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见义勇为孩子的尴尬命运

发布时间:2020-05-22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昏暗、潮湿的出租屋里,陆建积父亲陆中强欲哭无泪。

  

  500多个日日夜夜,父子俩经历着心灵与肉体疼痛的煎熬。

  

  13岁的陆建积救下了一名2岁孩子,自己却被枯树砸成下肢截瘫。得到点滴安慰的是,陆建积事迹已在当地引起反响,当地政府和一些好心人已纷纷向这位见义勇为的孩子伸出援助之手。但“陆建积事件”再次说明为见义勇为者织就一个安全保障网刻不容缓。

  

  英雄一下子,痛苦一辈子。这是社会的悲剧。

  

  见义勇为与沉重债务

  

  陆建积今只能躺在床上,羡慕地看着同龄的孩子们上学。

  

  那天宾阳县新宾镇木构村一棵大树上约7米长的枯萎树枝突然落下,一名两岁孩子正在树下玩耍,陆建积飞身护住这名孩子。孩子得救了,但陆建积却因为被树枝砸中腰部,造成T12椎体骨折并脊髓损伤(截瘫)。

  

  陆建积事迹经当地媒体报道后,来自广西、浙江、上海、辽宁、黑龙江等地社会各界人士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但人们的关怀并没有使陆建积重新站起来,20万元的医药费对于并不富裕的陆中强一家还是一个天文数字。

  

  当陆建积截瘫的腿稍微有所好转时,陆家已经背上了9万多元的债务,包括2万多元未结算的医药费。治疗还没结束,陆建积不得不离开了医院。

  

  近日,记者来到陆建积父子俩租住的广西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对面一间10平方米,月租150元的房子。简陋的房子里,除了一张床,两张凳子和陆建积的一叠书外,没有其他任何摆设。

  

  记者采访时,陆建积正躺在床上,他想用手支撑着坐起来。但他的腰部因为重压而变得畸形,两条腿也萎缩得厉害。“现在医院都停止了治疗,我们每周去医院做一下检查,每天自己做按摩。但只能维持现状。如果真的这样下去,孩子可能永远都不能站起来了。”父亲陆中强无奈地说。

  

  陆中强称,听说宾阳县目前有16万元的“见义勇为基金”,他就想办法为陆建积争取,可是几天跑下来却一无所获。

  

  宾阳县政法委是“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单位,办公室副主任陈韦霖说:“听说过陆中强想要申请基金,但是按照规定程序,该申请必须由县教育局调查确认后向政法委提出,而由陆中强个人拿来的盖有学校、教育局的公章的申请不予受理。”他说:“陆建积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还需要进一步界定,可能是‘舍己救人’,也可能是‘见义勇为’,如果是‘见义勇为’的话才考虑给予一定补助。但是性质的界定还需要一个过程。”

  

  “见义勇为”界定的怪胎:有钱无处花

  

  已经过了一年,到底这个过程是否有了结果。10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宾阳县政法委,陈韦霖表示目前还无法判定,因为上面也没给个说法。对陆建积的事情他们也很无奈。

  

  陈韦霖说,宾阳县教育局和陆建积所在的木构小学团委曾亲自向政法委提出“见义勇为基金”的申请,但因政法委无法为陆建积的情况确定性质,所以报告就退了回去。“根据宾阳县目前的条例,见义勇为适用于维护社会治安的行为,一般指与歹徒搏斗。去年,宾阳县的林成永在勇斗歹徒时牺牲,中共宾阳县委、县政府在甘棠镇就为他召开了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追授他见义勇为的光荣称号,并当场给其家属发放扶困慰问金2万元。”“如果真是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我们一定会颁发基金的,陆建积的行为,我们只能说是舍己救人。”

  

  宾阳县几年来到底有多少人获得过见义勇为的基金呢?

  

  “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各个单位的捐助,原来就有十几万,但七八年来都很少出现见义勇为的现象,所以我们的基金很少开支。”

  

  根据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和宾阳县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基金,县级年余额不得少于10万元,市级年余额不少于100万元。虽然宾阳县的资金并不紧缺,但却面临有钱没处支的尴尬局面。很多人因为界定不了性质而被挡在了资助的门外。

  

  新《条例》,新希望

  

  见义勇为一直是中华民族倡导的美德,面对罪恶、危险时总是有人挺身而出,然而由于法律上规定的界限模糊,出现了很多“英雄一下子,痛苦一辈子”、“英雄流血后流泪”的情况。

到底什么才是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还不能算是“义”吗?

  

  记者了解到,2004年4月23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南宁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修改稿)》(简称条例)中,《条例》对见义勇为这一概念作出了明确界定。

  

  见义勇为是指非法定职责或义务的人员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等其他突发事件中舍己救人、勇于救助的行为。

  

  这就是说,如果《条例》一旦实施,像陆建积这种站在见义勇为界限边缘的英雄就可以堂堂正正地接受国家资助了。

  

  另外,《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因抢险救灾、救死扶伤或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经济损失,由受益人给予补偿,受益人补偿不足的部分,由见义勇为基金支付等等。可以说,见义勇为基金将从以社会捐赠为主变为以财政拨款为主,在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上发挥更突出的作用,成为他们最后的“保护伞”。

  

  但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到目前还没有真正实施。10月12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政府举行了向舍己救人好少年陆建积募捐活动启动仪式,团县委办公室已经在农业银行为陆建积开设了“爱心直通车”的专项帐户,人们可以直接按照特定的帐号为他捐款。但除去拖欠的10万元不说,小建积的康复医药费都要花上10多万元,单靠社会的自发帮助能还他一个健康的未来吗?

  

  “我们只能通过政府呼吁和媒体宣传来寻求帮助。”宾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维说。

  

  一位时刻关注陆建积的热心老人黎家摸告诉记者:“去年宾阳市出了很多舍己救人的好人,好人一多,原本是好事,但在没有对做好事的人安全保障机制的情况下,单一捐款渠道已经显得微不足道,而且人们逐渐对此有点麻木了。”

  

  一些群众反映,如果再有人因舍己救人而负伤,他们应该向哪里寻求帮助?社会捐赠并不是万能的,财政拨款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但愿此类悲剧在人们的视野中越来越少……(完)

  

  来源:
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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