萎缩买方才是打拐王道|打拐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每一次将解救后的孩子送还给亲生父母时,父母抱着孩子的感觉就好像恨不能将其融到自己的身体里一样,或抱头痛哭、或不知所措地流泪,这些场景都让我的心无处安放。”接受《京华周刊》专访时,陈士渠如此感叹。
  陈士渠,公安部打拐办主任,在新浪微博上拥有58万余粉丝。面对公众的热切关注,他说:“人多力量大,但压力也更大,线索搜集只是第一步,后面的工作还很复杂,一双双眼睛在看着我们。”
  在他看来,只有坚持不懈地综合治理,才能萎缩供需关系中的买方市场,最终实现无买无卖。
  
  黑色链条源于暴利诱惑
  
  《京华周刊》 :我们在聊城调查后发现,当地存在着买卖儿童的黑色链条。究竟是什么驱使人贩子铤而走险,又是什么原因让拐卖犯罪屡禁不止?
  陈士渠:主要是暴利的诱惑。深一步讲,是因为买方市场的存在,人贩子可以通过拐卖犯罪获得暴利,诱发了这类犯罪。
  《京华周刊》:这种暴利,量化后具体能达到多少?
  陈士渠:就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男孩的价格一般高于女孩。现在,一般一个男孩大约(售价)五六万元,女孩大约在三四万元。从事这种犯罪,犯罪分子基本没有太大的经济成本,所以导致这类案件屡打不绝。
  《京华周刊》:在我们发现的“贩童黑色链条”中,部分私立医院也成为链条的一环,有些医生甚至帮忙介绍买主,并承诺“保证安全”。你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我们又有何应对措施?
  陈士渠:有的医院确实容易出现介绍买卖儿童犯罪这种行为。2010年3月15日由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家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里面专门讲到,医护人员参与到拐卖犯罪的,按照拐卖犯罪的共犯来处罚。
  面对打拐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今年4月12日,我们推出了打拐的新举措,比如“非亲生落户的孩子要采集生物检材检验确定不是被拐儿童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同时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以及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制’(成立专案组组长、包破案、包查找、包安抚)”等。
  对于一些陈年积案,我们要求成立专案组来办理。孩子没找到,专案组就不能撤销。而且,我们发布了A级通缉令捉拿犯罪在逃人员,这些都能有效遏制拐卖案件的发生。
  《京华周刊》:我们在聊城走访过程中,发现一些农村都有“买孩子”的传闻,但地方保护色彩浓重,很难获知详情。比如,有一个村,因为村民大多是乡亲关系,发现有人买孩子,大家都不举报,甚至帮忙掩护,这类情况是不是给打拐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陈士渠:这要靠法治宣传教育,靠公安机关的主动摸排发现,靠打击犯罪团伙,顺线深挖等等这些手段解决搜集线索难的问题。
  同时,今后我们将实施“对非亲生落户必须采血”这一规定。采血后,是否为被拐儿童,可以在DNA库中比对出来,而且从此可以顺线深挖,这将会(从源头)堵死收买被拐儿童这些问题。我们现在正在督促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这项规定,从制度上来减少拐卖犯罪的发生。
  
  孩子安置不能一刀切
  
  《京华周刊》:在整个链条中,买方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目前,在解救儿童之后,我们如何处置和对待买方?
  陈士渠:我们对于买方市场中情节恶劣的都会打击处理,震慑犯罪。但如果要把所有的被拐儿童全部解救出来,在没找到亲生父母之前全放到福利院,这会有很大难度。
  举个例子,一个孩子十五年前被拐,现在公安机关发现了,但是没有找到他的亲生父母,如今孩子已经在上大学,现在你把他从大学里叫回来送回给福利院吗?再比如,有一个孩子,现在七八岁,正在上小学,学习成绩也很好,和其养父母感情很深,在福利院又缺失家庭的亲情和温暖,你把他从学校中带出来送还给福利院,这对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其实是极为不利的,这样反倒是增加了不和谐的因素。我们打拐工作的初衷是帮助群众,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不能对所有情况都一刀切。
  《京华周刊》:如何安置没有找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呢?
  陈士渠:我们现在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的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找到了亲生父母的孩子,原则上必须送还给亲生父母;如果没有找到亲生父母,孩子又和买主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家庭关系,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责令买主代为抚养,找到亲生父母后随时解救;对于在犯罪过程中还没有买主的,或者刚刚被收买,没有和买主形成稳定家庭关系的,则先送到福利院临时安置。
  《京华周刊》:孩子被解救,但孩子和养父母之间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家庭环境,孩子也很舍不得养父母,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如何处理?
  陈士渠:有这种情况,但这里有个大前提,是否找到亲生父母。如果找到亲生父母,对于16岁以下的儿童,原则上要交还亲生父母,但基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等的需要,双方可以协商;要是超过16岁,由孩子自己决定是跟买主生活还是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
  《京华周刊》:解救孩子只是第一步,对于被拐妇女孩子的心理问题,在这方面,我们是如何做的?
  陈士渠:关于这个方面,我们与民政与妇联都在通力合作,加强被拐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工作,这里面本身就含有心理的康复。我们也确实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反拐计划,加强康复工作,早日让被拐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京华周刊》:我们发现,现在解救的孩子主要靠DNA库中信息的比对来找寻其亲生父母,但如聊城警方解救的29个被拐儿童,因为信息库中没有其父母的DNA信息,因此无法找到亲生父母,而由其买主代养。目前我们的DNA库的建设情况如何?
  陈士渠:我们从2009年4月份以来,为了解决儿童失踪被拐多年之后生源确认难的问题,建立了全国打拐DNA库,要求失踪儿童的父母都要采血,来历不明的儿童也都要采集血样,检测入库,这个库是自动比对的,从理论上来讲所有失踪儿童的父母和所有来历不明的儿童都采集信息入库的话,那么所有的拐卖案件都可以侦破,让孩子们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当然这需要公安机关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京华周刊》:采集DNA信息的费用从何而来?
  陈士渠:全部由公安机关承担,不增加家庭的负担。
  
  打拐不能依赖微博
  
  《京华周刊》:目前打击买卖人口的最核心问题是什么?
  陈士渠:要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这是治本之策,也只有通过这一点才能萎缩买方市场。
  《京华周刊》:具体有哪些措施?
  陈士渠:国务院办公厅有专门的指示,2008年开始实施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中这几条非常关键:一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增强群众的防拐意识,这样犯罪分子就没有可乘之机,就会减少拐卖犯罪的发生。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拐卖犯罪的发生,弥补一些拐卖犯罪容易发生的漏洞,从而减少案件的发生。举个例子就是劳务市场的问题,劳务市场要加强管理,要规范,这样才能防止不法行为。比如很多女孩子到劳务市场去找工作,这时候如果不规范,就很容易受骗。
  三是打击解救的工作,这个是由公安机关来承担的,这方面就要坚持严打开路,震慑犯罪,更多地解救被拐的妇女儿童。
  四是加强救助和康复工作,因为妇女儿童遭遇拐卖犯罪发生之后,被害人会受到很大的伤害,不是说解救完了,他们伤害就立即消失了,如何让他们更好更快地回归社会,这都是需要采取相关措施的。
  五是跨国拐卖犯罪也是屡禁不止,犯案有所上升,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加强和相关国家警方和执法机关的合作,严厉打击跨国拐卖犯罪。
  《京华周刊》:打拐工作是个长期的过程,我们有哪些方面需要长期坚持?
  陈士渠:严打一定要坚持,另外还要加大经费和警力的投入,严格落实公安部的规定,通过这些来阻止拐卖犯罪的蔓延,最终消除拐卖犯罪。
  《京华周刊》:我注意到,目前微博在打拐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你个人也开通了新浪微博,并且粉丝数量超过了58万,你如何看待这一点?
  陈士渠:微博本身只是公安机关发现线索的渠道之一,它本身不能开展打拐工作,因为打拐是执法机关的工作,所以对它的作用不可高估。但因为它比较快捷,哪个地方发生了拐卖案件,哪个地方发现了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谁可能是人贩子等等,这些信息通过微博可以及时传递到我们打拐办。我们就可以发下去核查,从中侦破一批案件,解救一批被害人,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所以帮助还是不小的。
  《京华周刊》:微博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很多线索,也让公众知道了更多的拐卖儿童案件。是近年案件量有所增加,还是以前对外公布的太少?
  陈士渠:这个问题其实应该换个角度理解。拐卖犯罪大多数都是非常隐秘的,尤其是被拐的孩子很幼小,还不知道报案,被拐的妇女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发现这类犯罪线索比较困难。
  我之所以实名开微博,就是为了搜集这些拐卖犯罪的线索,能使我们打拐办耳聪目明,解决线索来源难的问题。当然我们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渠道,这些渠道都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京华周刊》:是不是发现拐卖犯罪线索后,就应该到微博上公布?
  陈士渠:发现拐卖犯罪线索后,第一时间还是应该拨打110 报警,不要单纯地依赖上网发帖子或者写微博。因为拐卖犯罪发生之后,人贩子都会在短时间之内迅速转移被拐人,如果不拨打110,而是上网发帖子,发后还有一个时间差,相对滞后。而且网络本身不能打拐,会影响打击和解救工作,所以我要强调,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上网发帖。
  
  来源:京华周刊

相关热词搜索:打拐 才是 买方 萎缩买方才是打拐王道 多得很举例子都举不完 多的举例子都举不完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