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茶叶禁用剧毒农药

发布时间:2019-09-01 来源: 感恩亲情 点击:


  日前央视财经频道《是真的吗》节目播出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该栏目组记者随机在北京购买的8份草莓中,均检测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专家介绍,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导致乙草胺的代谢物中毒,有致癌性。
  4月24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表决通过。该法首次明确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很显然,这一法治禁令为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拧紧了阀门,回应了公众关于食品安全尤其是农产品安全的强烈期待。
  滥用让人忧
  草莓“有毒”的消息,再次引发消费者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焦虑。就在3月,有十余名山东消费者在吃了“黑美人”西瓜后,纷纷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随后众人被查出为有机磷中毒。经追查,消费者中毒原因正是农药残留超标。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对过去11年中农业部门处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梳理后发现,有六成发生在种植业,其中又有近七成是因农药使用不当引发。
  对于全面禁用剧毒高毒农药,农业部认为目前尚不可行,其并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而且有些高毒农药降解快、残留低。所以建议禁用范围只局限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
  其实,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国内各地早有类似的规定。《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提出,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尽管如此,却挡不住剧毒农药喷洒蔬菜瓜果的脚步,剧毒高毒农药被随意买卖、滥用的现象屡屡发生。
  执行力度须加大
  从政策层面说,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禁用剧毒、高毒农药,早在农业部2002年公告中,就有明确规定。可政策执行并不理想。
  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农药管理混乱。一些农药厂家以合法登记的农药名录,生产实质上的剧毒、重毒农药,在合法农药中偷加剧毒、高毒农药“隐形成分”。另一方面,我国农业至今仍是以小农经济为主,导致农药在使用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
  在立法后,如何真正管好剧毒、重毒农药的使用,必须依赖监管。首先,从源头上严格管理农药。一方面,严控、严禁剧毒、高毒农药的生产。另一方面,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制度,掌握剧毒、高毒农药的流向。其次,严控和提高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准入门槛,加大蔬菜瓜果的农药残留检测,确保流入市民餐桌上的蔬菜瓜果是合格的。再者,应加大对农药超标食品生产者的打击力度,理顺管理体制,对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严惩不贷。
  现在,“毒草莓”事件正是检验良法能否善施的试纸。期待新法能激发相关监管部门尽快厘清机制,真正让标准、监管严起来,让法治真正切实落地,令公众安心享有舌尖安全,而不是让消费者一再成为甄别各种“毒××”的化学家。
  (据《重庆日报》《西部商报》《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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