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捍勤:国际法院女法官】 江苏高级法院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15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2010年6月29日,薛捍勤大使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举行的国际法院法官补缺选举中,以高票当选国际法院法官。 国际法院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联合国设立的,地点在荷兰海牙。其前身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国际联盟设立的常设国际法院,但它并不构成国际联盟的一部分,而是独立存在。不同的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92条和《国际法院规约》第一条之规定:“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之主要司法机关”;第二条规定:“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规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法院以法官十五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法官候选人不是由其所属国家的政府提出,而是由该国在常设仲裁法院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家团体提名。
1946年2月5日,联合国大会选举了15名法官组成新建立的国际法院。法官一般任期应为9年,但按规定,第一次当选的15名法官中,应由5人任期3年,5人任期6年,5人任期9年,以便每隔3年由1/3的法官任期届满补选新任法官5人,但可连选连任。这样可使法院的组成每隔三年部分更新一次。第一次任期的年数由秘书长以抽签方法决定。
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国际法院只受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此外还有权发表咨询意见。
联合国组织内,国际法院和国际法委员会是两个司职法律的机构。国际法委员会是联合国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3条第一款(子)项之规定,于1951年成立的。其宗旨是促进国际法的逐步发展和编纂,主要是整理广泛存在的有关国际法的国家实践、案例和原则以及对国际法尚无规定或尚不明确的主题拟定公约草案。委员会委员是以个人名义参加,不代表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三位国际法院法官――倪征 、史久镛和新当选的薛捍勤都曾是国际法委员会委员。
1981年是国际法委员会选举年。倪征 教授在联合国大会上当选为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成为我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的第一位委员。1984年是国际法院法官选举年。外交部法律顾问、78岁高龄的倪征 教授被提名为国际法院法官候选人。同年,第39届联大和安理会同时分别选举倪老为国际法院法官,并于1985年2月宣誓就职,成为新中国建国后的首位国际法院法官。在国际法院任职九年的法官生涯中,倪老创下了辉煌业绩,受到法院同仁和国际法学界人士的广泛赞扬,为国家赢得了荣誉。
1994年2月,倪老在国际法院的任期届满后,时任外交部法律顾问、年近古稀的史久镛教授被选为国际法院法官。任期内,史法官于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国际法院副院长,2003年2月当选国际法院院长直至2006年2月,成为首位担任国际法院院长的中国籍法官。2010年5月28日,史久镛法官辞职,任期长达16年多,期间,他凭借渊博的学术知识、扎实的专业功底、锲而不舍的刻苦钻研精神,努力工作,显示了一个中国籍法官的聪明才智,赢得了国际法院的高度赞扬。
史久镛法官辞职后,法院职位出缺,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举行法官补缺选举,薛捍勤分别获安理会15票和联大150票支持,高票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成为了国际法院中的首位中国籍女法官。薛捍勤祖籍山东,1955年9月出生在上海。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在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曾在北京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深造,获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在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工作期间,薛捍勤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出席过许多重要的国际会议和国际谈判。1999年担任条约法律司司长,2002年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成为该委员会50余年来首次当选的两位女委员之一,2003年,被我国任命为驻荷兰王国特命全权大使,任满回国后担任外交部法律顾问,2008年12月30日,被任命为首任驻东盟大使。正如薛捍勤大使所说,她之所以获得广泛支持,主要是各国看重中国的国际地位和作用,非常希望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影响力。
回想25年前,倪老当选国际法院法官时在国际上引起的重大反响,深感不断加强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在国际法领域中作用的重要性。可喜的是,新一代具有丰厚的国际法学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高级外交官正在茁壮成长,无疑其中将会不断涌现出有能力胜任的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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