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重庆开征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新华社报道:记者1月9日从正在召开的重庆市“两会”上获悉,重庆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重庆成为首个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写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的城市。分析人士认为,对高档房征收房产税,从直接效果上看是抑制房价。同时,重庆试点是为房产税将来在全国铺开累积经验,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
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虽然房产税试点的消息获得进一步明确,但试点方案依然雾里看花。重庆市版本主要是针对高档住宅,基本思路是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开征;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炒房,可能被征税。
消息人士称,重庆市针对高档房征收的房产税税率可能在1%左右。正当坊间普遍认为重庆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增量房”之时,1月12日黄奇帆再次抛出重磅消息称存量增量都要征。与此同时,黄奇帆还称“我们要不了多久,会有正式的新闻发布会”。显然,重庆扣动房产税“发令枪”的时间已经进入倒计时。
开征房产税的诸多待解决难题
开征房产税理论依据不成立
税乃国器,用之有据。征税必须有凭有据。但目前地方政府的征税依据,是湮没在故纸堆里的一则文件:1986年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可以对“经营性房产”开征房产税,即房产税对工业和商业单位征收,对居民不征收。当初的文件似乎也仅仅是向有酒店商铺之类的企业征房产税,而如今,它突然变成了地方政府向居民所拥有的各种房产征税的法理依据。这显然会引起争议;同时,房产税与物业税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税种,但是就目前来看,房产税的细则很难看出其与物业税有什么本质区别。新修改的房产税对每个居民都征收,这还是房产税吗?
开征房产税效果能否真的达到预期目的仍存悬念
开征房产税的动机是什么?房产税的征收是否能够真的降房价?郎咸平认为或许征收房产税会使房价继续涨。同时,征收房产税只看财富,不看负担,必然会导致一部分并不富裕的人负担进一步加重。即使房产税开征使多套房持有者一半被逼出了房,问题也严重。市场可供租赁的房源减少一半,房子的租金将上涨一倍,这又加重了承租者的负担。出租人再把房产税转移到租金上,承租人将面临雪上加霜的不堪局面。虽然房产税的开征可能起到抑制炒房的作用,但是鲁莽地把泡沫捅破,会招致中国经济狂跌几年乃至十几年的灾难性打击,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房产税的开征能否实现其初衷,仍然值得推敲。
房产税征收遭遇执行难
征收难点一:税基如何确定
自2010年10月7日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出台后,有报道说:“据悉,上海、深圳房产税已经获批,业内人士猜测房产税税率为0.3%-0.4%。如果依此计算,若房子购买总价为220万元,0.4%的房产税率即意味一年需缴纳8800元。”以此来看,房产税的税基就是“购买总价”,即成本价。但此前提到房产税时,总是以评估价(或重估价、市场价)作为税基,因为出台房产税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抑制投机,拿上海来说三年前买的房子基本上涨了1倍,若还是以“购买总价”作为税基,就违背了出台房产税的初衷。
征收难点二:对象如何确定
是向所有住房征收还是向一部分住房征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的最新表态,征收房产税的对象是所有个人住房。但是,目前的市场调控是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为了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这说明调控的主要方向是打击炒房的市场投机势力,自住型消费仍得到政策的支持。如果向所有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那实际上把那些为还房贷而节衣缩食的“房奴”一起作为打击对象了。但是,如果实行差别化税收,只向拥有三套房甚至更多房源的业主开征,在确定征收对象上显然存在非常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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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房产如何征税兼顾稳定和公平
美国:大头用来建学区
在美国,对房地产占有、处置、收益等各个环节征收的各类税项总称为房产税。美国的房产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房产税是指对房屋本身征收的税,属于财产税;广义的房产税还包括交易税,也就是在房屋买卖时要缴纳的税。美国房产的交易税大概为房价的2%―4%,一般由买卖双方平摊,在过户时一次性交齐。
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维持地方政府的各项支出、完善公共设施和福利,因此美国房产税的收税主体是郡政府、市政府和学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不征收房产税。一般来说,郡税、城市税和学区税三者之间的比例为1:1:5。
韩国:利用赋税稳定房价
韩国政府于2005年出台了综合不动产税,征税对象为拥有房产总价值超过6亿韩元(1美元约合1144韩元)的家庭,并根据房产总价值的不同,税率为每年0.75%―2%之间。此外,韩国从1961年起就征收财产税,这一税种的征税对象是面向所有拥有土地、房产、船舶等实物财产的人,也是根据财产价值不同,所负担的税率也不同。
为了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韩国政府又出台了更为严厉的房产转让所得税,即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在购买房产2年之内出售,要缴纳50%的房产转让所得税,拥有3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在购买房产2年之内出售,要缴纳60%的房产转让所得税。即使在购买房产2年之后,拥有2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在出售房产时,仍需要缴纳6%―35%不等的房产转让所得税。
日本:根据时价征税
在日本,房子和土地都是可以出售的。一般来说,买房子不仅意味着拥有房产本身,而且意味着获得相应的土地所有权。即便购买的是公寓楼,也会依照单户面积占整栋楼房总面积的比例分摊整栋楼占有的土地。因此,在日本,房产税不仅涉及房子,而且涉及土地。
一般说来,从房屋、土地保有类课税来看,与土地、房屋有关的税金,包括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等税种。对土地、房屋的课税依据是市场价值计征的,日本称之为“适当的时价”。日本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基础评估,估价的当年称为基准年度,该年度的价格称为基准年度价值。在其后的两年中,如无重大变化,一般不重新估价。
(综合2010年12月13日《人民日报》,2011年1月10日《新华每日电讯》、《南京晨报》、《大众日报》、《广州日报》和1月11日《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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