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架的官场如何收场|混官场又能打小说
发布时间:2020-04-04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10月10日,全球华人都在纪念辛亥百年。上午,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正在召开党委会。会上讨论人事安排,局长万春生同志提出的人选,遭到副局长廖曜中同志的反对……两位局长同志,就带着伤情走出了会议室,走上了网络。从网络流传的照片看,局长,或者还有忠于局长的党委委员们,出手可是不轻。这就是衡阳司法局的“双十事件”。
关于事件的情节,有说正局长“暴打”副局长的,有说正副局长“互殴”的。从网曝的材料看,副局长可能被动一点。但既然事件发生在一个局党委会的封闭场所,以在座诸公可能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要还原现场真相,恐怕是比较难了。上级部门在处理此事时,也体现了稳定压倒一切并且越早压倒越好的原则,第二天就发表了正副局长的“和解声明”。
目前,最可笑的就是这个“和解声明”。它相当于是在宣告,衡阳市司法局这些年富力强的领导们有四肢无心思,以这样的方式在公堂锻炼身体。不过,副局长吞吞吐吐地表示,那声明是“被逼的”,还扬言要举报局长的腐败,再弄不好,就要去“上访”,同时也透露,“组织上要求我保持沉默。”这就是“身在局中”的困境。副局长基本上沉默了,他老婆作了补充:按组织上的要求,如果他接受采访,就会被免职。
这些信息综合起来,“组织上”的形象就完整了。各地的“组织上”在这样的时候,都是这么干的。一是你不能说话,组织代表你说话,这叫“服从组织”;二是,你要心悦诚服地被代表,这叫“相信组织”。总之,作为有组织的人,你就当自己无行为能力就行了。看来,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廖曜中先生,现在算是领会到了被代表的感觉了。而他在服从和相信组织时的不太坚定的表现,可能已经注定了他会“出局”,或者走到了“上访”的不归路的起点了。
副局长还说,打斗中有人把他抱住,让局长施展拳脚。这也符合官场逻辑。如果你是局长,对方是副局长,被抱住的就不是你,而是对方了。效忠一把手,这是中国的官场逻辑。话说回来,如果公务员是效忠公务,而不是效忠个人,如果在一个以“司法”命名的权力机关的工作,也只是一份工作,只是按照所谓阳光化的方式分配工资,如果公权不是被私有化和利益化,何至于为一个小小的人事安排大打出手呢。
但一个不透明的权力机关公开打架,对公众而言,却有正面的功效。举一个大一点的例子,当年,林彪逃走,党中央向全民公布了一些内部文件,一时惊醒多少梦中人,为四五运动和终结“文革”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可是,今天的官场打架了,“组织上”的本事是把它捂住,而不是把它所暴露的官场矛盾和泄露的官场腐败交给公众和媒体。这就是公共权力异化到只对官场负责的表现。
不要说衡阳市司法局的领导们不懂法。“官场打架”和懂不懂法没有直接关系。懂法的和司法的,甚至立法的,都可能“为政治打架”。初级阶段的民主化国家,议会和立法院都不乏“打架”的纪录。但那多半是作为反对不同政见的重大法案通过,或至少是让它延期通过的“策略”而打。关键的是,他们打架的过程有媒体照看,不会被私密。而衡阳市司法局的架,缺乏观赏性的是,级别比较低,打得没有“政治水平”。
也不要说衡阳市司法局的党委委员们不听党的话。根据毛泽东的经典描述,党内斗争可以是殊死激烈的。政治统领一切的年代是这样,经济加入政治博弈以后,更应该是这样。我并不格外鄙薄衡阳市司法局。他们打架了,只说明个别人临场冲动了一点,并不代表他们比那些没有打架的公权机关坏。对于利益化的官场来说,打架不打架,暗斗或明斗,只是利益平衡状态的某种表征。
基于此,假使衡阳司法局的“双十事件”打出了人命,也不能算因公殉职的,虽然他们当时在讨论公事。今天的公务员们按照统一包装的华丽外表行走于公堂,却多的是扎扎实实地打拼着私利。在司法不公已成惯例的当下,没听说某一个司法局的公务员激于大义而拍一下桌子,打一回架。在赵作海的家乡,没有。在聂树斌的家乡,没有。没有没有都没有。有的只是把监狱办成“特殊犯人”的疗养院,和动辄吊销律师执照、“跨省”律师的新闻,以及衡阳司法局这样的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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