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中国·社会:如何构架好的市场经济?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如何建立一个好的、健康的市场经济,而防止一种坏的市场经济的形成。现实的危险不是回到国企一统天下的旧体制中去,而是借口坚持市场化、民营化的改革而建立或保护一种坏的市场经济,并由此断送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的前景,甚至从根本上败坏掉市场经济的名声。这次国企改制与国有资产流失的讨论,使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究竟是什么因素妨碍了一种好的市场经济的建立,进而使我们体会到,建立可以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转的政治社会体制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但坏的市场经济是什么?从根本上讲,坏的市场经济不在市场经济本身,而是嵌入于其中的政治社会环境。因此,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任务,不仅仅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本身,同样重要的是建立一套可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运转的政治社会体制。

  

  首先,好的市场依赖于好的权力。近日有关国企改革问题的讨论,已经越来越清楚地揭示出这样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国企如果改革,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被人不合法地瓜分掉,如果不改革,则会通过另外的途径流失掉,甚至会被人化公为私。所以,我们现在所面对的问题,既不仅仅是国企在改制中被瓜分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不改制会以另外的方式流失掉的问题。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如何改变国企存在、改革甚至出售的大环境。这个大环境就是权力的腐败。大量事例表明,无论是从国企经营的环节上、还是在转让的环节上,抑或是在郎咸平所说的信托责任的环节上,几乎无不与这个因素密切相关。正是由于权力的腐败,理论上所有者并不缺位的财产,在实践中成了“无主”的财产;
正是由于权力的腐败,本来可以公平进行的国资转让,变成了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
正是由于权力的腐败,郎咸平先生提倡的信托责任问题一到实践中照样走样变形。形象一点说,如果将目前的国有资产比作大热天里的一根冰棍的话,人们不仅仅要考虑化掉、吃掉的问题,还要考虑如何将它放到冰箱里的问题。然后再考虑吃、分还是保存。

  

  于是在讨论中就出现了基于共同目标的两种不同思路:一种思路是,既然权力造成国企效率低下甚至国有资产隐性流失,不如干脆将国有资产卖掉甚至送掉。这种主张的逻辑是,既然权力要介入国企,如果用改制的方式使国企消失掉,看你权力还怎么介入;
另外一种思路则是,在保持国企制度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解决权力的介入问题,这就是郎咸平所说的,不是要国企退出市场,而是要政府退出市场,即实行其信托责任制。但是,这两种思路的问题都是明显的。对前一种思路来说,如果不改变这种权力本身,国企改革将会以一种最不公平的方式进行,而且会后患无穷。对于后一种思路来说,如果不改变这个大的环境,无论设计得多么精致的信托责任制度,在实践中也会走样变形。

  

  因此,强调权力退出市场是对的,但问题是,权力可以退出市场,但权力不可能退出市场嵌入于其中的环境。所以,我们所面临的,并不仅仅是简单的权力退出问题。

  

  其实,这场讨论本身就昭示了“冰箱”形成的可能性。这次讨论至少有几点是特别值得注意的:第一,这次讨论实际上是将国企改革问题甚至将国企本身的弊端公开化和透明化了。在讨论的过程中,大量瓜分国有资产的事实被披露出来,大量国企改革的程序和规则被公开地讨论。我们可以有理由相信,公开和透明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第二,这次讨论发表的文章之多,参与的人数之众,是近年来少有的。这可以看作是公众对公共事务的一次广泛参与,尽管参与的主体还是有限的。特别是,在这个过程中,舆论的监督作用在逐步显示出来;
第三,从国资委到地方政府,正在对讨论中所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做出积极的回应,一些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正在开始颁布实施。可以说,这其中的意义都超越了国企改革本身。

  

  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应当说是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造成的权力的非规范化使用是密切相关的。也许,对于国企和国有资产的这次讨论,会成为规范权力的一个良好开端。

  

  第二,好的市场经济依赖于法治的权威。改革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了明显的推进。但在这次国企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更真切地看到我们的法治是多么薄弱。

  

  在俄国和东欧,其私有化过程大都经过全民公开讨论、大规模立法和实施这三个阶段。但在我国,国企改革几乎是在一种暗箱中进行的。至今还有经济学家责怪人们把这个问题给说破了。在中国改革的过程中,不争论、只做不说,曾经成为缩小改革意识形态代价的一种有益策略,但这决不意味着事关全体国民利益的事情可以用不立法甚至用暗箱操作的方式来进行。这次国企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归根结底与此有关。

  

  然而就国有资产的出售与转让来说,还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无法可依的问题。如我们的宪法中有相关的规定,而各种经济法中与此有关的内容,尽管有诸多不完善之处,但并不完全是空白。而且,在人们的认知上,“谁的东西是谁的,别人不能侵犯”这样的规则也是不言自明的。问题是,当中的一些现象突破了底线,包括法律和认知上的底线。更令人奇怪的是,一些已有的法律甚至被人为地搁置起来。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9月下发了一份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暂不受理几类案件的通知》”的文件就规定,对于13类“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的案件暂不受理。其中有好几项都涉及国企改制。

  

  第三,好的市场经济有赖于一个相当发育程度的社会。市场经济需要一个相当发育程度的社会,这是已被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所证明。所谓一个相当发育程度的社会,其实质是不同社会群体表达和争取自己利益的能力,以及由这样一种能力所达成的社会利益格局的大体均衡。

  

  对于近些年发生的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其中的一个现象,即在某个企业改制中发生某些人瓜分国有资产的行为时,其他人特别是该企业的职工往往并不是视而不见,有的通过各种途径反映,有的甚至出现多次上访。但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往往无功而返。国企的改革、现有国有资源的重新配置,是一个厉害相关的问题。关系最直接的,就是该企业的职工。作为利益关系中的一方,他们对国企改革的参与,是国企改革能够公正进行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从根本上说,当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起来之后,我们必须建立一种这个框架之下的利益均衡机制。近些年来国企改革过程当中出现的利益格局失衡现象,是与我们没有建立起这样一种机制有直接关系。而其中最基本的问题,就是权利的问题,即表达和争取利益的社会权利。

  

  来源: 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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