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传播中网络舆论的“坚守”与“失范”|舆论危机是以什么为单位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摘要】近年来,随着危机事件频发,网络在危机传播与危机解决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网络舆论的作用不可小觑,但网络舆论也存在着“失范”现象。本文主要对危机传播中网络舆论的优势与失范现象进行分析,以期实现危机效果的最大化。
【关键词】危机传播 网络舆论 坚守 失范
一、危机传播与网络舆论
1、危机传播与网络舆论
美国著名学者罗森塔尔(Rosenthal)认为,公共危机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构架产生严重威胁,并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 ①这类事件直接涉及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社会冲击力和危害性极大。
关于危机传播,最早的提出者是Mit-
roff和Pearson,他们认为,“危机传播是危机管理者必须积极承担信息的搜集、分析和传播,要同时执行诸如事实调查,深入分析,控制损失,加强沟通等任务”。②本文认为,危机传播应着眼于“人”,侧重于沟通的过程,是指在危机发生的整个过程中,通过大众媒介等多种传播手段,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传播与沟通的过程,旨在探究危机事实与原因,引导公众舆论,化解危机。
所谓网络舆论,是公众意见与网络媒体相结合的产物,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对某一焦点事态所表现出的多数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共同意见或言论。③
2、危机传播与网络舆论的关系
危机传播中,网络舆论是把双刃剑。首先,它作为“参”与“推”的主要载体,是化解危机的有力武器,危机信息阻塞时,它能够迅捷的向外界传输信息,使真相呈现在公众面前,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同时,受众可以因势而为,满足其情感与道德需求,实现其参与权,推进问题的解决;其次,它既是危机事件的爆发源头,又是危机传播的助燃剂,对危机本身煽风点火,例如新疆“7?5事件”爆发前,境内大量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帖,跟帖,鼓动7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南门非法游行示威,响应和策应境外“三股势力”的活动,直接导致了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
二、危机传播中网络舆论的“正效应”
1、提供表达意见的公共空间
相对于其他媒体,网络媒体的门槛低,这“低”在于公众只需拥有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便可知天下,谈天下,同时,网络媒体具有开放性、交互性的特点,为民众提供了表达意见的公共空间,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舆论的主体,在网络中实现草根话语的狂欢与观点的自由交锋。
汶川地震中,“全国哀悼日”就是由网民发起进而实施的,很多志愿者组织也是以网络为发起渠道的,例如南京的“黄丝带”救援行动等;在“邓玉娇案”的调查过程中, 巴东县公安局甚至一度对外界封锁消息,隐瞒真相,案情通报前后不一,企图控制舆论,适得其反却激化了舆论,网民亲赴巴东,进行信息发布,此时,漠视民意与公众知情权的巴东县政府的公信度降至冰点。
2、引导政府良性决策
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受众的主动性增强,选择余地增加,网络媒体为公众营造的“意见场”使“沉默的螺旋”作用增强,使公众的意见与诉求更有机会直接接近决策核心,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决策质量。近年来,网络民意表达成为我国民主政治的一种新形式,民众通过网络表达建议。例如在山西黑砖窑事件中,政府便是基于网络舆论的影响,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能够获得更全面,更真实的信息,更准确把握社会关注的方向,使基层议题进入到政府的议程设置,克服政策制定的盲区,引导政府良性决策,最大限度的化解危机与满足老百姓的利益。
此外,由于政府对民意“焦点”关注的本身也必然会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备受关注,有利于对政府进行监督。例如在汶川地震、南方雪灾等公共危机中,网络在作为“信息源”的同时,也最大程度上吸引着网民的眼球,举国关注,促使政府采取及时有力的措施,媒体也交上了一张令人满意的答卷。
3、进行理性监督,实现社会公平
当下,事故性灾难与一些社会事件备受关注,例如:瓮安事件,山西王家岭矿难,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等,因为它涉及到司法审判,在公众眼里,一件普通的司法案件足以衡量中国司法的公平性,影响司法界的整体形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平。
众所周知,网络舆论的监督效力具有及时性,网民能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在即时的讨论互动中凝结舆论力量,但舆论的倾向并非一成不变,在这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中,突发的外界因素与变化被网民吸纳,进一步解释或重新结构舆论监督走向,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它能够监控或修正司法权力行使的一系列过程,可以对干扰司法独立的某种力量进行抵抗,概而言之,网民通过网络对司法个案和司法黑箱进行及时的关注, 在推动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司法过程的公开化与透明化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危机也得以缓解。④
三、危机传播中网络舆论的“失范”
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由于其开放性,“把关人”的角色缺失,任何人都可以充当信息的传播者,信息流辐射到各个方向,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舆论导向的功能容易被弱化。
1、导致语言暴力、焦点流变
在网络中,网民可以借助虚拟的身份畅所欲言,当然其中有建设性的观点和看法,但也有非理智的个人情感的宣泄,后者就导致了暴力言语的出现,表现为言辞激烈,互相攻击谩骂,激情有余,理性不足,在危机事件中,不顾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甚至导致事件焦点流变,舆论方向偏颇。
以“杭州飙车案”为例,胡斌飙车将看完电影回家的谭卓撞飞20多米,因伤势严重致死,其核心本在于调查事情原委,依据法律,让肇事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由于网民的“悯弱”心理和“仇富”心态,致使网民使用恶毒的语言直指胡斌,理性淡化的网民的关注点就发生了漂移,舆论的焦点转至“富二代”、“权力的不负责任”等,而将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升华至严重的社会贫富问题与公共安全问题,根据沉默的螺旋理论,由于网民强烈的愤怒和膨胀的正义感,片面且偏激的言论蔓延,公正的舆论观点被淹没。⑤
2、群体极化现象严重
美国当代法哲学家凯斯?桑斯坦,在其著作《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中指出:“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⑥闵大洪教授也指出,中国的网络舆论对外有网络民族主义倾向,对内有现实批判主义倾向。这反映到网络世界中则更加明显,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由于“沉默的螺旋”与“意见领袖”的作用,持异议的人“被意见化”,持同议的人被强化,从而做出的决策或得出的结论也就更加极端。
3、影响政府理性决策
首先,网络舆论并非完全代表真实的民意,决策者需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对其进行全方位、理性的分析,否则,将会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决策方向。
据调查,截至2009 年12 月30 日,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但是却存在网民结构分布不合理的问题,中国网民以18―24岁的青年为主,而在这个年龄层次上的网民又以城镇网民为主,弱势群体望尘莫及,这就导致了畸形的网民结构,进而影响网络舆论的民意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表达了网络高普及率地区民众的诉求,延伸到危机事件中,真正利益需求者的诉求被忽略,主流民意很有可能被非主流民意掩盖,长此以往,政府决策失衡,其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
其次,危机传播中,利益集团对网络舆论进行操控,给政府决策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利益团体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从技术层面对网络进行操控,致使政府只听到操控下网民的声音,而真正受害者的利益被淹没到权势与技术的控制之下,典型的例子是2008年9月针对三鹿奶粉的“百度屏蔽门”事件,百度针对三鹿的负面新闻是从09年9月12日后开始出现的,与Google相比,两个搜索引擎的负面新闻篇幅数是天壤之别,输入简单词条“肾结石”来证明三鹿公关信息的真伪,一试便知,在百度首页看不到任何相关负面新闻,而在Google搜索的第一条直指三鹿事件,这种显著地微妙变化是一种利益主体操控网络舆论的外在表现。⑦面对舆论,对于当时的“三鹿”来讲,百度屏蔽为其争取时间优势,拉长时间跨度,在这个时间跨度的战线里,模糊了很多人的视线,混淆其视听,包括政府在内,虽然Google对其进行了大量的报道,但是单凭Google网络舆论的力量远不及两家网站力量来的强大,政府的大刀阔斧显得有些孤单。
结语
在当今媒体环境下,针对“失范”现象,应具体分析,以期实施有力的措施解决网络舆论的缺失问题,例如,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建立起相互作用的报道机制,尽力缩减两者的时间差;或者培养网上“意见领袖”,建立网络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把关人”作用;或者加强道德教育,提高网民素养等,使网络舆论在危机传播中发挥最大的功效。■
参考文献
①赵远远,《论公共危机与传媒责任担当》[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6):59
②钱?,《危机传播中的新媒体研究》[C].中国知网,2007(4):6-7
③王海萍,《试论传统媒体对网络舆论的引导――以〈扬子晚报〉对“张明宝醉酒案”的报道为例》[J].《新闻世界》,2010(5):40
④王越、梁刚,《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互动――以‘邓玉娇案’为例》[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6-8
⑤廖红霞,《网民评论的舆论效应――以“杭州飙车案”为例》[J].《新闻世界》,2010(5):164-165
⑥张泽波、杨雯雯,《网民的“群体极化”现象及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7(9):831-832
⑦郑雯,《从网络公关费看舆论监督的失范》[J].《传媒观察》,2009(9):40
(作者: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9级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相关热词搜索:坚守 舆论 危机 危机传播中网络舆论的“坚守”与“失范” 公共危机中的网络舆论探析 危机传播中的舆情建构研究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