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经济普查数据公报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2009年12月25日) 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国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0.3万个,从业人员11738.3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31.2%和 21.7%。工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27.4万户,从业人员1402.7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4.6%和3.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2.8万个,占1.5%;集体企业6.6万个,占3.4%;私营企业145.7万个,占76.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7万个,占3.0%;外商投资企业6.5万个,占3.4%;其余类型企业23.1万个,占1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9.2%,集体企业占2.9%,私营企业占4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其余类型企业占21.1%(详见表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9.4万个,制造业175.3万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6万个,分别占5.0%、92.1%和2.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8.3%,制造业占88.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3.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7.9%、6.9%和6.1%(详见表2)。
(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08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473048.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6.5%;负债合计268919.2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6.6%;所有者权益合计[注1]204076.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6.4%(详见表4)。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采矿业为50.0%;制造业为56.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62.2%。
(四)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535629.4亿元,比2004年增长145.2%。其中,采矿业占6.9%,制造业占86.8%,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6.3%。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万亿元的行业有18个,比2004年增加11个。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33854.3亿元,比2004年增长159.1%。其中,采矿业占25.5%,制造业占72.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2.2%。利润总额超过500亿元的行业有23个,比2004年增加14个(详见表5)。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国比重前五位的省份是:江苏13.2%、广东12.5%、山东12.2%、浙江8.2%和河南5.3%。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超过千亿元的省份是:江苏、山东、广东、河南、浙江、黑龙江、河北、陕西、湖北和福建。
(五)企业科技活动。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注2]中开展科技活动[注3]的企业有48637个,占11.6%;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有27278个,占6.5%。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37.1%,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24.9%。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科技活动人员309.2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68.2%;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为5941.7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47.4%。
在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较快增长,2008年为3073.1亿元,比2004年增长178.2%;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的投入强度[注4]为0.61%,高于2004年0.56%的水平。2008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2681.3亿元,投入强度为0.84%,高于2004年0.71%的水平。分行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情况(详见表6)。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百亿元的省份是:江苏、广东、山东、浙江、上海、辽宁、天津和北京。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注5]产值58522.7亿元,新产品产值占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1.3%。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为17357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9254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4.1%,比2004年增加2.4个百分点。
二、建筑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国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22.7万个,从业人员3901.1万人;建筑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26.4万户,从业人员199.9万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0.9万个,占3.8%;集体企业1.0万个,占4.5%;私营企业15.3万个,占6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1万个,占0.4%;外商投资企业0.1万个,占0.4%;其余类型企业5.3万个,占23.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12.7%,集体企业占6.7%,私营企业占37.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34.6%,其余类型企业占9.1%(详见表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1.0%;建筑安装业占19.3%;建筑装饰业占29.2%;其他建筑业占10.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3.0%;建筑安装业占8.3%;建筑装饰业占4.8%;其他建筑业占3.9%(详见表8)。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8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68841.7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完成[注6]62785.3亿元,资质外企业完成6056.4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3.7%;建筑安装业占9.2%;建筑装饰业占4.6%;其他建筑业占2.4%(详见表9)。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注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30518.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23591.6万平方米,竣工价值21722.5亿元,其中住宅建筑竣工面积133880.7万平方米,竣工价值12520.8亿元(详见表10)。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8年末,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51711.9亿元,负债合计为34035.0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676.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8%(详见表11)。
(五)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8年,我国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59717.9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6.3%,建筑安装业占8.5%,建筑装饰业占3.6%,其他建筑业占1.6%;利润总额2201.8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1.6%,建筑安装业占12.3%,建筑装饰业占3.9%,其他建筑业占2.2%(详见表12)。
注 释:
[注1]所有者权益合计: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即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注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注3]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注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注5]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注6]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注7]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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