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备忘录]中央一号文件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之后,连续四年的中央“ 号文件”都是关于农村政策的。这五个“一号文件”在中国农村改革史上成为专用名词一“五个号文件”,成为我国在村改革迅速推进的强大动力。
  18年后,200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签署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这是建国以来中央首次就农民增收问题出台文件,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在业。之后,中共中央又连续出台了三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号文件”,表达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
  
  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突破僵化体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从此,一号文件成为重农专用词。
  文件对迅速推开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并对当年和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
  “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期不变的。”
  “包干到户这种形式,在一些生产队实行以后,经营方式起了变化,基本上变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但是,它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基础上的,农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由集体统管理和使用土地、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接受国家的计划指导,有一定的公共提留,统安排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有的还在统一规划下进行农业基本建设。所以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将会逐步发展成更为完善的集体经济。”
  
  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联产承包责任是伟大的创造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题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作为草案给各地试行。
  1978年冬,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风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这一按改变了中国农村发展史,开创了中国改革开放史。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号文件”正式颁布。这个文件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文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当前的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是我国农村的三大隐患。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必须强调党员、干部带头,模范地执行政策,杜绝不正之风。
  “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发展,绝不是偶然的。它以农户或小组为承包单位,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发挥了小规模经营的长处,克服了管理过分集中、劳动‘大呼隆’和平均主义的弊病,又继承了以往合作化的积极成果,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某些统一经营的职能,使多年来新形成的生产力更好地发挥作用。这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既可适应当前手工劳动为主的状沉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又能适应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这种经营方式下,分户承包的家庭经营只不过是合作经济中一个经营层次,是一种新型的家庭经济。它和过去小私有的个体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应混同。因此,凡是群众要求实行这种办法的地方,都应当积极支持。当然,群众不要求实行这种办法的,也不可勉强,应当始终允许多种责任制形式同时并存。”
  
  第三个中央“一号文件”承包土地15年不变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4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第五次南巡。
  在农村,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乡镇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登上了舞台,不仅为农村增收,更吸纳了数以千万计的农村劳动力人口。
  “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如果树、林木、荒山等,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
  “今年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水平,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实行,带来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商品生产的发展。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商品生产转化,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不可逾越的必然过程。只有发展商品生产,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把生产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才能使农村繁荣富裕起来,才能使我们的干部学会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利用价值规律,为计划经济服务,才能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现代化。”
  “农村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出现的专业户,带头勤劳致富,带头发展商品生产,带头改进生产技术,是在村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应当珍惜爱护,积极支持。”
  
  第四个中央“一号文件”扩大市场调节力度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统派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
  1985年以前广东人爱吃鱼,1985年之后广东人仍然爱吃鱼,但是从这一年开始,被取消了统购派购政策,鱼价翻了几番。渔民们乐了,吃鱼的人却很急躁,凭什么鱼价这么高?但他们发现自己的钱包比原来鼓起来了的时候,他们明白了。
  “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沉,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
  “粮食、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由商业部门在播种季节前与在民协商,签订定购合同。定购的粮食,国家确定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如果市场粮价低于原统购价,国家仍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保护农民的利益。定购的棉花,北方按倒三七。南方按‘正四六’比例计价。定购以外的棉花也允许农民上市自销。”
  
  第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198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在河北省枣强县一个偏僻的村子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亲们终于看上了他们原来想也不敢想的彩色电视机,院子里、墙头上、大树上到处是人,电视连续剧《霍元甲》正在热播,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的主题曲震撼人心。 文件进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同时文件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我国农村在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去年又在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成效十分显著。最主要的标志是农村经济搞活了。广大农民为适合市场需求而生产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商品经济的横向联系有所发展。一向比 较薄弱的林、牧、渔业和加工,服务业得到加强,农村正沿着综合经营、协调发展的道路前进。去年尽管遭受较大自然灾害,并且有计划地调减了粮棉播种面积,粮棉产量下降,但仍然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其它作物普遍增产,农村社会总产值和农民收入仍然有较大的提高。农村经济的持续上升,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实践证明,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
  
  第六个中央“一号文件”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2004年2月8日,针对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沉,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从2004年开始,国务院决定5年内取消农业税,同时实行取消农业特产税,部分地区免征农业税、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后,全国农民由此又减轻负担294亿元。
  文件主旨非常突出,即促进农民增收,尤其是各项政策措施要更多地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着重解决农民增收中的两个难点和两个重点:即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和贫困地区未解决温饱及未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农民,丰富了农民增收的具体途径:同时为在民增收创造了好的环境和条件。
  “现阶段农民增收困难,是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反映,也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在农产品市场约束日益增强、农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促进农民增收必须有新思路,采取综合性措施,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
  “当前和今后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第七个中央“一号文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利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公布。
  文件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在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发展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在机具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在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在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生,缓解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县乡的财政困难,中央财政要采取有效措施,根据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商品量等因素,对粮食主产县通过转移给予奖励和补助。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调整中央财政对粮食风险基金的补助比例,并通过其他经济手段筹集一定资金,支持粮食主产区加强生产能力建设,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第八个中央“一号文件”九亿农民实惠多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从2006年1月1日起,几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
  文件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8个方面,提出32条支农、惠农的具体措施。文件强调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在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 ‘十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在村建设。”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第九个中央“一号文件”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在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2007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买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业投入,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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