政治斗争。两次斗争的基本性质是一致的,都是出自于在改革开放的一些基本问题上的分歧。两次斗争都以当时党的总书记的辞职为结束。

  第五次:2006年至2007年,上海、北京、天津等地的高官接二连三地下台(其中官位最高者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引起中国政坛强烈的震动。这次政治震动引人注目的地方在于它的后续效应,这方面最值得注意的是它带起的中共执政理念的变化,其表现就是强人政治的终结和亲民政治的开始。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可以说此次政治危机开辟了一个新的政治时代。

  综上所述,从20世纪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21世纪初,在六十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政治发生了五次严重危机,除第四次和第五次之间时间间隔稍长一些外,大体上每隔十年左右发生一次,其周期性特征十分明显。

  

  2.从政治治理方法看,由于执政者对运动式治理的倚重,导致政治运动频繁发生。

  

  当代中国政治中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就是政治运动频频发生。

  中国由于国家政治制度化水平低,所以国家的宏观治理活动对人治的依赖较强,人治为主就使得整个政治运作呈现一种无序性和非程序性的明显特征。其集中表现就是政治运动频繁。无序性、运动型政治成为当代中国政治运作中的一种特殊机制,也是中国政治表现的一个特殊现象。

  我们这里所指的“运动”是指一系列特殊的社会活动。这种特定意义的运动是一种集中处理社会方面问题的临时性的非常手段。运动式解决问题的手段的产生是与制度性解决问题的手段的贫乏和无效相联系的。一个国家如果制度化程度低,整个制度的反应能力、防范能力、处理问题的速度与有效性都极差,国家就是处在一种既无法保证自身安全,更无法防止失范行为的低效制度的环境中。这种低效制度在运作中必然会出现种种问题,并且这些问题靠制度本身是无力解决的,所以,只有等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矛盾尖锐到无以复加时,迫不得已地使用一种外科手术式的手段来对问题进行强制性的解决。就事论事的讲,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针对性强,并且由于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调动社会资源,毫不顾忌现有法律限制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所以,对问题的解决能够又快又彻底。但正因为如此,它同时又带来了新的问题,留下了许多后患,特别是对整个社会机体——政治、经济、社会、党、人民等等——造成很大的伤害。所以,每次运动,都可以说是一次社会危机或国家劫难。

  一般来讲,专门针对政治领域或专门为解决政治问题的运动才称之为政治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内所发生的运动几乎都是这样的运动,有些运动虽然内容是非政治的,但无论是它的目标或含义都有着浓浓的政治色彩。如增产节约运动、扫盲运动、爱国卫生运动、计划生育运动以及“大跃进”运动等,这些运动看上去和政治无关,但实际上执政者发动这些运动的意图和它们的目标都有着极强的政治性,也就是说,这些运动最终是为了佐证现行政治制度、现有政治领导以及正在奉行的意识形态的正确性。正因为如此,我们实际上可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发生的运动都看作政治运动。

  据官方公布的统计,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毛泽东逝世的26年间,仅全国性的政治运动就有70多次,平均每年2.5次强,而地方一级的运动则要超出这个数字的10倍。(参阅:萧延中主编《国外学者评毛泽东》,第四卷“‘传说’的传说”,中国工人出版社,1997,第10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所以政治运动频发,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国家长久没有走上法制轨道,政治制度化程度非常低,因而执政者不得不采用运动式治理方式来治国理政。

  运动式治理方式是指: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政治主体凭借手中掌握的政治权力,或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政治目的、或是为了应对某些突发性事件、或是为了解决某个重大政治问题,通过自上而下地调动国家大量(乃至全部)资源而发动的突击性专项治理活动,这样的治理活动往往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大规模(一般覆盖整个国家,波及全体人民)的社会治理行动。

  无可否认,这种运动式治理方式有极大的缺陷。

  首先,它极大地弱化了法律威信。运动式治理降低了政府及执法机关的威信,弱化了国家法律法令的威慑力。采用运动式的治理方法,不但助长了执政者在执政过程中的随意和任性,也容易使群众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能力、信用产生怀疑,甚至激起群众的暴力抗议行为。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形式主义的治理方式,严重地影响了执政者的信用或形象。

  其次,它严重地违背了法治精神。由于运动式的治理方式具有临时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其治理的长期效益并不明显。运动式治理有损于政府的信用。运动式治理在治理过程中赋予临时政策法律效力,执行的时候往往违背法律程序,这就严重地背离了法制,并且与长久生效的法律原则相违背,损害了法律的稳定性和确定性。这种临时性、运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不符合法治精神。更有甚者,很多运动本身就是靠着一系列违法行为搞起来的,在进行中也是靠着一系列违法方式维持的,如“文革”这样的运动,更早的“反右”运动,这样的运动从发起到结束,从运动中的具体行为到运动中使用的若干概念、语言、称谓,都与当时的法律不一致。如“走资派”,“黑×类”这样的称呼,还有“关牛棚”、“批斗”这样的行为,还有所谓的“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还有在我国政治生活中长期存在的那种视乎是理所当然的“株连”现象……这些东西严格说起来都是违法的。

  第三,它明显地破坏了社会公正。运动式治理往往强调效率而忽视治理的公平公正性。因为运动式治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为了保证治理的高效率,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强制手段,删繁就简,从而忽视治理客体的多样性。如此,就有可能对弱势群体造成额外的伤害,而忽视社会的公平公正性。

  第四,它一方面造成社会资源的可怕浪费,另一方面还使得国家与社会的整体治理效果下降。由于运动式治理成本极高,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不说,很多时候还停工、停产、停学,这就必然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最大的效益,为此发动者往往会不惜增加运作成本,用投入来换取速度和效果。另外,运动式治理常常只关注一个目标,而忽视其他的各个目标,这就必然导致治理的整体效率的低下。

  政治由于以上这些结果,所以我们说运动式治理方式是一种极其落后的治理方式,它体现出来的是治国者在治国理政方面的愚昧与无能。

  

  3.从政治体制模式看,国家政治体制基本属于权威主义模式。

  

  中国实行的是一党制,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集各种大权于一身,这就使整个政治呈现出明显的权威主义特征。

  亨廷顿把权威主义政体界定为“包括一党制、极权主义制度、个人专制和军人政体等”的“各种非民主的政体”,他的描述是“几乎没有政治争论和竞争,但政府对社会中其他群众经济的控制是有限的。”这是对“权威主义”最宽泛的解释。

  而J.林茨则从狭义上诠释权威主义,他认为“权威主义政体”是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它权力优先、不负责任,政治上为多元化;
没有特定的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但有他们特定的思想),没有强大和广泛的政治动员(在其发展中会有某些例外);
其领导人(偶尔是个小集团)行使的权力在形式上是不规范的,但却完全在可预见的范围内。

  中国学者康晓光描述了权威主义在中国的具体体现:“在新体制下,中共仍然坚定地垄断政治权力并且严厉控制公共领域,但是与毛时代的集权主义体制不同的是,它不再试图控制人们生活的每个方面,例如它不再全面控制经济活动,不再狂热地兜售意识形态,不再监控公民的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再发动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最重要的是,它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而且宣称‘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邓小平制定的‘党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集中而准确地表达了这种权威主义的精髓,即在保持一党领导的同时,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康晓光《未来3-5年中国大陆政治稳定性分析》)。

  中国的改革实际上也是靠权威主义来推行的,特别是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改革一方面以权威主义保守现状、维持稳定,致力于“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又在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能够维持的前提下推进社会的多元化趋势和自由增进。从形式和内容来说,此时中国社会具有许多权威主义的特征。在当代中国的改革进程中,迄今为止,权威主义仍然是改革推行的唯一路径。权威主义之所以成为唯一路径,是因为在当代中国,唯有权威主义才能够消除对改革的抵制力量,并在不断打破现状的改革中保持整个社会的宏观稳定,维持社会发展所必须的分工与合作系统的有效运转。

  

  4.从政治运作方式看,高度集权的运作方式对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中国从秦以来就是一个高度集权的社会。即使在今天,政治上的专制与集权在中国也从来就没有真正消除,当然,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已经意识到这种集权对经济-社会的发展的不利影响,并且也在想方设法地改变这种现状。

  经济方面的集权也并不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才开始的,它其实开始得更早。从洋务运动开始,中国的现代工业(当时主要是军事工业和大型制造业如机车、造船等以及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就几乎全部为国家控制,容许民间经营的可以称作现代工业的部类仅仅局限于轻工业,如纺织、粮食加工等。所以,与政治方面的专制相适应,经济方面的高度集权也早就开始了(更早恐怕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的盐铁官营),民营经济从来就只是作为“国营”(或“官营”)经济的补充而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济方面的高度集权在一个很长时期中表现为一种低水平的“计划经济”,表现为政治对经济的全面干预,表现为经济对政治需要以及对意识形态需要的全面服从。50年代前期中国经济恢复与增长的形势本来相当不错,但好景不长,以50年代中期计划经济体制建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开始,执政党以及执政党的领袖开始全面、直接地指挥经济工作,中国经济的发展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长官意志的干扰,经济发展总体上严重偏离了已为很多国家的现代化发展进程证明了是有效的、并且实际上是无法找到替代的、传统的现代化路径。“大跃进”导致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经济结构畸形、经济效益大幅下降、普遍饥荒,非正常死亡人数惊人(约4000万)。

  集权制的结果是把中国国民经济引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以至于到最后连满足城乡人民“吃穿用”等基本生存条件都十分困难。到1978年,中国的许多人均经济指标,尤其是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相关的指标,并未超过1957年,甚至未达到1936年的水平。

  此外一个更糟糕的做法是,在一种意识形态的支配下,总是用政治标准来评价经济目标、经济方针和经济政策,(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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