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10月27日至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27日上午,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侵权责任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的关于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这两部法律草案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如果意见比较一致,作进一步修改后,由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李重庵分别作的关于侵权责任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海岛保护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选举法最早于1953年制定,1979年重新修订,其后经过四次修改。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完善选举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向会议就选举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草案关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有关规定作了详细说明。李适时说,这次修改选举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总结实践经验,完善选举制度,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原则,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他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经济文化水平大幅提高。与此同时,我国各级人大已经历了十几届选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城乡人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进一步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此外,李适时还就草案中的其他主要内容一一作了说明。
  管道运输作为现代五大运输方式之一,承担着我国大部分原油和天然气的运输,现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对保护管道设施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城乡建设不断加快,管道保护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管道保护出现一些新问题,迫切需要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专门法律。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就立法的必要性、管道保护的管理体制、管道的规划与建设、管道运行中的保护措施、管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等内容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梁光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10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陈昌智副委员长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会议报告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他说,民事执行是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规范管理,努力推进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从严要求,不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始终把加强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50万余件,执结标的金额19106亿元,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
  王胜俊说,近年来,执行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改进执行人员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进一步深化执行制度和机制创新等,确保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会议报告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他说,2005年以来,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水平;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正确履行渎职侵权检察职责,努力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截至今年6月,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202件38754人,已侦结提起公诉17943件2330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7.4亿元。
  针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曹建明表示,全国检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机制;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反渎职侵权能力;坚持多措并举,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向会议报告了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他说,经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今年中央政府投资总额为9080亿元,其中新增中央政府投资4875亿元。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进展顺利,管理不断加强,资金使用比较规范,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截至8月底,已下达中央政府投资7170亿元,占今年投资总额的79%。
  张平说,在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中央政府投资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加快推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及时发挥效益;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一步扩大中央投资的带动效应;保持合理投资规模,继续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健全投资管理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5月底至8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四个专题调研组,对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代表专题调研组向会议作了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石秀诗说,各级党委、政府对于落实中央的战略决策,认识明确,措施有力,把实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总的看,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在拉动经济、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调研组也发现有些地方的公共投资建设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规划不够扎实,准备不够充分;地方财力紧张,落实配套困难;政策不够协调,执行不够严格;责任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健全;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等。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把握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二是落实配套资金,完善政策措施;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建设成效;四是深化体制改革,健全机制保障;五是加快立法步伐,健全法制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等列席会议。
  10月3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严隽琪副委员长主持。
  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7月上旬至8月下旬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受李建国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的委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他说,2005年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工会高度重视工会法的贯彻实施,积极推进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共同推进工会法贯彻实施的格局已经形成,基层工会组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切实加强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一步加强。去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迅速蔓延,我国经济面临严重冲击,职工权益保障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工会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千方百计保就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和劳动竞赛活动,引导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加强劳动纠纷化解工作,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目前,全国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黄镇东还报告了贯彻实施工会法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基层工会组建任务仍然艰巨,基层工会维权难仍较突出,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劳务派遣用工亟待规范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对今后实施工会法提出以下建议: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工会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会组建力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维权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会法执法机制,适时修改工会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
  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共向大会提出议案518件。大会主席团将这些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专门委员会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有的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特别是领衔代表参加审议,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有的把办理代表议案与实施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结合起来,积极采纳代表议案;有的在起草、修改法律案时邀请提出相关议案的代表参加座谈和调研,尽可能地吸收代表议案的内容和代表的意见。在当天的会议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忠、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肇星分别作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美国、古巴、巴哈马三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戴秉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列席会议。
  10月3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驻外外交人员法;决定免去周济的教育部部长职务,另有任用。任命袁贵仁为教育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9号、第20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批准了这一条约。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免去高来夫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李晓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
  他说,会议通过的驻外外交人员法,从法律上明确了驻外外交人员的职责、条件、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外交衔级和职务制度,规范了驻外外交人员管理体制,对于建设高素质外交人员队伍,保证驻外外交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贯彻落实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我们把修改选举法作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及时启动修改工作。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赞成这次选举法修改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认为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人大代表的修改方案,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够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大家强调,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选举法的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优势得到更好发挥。审议中,大家对草案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考虑到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重要法律,政治性强,各方面都很关注,草案拟进一步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请法律委会同法工委根据各方面意见认真修改,经12月份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后,再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吴邦国在讲话中还回顾了今年的人大监督工作,并对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
  吴邦国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为贯彻这一要求,我们牢牢抓住监督重点,从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出发,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在加强调查研究、搞好跟踪监督、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上迈出了新步伐,在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监督方面,一是,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在12月份的会议上,我们还将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跟踪检查的报告。二是,开展对工会法、食品安全法等关系民生重要法律的执法检查。三是,本次会议安排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吴邦国说,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予以积极评价,对近年来民事执行和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进展和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坚持司法为民,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民事执行和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确保犯罪行为依法受到追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吴邦国指出,这次对工会法的执法检查,是根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新形势新要求,在2004年检查的基础上开展的新一轮执法检查。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普遍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大家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解决工会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上的重要作用。一是在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二是在基本解决职工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基础上,要加快建立职工参与的工资协商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防止发生新的工资拖欠,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会尤其是企业工会的组建力度,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入会率较低等问题,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的维权能力。
  吴邦国说,常委会在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方面,一是,6月份的会议听取审议了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中央决算,8月份的会议除按惯例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外,还安排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情况的报告;二是,为督促9080亿元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计划的有效实施,我们选择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等4个题目,主动开展了为期近3个月的专题调研;三是,这次会议在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同时,还安排听取审议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在同一次常委会会议上,针对同一个问题,将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和人大调研报告放在一起审议,还是第一次。
  吴邦国说,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赞同专题调研报告。大家认为,在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下,今年一、二、三季度经济增长呈逐季上升之势,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达到7.7%,经济企稳回升势头逐步增强,总体经济发展情况好于预期。从发展趋势看,全年经济增长8%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这充分说明,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确的、是及时有效的。大家指出,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旧的矛盾尚未消除,新的矛盾又在积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难度都进一步增大。大家强调,要科学判断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正确处理保增长与调结构、防风险的关系,全面落实和不断完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使经济回升建立在结构优化升级的基础上,使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过程成为增强发展可持续性的过程。大家还指出,发挥投资拉动作用,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严格把握投资导向,优化投资结构,落实配套资金,规范管理程序,加强投资监管,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政府公共投资在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中的作用。
  吴邦国指出,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专题调研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调研时间之长、参加人员之多、覆盖面之广都是少有的。这次主动开展的专题调研,是今年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也是加大人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
  一是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时效。这次专题调研的一个特点,就是在中央政府重大公共投资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进行。因为这次中央政府公共投资不仅数量大、涉及面广,而且时间紧、任务重,通过人大的专题调研,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改进工作。从调研的实际情况看,也确实起到了这个作用。专题调研组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座谈会、个别交换意见等方式,及时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情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将形成的初步调研报告送国务院,为有关方面研究完善政策措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会议期间,我们还请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直接听取委员和代表的意见,加强了面对面的沟通。会后,我们还要把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审议意见》,连同专题调研报告一并送国务院研究处理,并要求在明年4月底前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二是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这次专题调研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在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开展专题调研,不仅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还进一步夯实了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使我们了解情况更全面,交流讨论更深入,提出意见更中肯,同时也为各专门委员会之间加强交流与学习提供了新的机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梁光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据10月28-31日和11月1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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